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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小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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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得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了经济、会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7、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文件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及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7年年底。 二、免试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税务师在校已工作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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