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川依夫
虽然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模式不一定是企业节税的首选。个人独资企业虽然在某些方面具有税收的优势,但有时候也会存在问题和风险,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来进行考虑。对于企业来说,考虑如何节税需要从节税主体的情况、企业的规模、发展规划、适用的税收政策等多个方面进行权衡,再最终决定。
在过去,个人独资企业的模式曾一度受到追捧。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 注册有限公司,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在很多地区,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到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加上一些园区内的招商引资政策,综合税率可以大为降低。
(3) 个人独资企业形式灵活,可以用作企业的股权结构设计。
基于这些原因,所以不少企业想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来节税。
虽然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上有一些优惠政策,但是当被过度使用的时候,也会带来相应的风险和问题。
(1)税负率未必降低
由于影视行业引起的个人独资企业问题,使得很多地区的核定征收政策有所收紧。当取消了核定征收以后,税负率还有降低吗?
我们假设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为100万元,在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时候,企业所得税为5万元,股东分红的个人所得税为19万元,如果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到核定征收(按照收入的核定,利润率10%),那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5万元,确实比之前的税费有所降低。但是如果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核定征收,那么个人所得税为万元,大于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所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是否能够降低综合税负,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有些情况下,并不能使税负降低。
(2)与实际情况不符合
税收筹划当中最大的风险就是忽略实际情况,为了筹划而筹划。有时候某些股东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仅仅是为了避税,将个人的分红转换为了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这种情况下,并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同时以股东的身份注册企业与公司形成竞争也不符合商业惯例。
(3) 没有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
个人独资企业虽然在目前具有税收的优势,但是很可能不符合未来企业发展的需要。也许企业在将来需要重新引入合伙人或者搭建新的组织架构,那么以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可能就不再合适。
(4) 政策的稳定性
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政策,以及各个地方性的税收返还政策,也许会有所变化。那么当政策一旦变化的时候,就会影响到企业的选择。
因此,选择个人独资企业模式,也要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权衡利弊。
在企业考虑税收方案的时候,需要综合考虑以下方面:
(1) 节税主体的情况
如果提供服务的自由职业者需要成立企业进行经营,那么可以考虑个人独资企业,而如果是企业的雇员或者股东,为了避税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那么就并不合适。
(2) 企业的规模和资质
如果企业所处的行业上下游都是具有规模的公司,申请资质也需要一定的规模,那么要考虑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合适。因为当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以后,财税的规范化程度也相应提高,那么不一定符合核定征收的条件。
(3) 企业的发展规划
如果企业已经有了未来的发展规划,需要进行股权架构的设计,那么也许单一的个人独资企业模式就未必适合。
(4) 适用的税收政策
企业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大大降低综合税负,那么选择的途径很多,并不一定局限在个人独资企业。比如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综合运用都可以降低税负。
总的来说,虽然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省掉一道企业所得税,但未必就是节税的首选。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要综合考虑节税主体的情况、企业的规模和资质、未来的发展规划和能够适用的税收政策,来量身定制节税的方案。只有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个人独资公司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式之一, 但不一定是首选的方式。
尽管个人独资公司按税法规定,这种组织方式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从生产经营和长远规划发展,以及股东所承担经营风险的角度,还是应该系统和综合考虑企业的组织模式。
一、个人独资公司的主要优势。
个人独资公司是非法人主体,这种组织形式的优势主要体 现在税收征管 上,即企业注册个人独资公司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注册公司制企业即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 个人独资公司有机会申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前提是可以申请下来。
另一个优势 是组建个人独资公司的成本比较低。
二、个人独资公司的劣势。
1、个人独资公司的税负未必能够降低。
个人独资公司在个人所得税上的优势是,可以享受到核定征收的征管方式,而如果无法享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那么企业的整体税负真的降下来了吗?
另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明显,即1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执行5%的征收率。
比如,个人独资公司、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3万元,则各自应纳税金为:
个人独资公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万元*10%-1500=1500元(查账征收)
个人独资公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万元/10%(利润率)*1%(核定征收率)=3000元(核定征收)
小型微利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万元*5%=1500元
如果小型微利企业还需要全额对股东进行分红,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8500*20%=5700元
此时 ,个人独资公司无论是采用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均比小型微利企业有一定的优势。
再如,个人独资公司和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100万元,则各自应纳税金为:
个人独资公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万元*35%-65500元=万元(查账征收)
个人独资公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万元/10%(利润率)*1%(核定征收率)=10万元(核定征收)
小型微利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万元*5%=5万元
如果小型微利企业还需要全额对股东进行分红,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95万元*20%=19万元
此时 ,个人独资公司采用核定征收有一定优势,而如果采用查账征收则没有优势,比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负担还要大一些。
经过测算, 我们发现只有当个人独资公司的经营规模很小,应纳税所得额很低的时候税负较低,且优势明显;反之,如果没有采用核定征收,则税负大于小型微利企业。
2、股东风险进一步加大,且需要无限承担企业债务责任。
个人独资公司属于非法人企业,企业股东需要承担无限责任,这一点与有限责任公司有着本质的不同。当个人独资公司对外欠款较大,独资企业无力偿还时,则需要股东以家庭资产进行还款,直到还清为止。
3、股东权益转让和筹集资本的难度大。
个人独资公司因为不是法人企业,因此企业的治理结构不透明、不规范,当然企业的财务和管理也会有一定的问题。这类企业基本没有投资者愿意投资入股,而且在对外融资的过程中也将面临同样的问题,那么也就谈不上股东权益转让,以及筹集资本的事宜。
个人独资企业组织形式的限制,也注定这类企业长不大,成长的空间有限。
总之,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需要系统考虑企业的纳税主体、经营规模、业务发展模式、经营模式,以及业务特点等,不是所有的经营模式都适宜采用个人独资公司的组织形式进行纳税筹划。另外,企业的纳税筹划,应符合税法的规定,在税法规定的政策范围内,把握政策尺度,否则企业也将承担一定的涉税风险。
2020年9月8日
焦点财税:只为提供优质财税干货!
很多企业都被税负较重、没有发票等问题所困扰,经常咨询我们专业财税机构如何解决。我们给出的建议是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利用不同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避税、减轻税负。目前在上海、深圳、重庆等地区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就可以享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税负较低。所以,个人独资企业越来越受企业喜欢,成为税收筹划的亮点。
企业要想真正享受税收洼地的税收政策红利,前提条件是需要以实际经济业务、相关证据资料做支撑,符合真实性、合理性和相关性要求。否则,就会重演霍尔果斯无注册地、无人员、无真实业务强行避税的情形。那么,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查账征收税负、核定征收条件及个税计算方法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一一介绍。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典型特征是个人经营、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它的经营范围比较广泛和灵活,主要集中在服务业领域。
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也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8年主席令第九号】,个人独资企业账目比较健全、核算清晰,需要查账征收个税。按照“经营所得”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负较重。如果是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内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税率为3%,并且可以享受年销售收入在120万元以内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如果是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按不同的增值税税目,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
如果个人独资企业账目不健全,无法准确核算利润,税务机关就会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征收个税。这样,企业不仅减少了税款支出,同时也节约了用人成本。
个人独资企业按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个税被核定征收,就按以下公式计算缴纳。
应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备注:税务机关会定期公布上一年度各行业的应税所得率。
假如在上海成立一家服务业个人独资企业,年开票200万元,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服务业应税所得率是10%,那么个税和综合税负分别是多少?
应交个税=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00000/(1+3%)*10%*20%-10500=(元)
个税税负=缴纳的个税/收入总额
=(1+3%)=
应交增值税=
2000000/(1+3%)*3%=(元)
应交附加税=
*9%=(元)
综合税负=实际缴纳的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收入总额
=()/2000000(1+3%)=
可见,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个税的税负较低,这一点是很吸引企业的。如果个人独资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年收入在120万元以内,还可以免增值税;另外,上海地区的附加税税率较低,为9%。
通过上面分析,我们知道在税收洼地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只需按核定缴纳税负较低的个人所得税,并且也不存在利润分红缴纳20%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一般纳税人取得个人独资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还可以全额抵扣。这就是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筹划中的魅力所在。最后,再次提醒企业需要在依托真实业务的前提下,才可进行税收洼地个人独资企业税筹的设计,做到合同流、资金流和票据流“三流合一”,在达到合理避税目的的同时,降低企业的财税风险。
精彩不迷路!
大家都知道,作为公司制法人企业,盈利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交税之后的利润分配给自然人股东,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综合税负率达到40%。而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5%至35%的个人所得税,税负率明显低于公司制企业。
不少地方,特别是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可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更低。正因为如此,个人独资企业模式成为纳税筹划的重要工具。再加上一些服务机构的夸大宣传,仿佛个人独资企业是万能的。
其实不然,个人独资企业不是万能的,同样也有其弊端,更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税收问题。
1、出资人承受的风险大。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需要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公司制企业的股东,只需要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两种企业组织形式,出资人承受的风险是不一样的。特别是一些高风险行业,采取个人独资企业这种模式更是加大了出资人的风险,一旦经营不善,有可能倾家荡产。
2、个人独资模式,不适合企业做大做强。
(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法人资格,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抗风险能力较弱。
(2)融资能力差,不利于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
(3)个人独资企业抗风险能力差,这无疑加大了客户及供应商的风险。所以,大多数人更愿意选择公司制企业作为合作伙伴。
3、个人独资企业模式更适合服务业及部分高收入人群。
个人认为,个人独资企业模式更适合于广告设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及部分高收入人群,如:淘宝红人、网络主播、律师、设计师、演艺明星等。
综上所述,个人独资企业不是万能的,不可能解决所有税收问题,是企业节税的选项之一,但不一定是首选。
说到企业如何节约税收的问题,免不了都要说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将税负降到多低的程度,但是往往忽视了个人独资企业可能存在的巨大风险,老杨会计发表一下个人认为个人独资企业存在的以下3点风险:
1.债务风险
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有限公司,其无法偿付的债务,股东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比如说,个人独资企业欠债100万,企业只能偿付20万,剩下的80万需要股东用个人的家产来进行偿付。
2.违约风险
企业入驻园区时,园区都会给予很多的优惠承诺,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可能存在一些限制性的条件。比如企业交税100万,园区返回20万。如果企业没达到条件,可能一分钱都返不着。即使企业达到了,也可能存在相关的优惠承诺,不能及时兑现的风险。
3.税收风险巨大
如果一个独资企业,采用核定征收缴税都在100万以上。可想而知该企业一年的营业收入有多大?巨大的营业收入存在,采用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是否还符合核定征收的标准?在企业的资金流、信息流、实物流都非常透明的情况下,税务若对企业的税收进行检查,企业会面临非常大的税收风险。
个人独资企业不一定是企业的节税首选,在某些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在节税方面确实有优势,但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是有优势的。
当应纳税所得额较低时,个人独资企业具有相对优势,可是当应纳税所得额超过某个临界点时,反而是有限责任公司总体税负更低。
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不同,主要在于其法律地位的差别,一个是法人企业,另外一个不具备法人地位。两者在纳税方面的差别只体现在所得税方面。
但是中国的纳税人需要交的税可不仅仅是所得税,还有其他十多个税种。在增值税、消费税等其他税种方面,两者都是一视同仁的,没有任何税收上的差别。
所以 在所得税以外的税种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相比公司制企业,并没有任何节税的优势。
不管是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均有两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
不管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需要以相同的应纳税所得作比较,这样的比较才有意义。
举例:
一、个人独资企业A和有限责任公司B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均为3万元。
A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万 10%-1500=1500元。
假设B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万 5%=1500元;
企业的股东想要分红,还需要从税后利润中再缴纳20%个人所得税=28500 20%=5700元。
两者相比,显然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更有优势,因为少交了一道企业所得税。
二、个人独资企业A和有限责任公司B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均为100万元。
A应纳个税=100万 35%-65500=万元。
假设B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万 5%=5万元;企业的股东想要分红,还需要从税后净利润缴纳个税=95万 20%=19万元。总计缴纳个税和企业所得税24万元。
由此可见, 当应纳税所得额逐渐提高时,个人独资企业就不再具有优势了。
根据上一个例子可以推出,当两者应纳税所得额都是小于100万中的某一个数值时,税负是一致的。
由此可以知道,个税税率仍然是35%,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仍然是5%,假设这个数是X.
35%X-65500=5%X+(1-5%)X 20%, X=595,元。
当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均为元时,两者的应纳税额是一样的,均为万元。
当应纳税所得额小于这个数时,个人投资企业更占优势;当应纳税所得额超过这个数时,反而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总体税负更低。
所以,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责任制公司相比,并不是绝对节税的,只是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具有相对优势。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模式不一定是企业节税的首选,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际上目前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力度是很大的。假设某小微企业一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下,假设就是100万元,目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如果另外万元净利润全部分红缴纳20%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万元,合计为22万元。也就是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合计综合税率22%。
2.个人独资企业假设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应纳税额=(1000000*35%—65500速算扣除数)*50%(减半征收优惠)=184500元,实际所得税率。
3.如果超过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在300万元以下,为简化计算,假设为300万元。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万元。净利润万元按20%缴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万元,二者合计78万元,综合所得税率=78/300=26%。
4.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假设为30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300*35%—65500=万元,实际个人所得税率=。
通过上述分析,必须根据企业规模大小、盈利情况综合分析判定那种更节税,实务中极个别地方对个人独资企业核定个人所得税加上故意隐瞒收入偷税另当别论。
1、企业如果没有债权债务, 从交纳企业所得税上,确实是减少了很多费用,但是企业出现债权债务,作为独资企业的股东,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使公司的所有资产拍卖偿还,不够的部分,你以后赚钱还要去偿还,一直偿还全部欠款为止,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基本上债权是跟着股东终身的债务,不像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压力小。
2、企业如果要节税,需要进行企业顶层设计 ,个人独资企业是在企业存在的形式中,比较危险的公司形式,不建议注册独资公司,企业节税,需要设计,先成立一家钱包公司,由股东99%占股,1%由法人占股,然后这家钱包公司只是投资,不经营业务,钱包公司在投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法人股由钱包公司担当,钱包公司占股项目公司99%股份,1%由法人占股,如果发生业务的时候,开具发票的时候,在成立运营公司,由运营公司做业务,开发票,如果还有其他业务,就继续拆分业务,目的是享受国家15%小微企业减免税收政策,如果业务过大,我们把项目公司拆分为,钱包公司和合伙人制企业来控股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运营公司来进行操作。
个人独资企业是企业节税的一种途径而已。但绝对不是唯一的途径,企业节税的方法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要结合企业自身的行业所在的城市以及对税法,财税法律。以及对企业设立企业创始人的类型,企业的行业,企业的商业模式,企业的客户,企业的政企关系,等等等等综合的进行评估。很多的代理注册公司就直接帮助客户注册一个个人独资企业,或者是在税收洼地注册一个个人独资企业。然后就让客户用这个个人独资企业去经营。这种做法是极不负责任的,个人独资企业虽然可以结税。但是也有诸多的问题最大的问题个人独资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所以我极不建议用个人独资企业直接经营。而把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一个供应链企业,或者说中间企业来为你的有限公司做桥梁的。我相信我说的话,创业者应该是能听得懂。个人独资企业。不方便做融资上市,吸引政府补贴,申请贷款,再融资吸引股东。等等等等公司做大发展过程当中的诸多不便。所以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直接面对用户,也不能直接拿来做经营,只能拿来做一个壳公司或者是中间公司。每一种税收的优化方法都不尽相同。可能对于净利润比较高的企业,用个人独资企业转移利润是比较好的。除此之外呢,还有很多的税收,比方说增值税,比方说个人所得税。企业的节税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尽可能的把自己的公司往 科技 型的企业上靠。尽可能的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申请市一级的高新或者是国高新。很多税收方面的问题就一步得以解决。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有更多的问题欢迎向我提问,我已经做了100多条创业类的短视频欢迎过来观看
个人独资企业无需加纳企业所得税,但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对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两者之间政策差距到底有多大呢?
个人独资企业是节税的一种方式,但是切不可盲目使用,更不是节税的天堂。 其经营模式只适用特定的业务情形,大家不要被各种税筹广告所迷惑。
1、制度特征。 个独企业为无限责任制,个人与企业之间资产不分家,互相转移不涉税。企业属于个人,一人说了算。
2、税负优势。 个独企业本身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企业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转移到个人时,个独企业不交税,一般企业股东分红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0%。
由于个独企业可申请核定征收的方式纳税,而一般企业规模较大时税局不予核定,必须有相应的成本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由于很多招商引资园区都有地方优惠政策,个独企业可以将综合税负降低至。而一般企业最优惠税率在5%左右,利润超过300万税率就是25%。
1、无限责任制, 既是一言堂可掌权,也是个人责任制 ,以个人全部资产对企业负担无限责任。一般企业只需以投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所以,范冰冰补税时才会出现自己到处借钱凑钱的情况。如何是有限责任企业,就不会赔本还倒贴。
2、 个独企业无法上市,无法引进其他资本。这是个独企业长期发展的局限性。
3、个独企业规范性不足,业务具有局限性,不适合涉及业务范围广、渠道纵深长的集团类多元化企业。
总之,个独模式是一项不错的节税选择。但是,也要根据自身业务实际来选择。且不可为了一时的利益而放弃长远发展前景。
枫叶e宝宝
富兰克林说:世上只有两件事不可避免——死亡和纳税。这话没错。税的问题事关升斗小民,但到底该怎么征,美国这位政治家没有说。如果将此问题抛给我们普通老百姓,答案就很简单直接:越少越好。尤其是个税。作为痛感最强的水种,它往往承载了最多的目光。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两会上有关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议案、提案,几乎每年都是频提频热。在刚刚落幕的2021年两会,亦不例外。代表董明珠就提议,月度个税起征点应提高到1万元,而不是现在的5千。人大代表董明珠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至一万元能省则省,董明珠这样的提议自然是顺应民意的大好事儿,因此,立刻在各类社交平台上得到了网友们的回应,并形成热点话题。不过咱们也先别急着点头叫好。再捋捋。起征点真的提升到1万,会怎样?我们不妨先假设一下。这个方案最直观的受益者,也就是月收入在5千以上的群体——提升前,他们高于5千部分交3%;提升后,算下来,最多的人每月能节省150元的税。有人说,数值看上去不大,但能够吃几碗牛肉面。很好啊。那受益的人大概多少?首先看一看国人的收入状况。李克强总理去年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提到:“中国有6亿中低收入及以下人群,他们平均每个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左右。”更为细化的说法,来自北师大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2019年的调查统计。调查显示,中国月收入低于2千元的人数达到亿。月收入在5千到1万元之间的人口则为6328万,占比。而月收入超过1万的,只有854万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一都不到,为。2019年中国家庭人均收入分布数据(来源: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按照董明珠的方案,受影响的就会是全国约5%的人。但不是说,这5%的人就都算入了个税纳税人数。事实上,个税纳税人数,是一个很神秘的数字,目前没有一个精准的答案。税务师杨散逸曾做过一个估算。他结合人社部的公开数据,以及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的说法——自2019年1月1日个税起征点提高到每月5千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后,个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44%降至15%——得出的结论是,2018年的修法后,使个税纳税人从18683万人减少为6369万人,减少了12314万人。换句话说,上一次个税起征点调到5千后,纳税人减少了三分之二。这还不包括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幼儿教育、抚养老人、房贷、租金、继续教育和重大疾病等)的那群人。什么意思呢?比如一个家庭有两个子女,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都有要赡养的老人,家中又有每月1000元以上的房贷,这个家庭在计算个税应纳税额时,就最多可以扣除7000元。所以在专项附加扣除下,个税工资薪金所得还有多少纳税人?杨散逸估算,或许占全国14亿人口的。这意味着,董明珠说的这个提高起征点方案,仅在涉及大约的人口比例下,直接推断现如今的税收不平衡,这是不合理的。还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我们推动了系列减税降费举措,也造成政府税收总体下降。据财政部数据,去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其中,全国税收收入同比下降了。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在财政收支呈现“紧平衡”的大背景下,试想,个税大幅度减少,很可能会进一步降低全国税收收入,不利于公共预算支出的相应保障。只能说,在董明珠方案里的这部分人对提高个税起征点呼声很高,不仅在于产生的效果立竿见影,同时这群人也是舆论影响力最强的。但不是谁的声音大,谁就有理。这也难怪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小兵对所谓调高个税起征点的评价,是这样一种感觉:“这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只是吸引眼球的一种说法。”那么,个税起征点的边界到底是什么?究竟提高到多少才合适?这个问题恐怕永远没有标准答案。没有人会觉得,少缴税或不缴税,不好。毕竟税收压力小了,继而就可以买更多东西、做更多的事。但总体上,多数专家都认为,税改方向应该是简税制,低税率、宽税基、严征管,并且要系统施治。单就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来说,它需把家庭在住房、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的不同情况,以及越来越多的人引导入个人所得税的体系中,按照居民的直接收入缴税,同时再降低流转税的比例,综合改革。要说群众的呼声热切,背后自然有着深厚的现实基础,也是我们不容回避的事实——不患寡而患不均。老百姓,尤其是一线城市的工薪族经济负担不轻。当寒窗苦读十余载后,又熬夜加班的打工人,看到自己赚的工资还房贷、还车贷,支付生活支出,还需纳税,就会觉得自己“亏了”。而大量食利阶级,坐拥多套房子来收租,论谁看了都愤愤不平。不仅如此。过去,我们的税收管理是比较薄弱的。个税都是工薪税、劳务报酬所得税、稿酬所得税等多种税收的合集。这样一来就尴尬了——越是富人,收入越多元,税负却越轻。更进一步来看,由于我国的税收制度不完善,富人有的是方法避掉个税。富人避税方法之一比如,给自己开1元的年薪,其他衣食住行都是公司名义购买,还能给公司抵税,再去霍尔果斯注册个子公司,签个阴阳合同,搞个空壳公司左手换右手。当年范冰冰和崔永元风波,就把这些潜规则摊牌了。范冰冰2018年陷入税务风波因此,真正要重视的是如何填补漏洞,补齐税务短板,比如扩大综合所得范围,将利息、股息、红利、财产所得等纳入综合所得,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而不是“起征点”一个简简单单的数字。上一次个税改革里,就特意加进了反避税的条款。大意是说,如果发现有人用一些商业“套路”来避税,税务局有权要求对方补税。值得一提的是,未来增加富人的个税,还应当注意为企业减税。一来,企业是创造价值的环节,这一环节的赋税不应该过重。二来,中国目前主要的税收来源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也就是企业承担得多。而个税本身在税收当中占比重不高,为7%。如果企业增税了,导致的结果就是被转嫁,最终还是我们消费者、普通老百姓买单。个税改革要公平,一边要尽快向着精准化方向推进,一边要正视现实问题,及时动态调整。那么,因地制宜是不是眼下需要调整的一项?中国太大,发展难免不平衡。有人说,应该分几个税级、区别对待个税起征点。2020年全国各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今年两会期间,就有不同地区的代表表达了类似观点。3月5日,代表、辽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提出,“在不改变个人所得税税制和税负前提下,给予东北地区按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计征的优惠政策”。同一天,青海代表也建议,对西部地区的人才免征个税。不难理解,这就好比有些公司给员工的出差补助一样,去到北上广深住酒店,与四五线城市的花销标准是不同的。相应的,全国统一成5千元起征是否公平,比如说,住在北上广深的人,与兰州的人,相对来讲收入完全不一样,个税是不是不公平?以东北为例。自2004年以来,振兴东北的经验证明那里很缺人才。表面上看,以政策洼地筑起人才高地,是一盘不错的棋。但换个角度想:一个人选择去东北落户,只是考虑到那里的税收少、那里的劳动力成本低?显然不符合逻辑。从政策优惠上下功夫,不能说完全没用,只是这种思路不过是仍然走切分存量蛋糕的老路,没有解决“如何做大蛋糕”的根本问题。要让东北地区有机会成为全世界来投资的热土,还是得靠激发内生活力、激活其市场主体的活力,也就是常说,要提高自身的造血功能。拥有巨大市场主体活力的粤港澳大湾区,对短缺人才实行15%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来源:中国青年网)起征点也好,区域差异也罢,中国财政学会副秘书长冯俏彬对南风窗表示,这些说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完全可以通过别的方式。比如社会保障体系、财政救助体系、提高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等方式,去解决,它的副作用可能比对个税缝缝补补,要小得多。如今,越来越多人关心个税,研究涉税议题,这是好事,说明公民的税收意识增强了,但也揭露了整个税收体系路径依赖,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困境的一个截面。然而,个税改革的方向是综合征收与分类征收相结合。要知道,建立在综合制基础上的个税,不仅是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税种,还有其他重要作用。一个最基础的认知——个税以及其他税收,是公共服务的价格。来源:朱慧卿 新华社任何一个老百姓想要生活过得更好,只靠购买私人产品是不能满足的,冯俏彬强调,更重要的是,有好的公共服务、好的公共产品质量。通俗点讲,好比你买了一辆豪车,本来欢天喜地地开出去兜风,却发现道路不平、灰尘太多以及城市垃圾成堆。所以,只是买到了自己喜欢的商品就够了?下一次,再面对复杂性与艰巨性兼具的税收制度与体系建设时,我们应该重点关注税制的结构优化。比如,提高直接税的比重,降低间接税的比重,等等。而不是简单提高,或者降低某个数字。即使这个数字看上去很美好。作者 | 南风窗高级记者 何子维编辑 | 黄靖芳
优质税务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