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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萨贝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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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南瓜小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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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归纳时间,这个是第一章,诉讼期限,肯定会考。还有比如多少日登记,多少日见报,多少日发出公告,等等,破产法,公司法合并分立会提及。2.归纳表决方式,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物权法,都会有。3.归纳组织形式,比如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这些合伙企业法,外商法,公司法,破产法,物权法都会有。4.归纳人事任免制度,比如公司法独立董事,比如破产法管理人,都会有。5.归纳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个物权法有。6.归纳其他数字,这个很重要的。重点章节往往是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破产法,物权法。这些章节也容易结合。税法:而税法不同.因为你看税法,出题就有很对性,计算题都是出税种,叫你算多少税,分值比例较高,所以你如果计算做得好,考80分都容易,我这么告诉你几点,你回去好好看看税法.税法从增值税,除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外,书上黑体字,都是按照这么一个顺序.1.各个税的概念2.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3.计税基础,这个是计算的关键,哪些要计税,哪些要剔除,哪些算组价,你列一张表.4.纳税时间,地点,税收优惠.你按照这4样,再归纳第5个.5.与房子有关的税,你看历年试卷,年年都会考到.你这么一归纳,税法顶多归纳出30页4A的纸,肯定能过了.会计:会计我一直头疼,把最难得看了,但是今年放水,考些不看的地方,但是会计也要有财管的基础,第二章金融资产就需要财管,未确认融资收益,所以学会计必须有底子,有中级财务会计的底子,有财务报表分析,税务的知识。学会计我的归纳不到家,但是还是必须说,各个章节的联系,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长期股权投资都是有着联系,所以这几章要学好。然后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所得税会计是难点。归纳有以下这么几点:因为会计其实是考你的会计准则问题,很详细的,所以首先要1.归纳会计科目核算内容2.归纳以什么价值核算,你比如历史成本,公允价值,到底是什么价值。3.归纳相同点,比如哪些要提减值准备,哪些可以冲回,哪些不可以冲回。4.对比,资产对比负债,对比所有者权益。5.共性,资产里面的,比如金融资产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资产,共同与差异,金融资产与投资性房地产的共性。审计我没学好。备考中注意这么几点:1.不能因为没有2010年的教材而不预习,用09年的教材预习,最好不要买辅导,报个班比较稳妥,因为你如果面辅导,有以下两个方面不好,如果你考得多,会感到预习时间不够,再就是万一教材改变大,做成了一个印象反倒不好。还不如报个班,把习题班学会就好了。等新书一下来,就赶紧做题。2.心态放稳,不是很难的考试,只是到了那里,会有两个想法,一是题目不难,但是不会,二是感觉一整本书都是重点。3.最怕的是高估自己,低估注册会计师,很多考过初级,中级,盲目觉得自己的自学能力不错。4.要坚持做大题,最怕的就是看到大题,就脑袋里面思考一下,不动笔,而直接去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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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经济法考前必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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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梦游记

第一章总论

[仲裁]

1.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 -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2.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管辖]

3.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复议]

4.行政复议决定书-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

5.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档索管理]

6.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1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年。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7.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会计工作交接]

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

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9.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10.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银行结算账户]

1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 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挂失止付]

13.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嫖、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办理挂失止付。

[票据权利时效]

14.持票人对商业汇票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对银行汇票、本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15.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背书]

16.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 (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承兑]

18.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则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19.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保证]

20.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票据,出缥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21.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

[提示付款]

22.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到期日起10日交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支票]

23.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征税范围]

24.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包装物押金]

25.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款。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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