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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rneyja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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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基本就是读学历及相应的工作年限,已经有人给你粘上了;一共要考5门,税法一、二,财务与会计,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至于作用,一是你可以实现自己的职业梦想(如果你想从事税务工作的话),二是可以挣钱,具体钱数就不说了,看你做多大的项目;三是税收是我们生活中的常识,您可以保证自己这方面清白和不受骗。

考过了注会税务师怎么办

273 评论(10)

添喜lucklily

很多已经考过注会的考生想要报考税务师考试,考过注会之后还需不需要考税务师呢?税务师事务所对税务师证书还是很看重的,也是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必须有的证书,所以对立志于去税务师事务所的同学们还是很有用的,除了税务师事务所,很多会计师事务所也会认可的,因为里面也有做税的部门,所以也有一定的效果。那么考税务师具体有什么用呢?跟着高顿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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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完注会还需要考税务师吗

考到注册会计师还要不要考注册税务师因人而异。如果有时间、有能力挑战一下自己,考注册税务师也是非常不错的。

税务师考试难度略高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同时,税务师报名条件比注会高,对于专业和工作经验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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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税务师有什么用?

1、积分落户加分项

随着企业对税务师人才的需求增加,目前,我国税务师人才正处以极度紧缺的问题,为了提高大家报考税务师的积极性,培育更多优质的税务师人才,多地纷纷下发了相应的福利政策举措,像北上广深这类一线城市,税务师证书可作为大家积分落户的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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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评论(11)

康泽装饰

王亭喜老师3号的直播说过这个问题:最后十天税务师该如何复习?(一)最后两天复习的流程1、 两天时间看教材,重点看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教材中新增的知识点。有同学可能会说,这个时候看教材是不是晚了?根据我们的考试反馈,考前看教材是非常有用的。当然你现在看教材不可能是面面俱到。一定要看教材当中我们在基础班、习题班重点强调的知识点,我们要重点去看。在最近的几天呢你可以重点的看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还有教材新增的知识点,针对性的去看。小税种你可以不把它作为最后冲刺的内容。2、 考前三天左右,仔细做一遍经典母题和最近三年考题。3、 靠前第二天拿出时间看大题、综合题的解题思路。可以重点看一下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税种结合的这样的综合题的大题。看看考试的角度或者出题的思路。包括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的综合性题目都可以有参考的看一看。4、 考前最后一天,记忆小税种的相关知识点和必背考点。考前最后一天,大家花比较大的时间记一下小税种相关的税收优惠和必背的考点。建议大家小税种要有针对的去看,要知道优惠最常考的考点。基本上我们在讲母题的时候都做过一些总结。(二)营改增对税法二考试的影响这里边要特别强调一点,尤其离考试比较近了,有的同学心里也比较慌。税务师考试和注会不一样,今年的注会的税法教材专门有一个章节是营业税,营业税今年的考试中虽然偏离实际,但起码是不偏离教材的。但是我们今年税务师的税法一已经完全是按照营改增来写的,所以营改增对税二的影响大家需要关注。营改增对税法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我们的营业税改成增值税以后,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不管你是算买房的房屋的价格,如果说是含增值税的价格,必须变成不含税的;个人卖房、个人租房,如果交个人所得税的话,也涉及到含税收入和不含税收入的转换,尤其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卖房的收入当中如果是含增值税的,一定要把它变成不含税价。在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的税费里边,如果是营改增以后的增值税,增值税是价外税,不能扣除。大家今年在考试做题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题干,个人认为在税二考试中营改增基本不会涉及,如果是考税法一的营改增的内容在税二中考计算性的考点考单选型计算题的可能性还是有的,但出综合题的可能不大。第一个原因在于我们是16年的考试,考的是15年的业务,但我们税法一已经营改增完成了,所以我考一个15年的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税税前扣除,那我考营业税的话说不过去,因为起码教材上都没有营业税了。它跟注会的税法是不同的。第二个原因是如果考16年的话它又存在一个问题。16年的5月1日之前是有营业税的,5月1日之后是增值税,你这个房子不能正好盖在两边,很难处理。(三)各章节重点1、企业所得税:每年的综合题,甚至是两道综合题,都可能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的项目。包括业务招待费、三项经费、关联企业的利息扣除、公益性捐赠、广宣费,都是考试必考的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当中凡是跟限额有关的,这种税收优惠,包括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环保设备税额的抵免,都是综合题必备的内容。2、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内容庞杂,所以可能大家学起来感觉个人所得税比企业所得税还难。个人所得税如果出综合题的话它肯定会涉及到我们后边的一些特殊的收入项目,如股权激励、股权转让、年金、限售股、一次性取得的收入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收入、提前退休的收入、年终奖的计税等等。这些内容也肯定是我们考试命题的重点。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今年,新房有新办法,老房有老办法,主要是考新房屋的销售,老房屋的销售也可能考计算题。非综合题的计算题考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如果设计新房屋的销售主要是五项扣除:土地金额,要记住乘两个比例:①已开发土地占全部土地的比重②已售房占全部房屋的比重,房屋的开发成本也要注意配比,乘以已售房占全部房屋的比例。房产开发费用主要注意利息支出是否可以扣除,决定了用两个公式去求房产开发费用;相关税费:今年比较尴尬,估计题干会有意回避会干脆不考。如果像今年注会税法这样真的考了,比如说2015年某房地产企业怎样怎样,让你计算土地增值税可以税前扣除的,那你记住一定要算营业税。如果是2016年5月1日之后,那就是增值税。我们觉得这一块它规避的可能还是很大的。房产企业的加计扣除:前几项之和的20%。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不仅要从前边掌握,你还要从清算的角度,去看它一些清算审核的内容,包括土地前准备,算土地增值税的时候税前不能扣除,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税前可以扣除。包括将房屋用于对外赠送,用于安置原住民,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将房屋自用或出租(不属于销售,但它影响到你是应该清算还是可以清算)。精装修住房的装修费是可以扣除的,自保金强调是否开发票,开发票的自保金可以税前扣除,没有开发票的自保金不能税前扣除。还有公共配套设施,什么情况下成本费用可以扣,什么情况下既算收入又算成本费用。这些内容都是比较重要的。4、印花税:经典母体当中合同的补充范本;印花税的税收优惠结合印花税的计算;纳税人的有关规定。印花税的4个必考合同:①专利申请权的转让②非专利技术的转让③专利权的转让④专利实施许可的转让(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书据当中与房子和地有关的三个合同,选择题必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转让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5、房产税:房产税的计算,计算依据的确认。如一个单位有很多房屋,既有应税的,又有用做幼儿园或者学校的,免税的房产。应税的房产里,有从租的,有从价的,这个容易考前半年从价的,后半年对外出租,那么要注意这个切分各个时间段不同的计税依据的差异。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考前必须看一遍。不仅仅要记次月、当月,一定要记什么时候的次月,什么时候的当月。如:买新房的话,一定是交付使用的次月起;买旧房的话,办理权属证书的次月起;委托施工的,是按照办理托收手续的次月起。6、车船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哪些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哪些不属于应税车船。然后把应征的车船和不征的车船和后边你的车船税的减免税优惠一定要结合起来,所以这里便最重要的不管是考计算还是考范围还是考什么,最后都是考车船税的税收优惠。车船税的税收优惠中尤其是新能源车辆,有三类: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全面,其他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还有一个比较爱考的是:必须是省级政府决定定期减征免征的,包括四类:公共交通车船、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法定免税和特定免税的区别。特定免税三个:入境的外国车船或港澳台车船、在机场码头内部行驶的车船、缴纳船舶吨税的相关船舶,在5年之内都可以享受免征。7、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掌握税收优惠。得分很难,强烈建议大家考前重点记。尤其是今年新增的内容。8、耕地占用税:重点掌握两个内容: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耕地的范围,什么不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什么不属于耕地。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你就要人为的把它切成三块,哪些是应征的,哪些是免征的,哪些是减征的。减征的又切割成哪些是仅按每平米两元征收的,哪些是减半征收的。第二部分: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特点和考情。一、注会,就是注会!哪有那么容易?注会,是我们财会领域的金牌认证,所以它不可能那么容易。如果你把它当成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就会产生轻敌的后果。16年的考试,总体来说,偏而不难。比15年整体通过率可能会小一些。而且今年大家明显能感觉到税法终于从媳妇熬成婆了,以前我们都把它当成副科,今年它是难度的王中王。二、社会热点和注会考点的结合力度和速度,惊人,惊人!今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一个明显体现社会热点和考试的结合力度是空前的。很多科目都来源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比如会计考的反向收购,是顺丰的案例;经济法考了证监会举报没有及时披露,是宝万之争的宝能和万科;战略考的原型云南白药;税法当中也都是热点,非居民企业是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几年的重点工作,像我们前年考的涉及bax到去年考了fatca,飞猫计划(?),明年可能就会考CRS,都是国际税收领域非常热门的话题。房产调控也是我们总局一直抓的重点,所以今年考了两道土地增值税的题。三、税法考题明显更注重应用,有工作经验的考生更容易得分。今年的注会考试实务性的倾向特别明显,比较有利于实务知识比较丰富的考生。像大学生、研究生这样的没有实务经验的考生,可能听课听的懂,但是一旦在实务当中有变化,很可能在应对的时候就会有问题。四、打压功利性备考!今年的税法考试严重打压功利性备考。如果按60分准备,基本上都过不了。税法这门课虽然不难,但它非常烦人,非常繁琐。所以我们在复习的时候就是需要全方位无死角。你要参加考试的话,必须要有80分的能力。不管是丰年还是灾年,都能够保证这门课程通过。所以税法这门课程,你花很多时间,它又不是很难;但你不花很多时间,又过不去。五、时间分配时门艺术,今年题量很大!今年的题量非常大,很多学员二十五分钟就把单选多选做完了,但是综合题还是没来得及做,今年这个问题确实是比较严重的。今年的综合题有一道大题的第一问就涉及到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附加和契税。有些同学说了,老师我不要这样的分还不行吗?但是你一旦这道题做错了后边的所有题你都没法答,所以这个题量确实是非常大的。六、今年税法考的很细很深!不知道是否代表着未来的考察方向?今年税法考的非常细,非常深。以前的注会经常是框架型考察,它不会考的特别细,但是像税务师就会考的非常非常深。不知道以后是否仍然如此。七、关于考试考点偏的问题。有些人说今年的考题考的很偏。所以有些同学开玩笑说本来一位考场已经够偏了,直到进了考场看到真题。当然偏不偏呢,我们后来仔细的冷静的想一想,今年的题目确实是偏,只不过是跟大家很多人心目中的重点考点不一样而已。个人认为真正认为今年的考题偏呢,是主要税种的考察是不到位的。核心的税种考察的太少,尤其是增值税和消费税,营业税呢,你可以考,但你考个选择题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在综合题里去考。土地增值税的考察是非常正常的,而且我们在基础班和习题班做的土地增值税的题也是非常多的,包括最后的模拟题,考前冲刺的模拟题,我们出了两道土地增值税的题目。国际税收呢我们在综合最后的模考班当中也出了模拟题。王亭喜老师的模拟题的难度和真题的难度是非常接近的,有土地增值税。也有国际税收,唯一没有预见到的就是营业税会在综合题里出现。八、专业阶段考察整体的综合性有所上升。以前我们说注会分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专业阶段是单线的,综合性往往不会太强。但从今年的反馈趋势,专业阶段的综合性正在不断加强。所以网络上有一种声音,说中注协有可能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合并在一起,就是取消综合方向,但是这是不是以后的考试的风向,也不敢说。我们很多不同科目中考察的其他科目,税法里有些知识考的是经济法的,会计里考的是审计的,审计里考的是会计的,这种综合性是有所加强的。九、不要迷信任何的押题。税务师快考了,大家都收到类似必过的短信,不要理,也不要迷信任何的押题。税法的特点就是又繁琐又烦人,所以必须全面细致的掌握。有一位同学的一句话我比较赞同。她说:“自从考了机考以后,你就别想着押题了。”所以注会复习很简单,就是以教材为主。你没法说是哪个地方一定考,哪个地方不考。十、考生也需要从自身去反思总结经验。对税务师的考生,我都说过一句话。去年呢税务师,税一税二,感觉的难度十比较简单的。去年注会的税法跟今年相比也是简单得多。所以很多考生老师拿去年考试的难度来衡量今年,所以他复习的时候人为的就轻敌了。可是你仔细想一想,今年你的卷子,虽然营业税确实值得吐槽,但是如果我们把该得的分得到了,也就通过了,所以就看你的知识掌握的牢不牢。比如有道题是:甲欠乙3000万,乙拿价值9000万的房产抵债,另外索取甲6000万,计算应缴契税。有些考生就硬说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房屋转移是免征契税的。其实就是掌握知识不扎实,因为它根本就不是破产企业。另外大家也不要太气馁,毕竟16年考完了成绩还没出来,很多大题它的弹性还是非常大的,所以大家也不要太迷茫,也有可能会通过。最后,16年给我们的提示呢,王亭喜老师再次提醒大家,教材是圣经!如果书与教材不一致,以教材为准,如果实际政策与教材不一致,以教材为准,如果王老师讲的与教材不一致,以教材为准。教材当中有营业税,与实际政策有什么关系呢?所以仔细想一想,还是要尊重教材。第三部分: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如何学习?税法这门课程的特点:繁而不难。需要我们在实际的17年的备考过程中要针对这个学科的特征来安排预习。东奥又不同的班次,预科班、基础班、习题班、价值真题、分类专题、冲刺串讲等等,每个班次每位老师都有自己的特点。1、全方位,无死角。大家在预习的时候一定要全方位无死角,我们不要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像16年考了很多管理上的内容,以前就不是重点。有些就看到个人所得税,从国际税收后边的章节压根没看,结果今年考了很多纳税质押、一些管理上的规定,就手忙脚乱了。2、教材结构变动较大,尤其是应该增部分。增值税预计增加一倍新内容。17年的教材变动会非常非常大,尤其是营改增部分。营改增应该是财税2016年36号文,会全部增加到教材里去。光36号文就42000字,36号文出来以后,后边陆续的配套文件加在一起,新增的部分,估计5万字。这五万字删删减减,仍然会有大量的文字出现到我们的教材里去。所以今年教材变动会非常非常大,所以增值税这一张就会变成一个巨无霸,可能会占到我们教材的1/3或者2/5这样的比例。营改增这一块如果大家有时间精力的话,因为教材还没出来,你可以选择把财税2016年36号文先打印出来,有时间整体的读两遍。虽然它是文件,但是我们估计,第一呢,教材基本上是依据三十六号文整体的搬运过来的,内容不会相差太多,第二是教材搬进来可能会把原来的增值税和营改增混到一起来讲,在逻辑上反倒会出问题。36号文顺序上是比较规范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税收优惠,都是按照这个逻辑下来的,所以你可以提前打好基础。3、繁而不难,需要总结。大家在预习税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税法的特点是繁而不难,内容非常多,那么就需要大家做总结。这个总结呢应该是双方向的。第一个就是要正向总结,把书看薄,根据我们讲课的内容包括一些重点的题目,你看出重点在哪儿。第二就是要做好反向的总结,最好有一个错题本和知识点常错的总结,等到你考前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就是你知识和理论上的盲点。4、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今年的考试证明税法只给你2个小时时间,会计给你3个小时时间。但是2个小时时间是完全不够用的,所以很多同学没有答完卷。没有答完卷有各方面的原因,肯定有原因是知识点不熟练或做题不够快,就是平常听得懂,看也看得懂,但是一落到笔头上,落到我们的机考试卷上,可能时间就不够了,所以大家要记住准快蒙套甩,都是秘诀,都是需要大家用血的教训去换的。我们经常说大家要适当的抛弃,但真正考试的时候你就会在某些题目上纠结了很长的时间,但我相信你有这个经验之后就会知道怎么去面对,当然是又准又快又好,但适当的要学会舍弃。5、教材是圣经。第一遍通读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认真的读,等把基础班听完了,做完了第一遍联系的时候,再有重点的把教材仔细的读一遍。考前肯定是抓重点内容,需要背诵的、需要记忆的、需要重点理解的内容,我们再去记忆和背诵。我们始终要把教材当作我们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个我们最终考试的依据的地位。第四部分:王亭喜老师现场答疑1、2016年的注会税法教材能不能用做复习2017年税法考试?如果严格意义上来说肯定是有问题的。但是我建议除了增值税营改增这部分内容以外,其他的包括消费税、小税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法原理、征管法程序法的相关内容,用16年教材复习大的问题是没有的,可能只是涉及到我们营改增对其他税种的影响的一些小的方面,这些大家是可以提前复习的。但是增值税,如果你有一定基础,我觉得这一章你可以暂缓去看,因为这一章的变动实在是太大了。2、注会的税法复习完后能不能直接考税一税二的考试,或者学了税一税二之后能不能直接参加注会税法的考试?内容基本一样,有具体小的点有差异。比如注会里职工教育经费的高新技术企业就可以按8%的比例扣除,而税务师里就没有这个点。但是你想职工教育经费有那么多知识点,有七八个知识点都是一致的,偶尔有那么一两个点不同,所以仅仅从知识点的内容分布来看,二者基本一致。所以我常跟学员说,就是10月考完注会税法了还有一个月考税务师,你应该做什么?先做历年真题。通过做税务师的历年真题你就会发现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它考察的重点和考察的方向是截然不同的。那么有这种对比以后你再去看这个教材,看税务师的讲义和一些题目你就会知道考试的重点在哪儿了。3、有同学问头为什么叫读书放牛娃。这个没有为什么,就是一种感觉吧。生活在都市里边,然后经常会做梦,牵着自己的牛,然后走在城市的大街上,希望在这个喧嚣的城市里仍然能够保持再农村里边的那种质朴和淳朴吧!4、今年的考试难度?今年考试难度这个问题吧,我没法回答你,但有一点我可以回答你,就是不管是注会还是税务师,不会就一科连续2-3年都出特别难,这个是一定的。否则它3年同一科考了三年一直考不过去,那么它是会影响一个考试本身的权威性的。所以有人说注会考试有所谓的大小年,每个科目都会有一个相应的调整,物极必反嘛,大家自己理解,这个我们不敢说今年会难或者简单,但它自己都会有一个相应的调整。5、17年注会复习税法增值税可不可以按税一的教材复习?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大家也可以一起来参考一下。当然这是自由选择啦,如果你有税一的教材的话,税一的教材是完全按照2016年36号文去编写的,当然我们36号文之后陆续打了一百多个补丁它没有更新进去,但是基本框架是完整的。所以你看税一增值税的话,那么明年注会税法的基本的大框应该不会有什么变化。这倒是一个可以走的捷径。但我也建议你把36号文也单独的打印出来,单独的去看。6、模拟题考多少分考试能过?这个不敢跟你说,所以以前有一年我也出过三套模拟题,它就分为难度最高、难度中间和难度比较简单三个档次,就是让大家在考前都见过这三种风格,熟悉一下这个难度,让大家不要慌张,遇到任何一种难度最起码你见过。太简单太难的模拟题对你的考试可能都不会是一个太有利的备考。7、税一营改增在新内容中内容特多,看的泪崩别说你泪崩了,到明年啊,要不为什么说在注会6科中税法老师是最难讲的。最近这几年天天更新新政策,天天更新新内容。资源税在改,个人所得税在改,企业所得税在改,增值税在大改,营业税在取消。我们老师备课呢,都要付出巨大的辛苦。当然呢,明年我在讲营改增的内容呢,我相信我会讲一个比较好的逻辑让大家更通俗更明快的去理解,今年营改增我也去讲了几十场的公开课,我相信我积累了很多的经验来应对注会税法营改增这块新变动的内容。最后,王亭喜老师送给广大学员们一段话,也是王亭喜老师最喜欢的一段话,让我们一起共勉:“有时候,不是因为有了希望,才去坚持,而是坚持了,才有希望。不管你是百米冲刺最后2米3米的税务师考生,还是刚刚起跑的注会的考生,都希望大家能够坚持。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都是资质比较普通的考生和老师,所以我们只有靠自己的毅力和坚持,才能达到自己想要的人生。所以祝福大家,也希望大家能够在17年的税法当中,和即将考试的税务师考试旗开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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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夏夏110

注册税务师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专业人员。�注册税务师的作用和权利:(一)可以向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包括电子数据),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 (三)可以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可以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批评或者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目录[隐藏]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备案�第三章 注册税务师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 业务范围及规则�第五章 税务师事务所�第六章 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七章 罚 则�第八章 附 则�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备案�第三章 注册税务师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 业务范围及规则�第五章 税务师事务所�第六章 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七章 罚 则�第八章 附 则� [编辑本段]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9月16日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14 号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编辑本段]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发挥注册税务师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涉税服务和鉴证作用,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注册税务师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 税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注册税务师执业,应当加入税务师事务所。� 第四条 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承办业务,应当以委托方自愿为前提,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依据,并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准则。 � 第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委托各自所属的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以下分别简称总局管理中心和省局管理中心)行使对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职能,并监督、指导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工作。� 第七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及时提供税收政策信息和业务指导。� 对税务师事务所承办的涉税服务业务,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对税务师事务所按有关规定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承认其涉税鉴证作用。� 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应当对其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其他执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的执业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编辑本段]第二章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备案� 第八条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全国统一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办法由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制定。� 第九条 符合考试办法规定报名条件的中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二年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第十条 凡经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持资格证书到所在地的省局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省局管理中心审核后,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满二年的,给予执业备案,在证书备注栏加盖“执业备案”章;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不满二年或者暂不执业的,给予非执业备案,在证书备注栏加盖“非执业备案”章。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执业备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三) 被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二年的;� (四)在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中有违法行为,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二年的;� (五)在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中有违规行为,自处理决定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执业备案的注册税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备案:� (一)死亡或者失踪的; � (二)同时在二个以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 (三)在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 (四)年检不合格或者拒绝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检的;� (五)违反行业管理规范,连续二年有不良从业记录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省局管理中心应当将本地区注册税务师的备案情况上报总局管理中心。执业备案和注销备案的注册税务师应当向社会公告,公告办法另行规定。 �[编辑本段]第三章 注册税务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注册税务师执业,享有下列权利:� (一)可以向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包括电子数据),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 (三)可以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可以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批评或者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第十五条 注册税务师执业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擅自承接业务。� 第十六条 注册税务师应当在对外出具的涉税文书上签字盖章,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七条 注册税务师执业中发现委托人有违规行为并可能影响审核报告的公正、诚信时,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中止执业。� 第十八条 注册税务师对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注册税务师应当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与审核,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第二十条 注册税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二十一条 注册税务师应当不断更新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提高执业技能,并按规定接受后续教育培训。[编辑本段]第四章 业务范围及规则� 第二十二条 注册税务师可以提供代办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建账记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以及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第二十三条 注册税务师可承办下列涉税鉴证业务:�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二)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三)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第二十四条 注册税务师执业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一)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报告或者不当证明的; � (二)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的;� (三)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税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涉税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第二十五条 注册税务师执业,应当按照业务规程确定的工作程序建立工作底稿、出具有关报告。� 注册税务师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二)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三)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四)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有其他不实内容,而不予指明。� 第二十六条 注册税务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的股票、债券;� (二)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业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三)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四)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行贿;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编辑本段]第五章 税务师事务所� 第二十七条 税务师事务所由注册税务师出资设立。 � 税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和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形式。� 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宜,按现行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就本所注册税务师变动情况,向省局管理中心备案;省局管理中心应当将本地区当年注册税务师变动情况汇总,上报总局管理中心。� 第二十九条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依法纳税,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第三十条 税务师事务所承接委托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合同并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三十一条 税务师事务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合并、变更、注销等手续后,应当到省局管理中心备案。� 第三十二条 合并、变更的税务师事务所,符合设立条件的,核发新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收回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不再核发。� 第三十三条 注销的税务师事务所,由省局管理中心核销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第三十四条 合并、变更、注销的税务师事务所,省局管理中心办理完相关备案手续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报总局管理中心备案。� 省局管理中心应当将已办理完相关备案手续的税务师事务所通报税务师事务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向社会公告。公告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五条 总局管理中心对税务师事务所实行资质等级评定管理。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适用于税务师事务所。 �[编辑本段]第六章 注册税务师协会� 第三十七条 注册税务师协会是由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组成的行业自律性社会团体。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是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税协)是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地方组织。� 注册税务师协会应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注册税务师应当加入注册税务师协会。� 第三十八条 中税协章程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备案;省税协章程经省级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并报省税务、民政机关和中税协备案。� 第三十九条 中税协拟订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执业规则等,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施行。� 第四十条 注册税务师协会应当支持注册税务师依法执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向有关方面反映其意见和建议,为提高注册税务师执业水平提供服务。� 第四十一条 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章程,享有章程赋予的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编辑本段]第七章 罚 则� 第四十二条 注册税务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注册税务师签字权;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公告办法另行规定。 � (一)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股票、债券的;� (二)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者收费的;� (三)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 (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五)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本办法规定二次以上的。� 第四十三条 税务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向社会公告。�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承办相关业务的;� (二)未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而收费的;� (三)未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内部管理混乱的;� (四)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采取夸大宣传、诋毁同行、以低于成本价收费等不正当方式承接业务的;� (六)允许他人以本所名义承接相关业务的。� 第四十四条 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五条 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执业备案或者收回执业证,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税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 出现上款规定情形的,省局管理中心应当将处罚结果向总局管理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编辑本段]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总局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对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的年度检查,省局管理中心具体实施。�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中提及个数、次数、金额“以上”、“以下”的,均包含本数。� 第四十八条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个人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和在中国境内从事注册税务师业务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能考到注册税务师,等于拿到金饭碗了。 多门证,多条路。实力有时需要证书证明。特别是税务人员、税务代理、会计中介、企事业会计。 现在只要去事务所挂靠,CPA300元/月,CTA300元/月,一共600元/月。 要求基本就是读学历及相应的工作年限,已经有人给你粘上了;一共要考5门,税法一、二,财务与会计,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至于作用,一是你可以实现自己的职业梦想(如果你想从事税务工作的话),二是可以挣钱,具体钱数就不说了,看你做多大的项目;三是税收是我们生活中的常识,您可以保证自己这方面清白和不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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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洁的毛灾灾

考试方向不一样,做往年试题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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