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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红红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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漩海灵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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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取消了,但税务师又来了

为大家整理了一份税务师学习资料,包括各行各业初、中、高各级税务师的学习资源,适合想提升自身能力的同学们,后面会不断汇聚更多优秀学习资源,供大家交流分享学习,需要的可以先收藏转存,有时间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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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国家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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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526368302

税务师备考有疑问?高顿教育为您答疑解惑:新一年度税务师报考即将来临,高顿网校为大家准备了【注册税务师不是已经取消了吗,为什么还有考试呢?】相关问题详细介绍,对此问题有疑惑的朋友,赶紧看过来吧!最全备考资料+历年真题解析,助您稳拿高分!注册税务师不是已经取消了吗,为什么还有考试呢?注册税务师只是取消了“注册”头衔,整个证书并没有取消,考试还是存在的,而且每年报考人数还在不断攀升!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在取消的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中注册税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列。同年6月4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国际商务专业人员、矿业权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等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结合会议决定,国务院发文的“取消”,其意思应该是取消其准入资格的身份,并非取消该资格,所以注册税务师取消了依旧还是有考试的,证书考试组织者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相关说明】2014年注册税务师取消了“注册”头衔并不是取消了税务师这个职业,而是可以看作一场行业的改变:1、其组织机构由之前的国家税务总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管理,变为由专业化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进行管理。2、在“注册”两个字取消之后,税务师考试由原先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变成了目前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3、其在税务行业依然是高水平人才的象征,这次改变同时也凸显了国家想要扩大税务行业人才规模的需求。点我了解:2022税务师报名入口直达税务师考试报考条件介绍(仅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在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以上就是【注册税务师不是已经取消了吗,为什么还有考试呢?】相关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税务师行业以及税务师考试政策信息,欢迎大家前往高顿教育官网税务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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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umi2046

税务师继续教育可以补学吗?为什么要学习继续教育?可能有很多小伙伴都不知道税务师的继续教育,其实,税务师是需要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从领证的次年开始,一些地区如果不参加继续教育,就不能继进行税务师证书的年检。那么,税务师继续教育可以补学吗?为什么要学习继续教育?更多关于税务师考试的内容请点击:

税务师继续教育可以补学吗?

税务师继续教育是可以补学的。如果需要补税务师继续教育学分,可以向证书注册所在地的税务师协会申请补学,或直接登录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找到往年继续教育补修入口,按要求提交申请,进行继续教育学习,获得学分。

如果确实没有进行继续教育的话,可以联系继续教育的部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补修的,如果进行了继续教育,但是没有记录,需要联系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具体咨询。更多详情请点击:

大部分地区的会计继续教育学习是支持补学的,在完成本年度学习后,如若发现之前有遗漏的课程没有学习可以再进行补学。但是,每个地区开通的补学年度并不相同,如果大家需要补学的年度不在开通时间的范围内,就需要联系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具体咨询。

为什么要学习继续教育?

国家发文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更多税务师考试内容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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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缀天堂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税务代理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准入控制,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发挥税务代理在税收活动中的作用,保证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国家对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按本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方可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第三条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为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税务师。第四条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范畴,纳入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由国家确认批准。注册税务师英文译称:RegisteredTaxAgent。第五条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负责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考试第六条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第七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四)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六)人事部和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拟定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考前培训工作必须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第九条人事部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或授权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第十条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第三章注册第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为注册税务师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对注册税务师的注册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第十二条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申请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人员,应在取得证书后三个月内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第十三条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一)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三)身份健康,能坚持在注册税务师岗位上工作;(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再次注册者,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的证明。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者。(三)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三年者。(四)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具备税务代理资格的。第十五条经批准的注册税务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进行注册。第十六条注册税务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注销其注册税务师资格:(一)在登记中弄虚作假,编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二)同时在两个税务代理机构执业的。(三)死亡或失踪的。(四)有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行为之一的。(五)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适合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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