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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三月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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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寒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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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哇 ,原来都这样呀,我们也是这样的,如果没结帐。你把费用摊入 待摊费用中, 以后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如果结帐了。象征性的交了一点,我认为可以不涉及到 以前年度损益 。以后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交税金的时候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贷银行计提所得时 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所得税。最后把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

税务师实务以前盈利

306 评论(9)

张小凡09

看以前的亏损是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审计过的,税局是承认的,没有审计过的,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税务局批准后才可以弥补.今年你自己申报时,可以先弥补,弥补后,税务局自然会要求你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那时再请中介机构审计.

157 评论(8)

轻舞飞扬舞翩跹

企业今年如果利润,如果在税务局办理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备案,就可以税前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后如果还有利润,就要交企业所得税。

295 评论(13)

爱美食的飘飘

企业今年如果盈利,那么要在税前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后如果还有盈余,那么就要计提企业所得税,如果不够弥补那么就不用计提了.

173 评论(14)

Yun云2870

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办法,是在不违背法人所得税制的前提下,为了有效解决法人所得税制度下税源跨省市转移问题,通过税款分配的办法,对跨省区的总分机构所得税实施管理,分支机构的或盈或亏都不再是税法意义上的盈利或亏损,只有企业总机构根据所得税相关规定,统一计算的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盈利或亏损才是税法意义上的应纳税所得额。对于您提到的分支机构汇总纳税办法之前的未弥补亏损,《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第十七条明确:“总机构和分支机构2007年及以前年度按独立纳税人计缴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允许在法定剩余年限内继续弥补”。上述第十七条中可以继续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应该是分支机构2007年及以前年度按独立纳税人计缴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实务中应该是已经过税务师事务所等鉴证机构鉴证报告认定的亏损。

229 评论(12)

宇宇酱ovo

会计处理程序如下:

1、将需要调整的损益数结转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应调增利润(上年少计收益、多计费用)时记贷方、应调减利润(上年少计费用、多计收益)时记借方。

2、作所得税纳税调整。补交所得税时,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冲减多交所得税时作相反的分录。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4、调整盈余公积计提数。补提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记“盈余公积”账户;冲减多提盈余公积时作相反的分录。

5、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以及当期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如果提供比较会计报表,还应调整相关会计报表的上年

非日后事项的损益调整如果企业所发生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按新《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新《企业会计制度》第133条将非日后事项分为重大会计差错和非重大会计差错两类。重大会计差错应当“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也就是说根据重要性原则将其视同日后事项处理,处理方法同日后事项。非重大会计差错“应当直接计入本期净损益,其他相关项目也应作为本期数一并调整。”

会计处理程序如下:

1、将需要调整的损益数结转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调整方法同日后事项。

2、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3、有关纳税调整并入当期期末所得税计算时一并进行;有关盈余公积的调整并入当期期末利润分配中进行。

扩展资料:

以前年度损益是企业对以前年度发生的损益进行调整时,将涉及应纳所得税、利润分配以及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调整。关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虽然在有关会计制度中作了规定,但因具体处理程序不甚明确,加之会计实务中具体情况复杂,致使此项业务会计实务中差错率极高。

企业对以前年度发生的损益进行调整时,将涉及应纳所得税、利润分配以及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调整。关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虽然在有关会计制度中作了规定,但因具体处理程序不甚明确,加之会计实务中具体情况复杂,致使此项业务会计实务中差错率极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以前年度损益.

234 评论(13)

錵小寶圓滾滾

1、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一借一贷·是平衡的,是不会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

2、以前年度多计/少计费用或多计/少计收益时,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代替原相关损益科目,对方科目不变,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下,进行相应的盈余公积的调整。最终不能影响当期的“本年利润”科目。

3、期初未分配利润+本年净利润-分配的利润-补交的税款=期末未分配利润。不需要调整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本年度的也不需要说明注释。

4、期初数据是不能改变的。补缴税款是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了,不能改动,也不必要改动。

拓展资料

年度损益调整举例分析

企业对以前年度发生的损益进行调整时,将涉及应纳所得税、利润分配以及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调整。关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虽然在有关会计制度中作了规定,但因具体处理程序不甚明确,加之会计实务中具体情况复杂,致使此项业务会计实务中差错率极高。下面两个案例是笔者在审计实践中遇到的,也是会计实务中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调整时,极易发生错弊的典型,颇具代表性。

案例简介

案例一:2001年5月,税务部门在对某国有工业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该企业2000年度多提固定资产折旧100万元(为便于计算,数据已作简化处理,下同),因此责令企业作纳税调整,补交所得税33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税率33%)。当时企业会计人员所作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借:所得税 33(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万元)

②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万元)

贷:银行存款 33(万元)

③借:本年利润 33(万元)

贷:所得税 33(万元)

④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3(万元)

贷:本年利润 33(万元)

账务处理后出现的问题:

①该企业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后续调整如何进行才能使固定资产账面的折旧率、折旧年限、折旧额相吻合,并与实际税负相一致?

②现行税法已将所得税定位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一项支出。将补交的所得税结转至利润分配显然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③上年未分配利润的调增数不等于补交的所得税额,处理结果有误。

④未作补提盈余公积调整,会计处理“漏项”。

案例二:2000年3月,审计机关对某国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审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上年度误将购入的一批已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设备记入“管理费用”账户,于是在下达的审计意见书中要求企业进行账务调整(未列明调账分录)。该公司会计人员据此所作的调账分录如下:

①借:固定资产 30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万元)

②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万元)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万元)

账务处理存在的问题:该公司虽然对损益作了调整,但却在没有进行相应纳税调整的情况下,直接将损益调整的结果转入“未分配利润”,避开了纳税环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年度损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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