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人生
主要是做足准备好放平心态。1、搞清楚考试范围,找找有没有应试指南或者大纲之类的东西,估计单位应该会帮忙搜集这方面的资料。2、熟悉考试题型、难度,用以前年度的真题练练手,感受下,看看自身差距。3、认真看书。发的考试用教材,至少要看两遍。第一遍看仔细点,对不会的点查查资料,看看政策原文,计算题要自己能完整出来,不只是看懂。第二遍可以有所侧重,关注重点和自己没掌握到位的点。4、适度做题。执法资格考试整体难度不大,但参考的是新晋人员,工作中接触的业务尚有限,看书的时候容易忽略实务中的一些要点,所以做题很重要。是可以还是应当,是强制措施还是强制执行,是不是复议前置事项?做题以真题为主,有余力可以做点模拟题,还可以搜点税务师的题自我检测下。5、放松心态。执法资格考试就是个过格考试,60分就过了,通过率是很高的,不用过度紧张,还有两个月,时间足够了。
clover2011
1、2007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不分执法岗位和非执法岗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身份的在岗人员,均属于考试对象。《通知》所称“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身份的在岗人员”,是指税务机关除临时人员和工勤人员以外的,没有登记为公务员的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且在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岗位工作的正式干部。2、依据:关于《2007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文号: 国税办发[2007]86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07-9-2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7〕105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一些税务机关来电询问有关《通知》第三条考试对象的确认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2007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不分执法岗位和非执法岗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身份的在岗人员,均属于考试对象。二、《通知》所称“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身份的在岗人员”,是指税务机关除临时人员和工勤人员以外的,没有登记为公务员的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且在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岗位工作的正式干部。税务学校、机关服务中心等不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身份的事业干部,不作为考试对象。三、《通知》所称“省局、市(地、州)局直辖分局”是指“省局、市(地、州)局直属税务分局和稽查局”。上述单位的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为免试人员。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必考对象,是否参加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自行决定。对未参加考试的人员,不予发给执法资格证书。五、在考试对象确认方面如有其他问题,请各省税务机关根据《通知》规定及本通知精神自行掌握。六、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问题,税务总局将另行通知。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优质税务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