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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dougouzai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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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囡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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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是在电子申报软件里面自动生成的,如果有缴税,就填写缴税的金额就可以了

税务师实务申报表填写

154 评论(10)

胖子9451

本表“本期”中的有关栏次按下列要求填写:

(1)“本期发生额”栏,应根据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按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

a.“免税农产品”项目,按照采购免税农产品的买价,依10%的扣除率计算填列。

b.“运输费用”项目,按照购进货物所支付的运费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填列。

c.“废旧物资”项目,填报的范围仅指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填列。

d.“6%征收率”项目,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按6%征收率注明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税款。

(2)“本期发生额”栏中各项目的填写口径,是指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准予从增值税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税法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填入本栏中的有关项目。

如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对购进时无法确定用途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如免税货物和应税劳务与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共同耗用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进项税额等,可填入本栏。

(3)减不得抵扣项目的是指:

1、免税货物用;

2、非应税项目用;

3、非常损失;

4、进货退出及折让;

5、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用。以上项目的填写口径同“本期发生额”一致,如在购进直接用于免税项目的未填入“本期发生额”栏的进项税额,不需再填入“减、免税货物用”栏。

本表“进项税额分摊”的有关栏次,按以下方法填写:

(1)“本期抵扣额合计⑦”栏即为“本期进项税额⑦”栏合计数。

(2)“本期允许抵扣94年期初库存已征税款⑧”为经税务机构核定后的税款按照规定的抵扣比例计算出的本期允许抵扣额,或经税务机关批准本期允许抵扣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

(3)“按销售额比例分摊应抵扣的进项税额⑨”即是将“本期抵扣额合计⑦”和“本期允许抵扣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⑧”合并后按“本期销售税额”中计算出的各种销售类型的销售比例进行分摊。

新申报办法主要调整内容

1 、不改主表格式,通过重新设计、调整或增加附表的方式,实现营改增的相关政

策,不影响地方收入。

2 、按货物劳务与应税服务销项税额比例直接划分应纳税额、从而间接划分本期应

补退税额的方法,实现会统部门的税款分别开票、分别入库需要。

3、调整的内容充分满足营改增业务申报的实际需要。

4、试点地区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按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5 、附表一、二相关栏次的填报不再实行报税系统,认证信息系统数据直接导入,必须由企业自己填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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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心派儿596

所得税清算报表比较难填写,需要你对整个公司的现有状况比较了解,有几个重点,就是看有没有处理固定资产、存货、等等,该交税的就申报交税。如果没有资产的处置,也没有利润分配,在网上下载一个填表说明根据填表说明进行填写就行了。如果你企业规模较大,最好请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会把这个表填写齐全。清算申报表的期间一般为你申报注销之日起到表填写完毕。

183 评论(13)

黑白配late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二、填报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1.“清算期间”:填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二)行次说明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2.第2行“负债清偿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负债按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后确认的负债清偿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3.第3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4.第4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5.第5行“其他所得或支出”: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其他所得或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中,其他支出以“-”号(负数)填列。6.第6行“清算所得”: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7.第7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免税收入。8.第8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不征税收入。9.第9行“其他免税所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免税的所得。10.第10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纳税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11.第11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6-7-8-9-10行。本行按照上述顺序计算结果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12.第12行“税率”: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13.第13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1×12行。14.第14行“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准予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15.第15行“境外应补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境外所得应在境内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16.第16行“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3-14+15行。17.第17行“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因以前纳税年度损益调整、汇算清缴多缴、欠税等在清算期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额。其中,应退企业所得税额以“-”号(负数)填列。18.第18行“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金额=本表第16+17行。四、表内及表间关系1.第1行=附表一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的总计数。2.第2行=附表二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4)”列的总计数。3.第6行=本表第1+2-3-4+5行。4.第11行=本表第6-7-8-9-10行。5.第13行=本表第11×12行。6.第16行=本表第13-14+15行。7.第18行=本表第16+17行。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二、填报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其他行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均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以外的纳税人,按照本表的行次内容根据其资产情况分析填报。2.“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3.“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计税基础的金额,即取得资产时确定的计税基础减除在清算开始日以前纳税年度内按照税收规定已在税前扣除折旧、摊销、准备金等的余额。4.“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的金额。5.“资产处置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的余额。四、表内及表间关系1.“资产处置损益(4)”列=本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计税基础(2)”列2.第32行“账面价值(1)”列总计=本表“账面价值(1)”列第1+…+31行总计。3.第32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计税基础(2)”列第1+…+31行总计。4.第32 行“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总计=本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第1+…+31行总计。5.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总计=本表第32行“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总计-本表第32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资产处置损益(4)”列第1+…+31行总计。6.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总计=主表第1行。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二、填报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其他行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均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以外的纳税人,按照本表的行次内容根据其负债情况分析填报。2.“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3.“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计税基础的金额,即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收规定予以扣除金额的余额。4.“清偿金额(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负债的清偿金额。5.“负债清偿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负债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的余额。四、表内及表间关系1.“负债清偿损益(4)”列=本表“计税基础(2)”列-“清偿金额(3)”列2.第23行“账面价值(1)”列总计=本表“账面价值(1)”列第1+…+22行总计。3.第23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计税基础(2)”列第1+…+22行总计。4.第23行“清偿金额(3)”列总计=本表“清偿金额(3)”列第1+…+22行总计。5.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4)”列总计=本表第23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第23行“清偿金额(3)”列总计=本表“负债清偿损益(4)”列第1+…+22行总计。6.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列总计=主表第2行。附表三《剩余财产计算明细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二、填报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金额。2.第2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3.第3行“职工工资”: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职工工资。4.第4行“社会保险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欠缴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5.第5行“法定补偿金”: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的法定补偿金。6.第6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7.第7行“清算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应缴的清算企业所得税金额。8.第8行“以前年度欠税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9.第9行“其他债务”: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其他债务。10.第10行“剩余财产”: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清算税费、清算所得税额、以前年度欠税和企业其他债务后的余额。11.第11行“其中:累计盈余公积”: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从净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12.第12行“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13.第13-17行“股东名称”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名称。14.第13-17行“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持有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15.第13-17行“投资额”列:填报清算企业各股东向清算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总额。16.第13-17行“分配的财产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中按照其持有的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分得的财产金额。17.第13-17行“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分得财产中,相当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照其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计算确认的部分。清算企业的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股东不填此列。四、表内及表间关系1.第10行=本表第1-2-…-9行。2.第2行=主表第3行。3.第6行=主表第4行。4.第7行=主表第16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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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篮球的猫咪

关于辅导期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填报规范(一)在填写申报表主表时,第12栏“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等于《附表二》第12栏中的“税额”数,其他栏次按正常情况填写。(二)在填写申报表《附表二》时,按下列规范填列:1.本表“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申报且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应等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2)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不予填写。(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金额、税额与税务机关告知的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金额、税额之和。本栏应与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加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减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后的数据相等。(4)第4栏“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符合抵扣条件的海关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等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应等于第5栏至第8栏之和。(5)第5栏“海关完税凭证”,填写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收到的海关完税凭证,按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海关完税凭证、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海关完税凭证的份数、金额、税额填写本栏。(6)第6栏“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符合抵扣条件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7)第7栏“废旧物资发票”,填写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收到的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填写本栏。(8)第8栏“运费发票”,填写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收到的货物运输发票,按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货物运输发票、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货物运输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填写本栏。(9)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应等于第1栏、第4栏、第11栏数据之和。2.本表“二、进项税额转出额”部分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明细情况,但不包括销售折扣、折让,进货退出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情况。第13栏“本期进项税转出额”应等于第14栏至第21栏之和。3.本表“三、待抵扣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已经取得,但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1)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填写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余额数;本栏数据应与上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数据相等。(2)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填写本月己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本栏数据应与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相等。(3)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填写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余额数。(4)第27栏“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填写截止本期期末,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等其他扣税凭证的数据情况,应等于第28栏(海关完税凭证)、第30栏(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31栏(货物运输发票)数据之和。4.本表“四、其他”栏中“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项指标,应与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中的本期全部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相同。“代扣代缴税额”项指标,填写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扣缴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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