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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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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之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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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国统一的题目。真题不对外公布了,都是以“考生回忆版”形式出现。

考试科目:《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

《税法(一)》主要考核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的政策规定及其计算;

《税法(二)》主要考核现行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的政策规定及其计算;

《财务与会计》主要考核会计与财务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及实际应用;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主要考核与涉税事宜相关的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涉税服务实务》主要考核现行各税种的计算征收、管理及检查、涉税会计核算与涉税文书制作等方面内容。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相应科目:

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2、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由于近几年税务师含金量逐渐提高,税务师考试难度也略有提升,首先是税务师科目较多,虽然成绩有五年的有效期,但一般考生都是通过1-3年,学习时间比较紧迫,而且涉及的学习内容也比较广泛,包含了税法知识、法律知识、财务管理、会计等,很少有考生能精通所有科目。此外,在命题趋势上,也越来越注重考生的理解分析能力,综合运用能力,贴近当前的政策背景,突出考试的时效性。

税务师民事诉讼法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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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龙fighting

15、王华向李可借用房屋一间,因借用期间房屋起火,烧毁房屋及屋内财产,李可诉至法院要求王华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开庭前一天李可突然心脏病发作住院,医治无效于第二日死亡,法院裁定中止诉讼。事隔一个月,李可之子李斌申请要求参加诉讼,问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 )A.撤销原中止诉讼裁定,恢复原诉讼程序16、郭雨倩与方松结婚多年未育,于1982年收养一子方宇(9岁)抚养成人。1993年方松患病去世,郭雨倩与方宇共同生活,后因关系不和分开单过。1996年郭雨倩因琐事与方守关系恶化,向法院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但在判决作出前郭雨倩突然脑溢血死亡。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 )D.终结诉讼17、下列关于民事上诉案件审理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D.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有开庭审理和径行判决两种形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审理为例外18、刘华年老体弱,三儿子不愿意赡养,刘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为其与儿子分家析产并责令儿子支付赡养费。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三儿子每人向刘华一次性支付赡养费5万元。刘华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人民法院未进行分家析产,此时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D 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19、东公司诉南公司和北公司不履行合同一案由某法院一审终结,判决生效后,经东公司申请,交付执行。而在此时,南公司和北公司合并为中公司,原公司被依法注销。此时谁是本案被执行人?( )C.中公司20、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经查,执行异议成立,请问此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裁定中止执行21、吴某诉其5个子女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一案经人民法院一审终结,法院判令吴某5个子女承担赡养老人义务,每人每月给付老人生活费100元。判决生效后,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正在此时,吴某去世。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A.裁定中止执行 23、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 )再审。A.应当24、确认之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 的诉讼.B.双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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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当家

【导读】很多小伙伴对于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科目不是很了解,不知道考试内容是什么,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目录

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

第一章行政法基本内容

一、行政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法特征

(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三)熟悉行政法的渊源

(四)了解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

(一)熟悉行政主体的特征及行政职权

(二)掌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三)熟悉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三、行政行为

(一)熟悉行政行为内容

(二)了解抽象行政行为

(三)掌握具体行政行为

(四)掌握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

(五)了解行政事实行为

第二章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一、行政许可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许可的分类

(二)熟悉行政许可的特征

(三)熟悉《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

(一)熟悉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程序制度及可设定事项

(二)掌握行政许可设定权划分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

(一)熟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二)掌握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三)熟悉行政许可实施的期限规定

(四)熟悉行政许可实施的费用制度

四、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一)了解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

(二)掌握行政许可撤销和注销制度

(三)熟悉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一、行政处罚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处罚的特征

(二)熟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一)熟悉行政处罚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处罚的设定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管辖及适用

(一)掌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二)掌握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四、行政处罚程序

(一)掌握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二)掌握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三)熟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

五、税务行政处罚

(一)熟悉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二)熟悉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处罚规定

(三)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

(四)掌握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五)税收违法案件审理程序

第四章行政强制法律制度

一、行政强制法基础

(一)熟悉行政强制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行政强制的设定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一)掌握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查封、扣押

(三)掌握冻结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一)掌握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三)了解代履行

(四)熟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一)熟悉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二)熟悉金融机构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三)了解人民法院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一、行政复议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复议的特征

(二)熟悉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一)掌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二)熟悉行政复议中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

(一)掌握行政复议申请人

(二)掌握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三)掌握行政复议第三人

四、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管辖

(一)了解行政复议机关的范围

(二)掌握行政复议管辖

五、行政复议程序

(一)掌握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

(二)掌握行政复议的审理

(三)熟悉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

(四)掌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

(五)掌握行政复议决定及其执行

六、税务行政复议

(一)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特征

(二)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

(三)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四)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

(五)掌握税务行政复议证据

(六)掌握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七)掌握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

第六章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一、行政诉讼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诉讼的特征

(二)熟悉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二、行政诉讼受理范围

(一)了解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

(二)掌握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不受理的案件

三、行政诉讼管辖

掌握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

四、行政诉讼参加人

(一)掌握行政诉讼原告

(二)掌握行政诉讼被告

(三)掌握行政诉讼第三人

(四)掌握行政诉讼代表人和代理人

五、行政诉讼证据

(一)熟悉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质证和审查认定

(三)掌握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六、行政诉讼程序

(一)掌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二)掌握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

(三)掌握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

(四)了解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五)掌握行政赔偿诉讼

七、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一)了解行政诉讼的执行

(二)熟悉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第二篇民商法律制度

第七章民法基本内容

一、民法基础

(一)了解民法及其特征

(二)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了解民事法律关系及其特征

(四)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五)掌握民事法律事实

二、主体制度

(一)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二)熟悉法人的特征、分类

(三)掌握法人的成立条件

(四)熟悉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三、权利制度

(一)掌握民事权利的分类

(二)掌握民事权利的变动

(三)熟悉民事权利的保护

四、行为制度

(一)掌握法律行为的特征

(二)掌握法律行为的分类

(三)熟悉法律行为的形式

(四)掌握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

(五)掌握法律行为的效力形态

(六)掌握法律行为的条件附款和期限附款

(七)掌握代理的特征

(八)熟悉代理的分类

(九)掌握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五、时效制度

(一)了解诉讼时效的要素

(二)了解期间、期日适用范围

(三)掌握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

(四)掌握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

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

一、物权法基础

(一)熟悉物权的客体

(二)掌握物权的特征

(三)熟悉物权的分类

(四)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五)掌握物权的效力

(六)掌握物权的变动

二、所有权制度

(一)熟悉所有权的特征、权能

(二)掌握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三)掌握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四)熟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五)熟悉相邻权

三、用益物权制度

(一)掌握用益物权的特征

(二)掌握各类用益物权的内容、效力及变动

四、担保物权制度

(一)掌握担保物权的特征

(二)掌握各类担保物权的内容、效力及变动

五、占有制度

(一)掌握占有的分类

(二)掌握占有的取得、变更与消灭

(三)掌握占有的效力

第九章债权法律制度

一、债法基础

(一)掌握债的构成要素

(二)掌握债的发生原因

(三)熟悉债的分类

(四)掌握债的效力

(五)掌握债的保全

(六)掌握债的担保

(七)掌握债的移转

(八)掌握债的消灭原因

二、合同法律制度

(一)了解合同与合同法

(二)熟悉合同的分类

(三)掌握合同的订立

(四)掌握合同的效力

(五)掌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六)掌握合同的救济(违约责任)

(七)熟悉合同的主要类型

三、侵权法律制度

(一)了解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法

(二)掌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掌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掌握侵权责任的免责和减责事由

(五)熟悉各类型侵权的构成要件

第十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

一、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一)熟悉婚姻家庭法基础

(二)熟悉亲属制度

(三)掌握婚姻制度

(四)掌握家庭关系

二、继承法律制度

(一)熟悉继承法基础

(二)掌握法定继承

(三)掌握遗嘱继承

(四)掌握遗产的处理

第十一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基础

(一)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二)熟悉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区别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规则

(一)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二)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合伙企业法基础

(一)熟悉合伙企业的特征

(二)熟悉合伙企业的一般法律规则

二、合伙企业的种类

(一)掌握普通合伙企业

(二)掌握有限合伙企业

三、掌握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一)掌握合伙企业的解散

(二)掌握合伙企业的清算

第十三章公司法律制度

一、公司法基础

(一)了解公司类型

(二)了解公司能力

(三)熟悉公司章程

(四)掌握公司资本

(五)熟悉公司法人地位

二、公司设立

(一)掌握公司设立方式

(二)掌握公司设立条件

(三)掌握公司设立责任

三、公司股东

(一)掌握股东出资

(二)掌握股东权利

(三)掌握股东资格

(四)掌握股东诉讼

四、公司运行

(一)掌握公司组织机构

(二)熟悉公司特殊形式

(三)熟悉股权与股份转让

(四)掌握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

(五)了解公司财务会计

(六)熟悉公司变更、解散与清算

第十四章破产法律制度

一、破产法基础

(一)熟悉破产原因

(二)了解破产案件管辖

(三)了解破产管理人

二、破产申请与受理

(一)掌握破产案件申请

(二)熟悉破产申请的受理

三、债权申报

(一)掌握债权申报

(二)熟悉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委员会

四、债务人财产

(一)掌握债务人财产

(二)掌握追回权取回权抵销权

五、重整与和解

(一)掌握重整程序

(二)熟悉和解程序

六、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

(一)掌握破产宣告

(二)掌握破产清算

(三)了解破产终结

第十五章电子商务法律制度

一、电子商务法基础

(一)了解电子商务法的特征

(二)熟悉我国电子商务法立法

二、电子商务主体法律制度

(一)掌握电子商务主体种类

(二)熟悉电子商务主体的认定

三、电子商务法几项基本制度

(一)掌握电子合同法律制度

(二)掌握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三)掌握电子支付法律制度

(四)电子商务税收法律

第十六章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一、社会保险法基础

(一)了解社会保险法的特征和功能

(二)熟悉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社会保险法律关系

二、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一)掌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掌握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三)掌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四)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一)掌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三)掌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四、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一)了解工伤保险内容

(二)掌握工伤保险的基本规则

五、失业保险

(一)了解失业保险内容

(二)掌握失业保险的基本规则

六、生育保险

(一)了解生育保险内容

(二)掌握生育保险的一般规则

第十七章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一、民事诉讼法基础

(一)了解民事诉讼及民事诉讼法

(二)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二、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和管辖

(一)了解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二)掌握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

三、民事诉讼参加人

(一)熟悉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征

(二)掌握共同诉讼

(三)熟悉代表人诉讼

(四)熟悉民事公益诉讼

(五)掌握第三人诉讼

(六)掌握诉讼代理人

四、民事诉讼证据和证明

(一)熟悉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二)掌握民事诉讼证明

五、民事诉讼程序

(一)掌握民事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二)掌握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

(三)掌握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

(四)熟悉民事诉讼再审程序

第三篇刑事监察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刑事法律制度

一、刑法基础

(一)了解刑法解释和效力

(二)熟悉刑法基本原则

(三)熟悉追诉时效

二、犯罪构成与犯罪形态

(一)熟悉犯罪构成

(二)了解犯罪形态

三、刑罚种类与刑罚适用

(一)熟悉刑罚种类

(二)了解量刑原则和量刑情节

(三)掌握累犯、自首、立功

(四)掌握数罪并罚和缓刑

(五)掌握减刑和假释

四、危害税收征管犯罪

(一)掌握逃税罪

(二)了解抗税罪

(三)熟悉逃避追缴欠税罪

(四)熟悉骗取出口退税罪

(五)掌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六)熟悉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七)了解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八)熟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九)熟悉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十)了解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十一)了解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十二)熟悉非法出售发票罪

(十三)掌握虚开发票罪

(十四)掌握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五、贿赂犯罪

(一)熟悉行贿罪

(二)熟悉受贿罪

(三)了解介绍贿赂罪

六、渎职罪

(一)熟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二)熟悉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三)熟悉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四)了解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第十九章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一、刑事诉讼法基础

(一)了解刑事诉讼

(二)掌握刑事诉讼当事人

(三)熟悉其他诉讼参与人

二、辩护与代理

(一)掌握辩护

(二)熟悉代理

三、强制措施

(一)熟悉拘传

(二)熟悉取保候审

(三)熟悉监视居住

(四)熟悉拘留

(五)熟悉逮捕

(六)了解强制措施的撤销、变更与解除

四、立案、侦查、提起公诉

(一)了解立案

(二)熟悉侦查

(三)熟悉提起公诉

五、刑事审判程序

(一)了解刑事审判

(二)掌握第一审程序

(三)熟悉第二审程序

(四)熟悉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十章监察法律制度

一、监察法基础

(一)了解监察及监察法

(二)了解监察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二、监察机关和监察范围

(一)掌握监察机关

(二)掌握监察范围

三、监察权限及监察程序

(一)掌握监察权限

(二)熟悉监察程序

(三)了解监察保障

四、熟悉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发布的关于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目录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距离2020年税务师即将截止,想知道是否符合税务师报名条件,欢迎前往环球网校进行更为详细的了解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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