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肥肥肥啊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内设12个行政处室,级别为正处级;另设巡视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1、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主要负责人:陆丰泉)2、政策法规处进行税政调查研究;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主要负责人:陈 林)3、流转税管理处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徐志云)4、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郑明珠)5、征收管理处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管理普通发票;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征管以外的税控器具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主要负责人:张爱球)6、财务管理处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主要负责人:张备)7、计划统计处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主要负责人:周玉海)8、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主要负责人:李应志)9、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国际税务事项。(主要负责人:程明红)10、人事处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及出国政审工作。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副处级,挂靠人事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负责人:朱建国)11、教育处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国税文化建设和干部能力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税务培训机构和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黄益冲)12、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的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主要负责人:蔡德田)13、巡视工作办公室。负责巡视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文件起草、巡视组人员管理、后勤保障;研究、组织、协调本省的巡视工作;承办总局巡视办、省局党组和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主要负责人:黄经东)?14、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税务干部培训中心除外)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工作。(主要负责人:陈洪锦)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设2个直属机构,级别为正处级。1、稽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刘晓东)2、直属税务分局负责对所辖部分省属以上企业的监控、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主要负责人:李应志)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设5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处级。1、信息中心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实施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负责全省国税数据的加工、存储、发布及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培训工作。(主要负责人:孙晨曦)2、机关服务中心拟定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和房产;负责基建工作;负责水电气设备、车辆的购置、使用、维修和管理;负责局机关税务服装的制做和发放、办公用品等物品的购置、保管和分配;负责生活保障、来宾接待、会议安排、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社区工作;负责局机关职工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等工作。(主要负责人:陈常有)3、江苏省税务干部学校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的具体工作;负责高层次和专门人才教育培养;负责远程教育和管理;负责全系统各类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税收课题科研和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和科研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徐至诚)4、税收科学研究所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的税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课题和任务;组织全系统税收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跟踪经济和税收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有关税收调研成果的评选和奖励;办好税收宣传、科研刊物;承担税务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陈锡平)5、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年检等工作;负责税务师事务所机构的审核、报批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负责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和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冯一江)(四)所属机构1、南京市国家税务局2、苏州市国家税务局3、无锡市国家税务局4、常州市国家税务局5、镇江市国家税务局6、扬州市国家税务局7、南通市国家税务局8、泰州市国家税务局9、徐州市国家税务局10、宿迁市国家税务局11、淮安市国家税务局12、盐城市国家税务局13、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14、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15、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

小小追风者
南通市海门地方税务局为江苏省南通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一)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保卫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内部网站运行与维护等工作;负责税收理论及内部研究性资料的采编管理工作;负责本级的后勤服务、实物资产管理、基建等行政事务工作。2、税政法规科负责地方税种及基金、费的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贯彻落实各税种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拟订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地方税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3、规划财务科负责组织编制本地区地税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分配年度税收、基金(费)计划;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负责税款缴、退库工作;本地区财务、经费、着装和资产的管理工作。4、征管和科技发展科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制定税收征管规程;组织协调综合治税工作;制定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税收日常检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制度规程;统筹协调征管状况监控分析,负责征管质量考核工作;拟订并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方案;负责各类应用软件的立项、开发、推广、应用和维护;负责计算机硬件设备、网络、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等技术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5、数据管理科(同时挂南通市海门地方税务局第七税务分局、税收风险评估分局的牌子)负责税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牵头制定涉税数据管理和风险管理办法;负责数据质量管理;组织涉税数据信息的采集维护(含综合治税部门信息交换)、加工、分析、推送、跟踪监督、反馈和评价考核工作;牵头建立评估指标和模型;组织对已建成数据模型的验证工作;承担对涉税信息应用状况的测评、跟踪监督和反馈工作;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统筹协调征、管、评、查等部门的数据分析应用。负责制定、维护税收风险识别和排序规则,建立本级风险特征库;组织开展纳税人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按户归集纳税人风险,确定纳税人税收风险等级,开展税收风险疑点信息的典型调查;负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要涉税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和监控管理;编制中小企业风险分析应对指南、模板;通过分析评估向管理、稽查部门推送核查、评估和检查任务,并对推送任务进行督办和考核。6、人事教育科负责管理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干部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建设等工作。(二)监察室和机关党委(总支)1、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税收政策情况;受理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检举、控告以及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行为;负责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税务监察工作规章制度,推动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组织推进系统内政风、行风、作风建设。2、机关党委(总支)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党建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党员发展工作;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工作,推进机关作风建设;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依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扎口负责县(市、区)级机关组织的文明创建和考核评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直属行政机构1、南通市海门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负责拟定税务稽查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本地区征管对象(除由上级稽查局负责监督检查对象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和交办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政策、法规及制度情况;制定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开展分类分级稽查工作;负责本辖区纳税人的自查辅导,协助市局稽查局做好对A类纳税人处理决定的执行工作;负责市局稽查局指定管辖的A类纳税人和委派的B类纳税人的检查工作;负责本辖区C类纳税人的检查;负责分类分级稽查总结及有关报表、资料的上报工作。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组织落实涉及地方税收的各项专项检查工作;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税务案件;协调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2、南通市海门地方税务局征收税务分局(同时挂纳税服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牌子)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操作流程、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管理纳税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和税收法律救济(不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组织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受理纳税人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负责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负责本地区所有纳税人的税款(基金、费)的征收工作;承担纳税人申请提交的限时办结类事项的受理和当场办结类事项的审批;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涉税审批、发票购销等涉税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承担税款、基金(费)的征缴管理和催报催缴;承担发票、税务票证的实物管理;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购销等环节中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理。(四)派出机构1、南通市海门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工作职能同南通市海门地方税务局征收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局)2、南通市海门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海门镇、海门经济开发区、国营江苏农垦江心沙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六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收、基金、费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协税护税的相关任务。3、南通市海门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负责海永乡、常乐镇、麒麟镇、三厂镇、临江镇(包括临甸工业集中区、青龙化工园区)、三阳镇、悦来镇、四甲镇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六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收、基金、费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协税护税的相关任务。4、南通市海门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负责货隆镇、王浩镇、余东镇、树勋镇、东灶港镇、刘浩镇、包场镇、万年镇、正余镇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六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收、基金、费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协税护税的相关任务。5、南通市海门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负责三和镇、海门工业园区(包括天补镇)、德胜镇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六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收、基金、费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协税护税的相关任务。6、南通市海门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重点税源管理分局)负责海门市范围内的一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地方税收、基金、费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协税护税的相关任务。7、南通市海门地方税务局第七税务分局(税收风险评估分局),与数据管理科合署。职能同数据管理科。负责全(五)事业单位市的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承担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相关涉税事项以及二手房交易环节的税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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