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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是值得考的,税务师是新一代财务人员必修的税务资格认证,也是真正懂财务、精税务、通管理、擅税务筹划的价值创造者;目前税务师证含金量高,已成为财会界新的热门证书。
税务师职业发展
(1)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纳税筹划、税务咨询、税务顾问等;
(2)在大中型企业财务岗位、税务岗位,从事会计业务处理与审计等;
(3)在税务机关(政府)从事纳税征管和税务稽查等;
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税务师是涉税行业含金量较高的证书,位列国家职业资格清单第50项,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实施的职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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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ie小蕉
税务师行业经过近30年的发展,已成长为继律师、注册会计师之后最大的鉴证咨询类专业服务行业。对于未来想从事涉税行业的考生来说,考税务师的作用不言而喻,如果拿下了税务师证,也就意味着你已经迈进了财税行业的门槛,拥有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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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税务代理面比较窄,考上注册税务师还可以,能在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工作。但是建议最好学学会计方面的专业性比较强的专业。
垃圾公司。。专门骗人钱财的公司,我曾经被他们骗了1000多块钱
有没有前途看你现在是怎么度过你日子的,是努力学习,提升自己,还是混混日子。
税务代理技术含量低,一年工作经验没什么加分值,去企业做会计不也就是代理吗又不是财务经理等成本控制岗位不可能有什么高薪的。两个不是一样的工作吗.前者还可以多兼几个企业,工作时间灵活,业余空闲多。 如果你是MM,建议税务代理多做几年,考个中级证、CPA出来就前途OK了,如果你是GG,建议积累人脉,可以做代理同时多兼几个企业,在浙江东部工业县城,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年收入20W不是问题。
哥们:我们会计师事务所在福田中心区,收费便宜,服务周到。
税务与税务代理是不一样的概念。 税务代理是一种代理行为,是注册税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注册税务师是通过了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并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税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有一定的类似,均属于独立的中介。税务一般是指与税收相关的事务,是一个很宽的概念。 学税收或其他专业的均可通过公务员公招到税务机关,作公务员编制。当然也可以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
他们之间有着相同的业务,就是代理记帐。税务代理代理纳税申报、代开增值税发票等,会计师事务所是给企业验资、增资、出具审计报告。
办理税务代理业务的话需要前置审批,需要代理记账许可证。不代理记账的话不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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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税务代理工作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 「关键词」税务代理 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推行税务代理制,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咨询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办税,并使之成为税收征管体系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日本的税务代理制度已经实行了80多年,美国、英国、我国的香港,也都实行了税务代理制。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我国也实行了税务代理制度。但是,我国的税务代理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不加以解决会严重影响这一制度的推行并将影响税收收入,破坏现有的税收征收体制。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加以论述。 一、我国实行税务代理制度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 (一)、实行税务代理工作的必要性 实行税务代理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首先是依法治税的需要,因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经济结构、经营方式越来越复杂,偷漏税和反偷漏税、避税和反避税的矛盾将日益突出,这就要求税务部门的工作职能由征收管理型转向监督检查型,长期以来存在的“保姆式”税收征管模式将不复存在,税务部门的主要精力将放在税收征管特别是稽查上。为了保证办税程序民主化,必须建立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由于税务代理处于相对独立和公正的立场,它介人税收事务,就会在税收征管体系中建立起一种双向制约关系。同时,随着税法的完善,为了保证门类繁杂的税收法律能够得到很好地贯彻实施,税务机关也需要有一个连结税收法律和社会公众的桥梁和纽带,并要求这个中介既能胜任涉税业务,又容易为纳税人所接受。而税务代理机构恰好在这些方面具有其他机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逐渐成为税收征管体系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 其次,实行税务代理制是纳税人的客观要求。因为搞市场经济必然会有竞争,而税收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影响到纳税人的竞争实力,而每个纳税人又不可能及时准确了解和运用税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随着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和人们纳税观念的转变,纳税人要由被动纳税变为主动纳税。原来由税务部门担负的核税、开缴款书等事务性工作,将由纳税人自己来承担,纳税人由于专业知识、核算水平、办税能力参差不齐,以及考虑到纳税成本和对自身权益的保护等因素,他们必然要向社会寻求中介服务,寻找精通税法,熟悉税收业务的专业人员代为办理税收事宜,而实行税务代理不仅可以做到依法纳税及兑现优惠政策,还节时省力,有利于纳税人集中精力搞好生产和经营。 再次,实行税务代理是发展国际经济交往的需要。因为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涉外税务日益复杂,外商向我国投资而对我国的税收法律与法规不尽了解,我国向外国投资需要了解和熟悉外国的税收法律,这就更需要精通税法的专业人员从事中介服务,以保护投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正由于税务代理的这一特殊地位,决定了代理者必须严格按照税法和税收制度办事,维护国家法律,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从而避免纳税人自行办税的盲目性和税务人员直接办税可能发生的弊端,也有利于同国际惯例接轨。 (二)、实行税务代理工作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国务院颁布的实施细则对税务代理问题也作出了具体规定,实施细则同时授权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税务代理规则。此后,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一系列的有关规定。因此,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我国税务代理工作的法律依据。 二、当前我国税务代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由于实行税务代理制度时间很短,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如代理队伍参差不齐,代理人的水平不高,代理事项简单等等问题,但我认为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税务代理工作中存在着强令代理、指定代理和介绍代理等问题,究其原因是税务行政机关和中介代理机构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在作祟,特别是表现在税务行政机关和税务师事务所之间。 所谓强令代理,是指税务行政机关强令纳税人和某一代理机构签订税务代理合同,建立税务代理关系;指定代理是指税务行政机关指定某一或某些税务代理机构为纳税代理人的行为;介绍代理是指税务行政机关介绍纳税人与某一代理机构签订税务代理合同,建立税务代理关系的行为。这些行为的具体表现为: 1、当新设企业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成为纳税主体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强令其同某一税务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由该机构进行代理,否则拖延受理; 2、税务机关定期公布有资格在其管辖范围内进行税务代理工作的中介机构名单。没有进入名单的,税务机关不予认可; 3、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介绍纳税人和某一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并利用其职务的影响促成合同的签订。 4、在以上情形下,税务机关会给予纳税人在税收征收及税收稽查等方面的便利和优惠。 5、当纳税人被查出有纳税违法问题时,税务机关暗示问题纳税人委托税务代理机构从中斡旋解决问题。 从以上列举可以看出,这些行为严重背离了税务代理工作的基本原则,侵犯了税务代理工作的独立性和服务性的特点,也造成了对国家机关工作廉洁性的亵渎,并往往同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相联系。 为什么会造成以上这些问题呢?我认为,根源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代理机构设立的历史原因来看,不少作为税务代理机构的税务师事务所或税务咨询事务所都是从税务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演变而来,两者在机构及人员方面有着藕断丝连的天然联系。虽然国家税务主管部门三令五申,要求中介机构和税务行政部门脱钩,但是,很多情况下没有真正做到脱钩,不少是形式上脱钩,但实质上没有变化。还有的存在着人员双重身份的问题。 2、经济利益的驱使。有的税务师事务所或其他代理机构和税务行政机关订立君子协定,代理机构将税务机关介绍的业务收入两家分成。受这种利益的驱使,行政机关就利用其手中的权利进行招揽业务,并将分成收入作为发福利的本钱。并且这种情况在当前有愈演愈烈之势。 3、个别人利欲熏心,这种情况已构成了犯罪。税务机关的领导干部或税务征收主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给代理机构介绍业务,代理机构定期给其回扣,这实际上构成了受贿犯罪。 三、 解决方案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呢?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 严格落实现有法规。 国家税收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可作为解决上述问题的法律依据。 1999年8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整顿税务代理机构, “彻底脱钩,全面整顿,规范管理,健康发展”。文件对清理整顿的目的和对象 、清理整顿的内容和重点、清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文件要求全面清理税务机关兴办或挂靠的税务代理机构,实行彻底脱钩 ,包括: 1、编制脱钩。 在税务机关事业编制序列的税务代理机构应立即退出,虽不在编而由税务机关兴办或挂靠税务机关的税务代理机构必须脱钩,解除挂靠关系。退出或脱钩后的税务代理机构要成为独立的社会中介组织,与税务机关不再有任何隶属关系。 2、人员脱钩。由税务机关派往税务代理机构工作的原税务机关公职人员,愿意留在代理机构继续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必须与税务机关办理离职手续;愿意返回税务机关工作的,由原机关接收并安排适当工作;凡使用行政或事业编制,专门调入(接收)从事代理工作的人员,一律与税务机关解除关系,人事档案可转至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当地人事部门认可的单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返聘人员,其人事档案由税务机关继续保管,税务代理机构按国家聘请离退休人员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财务脱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税务代理机构进行清产核资。本着“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要兼顾发起、挂靠单位资本投入与税务代理人员智力劳动形成税务代理机构资产积累的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界定产权。产权界定后,采取租赁、出售等方式,妥善处理税务代理机构的存量资产 . 4、职能脱钩 ,禁止以税务机关的名义执业或招揽业务,禁止依靠行政权力占领市场。 5、名称脱钩。 该通知以后,国家税务总局又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对此问题进行了约法三章。最近的一次是2004年8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规范税务代理工作提出了很多要求。包括 : 1、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抓好税务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工作 ,对未脱钩的,必须按照总局文件规定彻底脱钩改制;对脱钩改制不到位的,应当按照总局的文件要求进行整改。发现有不脱钩或者脱钩不彻底的,将追究相关税务机关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2、税务机关办公场所与办理税务代理的场所必须分离。 3、严肃查处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税务机关和在职税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名目从中介机构取得经济利益,不得投资入股税务师事务所,不得租借注册税务师证书,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安置家属、子女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指定代理、强制代理。 可见,税务主管机关为规范税务行政机关和税务代理机构的关系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并非无法可依。另外,为彻底解决问题,结合有关法律和行政规章规定,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推行“公告制度”。针对各地存在名义上为建议代理,实质上是指定或强制代理的问题,为了更好的落实税务代理的自愿原则,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各地税务机关应实行“公告制度”。一是税务机关应将税务代理的原则、制度、规定以及代理的范围和内容向社会公告。二是税务机关应将当地经批准设立的所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名单、规模、业绩等基本情况张榜公布,由纳税人自愿选择。 (二)规范代理行为。税务机关应对税务师事务所压价竞争的行为加强管理,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条件。同时,加强职业培训,提升税务代理人员的法制观念、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提高事务所自身的法制意识和管理水平,避免出现各类违规现象。 (三)彻底清查没有真正脱钩的税务师事务所。对名义上脱钩实质上并未脱钩的税务师事务所要将其彻底清除出税务代理服务市场。 (四)加强对税务机关主管征收人员的管理。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所为,因此,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必须解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自身的问题。一旦发现税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强令指令和介绍业务的情况应该给予 严厉的惩罚。 以上简要论述了我国税务代理制度中的三个问题。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虽然问题不少,但应该看到税务代理在我国是一个比较新的事物,应该大力加以发展,不能看到问题就否定它的积极作用,我们应该下大力气研究的是如何保证它的健康快速发展,使其成为我国税收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制度和手段。
原谅未来的未来
根据《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现将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1.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被取消登记,自取消登记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因违纪违规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10:00至7月8日17:00。
(二)补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10:00至8月16日17:00。
报名人员请于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流程,逾期将无法办理。
三、报名程序
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网址,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点击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的 “税务师考试”栏目,或者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的“考试服务”进行报名。
(一)首次报名人员报名
首次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应首先完成实名注册,然后按报名指引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选定报考科目并完成交费。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报名人员应填写工作履历。
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宽295像素,高413像素,此照片将被用于准考证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报名期截止后不得更换照片。
(二)非首次报名人员报名
非首次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核对个人信息。进入“信息采集”页面,逐项按要求核对、填写,如信息有变动的,应更正更新。选定报考科目并完成交费。
(三)交费
1.考试费标准:每科人民币93元。
2.支付方式:提供支付宝、微信两种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2022年5月10日10:00至7月10日24:00;2022年8月5日10:00至8月18日24:00。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交费。
4.报名期内(2022年5月10日10:00至7月8日17:00)已交费报名人员可申请退费,报名期结束后报名费原路退回,逾期不再受理退费申请。报名期结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注:补报名期间2022年8月5日10:00至8月16日17:00不受理退费申请)
(四)报名完成
1.报名完成后,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及报名信息表。
2.报名完成后,在补报名期间报名人员可增加或调整报考科目,不可调减报名科目,不受理退费申请。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1.暂未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学历(学位)的本科应届生,应在“是否在校生”处选择 “是”,并填写相关信息。
2.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学历证书编号栏应填写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编号。
3.学历证书遗失、损毁的报名人员,报名前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入学信档案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查询不到的,应向学信网或相关受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4.先工作后入学的成人、自考等相关专业大专应届毕业生,应填写工作履历。
四、免试申请
(一)申请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相应科目:
1. 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2. 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免试人员应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二)申请时间
申请期:2022年5月10日10:00至6月30日17:00。
补申请期:2022年8月5日10:00至8月10日17:00。
(三)申请程序
(1)首次申请,登录“报名系统”,进入“免试申请”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信息页电子图片。
(2)已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的,继续有效。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时间约5个工作日。
五、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一)考试科目
《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
(二)考试大纲
《2022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详见附件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布。
(三)考试用书
根据《2022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由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专家委员会编写,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预计5月中旬公开发行。
报名人员可通过中税协官方授权书店、中国税务出版社微店、各地新华书店、京东、当当网等正规渠道购买正版教材。
六、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城市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即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不提供手写板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二)考试时间
2022年11月19日:
09:00—11:30 税法(一)
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2022年11月20日:
09:00—11:30 财务与会计
14:00—16:30 涉税服务实务
(三)考试城市
具体考点城市信息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七、准考证、考试成绩、资格证书
(一)准考证打印
考试报名人员应于2022年11月14日10:00至11月20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报名期内已选择退费的科目不在准考证上显示。
注:应试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和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可持电子身份证和电子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成绩认定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自2022年度起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140分)的60%(84分)。
2.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考试成绩查询公告后,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
3.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4.根据有关文件,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2021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三)职业资格证书申领
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资格证书申领公告后,已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含免试)的全科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完成证书申领程序。
2.为保障军队院校或2001年(含)前取得本公告第一条相关学历的全科合格人员能顺利完成证书申领工作,请上述有关人员登录学信网或到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受理机构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妥善留存。
3.经审核,符合领证要求的全科合格人员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4.推行使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持证人员届时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证书查验”查询并下载。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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