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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一般规定
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收入-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
1.收入的形式:包括货币、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
实物:凭证注明价格,如果凭证注明价格明显偏低的,采用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有价证券:按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
其他形式: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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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期限的确定
征税方法:按年计征、按月计征、按次计征。
按年计征:经营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
按月计征: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按次计征: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3.费用扣除的方法
(1)定额和定率扣除:综合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2)会计核算扣除: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3)无扣除: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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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鹿呀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基本规定是怎样的呢?计算公式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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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所得基本规定是什么?
1.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财产租赁所得以个人每次(月)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定率减除2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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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按顺序)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转租情况下适用);
(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无限期在以后期间扣除);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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