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小姐12
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 通常完税价格就是发票上标明的成交价格,即进口商在该货物销售国港口运至进口国时实付或应付的CIF价格。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指的是以出口商将货物运至出口港装货以前所有的费用作为计价基础的价格,也就是FOB价格。 但只有当进出口商申报的价格被海关接受后才能成为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五条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增值税)按照下述计算公式计征: 从价计征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 从量计征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X单位关税税额 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X增值税税率 从价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X消费税税率 从量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X单位消费税税额 FOB价 完税价格=(FOB价+运费)/(1-保险费率)*外汇牌价 CFR价 完税价格=CFR/(1-保险费率)*外汇牌价 CIF价 完税价格=CIF *外汇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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