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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军小太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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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na~蜜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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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08年为例一般工作经验的要求可以去相关单位托关系搞个工作证明。重庆这个方面的重视度好像不高,没听说过很好的培训机构说实在的,这种无需什么培训机构的,而且学费贵你只要按要求去买齐这些书,有条理,有重点的看,就可以了如果实在要求培训的话,建议,报网上的远程培训班,报南京,上海,苏州的,比较好考试简介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建设部负责组织考试大纲的拟定、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并会同人事部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部或其授权的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全国范围有效。报考条件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考试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共有四科:《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和《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成绩管理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例如,某考生2002年报名参加4门考试,其中有一门成绩不合格。该考生在2003年只需报名参加未合格的那一门考试。如该门考试成绩合格,则视该考生通过了全部考试。如成绩还不合格,其2002年的3门考试成绩不能滚动到2004年,2004年该考生需要重新报名参加4门考试。考试时间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定在2008年10月18日和19日注:特殊情况请参看各省市考试通知。报名时间各地拟准备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考生,请您留意自己所在省、市、自治区建设和人事主管部门的有关通知(各地考试部门可在本网站的“考试动态”栏目处查询),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报名。考试教材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一套共五册(含《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和《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以及一本考试大纲。注册管理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者,应当自房地产估价师执资格考试合格证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注册。由考试成绩合格者本人提出申请,经聘用单位送省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证的有效期是三年。期限届满时,如果您想继续执业,您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后可以进行续期注册。

税务师能考房地产评估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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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不行关于做好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3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10月16日上午9:00 - 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下午14:00 - 16: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10月17日上午9:00 - 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下午14:00 - 16: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二、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下同)中专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之和,其截止时间为2010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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