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15

秋水伊人ying
首页 > 税务师 >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电子书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乱世you佳人

已采纳

天津会计 我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税务师考试 每日一练 试题,来一起在税务师考试题库做练习吧!坚持做题是备考税务师的重要环节,快来一起练习一下吧!

《涉税服务实务》每日一练-2020年税务师考试

单选题

1.在企业任职的员工取得的下列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独生子女补贴

B.差旅费津贴

C.托儿补助费

D.午餐补助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店购买者个人签订协议,以优惠价格出售其开发的商店给购买者个人,购买者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使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下列处理正确的是()。

A.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B.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C.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D.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李某是一名自由作家,2019年1月将自己的一篇小说出版,取得收入8000元,则出版社应预扣预缴李某个人所得税()元。

4.某企业2019年2月与在本企业任职的李某解除劳动合同,支付李某一次性补偿120000元,已知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则李某取得上述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元。

5.中国居民王某,2019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80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负担符合规定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共计1万元。就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王某选择单独计税,王某就上述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答案】D。

解析: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注意,午餐补助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2.【答案】D。

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店购买者个人签订协议,以优惠价格出售其开发的商店给购买者个人,购买者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使用。该行为实质上是购买者个人以所购商店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而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支付了部分购房价款。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应视同个人财产租赁所得,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答案】C。

解析:小说出版属于稿酬所得,稿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每次收入≤4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70%

(2)每次收入>4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70%

所以应预扣预缴李某的个人所得税=8000×(1-20%)×70%×20%=896(元)。

4.【答案】B。

解析:(1)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2)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20000×3)×10%-2520=3480(元)。

5.【答案】B。

解析:(1)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36000÷12=3000(元),查找“月度税率表”,确定税率为3%,王某就全年一次性奖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6000×3%=1080(元)。(2)综合所得应纳税额=(80000-60000-10000)×3%=300(元)。(3)王某共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80+300=1380(元)。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电子书

263 评论(11)

天晟哥哥

近几年由于税务师考试报考门槛的放宽,越来越多的应届毕业生加入税务师备考大军中来,但对于零背景的应届生,无论是对行业的认知还是财税知识的了解都相对弱势,那么应届生该如何进行税务师考试的备考学习呢? 何时开始学习? 每年税务师的考试时间都定于11月份,那也就意味着一般来讲新一轮的学习也一般都放在上一年度的考试结束之后,如2017年税务师考试时间是11月11日至12日,考试结束后,各大网校的预习课程也都开始相继上线,而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如果报考科目较多,可以从大三下学期暑假就开始进入预习状态,以弥补基础薄弱的缺点。如何进行科目搭配? 税务师考试共有五个科目,《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各科目难度和特点差别较大,但对于应届生而言,学习时间较为充足,建议尝试一次性报考五科的方式,可以提早的拿到证书,对于毕业后的求职也会有较大的帮助。如果时间有限,一般是《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三科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两科分两年进行报考。此外,对于未来求职有个别科目需求的,可以有限考虑,如个别企业招聘时对通过《税法一》、《税法二》的求职者有优先录取条件。准备哪些学习资料? 税务师考试有固定教材,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编写,通常在每年税务师考试报名后发布,一般会在五月份。在这之前主要是通过上一年度的旧教材进行预习,但光看教材效率低,复习效果不明显,可以配合上一年度的辅导书、老师讲义、授课视频等配合学习,如东奥的《轻松过关系列》辅导书,有条件的可以通过东奥的各科预科班辅导课程进行学习。如何制定学习计划一般将税务师的备考学习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习阶段、基础学习阶段、复习阶段、冲刺阶段,但对于应届生来讲还要兼顾学校的知识学习、毕业论文等,需要在制定学习计划时给予充分的考虑,对于假期要充分利用,而对于应届毕业生而言,最重要的基础学习后期、复习阶段、冲刺阶段,大部分都在应届生正式毕业后,与工作求职、地域去向等会产生一定的冲突,也要有所考量。应届生报考税务师优势明显,尤其在学习时间和学习能力上,但也由于不确定因素较多,如职业规划、工作性质等,会有一定的影响。如果选择报考税务师,那就应以此为目标,坚持不懈的努力,一举拿下税务师证书,会让自己的职业发展在短时间内就有一定优势。

87 评论(14)

DaisyYaoYao

天津会计 我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税务师考试 每日一练 试题,来一起在税务师考试题库做练习吧!坚持做题是备考税务师的重要环节,快来一起练习一下吧!

《涉税服务实务》每日一练-2021年税务师考试

简答题

中国公民李某为某大学的教授,每月工资为10000元,2019年1~12月除了从所在大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外,还取得以下收入:

(1)3月份受某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审稿收入50000元。

(2)4月份与朋友王某共同出版一本小说,共取得稿酬50000元,李某与王某平分稿酬,各取得收入25000元。

(3)5月份将自己的一本小说手稿复印件在国内市场上公开拍卖,取得拍卖收入30000元。

(4)6月份与一家培训机构签订了半年的劳务合同,合同规定,从6月起每周六为该培训机构授课一次,每次报酬700元,每月为培训机构授课4次。

(5)7月份出版短篇小说一篇,取得稿酬收入3000元。

(6)8月份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取得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4000元,当月发生的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160元,修缮费用13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

(其他相关资料:李某每月自行负担“三险一金”1500元;李某每月需支付其名下首套住房贷款3500元、其独生女刚就读小学二年级,李某与其妻子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李某的综合所得中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3月份审稿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李某4月份出版小说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3)李某5月份拍卖小说手稿复印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4)李某6月份授课收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5)李某7月出版小说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6)李某8月份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李某全年综合所得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审稿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李某3月份审稿所得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30%-2000=10000(元)。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应当对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并计算各预扣预缴的税款。李某4月份出版小说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25000×(1-20%)×70%×20%=2800(元)。

(3)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李某5月份拍卖小说手稿复印件所得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0000×(1-20%)×20%=4800(元)。

(4)对于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李某6月份授课收入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700×4-800)×20%=400(元)。

(5)李某7月出版小说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000-800)×70%×20%=308(元)。

(6)李某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160-800-800)×10%=224(元)。

(7)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50000×(1-20%)+25000×(1-20%)×70%+30000×(1-20%)+700×4×(1-20%)×6+3000×(1-20%)×70%-60000-1500×12-(1000+1000)×12=213120-60000-18000-24000=11112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11120×10%-2520=8592(元)。

推荐: 「11月」2021年税务师考试每日一练汇总(每日更新)

218 评论(14)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