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大大夫人
您的姑妈弄错了,是不是公务员编制不是凭工资来认定的。税务局确实存在有公务员编制和事业编制,事业编制的极少,通常为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票证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不能从事税收行政执法工作。您父亲是税收管理员,从事征管一线的执法工作,从这点看他肯定是公务员编制。
我的小满
国企没有编制。
国企一般指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国有企业由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编制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
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定额、结构和职务配置,狭义的编制即人员编制,是指为完成组织的功能,经过被授权的机关或部门批准的机关或单位内部人员的定额、人员结构比例及对职位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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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针换别墅嘞
税务局是公务员部门。税务局是主管税收工作的政府机构,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税务局职责:
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 税务局
猫熊奶奶
属于事业编。
《国家税务局系统垂直管理暂行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条 国家税务局系统的纪检、监察机构合署办公,实行本级税务机关和上级税务纪检、监察部门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各级国家税务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事业单位,比照设置同级行政机构的管理权限报批。国家税务局系统的人员编制,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局系统垂直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法条: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副厅(局)级以上的干部和副省级城市国家税务局的局长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按照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
各级国家税务局正副局级干部实行委任制,其他人员实行委任制或聘任制。上级税务机关发现下级税务机关任免干部不当时,有权纠正或者撤销其决定。
第十八条 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的奖惩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各级机关,要分层次地建立后备干部队伍,并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使用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税务局系统垂直管理暂行规定》
美食界女王
您好,税务局是国家的税收征收机关,属于公务员编制的行政机关。国家税务局是行政单位,不是事业单位。在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叫做公务员,对于公务员的定义,有三个条件、依法履行公职;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完全符合的就是公务员。
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税收及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费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十一)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对全国税务系统实行双重领导。
(十二)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局系统)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结合国税局系统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国家税务局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
第三条 按经营性质和实行会计制度的不同,事业单位分成两类:
(一)在事业活动中不以营利为主要目标,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包括国税局系统所属院校、科研单位、机关服务中心等。
(二)从事经营活动,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包括国税局系统所属宾馆(含对外经营的培训中心、招待所等)、杂志社、印刷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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