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快乐起
1.楼上两位估计不是税务工作者。2.据税务工作的朋友介绍,主要有以下作用。A.你是税务局工作的,税务工作其实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的,试问如果你在税务局不懂业务你混啥?考了注册税务师自然证明你的专业能力,你混起来会底气十足。B.再说个现实的,很多局对考上注税的是有奖金奖励的,奖金额不是问题,但是,这个一个证明你的能力,一个让你进了领导的眼内,让领导知道你是一个有能力的人。算了,不废话了,其实拿到注税的实际作用在税务局还是挺大的,不知道你是国税还是地税的,现在的注税协会归国税直管,报名人数在国税都可以看的到,现在不熟没关系,等你熟悉了自然一问就可以问到,要不是有用,你以为税务局的人傻吗?闲着无聊考那玩意?不累啊。当然考了有用。3.从事税务工作最有用的四个证:注会,注税,绝对是部门业务主力(除非您是刺头);司法考试,绝对的法规主力;计算机等级,绝对的征管系统管理以及系统维护骨干。别的证当然越多越好,只要您有空。。这还用问?等您的证多的让您从量变产生了质变,到时候您对你当前的税务工作不满意的时候,您也可以选择一个满意的工作跳槽。就算您满意,您退休了以后,就向楼上说的,完全可以在事务所干到您不想干为止。当然,税务局跟别的行政单位一样,不是说业务强一定能升职,还有很多别的方面,这点能一定要明白。4.没听说过税务局报不上名的。5.辅导书,5本教材,5本习题集,报名时会问你买不买,这教材,习题做完,你也差不多能过了。6.再有事多问问师傅就行了。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猪猪钕神
不怎么样,除非考不上公务员、事业编,不然不建议来考,到手不到5000。收入纯工资,没有其他收入。
文职类职责:
1.协助主管对人员的招聘。(按招聘流程)。
2.新进人员的入厂和离职人员的出厂手续之办理。
3.协助主管对新进人员的教育训练之准备与后序工作之进行。
4.全厂人员档案的建立与管制。(电脑化)。
5.对试用人员之试工与考核调查。
6.负责全厂人事异动工作。(转正/升职/调动/降职等手续之办理)。
7.全厂奖惩手续之办理。
8.对各类资料进行签收,整理并分类归档。(厂内程序文件/内部联络/外部联络/会议资料/各类培训资料/考勤资料/奖惩资料/人事异动资料等分类整理)。
9.每日/月对全厂职员工的考勤工作。(每日/月之考勤日报表/每月人力流动统计表/请假、放假手续办理/平时查卡、监卡/加班申请手续等)。
10.月底对相关报表的整理并交于财务。
静静的娇儿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注册管理机关,具体负责办理注册及管理事宜。第三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应在取得证书后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申请办理非执业或执业注册登记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的,经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延期办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则视为自动放弃注册权。第四条申请非执业注册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递交下列材料:(一)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申请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第五条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对申请非执业注册者提交的上述材料,应自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条件者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证书》。第六条申请执业注册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证书》;(三)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税务师岗位上正常工作;(四)专职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二年以上;(五)经所在税务师事务所考核同意。第七条申请执业注册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递交下列材料:(一)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申请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证书》;(三)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二年专职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及具备独立执业能力的证明;(四)个人业务总结。第八条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对申请执业注册者提交的上述材料,应自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完毕,对合格者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在税务代理活动中对其所出具的文书有签名盖章权,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九条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应定期将本地区执业注册和非执业注册情况统计表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执业注册:(一)弄虚作假,骗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证书》的。(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三)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的。(四)被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五)在税务代理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二年的。(六)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具备执业注册资格的。第十一条对经审核不符合注册条件的,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应自做出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申请人。第十二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查实并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注销其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登记,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一)在执业注册登记中弄虚作假,骗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的。(二)同时在两个以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三)死亡或失踪的。(四)在税务代理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五)年检不合格或拒绝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检的。(六)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适合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第十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对注册税务师注册证书实行年检制度,每年验证一次。验证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各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具体实施。第十四条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登记和被注销登记的情况,应及时通过新闻媒介予以公布。第十五条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在办理注册、年检等手续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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