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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海Jac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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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仿佛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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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普通人这辈子可能都不会遇到的“麻烦事儿”。在德国,可能一不小心就会碰到…… 案例解说: 一. 张生在德国有长期居留,平时私下里做做代购生意。有朋友或家人来德国的时候便购买些奢侈品在机场办理退税,然后再让家人朋友给带回国。某日税务局的人突然带着搜查令上门儿来找张生,张生去完全不知何故……原来,张生在让家人朋友帮忙退税的时候留下的是自己在德国的信用卡信息,因为退税金额过高且次数比较频繁,而引起了信用卡银行的怀疑,随即向税务机构进行了举报…… 之后,张生找到了我们的税法刑辩律师进行咨询,律师在了解情况后告诉张生:张生有德国长期居留则属于纳税居民,而不符合购物退税的条件,而张生以朋友或家人名义退税即涉嫌骗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张生的家人和朋友可以书面证明是他们自愿要求将税款退还到张生信用卡账单并作为日后帮助代为购买产品的预付资金且有其他相关的证明的话,那么张生还有可能洗脱“骗税”的嫌疑。在律师的协助下,张生按律师的建议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此案正在审理中,目前得到的反馈是案件进展良好…… 二. X先生从事房地产交易的过程中,公司逃税金额巨大而深感不安,自觉长此以往将会引起税务机构的调查且将面临严重的处罚就找到了我们的税法律师Gavric女士,经律师审核后建议当事人进行“自我举报“,由律师协助当事人进行”自辩“主动向税务局承认由于”疏忽及财务操作失当“少交纳了应付税金,愿意主动补交欠税。税务局接纳了当事人的 “自我举报“ ,免除处罚,当事人仅仅将所欠税款补交就ok了。事后当事人才知道,税务局已经开始对他公司的税务进行调查取证,如他未及时通过律师协助采取了”补救措施“,他将面临的则不仅仅是罚款,还将因此遭受”牢狱之灾“…… 三. S先生被税务局调查,面临税务局起诉指控当事人逃税并威胁当事人将会要求法院判处当事人附带刑事责任入狱三年……S先生聘请了我们的Gavric女士为他的税法刑事辩护律师。经Gavric律师了解情况、审核所有相关文件及资料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后,协助S先生及时的更正了之前上报税务局的错误财务资料并表示愿意对此负责并补交因错误申报导致的所欠税金,并且证明当事人并非故意逃税,而是由于“欠缺账务常识”而造成的“错误申请”。 根据德国税法相关规定,证明当事人非故意“逃税“且当事人主动承认错误并补交欠税将免于处罚。 有关逃税处罚——涉嫌逃税不等同于逃税,德国税务刑法辩护律师的建议: 在未定性前,”涉嫌逃税“不赞同于“逃税“,面对税务局的稽查,我们首先要保持头脑冷静并及时的与专业的税法律师进行沟通并如实的陈述事情的经过和细节问题。 德国税法中规条繁多,而每年又会有新的补充和修正,许多人都无法完全明白和了解该如何正确操作,最后还是咨询或直接委托税务师或专业会计师代为处理。税务师或会计师是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处理,如果客户提供的资料有误,自然做出来的账目也就不会是准确的。如果因有意无意漏报收入,或开销报得不合理有误差,就要主动弥补过失。德国政府对“自我举报者”网开一面,即不需要交罚款,当然也不是简单了事,将会根据法律来进行责任评估。第一个前提条件是,根据刑法第 371 条,自我举报者一般可不追究刑事责任,可不罚款,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补交逃税数额完毕,即完全付清欠税。通常是自我举报后的四周内,还要加上每年 6% 的利息。第二个前提条件是,对“自我举报”的时机认同,必须在税务局有发现当事人的问题之前,而必须当事人完全不知道已经涉及检察院立案或开始侦办。如被媒体曝光、案发后或有人揭发后才承认往往已经太迟,不被认同为”自我举报”。 德国各地法院在量刑尺度上会有些差别,主要取决于当事人是否有前科和源于何种动机等因素。低于 5 万欧元逃税额的原则上按天数定罚款数额。先按情节轻重即逃税额对号入座确定罚款天数,然后天数乘以当事人的收入,一天的最高罚款可为 5000 欧元。 欠的逃税税款补交要追溯 10 年,有人因迟交年度税务申请表,有可能再追加 3 年。但刑事处罚只追溯 5 年,以当事人收到税务局核准的税务申报决定之日算起。 面对税务机构的“突袭”,我们要如何应对? 1.  保持沉默,不要随便回答问题或作任何相关解释。除了出示身份证件,不要对具体指控做出任何承认或否认。任何在场的亲友,将来可能作为证人的,也请他们不要做出任何表态。 2.    向稽查人员声明了你的法定权利。如果他们没有履行司法程序,你的委托律师将有机会以此“做文章”. 3.    要求搜查人员分别出示执法证件,一一记录名字、单位、电话号码并记录他们具体做了什么样的搜查工作。不是所有执法部门人员,都有一样权限。检察官和税务稽查人员可以没收档案文件,但普通警察则没有这样的权限。 4.    不要被稽查人员友好的态度所迷惑,而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现在,保持缄默是你最好的选择。 5.    不要屈服于压力。税务稽查人员可能会告诉你“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之类的话,无论他们说什么,在没有律师陪同的情况下不做任何反应。记住美剧里的情节:你有权保持缄默,否则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6.    当场打电话给律师,是你不可剥夺的法定权利。如果手边有可信律师电话,请务必运用这项权利,请律师立即前来协助,并友好请求税务稽查人员等待律师的到来。 7.    不要试图销毁任何文件!一旦被稽查人员发现,就可能成为当场刑拘的理由。 8.    最后别忘了向搜查人员要一份搜查命令的拷贝。看搜查原因为何?搜查范围为何?是你被指控还是他人被指控?具体指控为何?具体涉嫌逃的是什么税?在具体什么时间段逃的税?任何一项缺失,都可以在法庭成为对方违法操作的证据。切记:细节决定结果!!! 9.    最后在签字时一定要注意!搜查结束后,你要在被没收的文件和物品清单上签字。这时候,务必一定!要在是否自愿交出这些文件的问题上,圈“NEIN(不)”!否则,你的辩护律师就难以在法庭对对方是否有权把这些文件作为证据的问题上提出异议。

税务师的法律责任案例

99 评论(8)

baby晴晴

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都是与现代经济密切相关的两大职业,注会与注税有什么区别与联系呢?考生们都能分清楚这两大考试吗?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一、概念解释

在比较两者的差异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两者的概念。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在其他一些国家,比如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国际会计师简称AIA。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而不是我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注册税务师简称CTA(Certified Tax

Agents),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性质

注册会计师考试和注册税务师考试都是非常热门的考试。那么这两大考试都有哪些区别呢?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注会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

注册税务师考试是人事部组织的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兼职称性质的考试,注册税务师带有中级职称性质,尽管现在很多单位在职称问题上考评分离,通过考试取得其资格也不一定能得到中级职称岗位的聘任。注册税务师考试共考五个科目:《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

三、就业方向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分为执业的和非执业的两类,所谓执业的,就是真正从事注册会计师本行工作的,一般都在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公司工作,负责审计和资产评估、会计资询等业务。积累几年工作经验后,大部分执业会员跃升为税务、审计、财管方面高手,其中一部分能晋升为审计经理或合伙人,另一部分,到企业做内部审计、财务、税务或财务总监。

没有从事注册会计师本行的人加入中注协的非执业会员行列,成为财税及经管、教育、司法等各行各业的业务骨干,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优秀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税务局业务骨干、律师和高校财税领域的优秀教师通过考试加入注协成为了非执业会员。

注册税务师:

主要职业方向为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纳税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咨询、税务顾问以及其他涉税事务的办理等。其他职业方向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会计业务的处理与审计,财务活动的预测、税收实务、分析与决策等。如能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可以在政府税务部门从事纳税征管和稽查等工作。

四、执业范围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人数、业务规模是最大,注税次之。

注册会计师

主要承办下列审计业务: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注册税务师

2006年2月1日起施行的《注册暂行办法》明确了注册税务师的业务范围。今后注册税务师可承办以下涉税鉴证业务: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五、执业风险

注册会计师

面对会计市场形形色色的造假,注册会计师吃的是风险饭,注册会计师能否抵挡来自环境与生存本能要求的夹击,做到清者自清,对每位注册会计师来说都是一个挑战。有人说,每一家上市公司后面都有一本故事,是真是假无从考证,但这也印证了注册会计师执业大环境的恶劣。注册会计师面对大环境。就像渔民面对大海一样,要生存,大风大浪是逃避不了的。

注册税务师

所谓税务代理执业风险是指注册税务师因在执业过程中未能完成代理事项或未能履行代理职责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它主要表现为:其一、因注册税务师未能完成代理事项,即因代理违约而产生的违约风险;其二、因代理失败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违法成本,从而引起委托人为转移违法损失,向代理人追诉而产生的代理失败风险。虽然典型的税务代理纠纷案例尚未出现,但其潜在的执业风险也将越来越受到业内人士的重视。【更多注册会计师问题进会计网问答>>】

88 评论(12)

你怎么都注册了

第二十八条 注册税务师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进行代理或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代理活动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并追究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九条 注册税务师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本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二次以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停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一年以上。第三十条 注册税务师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或知道自身的代理行为违法的,除按第二十八条规定处理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注销其注册税务师注册登记,收回执业资格证书,禁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并向发证机关备案。第三十一条 注册税务师从事税务代理活动,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第三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管理机构对注册税务师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所作的处理,及时如实记录在证书的惩戒登记栏内。第三十三条 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和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进行代理活动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以罚款,或提请有关管理部门给予停业整顿、责令解散等处理。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附则第三十五条 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实施以前,已取得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税务代理人员,可通过考核认定注册税务师资格。考核认定的具体办法由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第三十六条 按本规定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经济师职务。第三十七条 境外人员申请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和申请在境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管理办法,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另行制定。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有关报考条件、考务工作的解释权属人事部;有关考试大纲、参考教材、考前培训、注册管理工作的解释权属国家税务总局。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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