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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负责撰写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二、负责协会文件的撰写,核文以及文电的收发。三、负责协会文书档案和印章的管理工作。四、负责协会人事管理工作。五、负责网络、协会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六、负责协会会刊的编辑、印刷、发行工作。七、负责协会外事联系和信访工作。八、负责组织召开有关的工作会议,并做好会务工作。九、负责协会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十、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会员部工作职责一、负责审批和管理本会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负责对会员的注册登记和会员退会工作。二、负责开展对协会会员的日常检查,并实施年度检查或者会同税务机关联合进行年度检查。三、负责建立管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业务档案。四、负责组织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的评审工作。五、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培训教育部工作职责一、负责贯彻中税协和市税协有关注册税务师教育培训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对全体会员进行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培训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提高注册税务师的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二、负责结合我会的实际制定全年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落实中税协有关对注册税务师进行继续教育和远程继续教育的指示,组织落实注册税务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远程教育培训质量、培训情况。四、负责对注册税务师培训需求的调查研究,按需进行培训。五、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财务部工作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内部监督工作。二、负责内部报告制度,每季编制收支报告表,及时全面监控资金流向。三、负责监督各种收入、费用开支的管理工作。四、负责日常财务收支、帐务处理,年终决算报表报送的工作。五、负责财务印鉴、记帐凭证、会计资料的保存和归档工作。六、负责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七、负责协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八、负责依据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的会计报表、纳税凭证确定团体会员会费的缴纳比例。九、负责按照[2008]02号文件收缴会费工作。十、负责按比例向上级缴纳会费的工作。十一、负责日常相关的行政事务性工作。十二、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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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会 长 姜 信 男 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副会长 张占英 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王勇生 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刘志忠 男 尤尼泰(北京)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侯亮钧 男 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纪检组组长郭洪荣 男 北京洪海明珠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尹永茂 男 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副巡视员傅瑞增 男 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副巡视员周绍君 女 北京泽瑞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王 进 男 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李记有 男 北京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石 君 男 北京盛胜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秘书长 傅瑞增(兼)第三届理事会副秘书长名单副秘书长 冯广明 男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李华斌 男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副主任廖少贵 男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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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是主管北京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厅级全职能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设置内设机构14个、直属机构2个、事业单位5个,下设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21个。(一)内设机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内设14个行政处(室),级别为正处级;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1、办公室拟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公文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机要、保密、调研组织、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外事管理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政务规章制度;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2、政策法规处进行有关税收调查研究;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承担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报备、清理及汇编工作;承担税收法规文件社会公告工作;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负责行政赔偿等工作。3、流转税管理处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有关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等工作。4、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所得税法规和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等工作。5、征收管理处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缓缴税款、纳税评估、税收资料、纳税服务和税务代理的管理;组织征管质量考核;负责普通发票的管理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接收、保管、发送;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等工作。6、财务管理处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7、计划统计处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等工作。8、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退税计划指标的管理;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9、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调查、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国际税务事项。10、人事处(保卫处)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及出国政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保卫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处级,挂靠人事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11、教育处负责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等工作。12、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的查处等工作。13、巡视工作办公室负责巡视工作的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巡视工作;承办总局巡视工作办公室、市局党组和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14、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车辆购置税政策的贯彻实施及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车辆价格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负责车辆免税申请的审核及上报工作;负责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车购税端数据的汇总、传递工作;负责车购税完税证明等各类表证单书的管理工作;负责车购税征收档案管理具体规定和工作流程的制定及管理工作;负责对车购税征收情况的分析工作;负责与公安、交通、地税等部门的信息交换等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群工作。(二)直属机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设2个直属机构,级别为正处级。1、稽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及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对本系统税务稽查工作进行考核;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负责稽查办案补助经费和举报奖励经费的分配和管理等工作。2、直属税务分局负责北京市行政区划内(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中央单位与外商共同投资兴办的企业、市属单位与外商共同投资兴办的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以及外国企业在京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外资银行和外国企业驻京代表机构的税收征收管理等工作。(三)事业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设5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处级。1、信息中心组织信息化系统建设,制定和执行信息化系统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应用系统;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维护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等工作;全面规划并实现对本系统各级机关的技术支持与维护。2、机关服务中心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办公物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房产、车辆、食堂、保洁、保安、医疗保健管理等工作。3、培训中心负责本系统各类培训和会议的组织和服务等工作。4、税收科学研究所组织、指导、协调本系统的税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课题和任务;跟踪经济和税收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本系统税收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等工作。5、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年检等工作;负责税务师事务所机构的审核、报批并其对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负责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和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日常管理等工作。(四)所属机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下设21个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是主管各自行政区划或经济区划内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全职能局。1、北京市东城区国家税务局2、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3、北京市崇文区国家税务局4、北京市宣武区国家税务局5、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6、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7、北京市丰台区国家税务局8、北京市石景山区国家税务局9、北京市门头沟区国家税务局10、北京市房山区国家税务局11、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12、北京市顺义区国家税务局13、北京市密云县国家税务局14、北京市怀柔区国家税务局15、北京市平谷区国家税务局16、北京市大兴区国家税务局17、北京市昌平区国家税务局18、北京市延庆县国家税务局19、北京市燕山地区国家税务局20、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21、北京市西站地区国家税务局 关 闭 Copyright 2004 BJSAT of China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 邮编:100044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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