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xiaoyan85
参考一下这个审计独立性缺失的原因针对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市场,笔者从三个方面分析审计独立性缺失的原因:1.从审计关系层面看审计独立性缺失的原因。第一,注册会计师执业素质影响审计独立性。注册90会计师的执业素质包括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截至21世纪初,我国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方面最大的缺陷是知识结构不平衡,在专业知识如会计、审计方面的认识水平高,而在其他方面的知识水平较低。然而,从事审计工作要与各行各业打交道。例如,让一个不懂计算机知识的人去审计全面电算化的公司的会计资料,他不可能知道该公司整个账务处理过程的漏洞和薄弱点在哪里。在职业道德方面,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不长,被审计单位缺乏法律诉讼意识,许多审计人员屈从客户和上级等方面的压力发表虚假报告;注册会计师为谋求个人私利而丧失审计独立性也是常有的事情。第二,审计收费影响审计独立性。首先,审计收费过低会影响审计独立性。2000年以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迅速增加,在审计行业形成了审计服务供大于求的局面。面对激烈的竞争,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承揽更多的业务以在审计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普遍采取“低价式进入策略”,即将最初几年的审计费用设定在审计成本以下,并希望通过较长的审计约定来弥补此前的损失,但是过低的价格是不利于市场竞争的。注册会计师在过低的审计收费的压力下,就可能会减少审计程序以降低审计成本,最终将导致审计质量降低,这无疑会加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而会计师事务所会出现逆向选择的动机,不仅竞相压低收费、发起回扣竞争,甚至会出现出卖审计意见等不规范的竞争行为。同时,审计收费过低使审计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求生存而通过降低审计标准、减少审计程序来完成法定业务,或者为片面追求短期收益而迎合被审计单位的不合法要求,从而与被审计单位合谋进行舞弊,违反市场规则的无序竞争最终将使注册会计师丧失审计独立性,留下众多隐患。其次,审计收费标准不统一也会对审计独立性产生影响。由于审计产品本身的特殊性,它的价格往往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直到十二五期间,我国审计市场中没有形成统一的收费标准,有的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审计费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委托人资产规模的大小,有的认为委托人公司盈利越多,则应缴纳更高的审计费用o g3]P68-69因此,有的会计师事务所按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收费,有的按客户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收费,而更多的则是通过与客户讨价还价来确定审计费用,这些做法既不规范也不科学。审计收费标准的不统一会严重影响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积极性,因为注册会计师在付出同样甚至更多劳动的情况下却可能得到不同的甚至更低的劳动报酬,这就导致了他们为追求短期利益而迎合某些被审计单位管理者的意图,最终丧失独立性而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第三,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影响审计独立性。理论上的审计委托代理关系由审计委托方、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三方组成。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股东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管理层进行审计。但是我国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上市的,股权高度集中于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且不能上市流通。股权过分集中产生了许多制度性缺陷,董事会成员大多同时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现象普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既对公司实施具体的经营管理,又名义上代表股东,在董事会中主宰着公司的重大决策,董事会成员和企业高层管理部分成员合二为一,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股东大会也只是一种形式,监事会自然也起不到监督的作用,没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就产生不了有效的委托代理关系。2.从社会层面看审计独立性缺失的原因。审计服务市场需求不足影响审计独立性。市场需求是审计产生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社会对审计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然而在我国,从注册会计师行业多年发展的过程看,推动其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是市场中各信息的使用者,而是政府;不是出于因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而是出于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需要。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发展的这种特定背景导致在我国多数会计报表使用者并不真正关心审计行业的执业质量。由于对高审计质量的审计服务需求不足,绝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将会缺乏提高执业质量的动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从事审计、资本验证等法定业务以及管理咨询等非法定业务,但当前仍以法定业务为主,其服务也主要是满足于相关主管部门的需要。绝大多数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不是出于自身改善经营管理的需要,而是应付政府部门的要求,将注册会计师服务视为“过关”的一道程序性工作。3.从文化层面看审计独立性缺失的原因。中国和东亚社会的历史上,一直是由儒家伦理担当维系社会秩序的纲维。近现代以来,由于西方政治经济文化的欺凌和冲击,这一纲维逐渐解纽,但并没有彻底坍塌,仍在民间起着维持各种社会关系的作用。在当今中国人的生活及各个方面“中庸”依然盛行。儒家伦理的“中庸”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中庸是指恰到好处,过犹不及。在“过”与“不及”之间“中行”。对于审计师来说“过”与“不及”很难把握,在利益面前,很多审计师选择了“不及”而抛弃了独立性。第二,作为儒家特色的中庸之道要求人们在考虑问题、采取行动时,从全局出发,不是从自己的立场出发。这也不一定适应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不进”“不退”则“适中”这种过于谦逊则有迂腐之嫌;推崇清新寡欲,难免疏于参与和进取;安于现状不求进取,势必有碍于创新和进步。“中庸”处理问题善于“审时度势而后行”,不愿冒风险,且讲究人际关系抹煞个人观点;“隐恶扬善”,“执其两端”搞折中。而审计的原则是“求实讲真”,审计的工作是“查账”。这样的原则与“中庸之道”是违背的,在矛盾之中,审计师们往往潜移默化地选择“中庸”之道,那么,为了自己的工作能让审计三方关系人都满意,牺牲的只能是审计独立性。预防审计独立性缺失的措施在探讨审计独立性缺失的预防措施上,笔者认为究其实质是应该从内、外两方面来确保审计的独立性。所谓“外”就是从外部环境,主要从制度上为独立性提供支持;所谓“内”,就是让审计独立性成为注册会计师的内在精神追求、自觉行动。1.加强审计制度建设,提高审计独立性。第一,平衡审计与被审计方力量,改善审计委托关系。在中国这样一个以儒家思想为精神核心的国家里,想要做到强势必须赋予其国家级特有的职权,也即自身的独立性除受经济基础的制约外,更需要依靠充分的社会认可度,即社会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师事务所以普通经济主体的身份,去驾驭经济实力强于自己的企业,本身就处于弱势。建议从事审计签证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试图以事业单位的形式出现,以充分代表广大投资人的利益,运用强势手段去审核经济实体,使二者地位发生改变,而且不会在面对来自各方的干预时处于劣势。也许在短时间内从根本上改变两者的地位是及其困难的,那么我们也可以尝试去建立一种平衡机制是审计与被审计双方达到力量平衡。若两者处在平等的地位上,将更利于审计人员恪尽职守,审计独立性也就有了保障。第二,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代理效率。代理问题可能会带来效率损失和较高的代理成本。为了改进委托代理问题带来的效率损失,委托人可以设计一种机制或合同,能给代理人提供袭击和动力,使其按有利于委托人的目标努力工作,即提供一个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安排风险、收益和动力的制度。也就是说,把结果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形成最优的分配,由双方共同承担经营风险,使代理人效用最大化的目标与委托人效用最大化的目标相一致,实现两者的激励相容。2.加强独立意识建设,提高审计独立性。第一,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每一种职业的职业道德都是至关重要的。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应从学校教育抓起,建立包括学校教育、岗前教育和后续教育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在学校教育方面,应把职业道德作为会计专业必修课程,真正重视会计、审计职业道德的教育。在岗前教育方面,可以在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制度中将职业道德内容融人考试内容中进行考核;也可以建立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考核机制,对考核不合格者,坚决不予注册登记和聘用。在后续教育方面,职业道德应该成为注册会计师终身教育的内容。第二,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文化建设。我国频频曝光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案,事实上正表明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需提高诚信水平。我国证券审计市场面临的“诚信危机”,一方面反映了审计师在面临诱惑时放松了对自己的道德约束,另一方面反映了相关监管制度的缺陷。因而要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诚信水平,不仅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还要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文化建设。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文化应包括三项内容:社会责任、风险控制和客户理念。注册会计师最基本的义务是协调资本寻求者和资本提供者的利益冲突,并通过减少资本提供者和资本寻求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保护资本提供者的利益。客户理念主张注册会计师应把自己看作是当事人(资本寻求者)的生意合作伙伴,强调以客户利益为导向,并认为吸引客户、为客户提供最大服务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重心。这种企业文化过分强调资本寻求者和注册会计师自己的经济利益,忽视投资者和其他报表使用者的相关利益,因而它是和社会责任理念相对立的。风险控制理念介于上述两种企业文化之间。它认为注册会计师是中立的,既不完全偏向于资本提供者,又独立于资本寻求者,它在注重注册会计师利益的同时,强调控制独立性风险。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文化越接近于客户至上理念,独立性风险产生的可能性越大,反之,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文化越接近社会责任理念,这种企业文化就越有可能制约独立性风险的产生。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应着力培养社会责任理念企业文化,强调注册会计师对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所承担的社会责任,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员工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观。7问题编辑一、审计独立性现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本的趋利本质得到充分的发挥和体现,而有 舞弊案的揭露都不是注册会计师,而是看来比较外行的新闻媒体或其他的报表分析者。为什么注册会计师既有专业胜任能力又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却没能发现问题、没有尽到审计责任呢?为此,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权益受到社会公众的质疑。二、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因素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受到的影响也有所不同。影响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体制因素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发展历程和特有的制度背景对审计独立性影响较大。会计师事务所兴办时都是“官办”性质或挂靠性质的。这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挂靠形成的天然“母子”关系,导致审计市场的t 畸形发展。1999年底,虽完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但并不能将这种“母子”关系隔绝。因此,为扶持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发展,一些地方政府过多地进行了行政干预,形成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这样就导致了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也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法摆脱行政的力量。在这样的状态下,注册会计师很难保持其独立性,从而无法保证审计质量。(二)缺乏严厉的事后惩罚机制。我国仍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法制还很不健全,监管手段也很不成熟,上市公司做假往往难以被发现和查处。注册会计师迫于被审计单位的压力也往往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报告。造假成本很低,而造假给双方带来的收益却很大.这是导致违规行为发生的直接原因。另外,尽管我国的《刑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和《证券法》中对单位和注册会汁师的违规行为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都有规定,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比较突出。我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已有20多年,对牵涉到舞弊案的注册会计师普遍处罚力度不够,没有起到杀一做百的作用。(三)受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的影响从执业能力来看,我们的一些注册会计师与国外同行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我国综合能力强、素质高、实践经验多的注册会计师并不多,且我国监察、培训部门缺乏暂且缺乏,注册会计师很难迅速提高自身的职业判断能力。(四)经济利益的影响审计客观上存在着委托人、被审计人与审计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在于,社会公众不直接委托注册会计师,而是通过被审单位委托并付费。这时,就可能出现审计独立性的制度陷阱,即购买审计意见。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注册会计师收取被审单位的审计费用,却要向不支付费用的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负责,这就决定了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和外部组织之间的独立的关系演变得十分微妙和复杂。同时,审计业务也要求注册会计师熟知对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的管理当局的许多行动、决策和判断,以便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客观上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当局必须保持密切的工作关系。注册会计师要保持完全的独立是非常困难的。三、增强我国审计独立性的措施注册会计师必须保持其独立性。我们应该在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身素质的同时,致力于一个充分的审计市场的形成,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健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双重监管机制,优化执业环境,从而有效地增强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一)完善组织结构,建立充分的审计市场1.进一步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体制,推行合伙制。事务所脱钩改制的初期,大多选择有限责任组织形式。但是有限责任制事务所注册资本太低,不利于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树立风险意识,而合伙制事务所由于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利益与事务所的业绩和命运紧密相联,更有增强风险、责任、质量和品牌意识的压力和动力,无限责任的合伙制能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供更大的约束力,更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2.通过完善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结构,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改政府选择为市场选择,减少行政干预的可能性。改革委托人制度,变审计委托人是企业的股东大会而非管理当局,促使股东大会真正履行其应有的权力和义务,强化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约束。3.提高审计市场的准入标准。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更强的担保能力,有利于冲淡审计活动的地域性色彩,改变因行政干预等历史原因被人为地分割的局面,在审计市场日趋国际化的今天,更需要具有竞争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因此要采取适当措施,促使事务所进行合并和发展,形成充分的审计市场。(二)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双重监管机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对全国社会审计行业实行管理,依法接受财政部、审计署的监督,证监会、审计署和财政部3个部门又组成了政府系列的外部监管体系,必须明确这三个监管机构之间职责的分工和合作,建立和完善这些外部监管机构与作为注册会计师自律组织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之间的有机的协调机制,避免多头监管或出现监管真空,充分发挥监管机构和自律机构的作用。(三)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我国在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违规处罚力度上还不是非常明确。现行的《注册会计师法》虽然规定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但缺乏可操作性。在实践中也偏重追究行政责任,而对民事赔偿责任运用较少。加强民事责任是以牺牲注册会计师经济利益为代价来约束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注册会计师的道德和对公众的诚信。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市场的手段就是民事赔偿手段。美国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主要是以民事赔偿为主,这种民事赔偿机制对约束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四)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1.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技术水平;借助审计市场的开放,学习国外注册会计师的先进经验;严格注册会计师年检制度;定期举办考试,检查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2.自觉执行审计回避制度。《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并对可能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经济利害关系影响审计独立性的行为做了禁止(第二十条)。各地制定的《注册会计师条例》均对需要回避的情况作了详细的规定。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公开执业的过程中要主动依法执行回避制度,以保证审计的独立性。3.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与保持独立性是紧密相关的,所有独立性的缺失都与缺少职业道德有关。职业道德是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性的内在动力, 只有具备了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才能自觉抵制利益关系人的压力,保持独立,公正、客观对待各方利益关系人。因此,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应常抓不懈。
一起去听风
道德风险是80年代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一个经济哲学范畴的概念,即“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 或者说是: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道德风险亦称道德危机。道德风险(moral hazard)一词是源于研究保险合同时提出的一个概念。简单地说,由于机会主义行为而带来更大风 道德风险险的情形称为道德风险。 理论上 讲道德风险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它一般存在于下列情况:由于不确定性和不完全的、或者限制的合同使负有责 任的经济行为者不能承担全部损失(或利益),因而他们不承受他们的行动的全部后果;同样地,也不享有行动的所有好处。显而易见,这个定义包括许多不同的外部因素,可能导致不存在均衡状态的结果,或者,均衡状态即使存在,也是没有效率的(Y科托威茨)。 如果从委托——代理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理论出发,“道德风险(MoralHazard)是指契约的甲方(通常是代理人)利用其拥有的信息优势采取契约的乙方(通常是委托人)所无法观测和监督的隐藏性行动或不行动,从而导致的(委托人)损失或(代理人)获利的可能性”。引进逻辑第一、管理与技术层面(固有、控制、检查)的风险虽然可恶,但它影响的只是微观层面 基金业道德风险事件,其不良后果我们已经找到了克服它的制度规范和对应措施。而道德风险对社会的影响则是一个宏观事件,其不良后果往往会使社会信用陷入崩溃境地,它影响的是宏观层面。而且现在还没有找到特别有效的治理方案。因此,在审计风险中,必须引入道德风险的分析变量则更具检验意义。 第二、法律本身是不完备的。如果法律是完备,即面对任何一个案件,任何一个法官甚至任何一个受过教育的 人,都能按照法律明确无误、没有偏差地推断出什么是犯法,以及对犯法执行什么样的惩罚,那么阻吓这种被动式执法将是充分有效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相 对稳定的法律面对的是无数国民和日新月异的社会,难以预料将会发生的事件,也就不能准确地概括所有可能的违法行为。因此如果只有法庭来执法的话,一方面因 为不能对所有可能的违法行为做出惩罚,会出现阻吓不足的结果;另一方面可能导致阻吓过度,因为立法者会采取“一刀切”的方法,把某一大类的活动统统列为被禁止的行为(《财经》许成钢作为主动执法的监督)。 第三、由于道德是每个人发自内心的约束,它不需要人监督,成本非常低,而且道德是每时每刻都在起作用,效率非常高。因此,道德对人的约束比制度约束更为重 要,它是审计风险形成的一个重要变量因素。如果想要降低审计风险,首先应从降低道德风险着手。否则,无论设计多么完美、多么精确的审计准则、方案、程序都 会由于道德风险的作祟而无法产生应有的作用。 第四、注册会计师所采取的任何技术方法都要依靠职业道德作为支撑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更是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的函数(李若山2000)。审计案件中存在一些问题并非完全由于技术或程序上的失误造成的,审计主体的日常行为和工作态度有时也会成为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人们除了关注审计技术和程序的发展外,亦开始关注审计主体的自身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审计主体的道德问题。但是,传统的审计模型无法描述由于不道德行为产生的风险,如:企业与审计主体串通舞弊,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报告;审计主体接收贿赂;审计主体为了经济利益压低价格有损同业等。因此,有必要在研究审计风险时引入道德风险因素。编辑本段三大特征(1)内生性特征;即风险雏形的形成于经济行为者对利益与成本的内心考量和算计; 利益的驱使是道德风险出现的重要原因(2)牵引性持征;凡风险的制造者都存在受到利益诱惑而以逐利为目的的; (3)损人利已特征;即风险制造者的风险收益都是对信息劣势一方利益的不当攫取,换言之,风险制造者(Risk——maker)与风险承担者(Risk——taker)的不对称存在。 从中国与美国证券市场暴出的舞弊丑闻以及相关的新闻报道和司法调查结果都表明道德风险不论在新型市场还是在成熟市场环境中都普遍的存在。只不过中国证券市场中会计中介组织的道德风险外溢更为突出。编辑本段机理分析审计道德风险外溢效应的机理分析 在近年来的中国证券市场下,银广厦、东方电子、麦科特、蓝田股份等一批上市公司的舞弊性财务报告案被接连曝光,相关的湖北立华、深圳中天勤、华鹏、华伦等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或帮助上市公 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司舞弊财务报告行为的披露,使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公信力面临巨大的挑战,可以说,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正面临着有史以来最大的信任危机。要解决注册会计师道德风险问题,就必须首先了解注册会计师道德风险产生的客观现实基因,据此寻找会计师事务所道德风险的约束措施。下面主要是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来分析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 从组织行为学中的一个基本公式: B=F(P,E) 式中B代表人的行为,P代表个人的素质(内在需求),E代表环境。人的行为是由个人的素质(内在需求)和环境共同决定的。当人的需求未得到满足时,会产生内 部力场的张力,而周围环境起着导火线的作用。就注册会计师道德风险产生的内外两个方面来看,道德风险源于人的自利性,其条件有三;一是利益主体的不一致; 二是信息的不对称;三是不确定性的存在。人的自利性,即是追求效用的最大化。注册会计师是具有理性的“经济人”,或者说他寻求的也是效用最大化或收益最大 化。注册会计师向社会提供审计服务,要付出成本——时间、知识、精力,还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等,他必然要索取相应的收益——审计报酬,这是其赖以生存的物质 基础,并在成本和收益对比下决定行为的方式。具体原因如下: 1、扭曲的委托——代理关系诱发道德风险 在现代审 计关系模式中,审计服务的“实际委托人”缺位,产生道德风险。此时审计的“实际委托人”是社会公众,但由于审计结果具有外部性和公共品的特点以及实际委托 人之间协商一致存在较高的交易成本,实际选择并支付审计费用的人变成了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当局。我国审计市场总体上并不需要,甚至排斥高质量的审计(刘峰、 张立民、雷科罗2002),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只是为了“取悦”政府管制机构,没有选择高质量审计的要求,并有可能通过对审计师的选择权和支付审计费用 对审计师施加影响。审计关系模式实质变成了由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选择审计师来对自己的工作业绩进行审计,这个服务市场明显是买方市场。管理当局可以选择自 己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审计师,而审计师却没有或很少有选择委托人的实力,尤其在会计市场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存在恶性竞争的情况下,即使被审计单位需要 高质量的审计市场也缺少一种有效的机制来区分不同质量的事务所。当然,此时的股东、其他利害相关者、行业组织等都可以对注册会计师施加一定的影响,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高昂的交易成本,其他各方的监督是有限的,公众的索赔风险是潜在的,不可预见的,它的影响作用远没有选择权直接。加之,我国审计市场上 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法律风险,特别是民事赔偿责任风险近乎于零(刘峰、许菲2002)。所以,在各方的影响中,最直接的是管理当局的选择,他直接影响 到审计师是否有业务可做,是否有经济利益可得。从合同获取的角度观察,取悦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成为获取审计合同的必然行为取向,会计中介组织的道德风险就 会产生于这种扭曲了的委托——代理关系。 2、不正当竞争压价下交易风险均衡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委托人将审计授权后,就丧失了对审计过程的实际控制或监督的权力。审计师因受托而拥有这些权力。审计受托人按事先合同的约定执行审计并向委托人提供工作报告,而审计师在执行和报 告审计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后,从委托人手中收取约定的合同审计费用。如果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权对审计师的生存产生威胁时,根据马斯洛的 需求层次理论,人的第一层次的需求是生理需求,即要吃饭,要穿衣等,只有在第一层次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之后,才会考虑或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注册会计师 如果追求高质量的审计,其直接后果一是增加审计成本,在审计收费日渐降低的趋势下,增加成本只会降低事务所的收益;二是失去市场份额-“劣币驱逐良币”。 作为“经济人”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必然会放弃对更高层次的审计独立性以及职业道德的追求,而且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由于不当竞争性压价的原因被迫接受与履行 审计合约之责任不相称的取费条件后,理性选择就是通过简化审计程序这种偷懒的方式以达成这项审计交易的均衡。这种低取费价格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为注册 会计师和事务所道德风险的产生提供了前提条件。 3、法律约束软化,放大道德风险的底线 目前中国国审计环境中法律约束机制软化,民事赔偿机制不到位,监管力度弱等问题,导致了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违规被查出的概率很低,被起诉的概率更低。即使被发现、 被起诉,处罚也主要是以行政处罚为主的,民事赔偿的种种限制使赔偿的概率非常之低,赔偿金额合理性严重不足。基本上起不到对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阻吓作 用,反而放大了其道德风险的底线。 4、有限责任公司制的缺陷,导致道德风险溢出效应 在1999年的会计师事务所改制的过程中,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很难突破,不得不在组织设计上加入资合的成份,结果是绝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上套用的是《公司法》 ,而公司制 源于两权分离,然而会计师事务所是两权高度合一,这样势必造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上的两难境地。一方面完全按合伙制运行,除了法规不配套外,由于转轨 时期市场风险的高度不确定性,很难为注册会计师所接受;另一方面从采用公司制的现实看,又没能抓住公司治理结构的要点。具体表现为,要么股权过于向个人或 少数集团集中,大股东权重比例过高,通过对公司的整体控制而架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甚至于侵害其他股东利益;要么股权过于分散,影响决策效率,造成 不稳定因素等。即使在有限责任制下完全按《公司法》来规范,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也容易违规。因为在这种制度下,事务所的所有者只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 审计失败的赔偿责任。其结果一是如果违规所得大于其违规成本,注册会计师就有积极性违规,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二是注册资本越低,注册会计师出现审计失败 时赔偿限度就越低,就越有可能采取有损于独立审计公信的败德行为,导致道德风险外溢效益异常明显。例如,银广夏案发后,为其审计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只留下2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来承担其虚假会计信息导致的银广夏市值从70亿元跌至4亿元损失的履约责任,客观危害性极为严重。 5、审计客体“收买会计原则”释放道德风险 审计客体通过“收买会计原则”进一步强化了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道德风险。审计客体按照法定程序在特定时点披露自已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与市场各利 益主体客体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如股利分配、增发新股、吸引新的投资等等),正因为如此审计客体往往采取“有预定偏向的做账方式”来粉饰报表信息,在 面对作为审计主体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批判性验证”有两种选择:一是拒绝,二是收买。显然拒绝审计是不符合游戏规则(RuleofGame)的,剩下 的只有收买了。而审计主体方面,在一个缺乏行业自律的审计服务供给竞争环境下,也有两种选择:既拒绝收买或被收买。在“残酷的市场竞争压力下”,为了生 存而被收买可能是一种利益获得的惟一选择。 综上所述,审计的道德风险既有外部的诱因,又是一种内生变量。如果在研究和分析审计风险时把道德风险作为基本参数,那么这种研究与分析将更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编辑本段产生原因1、根源: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拨改贷”以来,许多企业还没有从财政拨款、“伸手要钱”的惯性中转变过来,而政府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考虑到企业法人 这个经济实体的客观要求,也没有注重培育银企之间“契约”关系、法制规则,结果只是形式上的转变,并基金业道德风险没有真正建立银企之间的债务约束关系。尤其在我国转轨 过程中,许多企业还不适应这种以“契约”为中心的规则,结果在巨大资金的需求下,企业仍然把银行当做靠山,“企业是国家的、银行也是国家的”,这就是企业 用来逃废银行债务的冠冕堂皇的理由。 2、法制观念淡薄。企业法人法制观念淡薄,认为企业变相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不是可耻的,反而振振有词。 经济规则的中心——“契约”,在他们的眼里只是一纸空文。2001年银广厦事件从侧面告诉我们,法制观念淡薄已成为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前进道路上的一块绊脚 石,亟待提高已是当务之急。 3、经济过剩产生的道德风险。当前,国内消费需求不振,购买力下降,企业开工不足,资源配置、生产能力相对过 剩,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不得不低成本倾销,抢占市场,竞争的结果则优胜劣汰,分化加剧。而与此同时,为抢占优质客户,出现几家银行同争一家客户的现象,一 方面使银行的信贷风险集中增大,另一方面劣质企业告贷无门,因此逃废银行债务动机日渐增强,产生了滋生道德风险的温床。 4、日益严峻的金融从业环境。金融从业环境对银行有诸多不利,翻开近几年我国颁布的有关法规,其内容大多是针对银行的约束。如1994年国家体制改革取消企业税前还贷,直接影响企业还贷能力。目前国企举步维艰,经营困难,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怂恿下,部分企业全无“借债还钱”的信用观念。编辑本段化解措施1、 建立相关立法制度。“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凭也。”建立信用体系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逐渐消灭道德风险发生的空间。而信用体系的建立,一方面要建立在相应的 意识形态领域教育基础之上,另一方面更要建立相关立法制度,从制度上严厉惩治、打击道德风险犯罪,尤其是发生在金融领域的道德风险犯罪,这才是根本。可喜的是,“十五大”已把建立信用体系放在视野之内并列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之一。 2、提高银行内部经营人员的风险意识。截至目前,我国尚未发生重大的金融风暴。20世纪末,虽然东南亚国家金融遭遇危机,但对我国经济的破坏性并不大,因此国内金融从业人员没有真正意识到金融风险所带来的毁灭性。我们看到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对金融风险的利益的驱使是道德风险出现的重要原因防范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就存在着极大的潜在风险。未雨稠缪,防范道德风险首先应从提高银行内部风险意识做起,这是 基础。 3、提高信贷不良资产界定的预见性及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的灵敏度。目前各银行仍然缺乏综合的、可信的违约数据和损失覆盖数据,缺乏充分的返回检验结果,监管难跟上,对信贷风险的预警提示远远达不到管理的要求,由于缺乏充分而可靠的信息,对道德风险的防范也就难以企及。提高信贷不良资产界定的预定性及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的灵敏度则能有效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以增强银行防范风险的能力。
喵星人很想瘦
从需求的角度看,对审计的独立性需求是人们为了满足物质生产的需求所产生的对一定审计信息的非物质性需求。所谓自愿性需求,是指在没有政府管制下,客户有主动聘请审计人员审计的需求。从被审计对象的角度考察,对独立审计的自愿性需求来自于以下三个方面:代理需求、信号需求、保险需求。1.代理需求该理论认为审计是能够降低委托代理成本的一项制度安排,并且对这项制度安排的需求是来自于代理人。在委托代理关系成立时,双方当事人在相互信赖的前提下,各自履行契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代理人不光承担了保全和管理被托管资源的责任,也具有向委托人报告说明经济资源的经营状况和结果的责任,为了避免委托人对逆向选择的担心影响契约关系的稳定,也为了顺利解除受托责任,代理人需要某种程序证明自己的尽责和诚实。审计因其独立性和专业性为当事人各方所接受,成为履行代理责任的例行程序。2.信号需求该理论认为在资本市场上,股东在掌握公司信息方面处于明显劣势,也即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在竞争激烈的资本市场,投资人需要有效地区分高素质企业和低素质企业以实现资源的配置。审计的鉴证特性就是被认为是这样一个可以将高素质企业和低素质企业区分开来的信号显示机制。管理人员要向外部投资者传递企业营运良好的信号,会自动聘请高质量独立审计师,来增加其财务报表可靠性,从而产生了对独立审计的需求。3.保险需求该理论认为经理人员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是为了分散其自身的风险,寻求对自身利益的保护。该理论认为审计费用的发生贯彻了风险分享的原则,为防止内部人舞弊造成的灾难性损失,将部分收入用于聘请审计人员,这部分审计费用视为风险基金,同时把审计效果视为保险价值,如果审计人员因为失职而不能发现人为舞弊,他将有责任赔偿因此而带来的损失。雇佣审计人员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经理人员可以将应承担的部分的法律责任转嫁给审计人员,这大大减少了他们进行诉讼和庭外和解的损失。在此赔偿机制作用的过程中,也形成了对独立审计的自愿需求。
优质审计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