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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子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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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淋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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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有没有这样的事,这世界太可怕,

审计师查账被杀

349 评论(12)

时空归宿

比小说还精彩,完全有可能

100 评论(13)

飞龙在天了

在监狱中老死。

1993年7月20日,弗斯特在华盛顿近郊中央情报局的一处公园里,被发现“自杀身亡”。该消息震惊了华盛顿政坛。

紧接着,更不可思议的事情接踵而来。美国威斯康星州税务部门查出万塔的公司在1982年和1988年少缴了万美元的州税,要求瑞士将万塔引渡回美国。瑞士竟然答应了。万塔戴着手铐回到美国之后,因为子虚乌有的区区1万4000美元欠税,被判了22年监禁。

其实,早在70年代的时候万塔计划就已经有了些眉目,只是因为当时的苏联很强大,所以美国政斧并不相信苏联会在短短的10多年间就会分裂,那时候的苏联还是可以和美国进行军事对峙的超级大国,当时的美国总统杰拉尔德·鲁道夫·福特。

福特的能力比起尼克松和之后的里根来眼光还是差了些,所以当时的福特政斧并没有注意到里欧万塔的这个计划,里欧·万塔也因为这个关系并没有受到重用。

到了80年代,苏联的经济持续变坏,美国才又重视起万塔的计划来,到了80年代末以及90年代初才开始实行这个计划,最终只得到了万亿美金的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里欧·万塔

354 评论(8)

左家庄与特8

这要看问题的严重程度,如果是一般的,可以给你们单位反馈,处理一下就行了。如果后果严重,那就会交给纪委或检察机关了,移交检察机关,那事儿就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间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遗失存根联属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税务机关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遗失存根联属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税务机关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间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一)丢失发票;(二)损(撕)毁发票;(三)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四)未按规定缴销发票;(五)印制发票的企业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丢失发票或发票监制章及发票防伪专用品等。(六)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七)其他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中专用品的;(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建议你想办法取得发票联的复印件和记帐联的复印件,在缴销发票时主动向税务人员说明你单位已按规定将该份发票申报纳税,说明你单位没有造成后果,税务机关一般是不会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是规定可以处罚款,那就也可不处罚。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网页链接

145 评论(13)

宝哥哥艺涵

不对太片面了,查账应该说是审核账务,只是审计的一方面,一般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还包括制度、内控、资金、资产等财务相关各方面事项的审查如果是内审,还可能涉及企业的内部业务运营的各个方面

133 评论(11)

好意萊傳媒

你好 你的问题从法律和财务角度上看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不必太担心 因为收费票据都是一式三联 存根联 对方收据联 单位记账联 即使像你所说存根联丢失了 那么也可以查找单位的会计记账联即可 至于责任 从法律上讲不会有什么 最多也就是说你责任心不强 财务档案保管不善而已 审计局审计账目主要的是查你单位有没有避税等 只要你做的账目没有问题 没有做假账 报虚帐就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的 一般来说根据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单位的财务档案保存的期限是10-15年 等时间已过就不会再有人问起了 不知以上答案你是否满意 如果满意请加分啊!!!!!!!!!!!!

270 评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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