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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otesum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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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之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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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评高级职称,前提是仍在工作(或聘用),由单位报送人事部门。个人身份和没有单位签章的,不能参加评审。

如果能评上,肯定是尽量在退休前评上好。也许退休后还有发挥余热的时候,高级职称还是挺有用,特别是一些比较好的专业职称。关于高级职称退休后养老金提高的问题,目前,许多地方都已经取消,不再有高级职称退休后增加养老金。建议查询下当地政策。

离退休人员是否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与我省企、事业单位签有聘约,年龄在 70 周岁以下,身体 健康 ,并在现受聘单位连续 从 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的离、退休人员(含机构改革离岗退养人员) ,按照本人自愿原则 ,可通过现受聘工作单位,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年 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不作为评审的必备条件。 离退休人员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仅作为 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评价,办理离、退休手续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不变。

退休后就无法申请评定高级职称了。首先是申报高级工程师必须由单位申报,考核、初审、推荐,盖章。退休后属于 社会 人员己无工作单位,所以不具备评审条件。其次是即使在退休后取得了高级工程师职称,现行的增资、调整养老金等只认可退休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因此无实质获利。再次,高级职称评审也在改革,己实行积分制,最终会实行统一考试加评审。

已经退休,不能参加评定职称。

(问题回答修改稿,请发布。)

现在企业退休的和已退休的高级职称人员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很大一部分都是企业改制前的大学生分配到企业去的。过去,企业单位的高级职称人员中的副高和事业单位副高人员是一样的,如高校的副教授、中专的高级讲师、中学的高级教师一样为副高职称。也有正高的高工和正教授是一样的。在事业单位如科研院所也有正、副高的高级工程师,医院里有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他们的评骋条件、学历以及考试和评审和事业单位是一样的。企业改制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人才流动,享受待遇是一样的。

由于企业改制,他们和企业干部、工人一起以退休、内退和买断的形式下岗了,其退休金和工人一样以购买年限(交了养老金的工龄十未交养老金的工龄即视同缴年限)长短、购买指数(缴费工资基数/社平工资)高低、退休当年 社会 平均工资高低计算养老金的多少。所不同的是他们的工龄至少少于初中毕业参加工作的工人7年。所以普遍养老金偏低。2005年至2010年期间,很大一部分企业高工,特别是军工企业一些高工,有的已年过七十,有的曾享受过国家津贴的参与原子弹设制工作的专家,但养老金当时只2000元左右只有同类事业同学的1/3,…。鉴于此情况国务院2011年以97号发文,国务院[2011]97号文中明确:“…使企业退休高工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差距调整缩小到300元以内…。”并要求各省财政、人社…等部门督办…。

根据此文件,当年全国各地在养老金调整中,对上述企退高工倾斜了两年。副高每年倾斜了150元,两年倾斜了300元。正高两年倾斜了近900元。2014年停止高工倾斜后,那些退休迟的高工(含其它高级)就没有什么待迂了。如改革招生制度后的2017年考上大学的本科毕业的企业高工,养老金由于工龄少,本来企退工人比事退工人低,这批高工也就更低了(当然也有中级人员),这就是目前退休的原企业高级职称人员养老金状况。他们与事业单位和央企垄断企业没改制的退休高级职称人员是没法比的。

我所在的企业,有很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职工。在职工退休以后,高级职称的作用主要有2个:一是早期取得高级职称的职工,退休以后,可以享受退休职称待遇,增加过渡性养老金;二是取得高级职称的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职工住房采暖费报销标准。但是很多时候,人们拼命的考职称证,把考职称当做了谋求高收入和职务晋升的手段,甚至工人也都去考职称。最后导致手里证书很多,个人专业能力却很差,偏离了职称证的初衷。 下面结合问题,做具体分析,希望能够对你有帮助。

(一)职称,它属于一种专业技术资格,主要适用群体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一般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或研高级)。以工程系列为例:初级对应的是助理工程师;中级对应的是工程师;副高级对应的是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对应的是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二)职业资格,它属于一种专业技能资格,主要适用群体为:专业技能人员。一般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一)退休以后,可以享受退休职称待遇,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141号)文件要求: 高级专家离休退休的待遇,按国家统一规定办理。符合以下情况的退休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一)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经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其退休费标准可以酌情提高5%-15%。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二)建国后从国外或者从香港、澳门、台湾回来定居工作的高级专家,其退休费均按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的最高标准发给。其中有重大贡献的,再按本条(一)项规定提高退休费。

由此可见:企业职工退休以后,就有高级职称的,可以享受退休职称待遇。但是有职业资格证的,无法享受此待遇。也就是说,不包含技师和髙级技师,因此高级技师与普通职工计算退休养老金时应该是一样的,没有额外的职称待遇

(二)取得高级职称的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采暖费报销的标准

我国北方,冬季采暖期,职工需要缴纳采暖费。在很多国有企业,会统一为职工报销采暖费。职工住房采暖费报销标准,一般会按照职务和职称来划分:

研究员级职称:130 ;副高级职称:120 ;中级职称:100 ;初级职称:80 。

1.职称 职业资格。从适用群体来说,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取得的证件多为职称证,专业技能人员取得的证件多为职业资格证。

2.退休职工具有高级职称,会享受相应的退休职称待遇,以及采暖费报销待遇。

目前很多人拼命考职称,把原本用来衡量专业能力的证件,变成了工资待遇的敲门砖,舍本逐末,偏离了最初职称的评定初衷。尤其是教师行业,教授的工资和助理的工资天壤之别。甚至很多技能人员,也疯狂加入考证的行列!买证卖证的现象,比比皆是。最后职称是有了,能力却没了。对此,你怎么看?

关于职称等有关问题,欢迎留言!

首先从退休金来说高级职称的好处。

退休金中有一份叫增发过渡性养老金就是和中级以上职称、市级以上劳模有关。

但要看你当地退休对增发过渡性养老金的具体要求,一般都会有年限节点来划分是否有待遇。

举个例子吧!

假设以1998年为分界线,

那么1998年以前取得的中级以上职称或市级以上劳模,就有相应待遇;

而1999年以后取得的中级以上职称或市级以上劳模,就没有待遇。但退休系统里会做好记录。如果以后政策有调整,待遇就按照新政策来调整。

其次,从在职的工资及社保缴费来说高级职称的好处。

大多数企业的工资中也会含有职称类的工资,所以有高级职称提高工作期间的工资,也影响交纳社保的缴费基数,提高个人账户的金额。对以后退休也是有好处的。

综上,有高级职称除了退休有用之外,平时工作也是有用的。

企业高级职称就跟大白菜一样,不值钱!中国退休人员工资搞双轨制,企业高级职称人员退休后一分钱都不会增加,就是正高级也没有用,退休后的退休工资计算方法跟农民工是一样一样的。所以不建议有文化有能力的人去企业,还是当公务员和教师及医生为好!

应该实事求是的回答:企业退休有高级职称很有用。具体讲,退前、退后都很有用的!

在退休时,由于退前取得高级职称并聘任在岗,这必然会按政策规定提高职称和岗位工资无疑。这种直接提高效应,不仅体现在与高级职称所完全匹配的职称岗位工资的大幅度提高上。而且,这种直观的职称岗位工资收入的提高,也必然会转化为个人社保缴费基数的较大提升。这种双向的提高因果效应,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企业退休中人和新人来说,由于退休前取得高级职称并聘任上岗后,他的职称岗位工资标准得以较大提升,这种提高必然导致个人缴费基数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而这种较大提升对于企业退休中人和新人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提高,都是十分有利的。

退休后,由于基本养老金是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的方法,特别是挂钩调整是与参保人员的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挂钩的,因职称导致总体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较大提高,必然通过倾斜调整反映与体现出来。而且,这种挂钩提高效应,对于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提高作用,是长期以至终生都会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

感谢阅读、关注并点赞!欢迎广大读者和网友朋友们批评指正。

本人本科毕业,正教授级高工,在企业一生从事技术管理工作,一辈子操心费力、加班加点, 工作35年退休,退休工资3500元,还是后10年来按规定允许的最高上限缴纳养老保险。兴考公务员事业编的时候年龄都过了。邻居大学副教授,退休8000~9000多,如果是正教授退休10000 13000,年底还有几万元的精神文明奖。高中同学,一块高考考不上,复读两年上中专教初中,退休工资6000多。虽然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到我们这一代企业退休的老人,国家也应该适当倾斜,不能这么大的差距啊,这样的政策导向不利于国家经济发展

现在在很多事业单位以及一些国企里面都会有职称,比如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等,拥有高级职称在岗的时候,可以获得更高的工资。

那对于企业退休职工来说拥有高级职称对自己的养老金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呢?会不会因为拥有高级职称,自己的养老金就会变得更多呢?

针对这个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014年我国实行养老金并轨,从2014年之后,不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职工都统一参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来进行。

在养老金并轨的时候,对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会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老人,一种是中人,还有一种是新人对应的,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中办法的过渡措施。

而在2014年之前退休,机关事业单位所有的养老金都是由财政统一拨款,至于养老金能够获得多少跟自己的在职工资以及工作年限有很大的关系,工作年限越长,对应的退休工资替代率会越高。

比如工龄35年以上的,养老金发放比例为90%;30~35周岁工龄,养老金发放比例为85%,工龄20~30年发放比例为80%等等。

当然除了正常的退休工资之外,对那些拥有高级职称的人来说,还会有额外的补贴,这种补贴不仅是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也会有,至于补贴是多少,不同的地方规定不一样,比如有些地方拥有高级职称,每个月就可以多领700块钱,副高职称每个月可以多领500块钱等等。

从2014年之后,我国养老金实行并轨,并轨之后养老金采用了新的计算方式,按照目前的养老金计算方式,不论是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是对于企业退休员工来说,计算的公式都是一样的,养老金等于个人养老金加上基础养老金。

在实行新的养老金政策之后,大家的养老金只跟大家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有关,跟大家职称并没有关系,所以从2014年之后,即便你拥有高级职称,也不会享受到职称补贴。

只不过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中人来说,他们在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时候,高级职称还是有很大的作用的。

一般情况下,各地方在计算视同缴费年限以及缴费基数的时候,会参考职称级别来,级别越高对应的缴费指数越高,比如高级职称缴费指数达到,中级职称缴费只是等等。

虽然从整体来说,很多地方已经取消了职称养老金补贴,但是对于那些有特别贡献的高级别人才来说,很多地方仍然有特别的补贴政策。

比如四川就有相关政策规定,四川人民政府授予的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高级专家,从退休次月起分别按以下标准提高退休费比例。特等、一等奖获得者提高10%,二等、三等奖获得者提高5%。多次获奖者按最高等次享受待遇。提高后的退休费比例最多不得超过100%。

但具体到不同的地方,大家对高级职称的补贴是什么政策可能不同,虽然从2014年之后很多地方都取消职称补贴,但是仍然有部分省份会不定时给予一定的补助,比如过去几年上海就曾经针对高级职称退休人员发放过两次补贴。

另外有些省份还会给予拥有高级职称的退休老人发放采暖补贴等等。

其实各地方取消高级职称养老金补贴,体现出了养老金制度的一种公平性,毕竟这些拥有高级职称的人在职的时候,他们本身的工资就比较高,拥有职称工资补贴,而且这些拥有高级职称的人缴纳的社保基数都相对比较高,所以他们在职的时候已经享受到了高级职称带来的好处。

另外这些拥有高级职称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他们退休的时候,养老金计算工资指数会有相应的增加,这实际上无形当中已经增加了养老金的发放比例。

在这种背景之下,如果还给额外的职称补贴,这肯定会引起其他人的不满的,所以现在很多地方取消职称养老金补贴也很正常。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 很多人会把职称与职业资格弄混淆,认为职称就等于职业资格。但事实上,两者是是截然不同的。 现在职场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很多人为了升职或者提高薪资待遇,都会选择加入到评定职称的大潮当中。 那么,职称对我们来说真的有用吗?有什么用?对我们退休后有什么帮助? 结合以上几个问题,做具体分析,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职称?与职业资格有什么区别?

(一)什么是职称

职称指的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 随着 社会 的不断发展,职场的形式越来越多,对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也需要分开进行认定选拔 ,现在我们把聘任的岗位叫做职务,把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标准叫做职称,也就是我们总提到的“评聘分离”制度。 所以 事实上职称是 职务的。

(二)职称与职业资格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与种类不同

2、认证的机构不同

二、职称对在职者来说有什么用。

1、职位晋升

很多公司的职业晋升是有一定的硬性要求的,尤其是对于像央企或者国企这样性质的公司 。比如某公司有一个审计总监岗位的空缺,要求必须具备高级审计师资格,如果你有,其他的人没有,那么可能我们很轻而易举的就能获得这个岗位;或者即使没有硬性规定,在和其他人能力、经验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如果我们能具备高级审计师的职称,我们可能会比其他人更具优势;

2、薪酬的涨幅

职称有利于我们的职位晋升,而职位晋升在某种程度上是会带来薪酬的涨幅的。而且有一些公司,对评定上职称的人员是有职称津贴的, 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带来薪酬的涨幅。

三、职称对退休人员来说有什么用?

1、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加我们退休后的养老金

前面已经提到过,如果评定上职称,会有较大的机会带来薪酬的涨幅。我们每月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薪酬的上涨会带来缴费基数的上涨。 而退 休后养老金的计发又与我们的缴费基数息息相关,我们缴费的基数越高,退休后养老金的金额就越高 。并且, 在某些省份,在养老金调整的方案中,对于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在养老金调整的时候会有额外的倾斜。 比如贵州,除了基础的的养老金调整外,对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来说,还会按照还按照正高职称300元、副高职称(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240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当然,这些倾斜也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并轨政策实施后,基本上就很少见了。

2、对于一些央企、国企会获得退休返聘的机会,增加退休后的收入

对于一些央企、国企单位来说,还是比较看中技术人才的。 对于某些技术要求较强的岗位,如果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即使退休后,也会被退休返聘回去 ,重回到工作岗位上面来。除了养老金外,也可以多获得一笔薪酬。

综上所述:

1、如果具备职称资格,在职时,我们会获得更多职业晋升、薪酬上涨的机会;退休后,我们的养老金会相对来说高一些,并且针对于一些技术要求比较高的岗位,也很有可能获得退休返聘的机会,增加一部分收入;

2、职称 职务 职业资格,三者之间是有较为明显的区别的,不要弄混了。

很多人说,自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并轨政策实施后,具备职称人员在退休后的待遇优势越来越不明显。尤其是针对一些私营企业来说,具备职称的人员优势就更加不明显,让人不禁怀疑评定职称到底是有用还是没用。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我们共同探讨!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退休高工目前与退休工资和待遇均不挂钩,要不要就如同老同志胸前戴个 历史 纪念章,就是个念想,没有实惠!

高级审计师评审改革

257 评论(15)

双鱼0303

高级职称评审一般都需要几篇论文呢我看到:通知:部分论文取消、条件放宽。查阅各省最新政策可搜:全国论文办郑州郑密路20号办(简称、统称,搜索可查各省全部政策,在百度、360、搜狗58-68页,17年前是郑州郑密路18号)、全国职称办郑州郑密路20号办、高级职称全国办郑州郑密路20号办。 搜:高级经济师全国办郑州郑密路20号办、高级会计师全国办郑州郑密路20号办、高级农经师全国办郑州郑密路20号办、高级审计师全国办郑州郑密路20号办、高级统计师全国办郑州郑密路20号办、高级政工师全国办郑州郑密路20号办、高级工程师全国办郑州郑密路20号办、高级教师全国办郑州郑密路20号办、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办郑州郑密路20号办。在百度、360、搜狗58-68页。 查阅最新政策、论文(选题、题目、范文、辅导)、报考条件、评审条件、考试科目,搜:高级经济师最新政策郑州郑密路20号办、高级经济师论文郑州郑密路20号办、高级经济师论文选题郑州郑密路20号办、高级经济师论文题目郑州郑密路20号办、高级经济师论文范文郑州郑密路20号办、高级经济师论文辅导郑州郑密路20号办、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办、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办、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郑州郑密路20号办。后面把“高级经济师”依次换成“高级会计师、高级农经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政工师、高级工程师、高级教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再搜索。在百度、360、搜狗58-68页。

114 评论(8)

a416066323

至少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学位)、资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破格申报参加各市审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鲁单位:随着全国职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山东省审计系列正高级审计师职务资格标准条件(试行)》(鲁人社规〔2019〕3号)、《山东省高级审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审字〔2019〕22号)已不适应国家、省有关职称制度改革政策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们对原标准条件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山东省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山东省高级审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审计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专业职称评价制度,客观公正评价审计专业技术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人才队伍,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第二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范围从事审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 正高级审计师实行面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面试合格并通过评审方可取得正高级审计师职称。 第二章 标准条件第四条 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二)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恪守审计准则和职业操守,有效履行岗位职责,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并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四)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等次以上。(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在参加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时,可视同具备高级审计师职称。第五条 审计工作经历系统掌握和应用审计相关政策法规和审计专业理论,准确把握审计工作规律和发展趋势,实践经验丰富,有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取得高级审计师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分管或负责审计工作3年以上,或者担任重大审计项目组长或副组长5次以上,或者担任重大审计项目主审7次以上。(二)在社会审计机构工作,担任合伙人或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或者作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执业会员,担任大中型企业或政府、部门单位委托的审计相关业务主要负责人5次以上,或者担任大中型企业或政府、部门单位委托的审计相关业务主要承办人7次以上。(三)作为业务骨干,从事审计相关工作8年以上。申报人具备上述不同岗位工作经历的,担任相关职务时间或参加审计项目数量可以累计。第六条 审计业绩成果政策理论水平高,专业能力强,工作业绩显著。取得高级审计师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业绩贡献突出,个人或所领导的集体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1次以上,或者获得市级党委政府(省级工作部门)表彰2次以上,或者获得县级党委政府表彰3次以上。(二)开展审计监督、查错纠弊、防范风险等工作,提出的重大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或咨询,成效显著,被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大中型企业集团、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批示肯定3次以上。(三)主持或作为主审承担的重大审计项目,被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选为优秀审计项目2项以上。(四)主持或作为主审在审计工作中,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线索2项以上,依法依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并成为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五)负责或作为主要参加者研究起草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六)主持或作为主要承办人承担大中型企业或政府、部门单位委托的审计相关业务,取得行业公认的显著成绩,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其审计结果和建议被大中型企业集团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认可采纳5项以上,并且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七条 审计研究成果审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研究成果达到较高水平。取得高级审计师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公开出版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且学术价值较高的审计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10万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审计相关教材,本人参与编写、翻译累计15万字以上。(二)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中所评选出的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审计相关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者在国际标准刊号(ISSN)或国内统一刊号(CN)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审计相关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三)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省级以上审计相关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已结题。(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因审计相关成果,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五)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的审计相关领域调研报告、审计案例等,在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关键业务问题方面发挥重大作用,被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用。(六)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审计工作中,将前沿技术方法应用于审计实践,取得的创新成果被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用或推广。 第三章 破格申报条件第八条 取得高级审计师职称满3年,至少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审计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学位)、资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破格申报参加评审:(一)入选哲学社会科学界国家人才培养工程。(二)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的审计相关领域研究或实践成果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三)作为受聘专家参与研究起草国家审计法律法规,需提供聘书或起草部门的邀请函。(四)因审计工作业绩显著,个人或所领导的集体获得国家级表彰。 第四章 附 则第九条 资历年限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第十条 企业规模标准参见《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 第十一条 标准条件中词语的特定解释:(一)“重大审计项目”是指县级以上国家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投资审计等,以及其他相当规模的审计项目。(二)“审计相关工作”是指审计科研、审计教育培训、内部审计指导及审计信息化等审计相关工作。(三)“组长、副组长、主审”“主要负责人、主要承办人”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审计机构在实施审计项目中使用的特定名称;“业务骨干”是指在审计相关工作中承担主要任务,发挥核心作用,应排名前2位。(四)“主持”是指该项目或课题的总负责人,负责该项目或课题的全面工作,一般列项目或课题完成的第1位;“主要完成人、主要参加者”是指项目或课题的主要参与者,应排名前3位。(五)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数量级。(六)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局等;市级:是指设区的市。(七)本文所指表彰,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经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及其所属单位经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批准举办的面向各级各部门或者本系统本行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第十二条 本标准条件由山东省审计厅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标准条件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审计系列正高级审计师职务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3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高级审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专业职称评价制度,客观公正评价审计专业技术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人才队伍,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第二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范围从事审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 高级审计师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凡申请参加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在有效期内方可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章 报考条件第四条 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二)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恪守审计准则和职业操守,有效履行岗位职责,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并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第五条 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取得审计师职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考试:(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等次以上。(二)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近4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等次以上。(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等次以上。(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近6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等次以上。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视同具备审计师职称。 第三章 评审条件第六条 审计工作经历熟练掌握审计相关政策法规和审计专业理论、技术方法,实践经验较丰富,具有较强职业判断能力。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担任审计项目组长或副组长3次以上,或者担任审计项目主审5次以上。(二)在社会审计机构工作,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担任审计相关业务主要负责人3次以上,或者担任审计相关业务主要承办人5次以上。(三)作为业务骨干,从事审计相关工作7年以上。申报人具备上述不同岗位工作经历的,担任相关职务时间或参加审计项目数量可以累计。第七条 审计业绩成果政策理论水平较高,专业能力较强,业绩成果突出。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风险防控、维护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效促进单位完善治理,所提出的审计建议被有关部门单位或企业采用5项以上。(二)主持或作为主审承担的审计项目,被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选为优秀审计项目1项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主审在审计工作中,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线索1项以上,依法依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并成为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四)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的调查报告、审计信息和专报等准确判断形势,为科学制定政策提供依据或咨询,被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大中型企业、业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次以上。(五)作为第一执笔人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审计发展规划、审计工作制度或审计操作规程,被正式批准实施。(六)主持或作为主要承办人承担大中型企业或政府、部门单位委托的审计相关业务,成效突出,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公信力,其审计结果和建议被委托单位认可采纳3项以上,并且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七)审计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1次以上。第八条 审计研究成果审计科研创新能力较强,研究成果达到一定水平。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公开出版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且学术价值较高的审计相关专业书籍,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审计相关教材等,本人参与编写、翻译累计10万字以上。(二)在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审计相关论文、调查报告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者在省级以上具有内部刊号刊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审计相关论文、调查报告4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三)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级以上审计相关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已结题。(四)审计技术方法创新成果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用或推广。(五)长期(7年以上)在乡镇单位(不含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机构)审计一线工作,承担本地区、本单位审计项目主审5次以上,本人撰写的较高水平的审计案例、审计研究报告等2份以上。 第四章 破格条件第九条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满3年,至少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审计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破格参加考试和评审:(一)因审计工作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二)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的审计相关领域研究或实践成果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三)获得与审计相关的国家专利2项以上。 第五章 附 则第十条 资历年限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第十一条 企业规模标准参见《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 第十二条 标准条件中词语的特定解释:(一)“审计相关工作”是指审计科研、审计教育培训、内部审计指导及审计信息化等审计相关工作。(二)“组长、副组长、主审”“主要负责人、主要承办人”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审计机构在实施审计项目中使用的特定名称;“业务骨干”是指在审计相关工作中承担主要任务,应排名前3位。(三)“主持”是指该项目或课题的总负责人,负责该项目或课题的全面工作,一般列项目或课题完成的第1位;“主要完成人、主要参加者”是指项目或课题的主要参与者,应排名前3位。(四)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数量级。(五)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局等;市级:是指设区的市。(六)本文所指表彰,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经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及其所属单位经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批准举办的面向各级各部门或者本系统本行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第十三条 本标准条件由山东省审计厅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标准条件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山东省审计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审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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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的小屋

各个行业要求是不同的,三篇、四篇的不等。现在好多的人员不仅会选择论文,还会选择著作、课题、教材和专利。论文和这些搭配使用,比单纯的论文会有一些优势。所以这些都是能提供的领域。看名来询就可以。这些都是参考,你还要看看你所在地区的文件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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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inkblink02

高级审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本标准条件共分五章、十四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目标依据、适应范围、评价方式。本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审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凡申请参加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在有效期内方可参加职称评审。第二章报考条件,主要包括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其中,基本条件分别对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继续教育等方面提出要求;学历(学位)及资历分别对应具备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年度考核情况等提出要求,对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同具备审计师职称。第三章评审条件,主要包括审计工作经历、审计业绩成果和审计研究成果。审计工作经历充分考虑参评人员覆盖面,分别对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审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应具备的审计工作经历提出要求。审计业绩成果主要根据不同单位、领域性质特点,对参评人员的政策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提出要求,满足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参评需要,更加突出业绩贡献。审计研究成果分别对理论研究、科研成果和创新能力等方面作出要求,突出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对乡镇基层一线审计人员有所倾斜,破除“唯论文”等倾向。第四章破格申报条件,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满3年,至少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审计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符合破格条件之一的,可以破格参加考试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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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囡好好

以广东为例,评高级职称评不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

2015年底,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在省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成立职称评审改革小组,召集参与当年职称评审的所有专家召开座谈会。

专家一致认为,应该移除压在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肩上的论文和科研“两座大山”,更注重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2017年新年伊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实施意见》,进一步从职称评审方面鼓励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扎根服务基层,强力补齐基层卫生人才“短板”。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采纳了职称评审专家与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普遍意见,明确提出,申报者申报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对论文、科研课题要求亦不作硬性规定。

高级职称评审予以倾斜:

针对普遍反映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招不进,留不住”、职称晋升难等问题,《实施意见》也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措施。

一方面,结合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才队伍的特点和实际,改革适用范围划定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但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

另一方面,改革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实行单独评审,并在评审专业组中单独设置全科医学专业评审。

取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只在全省县(市、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聘任,实行评聘结合,并落实工资待遇。

以上内容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评高级职称论文不作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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