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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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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里的松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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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和缴费

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进行报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7〕3548号)规定,初、中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7元。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首次登陆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详细阅读《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协议》,填写注册信息和《考生报考承诺书》,用户名需填写个人真实邮箱地址并进行验证,注册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且不能更改,请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准确。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属单位人员选择所属地市进行报名。

2.信息填报和电子照片上传。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除存档外,还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12KB,标准尺寸为宽度413像素、高度626像素。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可点击照片上传栏右侧的《查看照片制作文档》,按照要求制作照片。

3.信息确认和申报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并输入验证码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请及时下载打印《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考生点击下载申报表后,将无法修改个人报名信息,请认真核实报名信息后再进行下载。

4.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状态显示“已缴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申报表》和《工作简历表》(附件2)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待该项考试合格成绩公布后,再交由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考生资格复核。领取证书时,再一并领取《申报表》、《工作简历表》和复核材料复印件,并交由相关部门存于个人档案。

(三)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登陆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初级审计师报考条件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初级审计师考试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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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心小葡萄499

【 #审计师考试# 导语】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江省2021年审计师报名时间为6月12日-2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4日至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初、中级资格考试为每人每科 60 元。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和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1〕1号),以及《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10月10日举行,各级别的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2:00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2:00-5:00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考点设在杭州市区,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条件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等的规定,参加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4.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1、2、3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5.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1、2、3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3)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6)高中毕业,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6.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1、2、3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 通过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同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审计师职称。 (二)“审计相关工作”“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界定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内部控制稽核和风险管理岗位的工作。从事会计、经济、统计、工程等相关工作或者教育科研,且有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作为从事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或工作登记单位确认。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可以计算年限的时间一般在参加工作、担任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之后起算,离开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后结束,具备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四)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报考要求 港澳台和外籍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 (五)获得证书条件 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报考初、中级的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报考高级审计师的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 三、告知制报考有关规定 除个别不适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或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 (一)不适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对于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无需再进行线上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个别有情况反映的除外)。 (三)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包括“撤回”和“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后报考资格核查(以下称“考后核查”)。未按规定进行考后核查的,不予办理证书等事项,逾期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后核查通过后,合格成绩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四)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因此,提醒报考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和“撤回”,同时在网上报名选择时不要随意,以免误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期间、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职称评审等环节),若发现有不实的,将根据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四、网上报考流程 (一)报名人员于6月12日至21日,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陆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二)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供系统在线核验(24小时内核验完成)。 (三)在线核验后,再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 (四)点击“保存”后,系统显示“采用告知制方式”和“不采用告知方式”供报考人员选择(“不适用告知制”的,系统不提供选择)。报考人员再根据不同的选择(或情况),分别完成以下报考流程。 1.对于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的,继续完成如下报考流程: (1)点击“报考信息确认”(若系统提示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先按要求上传)。 (2)阅读系统上的《制告知书》后,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如需“报名表”留存的可以打印,但无需审核和提交。 (3)进行网上交费,报名完成。注:报名人员如需“撤回”,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 2.若选择“不采用告知方式”(包括“撤回”和“不适用告知制”的),继续完成如下报考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必须打印“报名表”。 (4)经系统管理人员查看上传资料并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进行网上交费,报名完成。 (5)必须再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注: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考生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请考生妥善保存。 五、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一)对于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需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报考流程。 (二)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三)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需提交在线核验,以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需经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设置后方可完成报名流程,因此提醒相关人员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四)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五)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异地报考,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六)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根据人社部资格考试规程的规定(人社厅发〔2021〕18号),考生原则上应在单位所在地和居住地报考。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传真。 六、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4日至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初、中级资格考试为每人每科60元;高级资格考试为每人每科70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八、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初、中级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高级各科目试题均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规定的答题卡上书写作答,题本空白处可用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我储存功能)、钟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须凭未作人为标记的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过期、拍照和电子的证件,以及复印的身份证件不能使用。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备,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以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先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位置用规定的笔具填写个人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其他标记;试卷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破损等质量问题应及时举手报告;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否则,若影响考试及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损坏和错答位置的答题卡,不予更换。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考场内实施全程监控。 九、考试大纲 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在审计署门户网站()主页“公共服务”栏目内的“审计考试”专栏上公布。 十、成绩公布与考后核查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报考流程中的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考前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对于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合格成绩直接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2.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包括“撤回”和“不适用告知制”的),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材料,由审计管理部门另行通知。通过现场核查的合格成绩再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在未查清事实前,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 (三)证书制发。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先予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本省内视同资格证书)。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相关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十一、有关要求 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审计部门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2)。要严密组织报考资格核查和考试组织实施,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将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对于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届时,如受疫情影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措施,积极应对,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附件: 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 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咨询电话附件2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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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生啤酒

为了加强审计专业队伍建设,提供审计人员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进一步调动审计专业人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履行宪法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制的有关规定,对于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和中级(审计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制度实行后,不再进行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按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审计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聘任。

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3.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6.高中毕业,取得助理审计师职称,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四)报考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

通过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同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审计师职称。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可以计算年限的时间一般在参加工作、担任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之后起算,离开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后结束,具备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内部控制稽核和风险管理岗位的工作。从事会计、经济、统计、工程等相关工作或者教育科研,且有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作为从事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相关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科目

本次考试日期定于2021年10月1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中级: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 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为非滚动管理,各级别考生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网上缴费(报考高级者无需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报考高级者网上信息显示为“资格核查通过、报名完成”)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注册登录

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

以往己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10:00-6月24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

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报考级别为“高级”的报考人员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职称证书和资料。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告知承诺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四)现场核查(在线进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报考高级者可直接完成报名确认),无需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高级”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进行缴费(高级为核对确认),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

上海市审计科学研究所(黄浦区陆家浜路1388号,制造局路进)

报名点代码:4411

咨询电话:63128063,63128051

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

(五)缴费确认

通过核查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核对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6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报考高级为核查通过、报名完成),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45元。高级资格考试不收费。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

(六)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1年9月28日10:00-9月30日16:00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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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捞王

【 #审计师考试# 导语】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本文介绍了2021年上海审计师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时间、科目、报名相关事宜等内容。具体2021年上海审计师报名信息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现将《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1年6月9日 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3.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6.高中毕业,取得助理审计师职称,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四)报考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 通过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同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审计师职称。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可以计算年限的时间一般在参加工作、担任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之后起算,离开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后结束,具备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内部控制稽核和风险管理岗位的工作。从事会计、经济、统计、工程等相关工作或者教育科研,且有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作为从事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相关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科目 本次考试日期定于2021年10月1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中级:9:00-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14:00-16:30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为非滚动管理,各级别考生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网上缴费(报考高级者无需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报考高级者网上信息显示为“资格核查通过、报名完成”)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一)注册登录 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 以往己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10:00-6月24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 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报考级别为“高级”的报考人员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职称证书和资料。不适用告知制、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告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方式及不实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对已作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四)现场核查(在线进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报考高级者可直接完成报名确认),无需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制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高级”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进行缴费(高级为核对确认),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 上海市审计科学研究所(黄浦区陆家浜路1388号,制造局路进) 报名点代码:4411 咨询电话:63128063,63128051 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 (五)缴费确认 通过核查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核对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6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报考高级为核查通过、报名完成),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45元。高级资格考试不收费。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 (六)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1年9月28日10:00-9月30日16:00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详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发布的《上海市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沪且不离沪,旅居国(境)外的考生建议考前21天回沪且不离沪。 (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港澳台和外籍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考试大纲 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审计署主页()“公共服务”栏目内的“审计考试”专栏。 (四)考生须知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要求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具。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考生可于2021年12月底前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四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领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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