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啾啾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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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小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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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2年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3日至22日,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报名人员于7月13日至22日,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录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再分别按以下流程完成报考。

浙江省驻镇审计师

283 评论(13)

大能苗*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增强审计整体监督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参照国有企业管理的集体企业和金融机构(以下统称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以下统称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按照规定职责对资金、资源、资产和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审计监督、评价、建议和督促审计整改,开展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活动。第三条内部审计是强化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环节。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应审计尽审计、应发现尽发现、应整改尽整改、应完善尽完善、应协同尽协同。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将内部审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法治政府等相关考核评价体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第六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落实有关内部控制规范,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和完善治理中的作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研究部署内部审计工作,落实内部审计整改,加强内部审计人员力量配备和工作经费保障。第七条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以下称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管理或者业务指导和监督。第八条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第九条内部审计协会在审计机关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职业规范,提升内部审计职业化水平。第十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按照整体智治的要求,推动内部审计数字化改革,提高审计监督精准化、应用场景智能化、监督力量协同化水平,促进审计结果有效运用和成果共享。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督促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二)按照有关规定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审计;(三)向单位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以及审计发现的重大损失、重大风险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重要事项;(四)督促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五)统筹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加强与单位内部纪检等其他监督的协调贯通;(六)加强与审计机关的协作与配合,实施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七)推动建立健全智能化审计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省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除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外,应当研究制定本行业、本系统内部审计指导意见、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和操作规程。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力量建设。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下列单位应当明确承担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一)下属独立核算单位5个以上或者年度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规模(含下属单位)1亿元以上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二)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或者下属控股子公司5家以上的国有企业和参照国有企业管理的集体企业;(三)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建立健全与内部审计全覆盖、常态化审计监督相适应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下设子公司的国有企业在企业集团总部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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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甜甜

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48号)及《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浙人专[2006] 143号)精神,现将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9月3日(星期日)上午8:30至12:00进行,考试地点设在杭州市区;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报名条件

全省范围内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从事会计、财税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对照《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已基本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按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乡镇以下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经济、统计和审计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浙职改办[1998]9号)规定的范围和评审条件,在2003年底前经评审取得会计师资格,现仍在乡镇以下企事业单位或由此改制为个私、民营企业工作的人员,对照《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已基本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并在报名表“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一栏中填列“会计师(乡镇企业评审)”。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2006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06年6月30至7月7日,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当地具体报名时间。 报名按属地原则,由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省级各部门人员的报考工作由浙江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其中省级各部门相关人员的报考工作经其所在单位审核,由省级主管部门集中向浙江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填写《2006年度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同时出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并提交1寸免冠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各1份。

各级会计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按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要对报考人员报名表进行审查,对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等的审查,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

五、考试费用

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3]203号文的规定,考试费用为每人80元整。

六、考试复习资料

考试大纲。《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2006》(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定价15元。《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2006》是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唯一命题依据。

学习辅助参考资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高级会计实务资格考试辅导教材(2006)》(中国会计学会组织编写)定价38元。

各级会计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对上述所列考试大纲、学习辅助资料,应坚持由各考生自主决定是否需要征订的原则,不得搞强硬征订。

七、 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准考证由省会考办委托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统一制作。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在本市报名信息录入完毕后,于7月20日前将考生报名表,送至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李洁处,报名信息通过内网送至财政厅会计处骆超邮箱。

八、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是会计专业人员评价方式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会计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协作,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确保我省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06年度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计划安排

时间

注:具体时间安排按全国会考办考试工作进度作相应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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