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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影墨斗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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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好奇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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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目标A认定是发生;B认定是完整性的;C认定是准确性的;D认定是分类;E认定是截止。 (2)实质性程序 审计目标A选择实质性程序1、6、7 审计目标B选择实质性程序3、4 审计目标C选择实质性程序1 审计目标D选择实质性程序2 审计目标E选择实质性程序5

主审计师通常以

133 评论(15)

黄某某007luffy

你觉得,审计师是否需要带着怀疑被审计单位的态度展开审计? 我一直认为,大多数的审计都是为了找问题,所以,我通常在对待被审计单位的时候,都有一个前提假设,就是假设他们存在问题。因为建立在这样的假设基础上,通常审计做起来就会更有方向,也更容易出成果。 但是最近,我在准备CIA考试的过程中发现,审计师带着怀疑的态度做审计,是违背客观性的。 客观性要求,内部审计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时候,要始终保持一种独立的个人思考状态,不应掺杂个人的感情或偏见,不受任何利益或者他人观点所左右。  换句话就是,我们带着怀疑的态度(有时可能也会时信任的态度)去对待被审计单位时,其实就是带着某种偏见在从事审计业务活动,它不仅会影响到内部审计师公正地履行职责,而且会削弱人们对内部审计师内部审计活动以及整个人生职业的信心。 当我们带着怀疑的态度去找问题时,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会感受到我们身上的某种目的性和威胁性,从而对我们产生戒备的心理,不利于审计的工作的开展。有时候,我们也会因为别人的观点而非常信任被审计单位,因此会忽视对被审计单位风险的把控。 话虽如此,我仍觉得书上关于“客观性”的要求,很难实施。 首先,我们在做审计时,是需要借助别人给予的一些信息去做参考,其实我们对被审计单位的某种偏见,无论是好的或者是坏的,它都是我们审计师的一种主观判断。 其次,内部审计师是一个人,TA的职业判断肯定多多少少都会带有自己的主观方面的判断和主观感情的,难以做到绝对的客观公正,只能相对的客观公正。 综上,我觉得审计师是需在在客观性和主观判断方面做取舍的。审计师需要充分利用,过去积累的各方面的经验,从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审计师做出自己的初步判断。如果该判断,是有证据可以支撑的话,那我们可以去信任的,我们可以有目的性、有针对性的去做审计(当然和被审计单位沟通时,不要那么明显)。如果该判断缺乏切实有力的证据,那我们就要采取一种审慎的态度,以空杯的心态去做审计,重新去挖掘真相。,并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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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动的骷髅

一般来说,有关于工程审计的主要审计内容,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立项及执行情况。主要审查:(1)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2)项目建设是否按基建程序进行;(3)是否按批准的概算执行,有无随意超标准或超概算建设的行为;(4)资金来源、到位情况及资金拔付与使用情况;(5)工程价款的支付是否按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执行;(6)是否按规定留足工程尾款与质保金,是否有挪用资金问题。2、项目投资的建设成本。主要审核工程竣工图是否与实物相符,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费用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乱计或虚列成本等问题,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有高套定额取费等。3、审查工程 “五制”执行情况。特别是工程施工、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合同管理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程序进行,是否合规、有效。4、交付使用资产审计。审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完整,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有无虚交资产或账外资产等问题。5、投资效益情况。评审投资效益等经济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要求,对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营销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项目投资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注册审计师的法定范围,目前,主要包括两大领域:为审计业务,是主要业务领域,包括:①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②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③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第十七条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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