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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rychoi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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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为独立的治理主体

独立性被列为公司治理的关键基础之一,是内部和外部审计师都应具备的关键品质。

在公司治理中,独立性在许多情况下都很重要:

外部审计师应独立于他们的客户

内部审计师应独立于他们正在审计的同事

非执行董事应独立于执行董事

但是,作为一个概念,我们所说的“独立”到底是什么意思?

独立性是专业精神和专业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避免受到既得利益的过度影响,能够在既定问题上做出正确和客观的决定。

例如,如果审计师是客户的老朋友,那么审计师可能不够独立于客户,而审计师的工作是代表股东而不是客户,与客户的友谊可能会导致审计师做出有损股东利益的行动。

独立性的要求同样适用于非执行董事 (NED),在某些国家,NED被称为独立董事更加体现了这一点。NED由股东任命,在董事会中保护股东的权益不受侵害。因此,NED 的主要受托责任是对公司股东的,这意味着他们不能让自己受到公司其他成员(例如执行董事、工会或中层管理人员)的影响。

独立程度

在现实生活中,友谊和人际网络是经过多年建立起来的,例如,审计合伙人与客户在多年的合作关系中会彼此了解,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而在同一董事会中工作的非执行董事与执行董事之间也会因为长时间的共同工作而产生友谊。那也就意味着,独立性可以分为不同的程度。

如果将独立程度置于一个连续图谱上,其中一个极端点为“完全独立”,在这一点上,关系中的各方彼此之间没有任何联系,甚至不知道彼此的身份,因此,除了独立判断,不受其他任何因素的影响。

而另一个极端点则为 “零独立”端——双方是如此亲密,以至于他们无法在不考虑另一方的情况下做出决定。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实际的独立程度可能介于两个极端之间,而企业要做的就是尽量往完全独立的方向靠拢。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法或公司治理规定能够帮助增强独立性,例如,萨班斯法案要求每隔5年轮换外部审计师。除此之外,独立性对于 NED 来说同样重要。

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为了增加 NED 的独立性,有些股东更愿意从公司所处行业之外引进新的 NED。这是因为随着员工在同行业公司之间的流动,会形成行业“保护伞”,而这种非正式的人际网络会威胁其独立性。

任命具有一定行业经验的 NED 与从行业之外任命 NED 各有利弊。具有行业经验的NED具备专业知识,人际网络,对行业面临的战略问题也有更深刻的认识。但是,更深的行业参与度会降低NED的客观性,使其更容易受到既定观念的影响,换句话说,它们会使NED的独立性降低。

因此,有时从行业外部任命NED更容易体现其独立性,他们能从全新的角度看待行业问题,也不会受到任何以前的联盟或偏见的影响。

在实践中,许多公司聘用了多种 NED,而正是多种人才和专业领域的结合使非执行董事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有些NED可以提供技术投入,而有些NED可以提供更广泛的政治或监管见解。

在大型知名企业中,NED能够将社会或政治观点带入董事会审议可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退休的前任政府部长或其他大公司的前任董事长能够提供这些见解,他们与公司没有实质性的业务关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他们的独立性。

提高 NED 独立性的措施

为加强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公司法及公司治理守则作出了多项规定。

第一:要求在过去几年中(具体年限,不同国家的要求不同),NED与公司没有业务、财务或其他往来。这意味着,NED不能是股东、审计师、员工、供应商或重要客户。

第二:禁止跨企业做交叉董事(即A公司的执行董事在B公司担任NED,同时B公司的执行董事在A公司担任NED),这种关系会使两个董事会关系过于密切,从而降低两个NED的独立性。

第三:限制或者禁止对非执行董事进行股票期权激励,旨在确保非执行董事在提供建议和进行监督时不受既得利益(例如短期内提升公司股价)的影响。

第四:有些国家的公司治理规定允许非执行董事针对他们不满意、不舒服或不确定的问题寻求外部建议(通常是法律建议),而费用由公司负担。

最后:非执行董事的任期长度是有限制的,通常为三年;其最多可以服务的任期也是有限的,通常是连续两个任期。

总之,在公司治理的要求下,独立性是必不可少的品质。法律法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规范作用,但除此之外,每个专业人士和每个专业会计师都应该保证自己的独立性不受威胁。

外部审计师参与公司治理吗

187 评论(14)

(秋天)Amy

外部审计的主要工作有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和效益性所进行的审查,并对审查结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外部审计是指由审计机关派去的审计人员或社会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和效益性所进行的审查,并对审查结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它包括由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和社会审计组织中的审计师或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即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

86 评论(12)

会飞的猪lucky

(一)合理安排审计机构的组织地位,提高审计工作的独立性1.重构内部审计的组织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系统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力屏障。内部审计的组织模式及职权必须符合公司治理的结构要求,为治理型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一,建立具有独立性、权威性的内部审计机构,改变内部审计机构平行于各职能部门的现状,使之向更高层级升格,从体制上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内容的全面展开。内部审计应协调各方面关系,凭借优势通过具体的业务活动体现其监督、评价、服务职能,并侧重于对高层经理及其下属各职能部门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价,提出建设性建议。第二,变革内部审计的管理模式。我国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大多为监事会与董事会联合的治理模式,对于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有三种比较合理的选择:一是由监事会领导;二是隶属于董事会;三是由监事会和董事会双重领导。从 理论 上讲,监事会有更大的权利行使所有者赋予的监督权,董事会则有更大的权利行使决策权。作为保护所有者权益的内部审计,行使监督权应归于监事会的领导,以在公司内部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系统。这种机构设置的前提是公司监事会有充分的权力与能力行使所有者的监督权。考虑到我国改制后部分公司监事会存在监督权的行使缺乏力度,功能名存实亡、功能弱化等问题,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上,通常采取第二种模式,即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实施对内部审计的管理。而条件成熟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进而由监事会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双重领导。这种“ 政治 上的三权分立思想在公司机关构造上的显现”,从“权力层次”的理论上为治理审计提供了最强独立性的制度支持,应该属最优模式。2、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治理作用 鉴于内部审计在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转及管理和控制风险等方面的独特的作用,它在帮助管理当局及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估、报告方面也起着任何其他部门所无法替代的作用。美国政府出台Sarbanes-Oxley法案明确规定所有上市公司必须设置和保持有效的内审机构,否则不得上市或将面临退市。内部审计师已被看做是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外部审计师构成有效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之一,这一观点很快被 社会 各界所接受,并达成共识。随着我国对内部控制重要性认识及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如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颁布实施、中注协《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发布),有理由相信内部审计必将且应该成为企业内部组织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职能部门。为加快我国公司治理建设,在当前内部审计的重要性还没有为人们普遍认识和重视的情况下,首先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非常必要,同时还应参照前述为确保内部审计有效发挥作用所应具备的条件对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进行规范,尤其还应对我国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资职作进一步严格的规定。(二)提高内审人员的职业胜任力内部审计要能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具备独立性可以说仅具备了必要条件,还必须具备充分条件——职业胜任能力。为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作用,审计委员会必须确保内部审计规范是遵循国际内部审计标准,并要求内部审计师尤其是CAE必须取得适当职业证书以证明其职业胜任能力。 目前 ,首推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证书,这是惟一被世界各国都认可的资格证书。取得该证书除要通过严格的 考试 ,还须有两年以上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取得证书后必须参加IIA规定的后续 教育 方可注册,否则取消其资格。如果内部审计是由有胜任能力的职业内部审计师按照其职业标准和行为规则,独立地、勤勉谨慎地进行的,其必定成为企业管理当局提高效率、管理和控制风险、实现企业目标最得力的智囊。因此,企业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是否有效除具备独立性外,最关键的是其必须配备充分的、全职的、具有职业胜任能力的内部审计师。(三)丰富审计主体治理审计的主体可以是多方面的,在以相应的机构主导之下,根据业务需要,可能需要多方面人员参与进来,包括企业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企业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外部独立审计师、独立董事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等,并由此分为内部治理审计和外部治理审计。这一现实的做法,完全打破了内部审计原有的“内部性”壁垒,外部人员也可以实施内部审计。如果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内部审计的联合外部专业性的咨询公司进行内审咨询都是可行的。(四)拓展审计对象及范围1、实施治理过程审计(1)战略审计。 战略审计是公司治理过程中的一种正式机制,是正式的战略考察过程,它同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施加约束;战略审计应采取由董事会主导的审计模式,主要由公司的独立董事来负责执行,是独立董事参与战略管理过程的主要方式。其审计的主要 内容 是对公司经营战略实施前监督和评价其制订的合理性。通过战略审计既可使公司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在实现目标的同时,不断获得更多的资源;又可使公司不断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抓住 发展 的机遇,避免或减少威胁,确保公司战略符合股东的利益,以及战略实施过程中监督和评价管理者是否将战略目标转化为公司行动。(2)加强风险管理审计。风险管理审计是风险基础审计的一种延伸,其基本吸收了风险审计各种特点,只是在此基础上扩大审计关注点到 企业 的主要战略目标,管理层对风险的容忍度,主要风险评价指标以及企业绩效评价 分析 等涉及 现代 企业整体风险管理领域的多方位角度。而且风险管理审计已经开始关注为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应如何进行风险优化,如企业对哪些固有风险可以实行避免、转移或接受并予以控制的风险管理策略。(3)重视内部控制审计。以内部控制评价为核心的管理审计依然是治理型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内部控制审计,主要是运用文字描述、调查表及流程图等手段与 方法 对内部控制系统实施健全性评价,以及通过穿行试验或重点测试来进行符合性测试等,以检查和评价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被遵循及内部控制机制运行是否有效,并找出内部控制系统中的薄弱环节并加以改进,促进企业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改善管理,减少损失浪费,提高 经济 效益。2、对公司治理效果进行评价(1)董事会评价董事会评价是通过对董事会结构及其成员、董事会风格、董事会培训、董事会实务(包括企业使命和战略的制订、创新、生产力、市场推广、人员开发、团体关系以及最终收益等)作出评价,对董事会的治理责任及其业绩作出保证。董事会评价的难度是评价标准的选择。以下方面可作为董事会责任的评价标准: 法律 、法规、政策、 社会 规范; 历史 模式、公司传统;与公司事项相关的长期战略目标;责任人的认定;董事会诚信与成长力;董事会参与或干涉公司事件;绩效的业务与行业对比分析等。事实上, 目前 各国公司治理准则都已形成一套较为全面的治理评价指标体系,这些评价指标是董事会评价现有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 参考 标准。(2)评价审计委员会的活动审计委员会的活动应当具有下列特征:正式的书面形式的审计委员会章程对目的,成员及独立性,会议频率,成员的作用和责任,与管理层、内部和外部审计师的关系,报告责任,进行特别调查的授权等 问题 进行阐述;实际的活动与章程的规定相比较;实际的活动与正式的指南和规则相比较;实际的活动与最佳实务相比较;以及审计委员会使用正式的自我评估程序。审计委员会对保证治理结构及其支持程序的有效性负最终责任。因此,将审计委员会的活动与章程中确定的作用和责任,以及外部指南和最佳实务等进行比较就非常重要。例如,审计委员会的结构和章程必须包含特定的责任和与Sarbanes-Oxley Act,SEC规定和其他公司治理指南的遵守有关的最佳实务。内部审计师经常应审计委员会的要求进行这类评价,以证实他们遵守了这些新的规定。当然,必须将这些责任和最佳实务整合到公司总体的治理活动中。审计委员会章程还必须保证内部审计师具有有效执行和遵守审计标准所需的各种资源,接近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接近高级管理层的权利。该章程必须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章程保持高度的一致性。最后,内部审计师应该将这些评估视作通过观察、训练和建议等方式为审计委员会提供价值的重要的机会。(2)管理责任审计管理责任审计是以评价管理(经营) 责任为主要的业务内容,通过对经营管理活动(经营或项目、业务或事项等) 进行审查与评价,并采用一定的标准来衡量其经济性、效率性及效果性,从而找出差距,挖掘潜力,提高效益,或证实效益优劣,评价管理绩效,提供咨询意见,增加公司价值。我国现阶段的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一种典型的管理责任审计,涉及决策审计、效益审计、经营审计和舞弊审计等相关内容,是一种 中国 特色的治理审计。(五)改进内部审计的技术与方法1、内部审计应该突破单纯的、事后审计的传统方式。随着 计算 机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公司中 应用 水平的提高,通过在公司内部建立一个完善、高效的审计信息化系统和审计操作平台,逐步实现审计过程的三个转变:从单一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后审计与事中审计、事前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静态审计转变为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现场审计转变为现场审计与远程审计、非现场审计相结合。2、内部审计的实施应向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是指为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内部审计机构与 会计 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的沟通与合作。企业内部审计应从单纯依靠内部审计人员的力量转变为寻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工作的合作协调关系,如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相互交流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在具体审计程序和方法上相互沟通等等。这既有利于缓解内部审计人员少而任务重的矛盾,又可以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反馈机制,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只有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结合起来,并互动地发挥作用,才能保障整体企业契约机制的有效运行。(六)协调并统一内部审计的相关规制近几年,作为完善与发展内部审计规制的重要举措,国家审计署发布了新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也相继制定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二十余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对内部审计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这些规制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急需在实践中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紧密结合公司制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内部审计程序与方法的建立、内部审计标准的制定,以及内部审计质量的监督等问题,寻求各法律法规的协调与统一,以制定出较为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规范体系,以通过具体规制强化内部审计的地位和责任,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及其作用的充分发挥。与此同时,要加快各级内部审计协会的组织建设与制度建设,尽快设立和完善地方性或区域性内部审计协会,建立健全中国内部审计新的行业管理体制,使我国内部审计工作由行政型的法规强制管理、分散管理,转变为社团型的行业自律管理、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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