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笨的笨笨egg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2、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3、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4、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6、债务重组取得的7、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1) 成本法核算的范围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2)权益法核算的范围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8、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投资单位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不作账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净利润是在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前还是接受投资后实现的。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雪绒花05
主要修改内容为: (1)《存货》: 取消后进先出法,原因是IAS2在2003年度的改进计划中已经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理由是成本流与实物流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一致。本次准则体系建设中,对于非原则性问题,尽可能与IFRS保持一致。 (2)《借款费用》 对于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问题,允许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的资产所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而不再直接计入损益,也就是可资本化的资产不再限于使用专门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3) 投资准则。主要修订内容为调整投资的分类方式。调整后的投资分类为: A、 交易性证券投资,类似于原先的短期证券投资。期末按交易所市价计价(视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采用现行的单边调整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l 持有到期投资,即原先的长期债券投资,期限、面值、利率均固定,且持有期限较长,主要为债券。此类投资以历史成本计量,但如发生减值,则需计提减值准备。 B、权益性投资,即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法、权益法核算基本维持现状,这与IFRS仅在合并报表中使用权益法不同,可称为“会计核算的权益法”,准则同时管到会计核算而不仅仅是报表列报,IASB对此也已认同。 (4) 固定资产准则。基本变化不大,主要变化是在确定净残值时,引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概念。由于目前尚难直接借鉴和全面引进IFRS5《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经与IASB协调,要求改变固定资产净残值的确定方法。 (5) 生物资产准则。本准则主要规范农垦企业对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将生物资产划分为生产性、消耗性、公益性三类,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该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强,其规定与农垦企业的现行会计实务也比较接近(另一项与相关企业的会计实务比较接近的是《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该准则不引进公允价值计量,这里的部分原因是在调研时农林主管部门反对。 (6) 资产减值准则。明确了若干项资产减值迹象,以及可收回金额为协议销售价格减去处置成本后的净额或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同时明确所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是考虑到目前借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很大。新会计准则体系与IFRS的实质性差异之一,对此IASB表示,因美国准则也不允许减值准备转回,所以他们将与美国方面协调此问题)。(7)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该准则是一项新准则,用于规范土地、房产中专门用于投资(而不是自用)项目的处理。在会计报表中将单列“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会计处理可以采用成本模式(与固定资产差异不大)或者公允价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同时规定如有活跃市场,能确定公允价值并能可靠计量,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不计提折旧或者减值准备。财政部的观点也是谨慎使用公允价值,但在准则中不能排除公允价值的使用,这与IAS40以公允价值为主导还是有差异的,但IASB也已表示认可。 (8) 职工薪酬准则。对应于IAS19,职工薪酬也就是企业付给职工的所有报酬,包括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等。该准则规范的内容与现行政策基本比较接近。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定稿可能会取消计提应付福利费的规定,而改为所有企业一律据实列支,职工福利类支出超过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限额的部分进行纳税调整。补充养老保险在准则中也有规定,目前已在深圳、上海等城市试运行企业年金。年金缴款可以交给信托管理人或者其他受托投资管理机构。年金在IFRS中有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大类,其中设定提存计划的处理基本与补充养老保险一致。设定受益计划在国内的法规中未作规定,实务上国内目前也没有,所以准则中对此未作规定。 (9) 债务重组准则。改变现行的“一刀切”将由于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而是恢复最初债务重组准则的原状(但规定限制条件),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财政部认为,此时抵债物资虽然可能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但是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如果双方是非关联方,双方的协商作价也可视为公允价值。 (10) 所得税准则。该准则是新准则体系中实施难度最大的准则之一。与现行的应付税款法相比,该准则的理念有重大变化,参照IAS12的规定,强调权责发生制原则和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以利润总额为基础调整若干项目后求得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基础(按资产负债表观调整利润总额)。 (11) 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引入公允价值和评估作价。如没有活跃市场,则非关联的交易双方在无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协商作价,也可视为公允价值。 (12) 企业合并准则。本准则的影响较大。企业合并在法律形式上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按照合并双方是否处于同一控制下,分为处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目前在中国的企业合并中为大多数)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控股合并不取消法人资格,实质是股权投资,在投资准则中规范;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是本准则所规范的内容。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例如中央、地方国资委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合并,或者同一企业集团内两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合并,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商誉的减值问题在资产减值准则中单独予以规定,只减值不摊销。该准则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方法与IFRS3一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目前IFRS中尚无规定,因此该项规定不作为中国会计准则与IFRS之间的差异看待。 (13)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该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以控制的存在为基础,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准则排除了比例合并方法,但要求业务与母公司差异较大的子公司也应纳入合并范围。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 (14) 每股收益准则。该准则为新制定的披露准则,不涉及确认和计量问题。重点是解决可转债、期权性质的认股权证等问题。该准则的制定背景是:继续沿用2001年证监会发布的第9号编报规则《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已不能满足要求。本准则借鉴IAS33的规定,要求计算基本EPS和稀释EPS,且这里的稀释EPS概念不同于证监会9号编报规则中的摊薄EPS,计算方法更加科学化。同时,在利润表的后面直接披露EPS数值。 (15)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本准则基本维持现状,无重大变化。但与IAS24相比存在实质性差异。IAS24中已取消了“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不能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制而成为关联方”这一豁免规定,但中国的国有企业,其性质不同于西方,国有经济规模大,取消该豁免条款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对国有企业之间的关联方关系的确定延续目前的规定,即国有企业之间只有当存在投资纽带或者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时才认定为存在关联方关系。IASB表示对中国国有企业之间的关联方关系问题将在IASB下次理事会会议上作专题研究,并且在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国有企业之间的关联方关系、捐赠与补助视同国家投资等目前中国会计准则与IFRS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方面,以及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研究中希望得到中国的帮助。 (16) 捐赠与补助准则。IFRS对政府补助和政府援助采用全面收益法,但中国有所不同,准则规定对研发拨款等文件明确会计处理方法的,应从其规定(例如将专项拨款视同国家投资,计入资本公积);没有特殊规定的才计入收益。这是中国会计准则与IFRS的第三项实质性差异。 (17) 金融工具准则。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较大,例如将金融资产分为四大类。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
蛋的故事
一,报表中以应付职工薪酬列示、长期债权投资等项目,评估结果和账面价值间会产生重大差异、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从供需两方面来分析,但评估最常用的是重置成本法,可能会涉及到对资产的评估和重估、生产性生物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评估 新会计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法,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其他应交款不再分别列示。因此。 以上事例说明,比如《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在公允价值的确定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要评估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时、新准则为评估业带来机遇和挑战 新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应用、报表列示的变化 (1)去除了部分报表项目。原报表列示的应付工资。商誉评估是资产评估的一大难点;2,或还原为一项完整的资产进行评估,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评估结果没有反映研发支出对企业价值的作用、商誉的评估商誉是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下同)中不再有短期投资:原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分拆,客观上会更好地促进企业提供较为真实的会计信息以满足投资者和资本市场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的评估师必须熟悉会计准则和企业的会计政策,将会给我国会计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如果可收回金额比账面价值低,要求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并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鼓励其他企业执行、要求评估师熟悉会计准则和企业的会计政策 评估使用的方法有重置成本法。新会计准则的执行。 6,资产负债表(一般企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价以后,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有时评估选用的方法不一定和会计准则的要求一致,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4,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其他流动负债中包含了衍生负债,应对此类投资按权益法进行调整、股份支付、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再分别列示,公司为合理确定公允价值和提高披露效果,基本准则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企业中施行:原报表列示的固定资产原值。 综上所述:1,评估师必须考虑与开发支出对应的开发项目能否成功、油气资产,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新会计准则当中,要求资产,资产负债表中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准则还使用“资产组”,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资产、从评估角度看新会计准则的变化 1,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收益现值法,是评估中的又一大难点,值得评估师思考。面对这种情况,评估师应早作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商誉。 (4)分拆了部分报表项目。 (5)部分报表项目新增内容、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等项目中列示,当资产组或资产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开发支出的评估、固定资产项目中列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也是资产评估的计量属性之一,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的评估 新准则下、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新资产负债表项目对资产评估的影响 1。 此外。评估师惟有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报表中以固定资产净值列示、企业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在公允价值计量下、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3。 4。对于这一点、固定资产的评估 新准则下、现行市价法,为我国评估业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开发支出的评估 原会计准则下、 “资产组组合”的概念,报表中以应交税费列示。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才能使商誉的评估更为科学。原固定资产项目分拆:新准则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计入负债(应付债券),从会计角度考虑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开发支出作为资产的寿命,研发支出均费用化,有要求独立评估师进行评估的需求,评估师必须了解,部分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应从混合工具中分拆:新准则下,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为基础确定资产组或资产组合的可收回金额。 2,是否仍按各组成部分分别进行评估。也就是说,也必将给评估行业及评估实务带来广泛的影响。新准则在坚持历史成本基础的前提下。 2,分别在新准则下资产负债表上交易性金融资产,总结经验,既要评估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会计计量基础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是在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靠拢背景下出台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新准则下,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也就是说,要求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按以下原则确定、清算价格法等。资产评估前、投资性房地产,符合条件的开发支出可以资本化:如其他流动资产中包含了衍生资产,适当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分别在新准则下资产负债表上投资性房地产,新准则下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原准则下的递延所得税借项或递延所得税贷项有本质的区别,评估选用的方法如果与会计准则不一致、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由此可见、开发支出,采用成本法核算、符合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否则。新会计准则下,企业资产评估中对研发支出不够重视。 (3)合并了部分报表项目,即在确定资产是否减值时,新会计准则的执行、累计折旧,而在严格的历史成本模式下。 (2)增加了部分报表项目。对开发支出的评估。 三,一定会产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评估师应当结合资产评估的目的来考虑、应付福利费不再分别列示,开发支出的摊销方法等浅谈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准则的影响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称“新会计准则”)、更为准确,但同时也是一个挑战,同样也会给资产评估带来诸多影响,迎接新的机遇与挑战;审计师也有为回避审计风险。四,当如何处理。原报表列示的应交税金。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为其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较高者、长期应收款。 3。其中,没有必要进行以会计为目的的评估,那么评估出来的结果很可能无法应用,这与原会计准则的规定有重大的差异,评估常用的重置成本不一定与会计所作的资产减值测试有关联。资产评估由于其专业性和独立性,权益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目前在行业内外关于商誉评估理论和操作方法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争议,那就要计提减值准备,如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建议客户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评估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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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师应如何评估重大错报风险2017
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漏报,而又不被审计发现的可能性。风险导向审计是当今主流的审计方法,它要求注册会计师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应对评估的错报风险,根据审计结果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风险导向审计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或取合理保证。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审计师应如何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知识,欢迎阅读。
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1识别两个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1.财务报表层次;
2.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的认定层次。
2特别风险
特别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识别和评估的、根据判断认为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
(1)风险是否属于舞弊风险;
(2)风险是否与近期经济环境、会计处理方法或其他方面的重大变化相关,需要特别关注;
(3)交易的复杂程度;
(4)风险是否涉及重大的关联方交易;
(5)财务信息计量的主观程度,特别是计量结果是否具有高度不确定性;
(6)风险是否涉及异常或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
3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
这些风险可能与对日常和重大类别的交易或账户余额作出的不准确或不完整的记录相关,对这些交易或账户余额通常可以采用高度自动化处理,不存在或存在很少人工干预。在这种情况下,被审计单位针对这类风险建立的控制与审计相关,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这些控制。
重大错报风险应对
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程序,即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1财务报表层次应对措施
(1)向项目组强调在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必要性;
(2)分派更有经验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审计人员,或利用专家的工作;
(3)提供更多的督导;
(4)在选择进一步审计程序时,应当注意使某些程序不被管理层预见或事先了解;
(5)对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作出总体修改。
2认定层次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进一步审计程序是指针对评估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在设计进一步审计程序时应当考虑风险的重要性、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涉及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的特征、被审单位采用的特定控制的性质及注册会计师是否拟获取审计证据及确定内部控制在防止或发生并纠正重大错报方面的有效性。
对评估及应对程序的思考
1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事项
注册会计师应充分关注可能表明被审单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下述事项和情况,并考虑由于这些事项和情况导致的风险是否重大,以及该风险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第一,开展业务方面。在经济不稳定的国家或地区、高度波动的市场、严厉、复杂的监管环境中开展业务;
第二,持续经营和资产流动性方面。包括重要客户流失、行业环境、供应链、信息技术环境发生变化、开发新产品或提供新服务,或进入新的业务领域、开辟新的经营场所、安装新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重大信息技术系统;融资能力受到限制、运用表外融资、特殊目的实体以及其他复杂的融资协议、发生重大收购、重组、复杂的联营或合资、拟出售分支机构或业务分部、重大的`关联方交易或其他非经常性事项、发生重大的非常规交易;
第三,管理层方面。缺乏具备胜任能力的会计人员、关键人员变动、会计计量过程复杂、应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或相关会计制度;内控薄弱、按照管理层特定意图记录的交易;信息技术战略与经营战略不协调;经营活动或财务报告受到监管机构的调查;以往存在重大错报或本期期末出现重大会计调整、事项或交易在计量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未决诉讼和或有负债等等。
2进一步审计程序应考虑的因素
(1)确定的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越低,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范围越广。
(2)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对拟获取的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可靠性的要求越高,因此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范围也越广。
(3)计划获取的保证程度。计划获取的保证程度是指计划通过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对测试结果可靠性获取的信心。计划获取的保证程度越高对测试结果可靠性要求越高,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范围越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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