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来匆匆走
存在风险点:1、款项是否支付给收款人的风险由员工去租房,去支付款项,款项是否支付给了收款人(出租方),存在风险,如果员工攒上两年不给,然后离职,出租方又不知道,过了N久,人家来找,企业还是需要付这部分款的,只能去法院追索员工的款。建议款项直接汇给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这也是内部控制的要求2、增加员工吃回扣的风险由于员工再向外支付,员工扣部分钱不支出,很是便利,当然这个只是考虑到有这个风险,一般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3、个人所得税是否代扣缴的风险看一下发票及发票税务局扣缴的税款,比较好,一般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出租方是个人,在此情况下,需要承租方在支付款项的时候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履行代扣缴义务的,需要税务机关会处罚的。总结:由员工去联系找出租方,谈价格的时候由公司决策;支付款项在协议中注明开户行账号,直付协议对手;涉及个人行为的,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在协议中写明代开增值税发票和代扣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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