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186

lingling8826
首页 > 审计师 > 总审计师的建议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重塑新我

已采纳

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喜欢以劳务外包的形式用工,出现了很多劳务公司,下面是我为你介绍劳务外包审计的三大建议的内容。

劳务外包审计三大建议

1、将劳务外包业务的内部审计列入单位内审部门的常规工作,审计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既要对当期相关情况进行审计,又要对之前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追踪。

2、单位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内审部门的工作,摒弃“审计就是找茬”的曲解。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目的就在于帮助单位发现经济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问题,继而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问题的整改落实。

3、单位管理层需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不仅为内审人员的工作开展提供坚实。

劳务外包审计的基本内容

(1)劳务公司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是劳务公司资质及选定程序,如事业单位需司资质及选定程序,

二是劳务公司变更情况,如有些事业单位先后与不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

三是劳务外包合同的签订情况,如合同期限、价款是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全面具体等。

(2)外包岗位人员情况

内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时,首先应理清单位外包给劳务公司的岗位类别、各岗位人员配置等情况,然后通过调查法了解劳务人员队伍的专业素质与稳定性,最后审查劳务人员现状与预期是否相符,为开展审计工作作好铺垫。

(3)外包岗位工作质量

工作质量审计是指对劳务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是否严格按合同要求的标准执行进行审查,是劳务外包审计的重要内容,要求内审人员必须熟悉合同内容。其中,劳务人员工作完成情况可通过多方面渠道获取,如单位外包业务管理部门的日常考核情况、职工意见与建议簿、客户或办事人员投诉建议簿等。

(4)劳务外包费用

成本费用审计是一个内容广泛的概念,但作为单位劳务外包费用的内部审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通过签订的劳务合同审查劳务费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单位财务制度;二是通过单位财务部门审查劳务费的实际支付情况,是否与合同要求相符;三是审查劳务费的支出是否超出劳务外包项目的预算。通过上述三方面的审查,可使单位及时发现并纠正劳务费支付与控制方面的问题。防止格式错乱。

(5)外包业务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审计属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范畴,主要是指审查单位劳务外包业务的管理部门针对劳务公司及劳务人员的制度管理情况,包括相关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考核是否严格执行、存在问题是否及时整改等方面。另外,劳务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与能力也可纳人内部审计范围。

劳务外包审计的关注事项

(1)外包方式的选择

在外包方式分为劳务承揽与劳务派遣两种:劳务承揽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公司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前者是对事不对人,单位按事件支付劳务费,劳务公司自行安排人员完成事件;后者是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由劳务公司派遣人员上岗,人员的劳动关系归属劳务公司,但人员管理归属单位。不同的外包方式对单位会产生不同的风险:劳务承揽合同受合同法约束,劳务公司需按合同价的缴纳税金,但实际中该项费用一般会要求单位承担或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劳务派遣合同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劳务人员的人身安全风险将由单位承担。目前大多数企事业单位都倾向于采用劳务承揽的外包方式。

(2)劳务费的核定

劳务费金额如何核定直接关系到劳务费用的高低,提高劳务费用的经济效益需从劳务费的核定方式着手。劳务费可根据用人量、用工时、人工单价及其他项目结合而定,每项指标均可参考同行业标准拟定,没有行业标准的可参考单位历史期间的平均值,以此核定的劳务费相对而言较为合理。针对有些企事业单位采用包干价形式将劳务工作外包的情况,审计人员可按上述方法测算出劳务费与包干价对比,以检验包干价是否处于合理范围。另外,还有些单位为了鼓励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劳务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奖励支出也构成劳务费用,但如果总费用未超过预算,不违反单位相关规定,笔者认为制定类似奖励政策也是可取的。

(3)劳务人数的核定

劳务人数是影响劳务费的重要因素,用人量越大,劳务公司要求的劳务费就越高。因此,内审人员在审计中需关注单位人事部门是否制定了劳务人员的控制机制。以笔者所了解的一些企事业单位为例,人事部门对单位所有岗位均制定了岗位说明书,目的在于梳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具体工作内容及每项工作耗时,并确定该岗位的人员配置标准。单位可根据该标准确定各劳务岗位的人员需求,严格控制劳务人数,有效降低劳务费,同时达到人尽其才的效果。

(4)劳务用品的管理

劳务用品包括劳务人员的工作服装、保洁用品、安保工具等,具有种类多、消耗大、监管难的特点,审计中需确认劳务用品由谁采购与管理,因管理者不同需防范的风险也不同。若由单位自己管理,则需防范劳务人员随意领用导致消耗过大的风险,内审人员需审查单位有无相关控制措施;若由劳务公司管理,则需防范劳务公司未按单位的卫生、安保等相关要求配置劳务用品的风险,内审人员需审查单位有无相关监督检查制度。

总审计师的建议

211 评论(9)

快乐尚龙

加强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国家建设项目实行必审制。未经审计,建设单位不得全部拨付工程建设资金,待工程竣工结算并实施审计后,按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进行工程价款结算。这一规定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制度化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主要表现为:超计划投资部分未重新进行报批;部分工程未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消防设施验收等手续。

(二)招投标活动不规范。

一是该招标的未招标。如某单位建设的路网工程,对第一段工程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的,而对占总路网路积40%、造价为661万元的延伸段工程却未进行重新招标,直接指定给了原中标施工单位施工。

二是将招标范围仅限于建筑安装主体工程,而对符合招标要求的单项工程如暖通工程直接发包;设计、监理、材料采购也不进行招标。

三是部分标底编制比较粗糙。项目内容不完整,存在漏算、多算现象。如有个项目由招标单位发统一的工程量清单给各投标单位进行报价,标底为6 210万元,中标单位中标价为6 080万元。合同规定在一个月范围内,对工程量清单增减在2%以上的可提出。但往往由于施工方和建设方技术力量的不对等,施工方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对比中,往往原清单中多算的不提出,而对漏算、少算的则提出。结果对比工程量清单后,工程造价提高1 800万元,在施工合同6 08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补充施工协议1 800万元,并以此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工程量核对时,建设单位一般是委托原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的中介造价公司核对,工程量清单核对与编制清单标底只收取一次费用,既无编制粗糙致使误差大的惩罚措施,也无节约造价工程量精确有奖励措施,致使建设方在工程量清单的核对过程中处于弱势、信息不对等的地位。另外标底中有的对一些关键数据不敲死,暂定价项目较多,留有活口。

四是背离招标文件签订合同。有的招标文件中明文规定变更费用要按合同价与标底价同比例下浮,但在签订合同条款时却不再下浮,改为按定额规定结算或综合费用按百分之几结算。有的在组织材料招标中,按合同规定招的应该是主材价,但在实际操作时变成了含人工、利润、辅助材料等在内的综合价,致使材料价格成倍增加,严重背离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混淆了工程造价结算依据,使工程结算产生纠纷,给审计带来很大风险。

(三)超概算投资较为突出。有的因项目本身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粗略,中途变更较多。有的建设单位批少建多,擅自提高装修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有的承包商采用所谓不平衡报价法,先低价中标,然后设法通过中途变更来实现其利润,增加工程造价,导致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工程造价失控。如某工程批准概算是6 420万元,而实际投资达到8 560万元,超概算达到33%.

(四)现场施工管理不到位。有的未请社会监理;有的.监理或建设单位不负责任,默认施工单位随意变更工程;有的施工单位未经设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同意,擅自取消部分工程项目。有的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不规范。在未实行社会监理的情况下,只有一人签证;签证内容不全,只对工程量进行签证,未对价格进行确认;签证不及时,没有现场签证,而是事后补签,这些在很大程序上影响了变更联系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高估冒算工程造价。主要表现为重复计算、变更减少部分未扣除、未按招标规定比例下浮、加工材料未剔除、高套定额或建设单位高价签证等。

(六)基建财务收支管理混乱。一是核算不规范。有的对工程项目在单位财务账中核算,未单独设账;有的列支与工程无关的支出;有的旧房拆迁收入直接抵冲工程款,致使不能清晰反映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投资情况。二是违反现金管理条例,直接收取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无法反映投标单位的真实身份。三是用收款收据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凭据,或以建筑材料发票抵冲工程款,导致对方漏缴税费。

二、对加强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

国家建设项目管理既是一项非常繁杂的工作,又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问”。从审计中反映的一些问题来看,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要切实提高对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没有规范就没有质量,不规范就很难保证不出问题。作为建设单位的领导和工程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工程建设管理和招投标方面的法规,了解和掌握一些必要的工程建设知识和基本程序。

(二)要按工程建设程序操作。工程建设应遵循其本身所特有的建设程序进行,概括地说,应先计划后建设、先勘察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先验收后使用。具体地说,在前期准备阶段,主要是做好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用地和建筑施工等方面的许可证;确定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在工程实施阶段,应着重抓好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在竣工阶段,首先要进行竣工验收,然后施工单位要编制好工程结算,建设单位要做好竣工决算,并用书面形式告知审计机关安排审计。

(三)要做好基础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资料和财务资料。从方便审计而言,资料应从四个方面来分类整理:一是与建设程序有关的资料;二是与工程质量相关的资料;三是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四是有关财务收支方面的资料。为了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资料整理应按施工中落成实体同步进行,并做到图物相符,不得在工程竣工后补充。

(四)要严格按规定付款。关于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对于实行工程总价招标的项目,预留工程款一般是掌握在合同价款的10%左右。但对实行综合费率或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考虑到签订的合同价多为暂定价,还有标底编制粗糙及监理随意签证等引起高估冒算的情况,建设单位在付款时要特别留意,防止付过头。

(五)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设单位要根据外部控制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明确的、可操作性的内控制度。如在工程变更签证上可从这几个方面来控制:一是及时做好签证,督促施工单位对变更事项做到日清月结,并对价款合理性进行确认;二是引入监理机制,由监理单位对变更的确定项目变更审批额度,对超过额度部分,要经建设单位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或党组集体讨论审查确认,以防止施工单位通过变更签证来增加投资情况的发生。总之,只有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才能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

近年来,随着政府投资规模的扩大,审计机关依法加大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在堵塞漏洞,避免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重视和解决。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控制不严、存在未严格执行基本的建设程序等问题。其中:有的建设工程项目无概算批复、无土地使用、规划、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前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竣工后未进行质量验收,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存在未按正式规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关键条款不合理等。

(二)建设工程项目变更随意,任意签证,造价控制意识不强,造成“四超”即变更超设计、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现象普遍存在。

(三)建设工程项目存在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有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不符合时限的要求,部分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不到位,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四)未按审计报告中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未履行建设项目程序。一方面是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另一方面是政府财力有限造成。由于工程项目大部分为公建项目,政府征用农民耕地,需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为国有土地然后转为建设用地,但是,由于财政财力有限,无法缴纳相关费用,因此无法转为国有土地,国土部门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规划、住建等部门就无法办理相关规划及施工许可证,已完工程项目无法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二)建设工程项目应招标而未招标。一是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招投标认识不足,人为造成;二是建设单位急于对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导致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三是对工程项目进行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

(三)建设工程项目“四超”现象普遍存在。一是建设单位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擅自变更工程设计、提高工程造价。二是图纸设计深度不够,从而增加工程投资。三是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决策、论证工作不扎实,甚至边施工、边设计,或无估算、无概算、无预算、无设计等。

(四)未按审计报告中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相关执法主体资格部门对审计移送的事项不重视,消极应对,未能形成联动机制,导致屡查、屡犯、屡不改问题比较突出。

三、建议

(一)建议政府加大财政监督和资金绩效评估的力度,建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及相关执法主体资格部门联动机制,严格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

(二)建议政府推行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限额设计及管理(即:一口价)。

(三)建议政府制定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审批办法、规范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

(四)建议政府制定工程建设管理问责办法,对因前期决策不当、设计不深、变更随意、签证任性、招投标弄虚做假等方面造成的损失浪费及管理混乱的行为,制定问责办法进行制约。

一、基本情况

北京奥运会新建和改扩建比赛场馆36个、独立训练馆和国家队训练基地66个,共计102个奥运项目,分别位于北京、天津、上海、沈阳、秦皇岛、青岛等城市。项目总投资亿元,自2007年6月陆续建成投入使用。

除少数独立训练馆外,审计署组织对93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项目总投资亿元,占全部项目总投资的。截至2009年3月底,除沈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正在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外,其余92个项目已完成工程结算,正在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已完工结算的92个项目总投资亿元,累计到位建设资金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亿元,地方政府安排亿元,海外华人华侨捐资亿元,奥组委补助资金亿元,教育部所属3所高校自筹亿元,其余资金通过项目法人招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二、审计情况

审计署自20xx年下半年开始对奥运场馆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其中国家体育尝国家游泳中心等标志性工程,全部由中央投资属国家体育总局管理的41个奥运项目,以及教育部、原国防科工委所属高校建设的5个场馆项目,由审计署直接组织审计;其他项目分别由项目所在地的地方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进行审计。

审计署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始终以“服务奥运、保障奥运”为总体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原则,从工期、质量、安全、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促进项目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管理,按时、保质完成场馆建设任务。四年来,审计累计抽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材料进场检验、监理旁站等方面质量控制文件3万多份,出具240余份单项审计报告,发现违规招投标、项目法人招标遗留问题未解决等各类问题350多个,提出审计建议近800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大部分已整改和落实,效果明显。单项工程完工后,审计署及时组织开展工程结算审计,共审核工程结算资料4500多份。已完工结算的92个项目共上报工程结算额亿元,审计核定工程结算额亿元,审减亿元,审减率。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北京市及相关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奥运场馆建设,并成立了专门机构统筹组织。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密切协调、特事特办,给奥运项目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各项目法人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和安全生产等控制,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相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意见,积极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总的看,奥运场馆建设进展顺利,全部项目均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验收合格率100%,其中38个项目获得国家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结构长城杯金奖等各类奖项118项,较好地满足了奥运会赛时运行要求,得到国际奥委会、各国奥运代表团官员和运动员以及国内外来宾的高度评价。工程建设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也未发现重大损失浪费和违法违规问题,资金筹集和使用基本合规,项目投资控制总体情况良好。奥运会结束后,奥林匹克中心区成为北京市新地标和旅游热点,举办了多项大型活动,截至目前已接待国内外游客400多万人,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跟踪审计发现部分项目存在违规招投标、法人招标遗留问题未解决等问题。

(一)个别项目招投标存在违规现象。

审计发现14个项目的28项专业分包和材料采购招投标存在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不按主管部门核准方式招标和评标,工作存在错漏,影响中标结果。

(二)国家体育场等项目超概算。

国家体育场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总投资亿元,但因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工艺要求高、功能和标准调整以及主要建材涨价等原因投资超概算约亿元。

(三)项目法人招标遗留问题未解决。

为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奥运项目建设,同时解决赛后场馆经营问题,北京市政府对国家体育场等奥运场馆采取项目法人招标方式,由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负责融资、设计、建设和赛后经营。其中一些项目投资方存在资金不到位、中途退出、将主体结构工程分解后各自组织施工等问题,政府在项目法人招标时承诺的土地和税费优惠政策在实际执行中也比较困难。如国家体育场股东之一的金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项目开工投资就不到位,至今仍拖欠4700万元。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政府等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整改,随审随纠,效果明显。审计提出有的项目进度滞后问题后,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政府多次研究落实解决方案,对问题较大的项目实施重点督导、全程跟踪,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采取倒排工期、责任到人的有力措施,保证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审计建议

(一)通过筹办奥运会,北京具备了世界一流水平的比赛场馆和系统配套的相关设施,奥运场馆成为国际社会了解北京、认识中国的新窗口。建议北京市政府认真研究奥运场馆赛后运营机制,统筹规划奥林匹克中心区运营管理,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奥运项目更好地发挥整体投资效益。

(二)对奥运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违规招投标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认真研究产生问题的原因,吸取教训,并加大处罚力度。对地方建设资金到位不及时、项目法人招标遗留问题未全部解决等问题,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影响奥运整体形象。

183 评论(14)

yiliudewendu

本所 《审计报告》 首次200万资产以下的收费400。我们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的宗旨,以质量求信誉、 以信誉求发展。电话=用户名年度审计、贷款审计、移民审计、投标审计全市最低价。欢迎来电咨询

88 评论(12)

偶是吃货范范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作为审计专家的中大教授李学柔是这样评判这份职业的前景的:“现代企业中的内部审计部门绝对是高级管理人才的摇篮。”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张力则更直白地说:“现代大企业中,总裁、副总裁基本上都要从内审部门干起,换句话说物流师,优秀的内部审计人才如果不是总裁、总经理的苗子,起码也是副总裁、副总经理的苗子。”

审计部在现代企业内的管理地位越来越重,广东省内审师协会副秘书长王胜利说,在上市公司中,审计部是一个独立于其他任何部门的机构,对企业的财务审计师、生产、销售、人力资源等各个部门进行审计评估,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现代的企业内审已超出了传统对财务收支、资金的来龙去脉、经济效益的审计,它涉入企业管理领域各方面,包括合同审计、内部制度评估、投资风险评估等等。

举个简单的例子内部审计,可窥见现代企业中总审计师的地位:某国际集团总审计师由董事会直接聘任,由董事长亲自签署聘书并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总审计师享有充分知情权,即可列席各个层次的经营管理会议和随时调阅各类经营管理文件和资料,并有权向公司所有的部门相关人员调查取证,被调查者不得拒绝。内审师扮演的是董事会的“钦差大臣”的角色,总审计师与企业的总经理等经营管理层是平行的关系。总审计师的成果体现在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中,前者是董事会会议的重要内容,总经理要对审计报告所提出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答复,而管理建议则是日常进行经营管理审计中发现有问题随时向总经理提出审计方面的意见。这样,总审计师不仅是监督企业内部运作、发现各种管理漏洞的“警察”,还是企业高层的“高参”,通过审计工作降低运营成本、评估经营风险,给企业高层提供决策的依据。

由于内审部独立于其他部门同时又有权对各部门进行审计,审计师是企业各部门中极少数可纵观企业全局的人,比各部门经理掌握的信息都更为全面,得到全面锻炼的机会也更多。因此,许多优秀的内部审计师在从业一段时间之后,就可能成为总裁、副总裁等企业高层管理者的人选。

内审师地位正在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师

但在我国的大多国有企业中,内部审计人员却处在相当尴尬的可有可无的地位。据王胜利介绍,内审制度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才开始推行,《审计法》规定,国有企业中要设立内部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但许多国企中审计部只有几个人,还只设在财务部之下,审计师不仅起不了独立监督的作用,审计报告甚至把内部审计部作为一个专门搞关系的“公关部”,以应付国家审计部门的审计检查。

与此相映成趣的是近期许多上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却对内部审计愈来愈重视,许多企业把内审部一再扩充。据了解,深圳华为共有内部审计人员80余人,其总部就有30余人;合生创展的内审部原来有7个人,近期扩充到22人;雅倩化妆品公司也在近期把内审部扩充到10多人。

对此现象,李学柔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内审师是现代企业中极重要的职位,国企和民企对待内审部门和内审人员的这种差别,通俗地说,就是民营企业怕别人把自己的钱偷走,而一些国企的经营者则是怕自己偷了国家的钱而被别人知道。

但近年来企业内审师的地位无疑在日渐提高。在加入WTO后,要生存发展的企业必须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中很重要的部分就是与内部审计与国际接轨,真正重视内部审计师在企业的作用。

2200名国际内审师国内制造

据王胜利介绍,目前举行的国际内审师(CIA)是美国内审师协会(IIA)推出的一种全球性的资格考试,CIA不仅是国际内部审计领域专家身份的标志,而且还是国际审计界唯一共同认可的执业资格。1998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开始与IIA合作,在中国推行CIA资格考试。

据统计表明,自1998年我国推行国际内审师(CIA)考试以来,4年来全部通过其4门考试的考生仅有2200多人。专家指出,我国目前从事审计报告的人员队伍虽达30多万人,但许多人员并不符合现代企业对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高素质审计师的缺口极大,而且这审计师缺口还在呈增大之势,因为跨国企业不断进入中国,越来越多的和改制后要上市的国企、民营企业要设立内部审计部。

可以预见审计报告,随着国际审计师的供求矛盾将进一步突出,拥有一张CIA资格的人才将越来越炙手可热。对于内审人才的职业前景,李学柔教授说:“内审人才根本不用担心自己的发展空间不够大,只需担心自己的本领不够强。”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306 评论(9)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