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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昕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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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征服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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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为了做好考试工作,审计署和人事部联合成立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七人组成,其中人事部二人,审计署五人。审计署一名副审计长任组长,人事部有关司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命题委员会和考试办公室。命题委员会由审计系统的专家和有关院校的学者组成,负责考试大纲的编写和命题工作;考试办公室设在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具体负责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的安排,制发考试工作中有关办法和规则,协商各地考务工作,组织和处理有关资格考试的日常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与人事厅(局)或职改部门联合成立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根据《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的要求,设立相应的考试工作办事机构,按照全国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本地区的考试工作。二、资格考试的内容范围(一)助理审计师资格考试科目的设置;1、甲种考试科目定为:①与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的综合考试;②审计基础理论与实务。2、乙种考试科目定为:①政治经济学;②会计学原理;③财政与信贷;④经济法(上);⑤审计学基础;⑥审计应用文写作。(二)审计师资格考试科目的设置;1、甲种考试科目定为:①与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的综合考试;②审计理论与实务。2、乙种考试科目定为:①经济法(下);②会计学;③工业企业管理;④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⑤财务审计;⑥经济效益审计。三、考试大纲和教材(一)甲种考试大纲由命题委员会组织编写,报人事部审定后发布。(二)甲种考试所用参考书和乙种考试各科所用教材由考试办公室统一指定或组织编写,公开发行。四、考试命题与评卷办法(一)命题:各科考试按规定程序在各科考试大纲或教材范围内实行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办公室将向审计署有关业务司、省级审计机关、大专院校审计专业征集试题,由命题委员会集中审定后,编号存入考试题库,专试时从中抽取试题组成试卷。(二)评卷办法:由考试办公室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的考试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评卷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办事机构具体组织。五、考试计划安排(一)助理审计师、审计师甲种考试每年进行一次,考试时间均定为每年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日,首次考试时间拟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进行。(二)乙种考试各科的开考计划以两年为一周期循环安排:<font size=+1>┌───────────┬───────────┬────────┐│ 科 时间│ 第一年 │ 第二年 ││种类目│││├───────────┼───────────┼──────────┤│助理审计师│政治经济学、会计学原│经济法(上)、审计学││乙种考试│ 理、财政与信贷 │基础、审计应用文写作│├───────────┼───────────┼──────────┤│审计师乙种考试│经济法(下)、会计学、│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工业企业管理│、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font>乙种考试日期定为每年四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下午开始。首次考试定于一九九三年四月进行。如遇特殊情况,经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调整考试时间。六、有关报名的规定(一)报名时间:甲种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八月一日至二十日;乙种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元月五日至二十日。(二)报名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格考试办公室确定,在报名开始前一个月公布。(三)报名条件:参加甲种考试的人员,按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条件和有关规定报名。参加乙种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暂行规定第六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参加助理审计师乙种考试的,必须已担任审计员职务;参加审计师乙种考试的,必须已担任助理审计师职务。国家机关具有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的审计人员:中等学校毕业从事审计工作满四年的,可报名参加助理审计师资格甲种考试;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审计工作满六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审计工作满四年的,可报名参加审计师资格甲种考试。(四)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审计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推荐,持“报名登记表”和规定的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审计署及派驻单位的审计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统一编号登记、并颁发准考证。四、考场设置原则考场原则上以地(市)为单位设置。确实需要在县设置时,须报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批准。

青岛市审计师考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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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当5188

一、考生注册

打开浏览器,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姓名与证件号码填写成功后,这两项信息会被引用到报名信息里,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填写完成后点击“注册”按钮。

注意:学信网信息审核需24小时,建议考生提前注册。首次登录的报考人员除了需要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还需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

二、选择考试、报考省份,然后进入到自己所在省份的报名页面。

请仔细阅读当地报名通知,并勾选“已阅读并知晓”,进入下一步,填写报名信息页面。

三、填写报名信息

请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认真填写并仔细检查。

四、报名信息预览

填写完报名信息后,进入到报名信息预览页面,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报名确认”:

五、选择办理方式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签署并下载承诺书。

六、按各地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缴费等相关流程。

审计师考试注意事项:

1、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属于考生参考的重要凭证,审计师考试规定,考生必须携带好考生本人身份证以及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核对。因此考生一定要注意打印和携带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8日-10月13日,各省打印时间略有差别,具体时间考生可以查看所在省市人事考试网的通知,审计师准考证打印入口为“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打印过程中请按照系统规定打印程序进行。

2、考试用具

审计师考试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初、中级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高级各科目试题均为主观题,用黑色签字笔在规定的答题卡上书写作答,题本空白处可用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

禁止考生将电子记事本、带汉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寻呼机、手机或其它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须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放到指定位置,随身携带者视为违纪。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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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弓木小火

为了加强审计专业队伍建设,提供审计人员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进一步调动审计专业人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履行宪法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制的有关规定,对于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和中级(审计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制度实行后,不再进行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按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审计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聘任。

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3.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6.高中毕业,取得助理审计师职称,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四)报考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

通过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同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审计师职称。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可以计算年限的时间一般在参加工作、担任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之后起算,离开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后结束,具备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内部控制稽核和风险管理岗位的工作。从事会计、经济、统计、工程等相关工作或者教育科研,且有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作为从事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相关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科目

本次考试日期定于2021年10月1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中级: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 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为非滚动管理,各级别考生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网上缴费(报考高级者无需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报考高级者网上信息显示为“资格核查通过、报名完成”)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注册登录

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

以往己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10:00-6月24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

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报考级别为“高级”的报考人员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职称证书和资料。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告知承诺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四)现场核查(在线进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报考高级者可直接完成报名确认),无需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高级”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进行缴费(高级为核对确认),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

上海市审计科学研究所(黄浦区陆家浜路1388号,制造局路进)

报名点代码:4411

咨询电话:63128063,63128051

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

(五)缴费确认

通过核查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核对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6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报考高级为核查通过、报名完成),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45元。高级资格考试不收费。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

(六)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1年9月28日10:00-9月30日16:00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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