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尼爱汤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根据1982年12月4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的规定,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是国务院25个组成部门之一,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是国务院组成人员。机构职责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审计署,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审计署的主要职责是:(一)主管全国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二)起草审计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三)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国务院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1.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2.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4.中央投资和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5.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财务收支,中央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务院规定的中央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6.国务院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国务院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审计的其他事项。(五)按规定对省部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署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国务院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九)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省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地方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地方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省级审计机关负责人。负责管理派驻地方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十)组织审计国家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中央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十一)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机构设置内设机构13个内设机构:办公厅(经济责任审计司)法规司财政审计司行政事业审计司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金融审计司企业审计司社会保障审计司外资运用审计司境外审计司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派出审计局和在北京的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机关、派出审计局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另有: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审计署纪检组、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7个直属事业单位:计算机技术中心机关服务局审计科研所干部培训中心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中国审计报社国外贷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派出机构派出审计局25个派出审计局:审计署外交外事审计局审计署发展统计审计局审计署教育审计局审计署科学技术审计局审计署工业审计局审计署民族宗教审计局审计署政法审计局审计署监察人事审计局审计署民政社保审计局审计署财税海关审计局审计署资源环保审计局审计署建设审计局审计署交通运输审计局审计署农林水利审计局审计署贸易审计局审计署文化体育审计局审计署卫生药品审计局审计署国资监管审计局审计署经济执法审计局审计署广电通讯审计局审计署新闻报刊审计局审计署旅游侨务审计局审计署科学工程审计局审计署地震气象审计局审计署宣传审计局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18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其他审计署主管审计署门户网站以及《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审计研究》、《中国内部审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等报刊杂志。省级审计机关吉林省审计厅上海市审计局河南省审计厅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甘肃省审计厅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海南省审计厅青海省审计厅山西省审计厅浙江省审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北京市审计局天津市审计局河北省审计厅辽宁省审计厅黑龙江省审计厅江苏省审计厅安徽省审计厅福建省审计厅江西省审计厅山东省审计厅湖北省审计厅湖南省审计厅广东省审计厅重庆市审计局四川省审计厅贵州省审计厅云南省审计厅陕西省审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主要领导现任领导党组书记、审计长:刘家义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郑振涛副审计长:秦博勇党组成员、副审计长:孙宝厚、陈尘肇、袁野党组成员、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张通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李晓钟党组成员、法规司司长:刘正均历任领导审计长于明涛吕培俭郭振乾李金华审计法规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修订)《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审计机关分析性复核准则》《审计机关内部控制测评准则》《审计机关审计抽样准则》《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序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署关于严禁通过社会审计组织获取非法收入的通知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国家工商总局同意将审计机关列为查询企业档案不交费单位的通知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隐匿销毁会计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问题的批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审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准则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审计机关专项审计调查准则审计机关审计复核准则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准则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试行)审计机关审计证据准则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审计机关审计复议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序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公安部关于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和加强工作协作配合的通知审计署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的暂行规定审计机关审计统计工作的规定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内部审计业务的规定审计机关指导监督社会审计机构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应诉管理的规定审计机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工作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规定审计署关于驻国务院部门派出机构管理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强制性措施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划分的暂行规定审计机关对社会捐赠资金审计实施办法审计机关对社会保障基金审计实施办法审计机关对行政经费审计实施办法审计机关对事业经费审计实施办法审计机关对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审计机关对农业专项资金审计实施办法审计机关对国有商品流通行业财务审计实施办法审计机关对国有工业企业财务审计实施办法审计署关于国有金融机构财务审计实施办法审计署关于中央银行财务审计实施办法审计机关计算机辅助审计办法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审计署关于贯彻执行审计规范的通知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审计署关于审计机关办理交办事项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六月的橙子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审计系成立于2004年9月。现开设审计专业(财务审计方向)、审计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审计专业(内部审计方向)、审计专业(基建审计方向)等4个专业方向,其中审计专业(财务审计方向)(原会计与审计专业)获得“安徽省省级特色专业”“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发展项目”; 审计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审计专业(内部审计方向)、审计专业(基建审计方向)[原审计实务(内部审计方向、社会审计方向、投资审计方向)]专业获得“安徽省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立项、“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立项和“安徽省示范实习实训中心——审计实务实习实训中心建设点”立项。审计系拥有校内专任教师23人,兼职教师15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8人,讲师7人,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占80%以上;具有高级审计师资格3人,注册会计师资格7人,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2人;安徽省高职高专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安徽省教坛新秀1人,安徽省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在校生近1600人。在办学过程中,审计系探索出“123”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双证书”制。提出“校企结合、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方案,为学生打造“成型、成业、成才、成功”四级技能的课程平台,要求学生在毕业时同时获得实用英语运用能力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在校期间还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助理会计师、助理审计师资格考试和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有能力的同学还可参加注册会计师等高级资格考试,直接使专业教学融入职业教育,真正实现专业学习与就业岗位零距离对接。多年来,审计系十分重视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目前建有会计手工模拟实训室、审计手工模拟实训室、会计电算化实训室、工程绘图室、工程ERP沙盘实验室、工程综合模拟试验室、会计与审计综合模拟实训室和审计实务综合实训室等多个校内实训场所。实验室安装了金蝶、用友、网中网等会计模拟教学实训软件;审计之星、AO等审计模拟教学实训软件;广联达、斯维尔、一点智慧等工程模拟教学实验软件。2008年,成立了审计实习实训中心;2010年,与安徽省审计厅合作共建审计实习实训中心;2011年审计实习实训中心被安徽省教育厅认定为安徽省省级示范审计实习实训中心。在安徽省审计厅的大力支持下,审计系在全省、市、县级审计机关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内审机构以及有关企业,共建立了7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能够满足相关专业毕业生综合生产实习和顶岗实习的需要。为了让学生毕业后能零距离上岗,审计系在各专业日常教学中融入了大量的技能训练和岗位培训,以使学生在掌握扎实理论的同时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此外,审计系实行双证教育,鼓励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助理审计师证书、助理会计师证书、造价员证书和施工员证书等。近3年,审计系各专业学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比例达96%以上。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会计系,源于2000年原安徽审计学校的会计专业(与安徽大学联合办学审计学校教学点,当年招生专科层次的注册会计师方向)。 2004年6月,安徽审计学校独立升格为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设置经济管理系,包括财务会计类相关专业,后又逐步开设了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商务管理专业和 工程管理专业。2014年5月,学院增设工程管理系,并将原经济管理系和贸易经济系分别更名为会计系和商学系。会计系目前在校生1400人。会计系现有的会计(财务会计方向、税务会计方向)、财务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等3个专业都是原经济管理系的传统品牌专业,其中会计专业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 是省级特色专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系中央财政支持项目),近两年录取分数在学院名列前茅,其中会计专业一直处于最高。在高职高专专业分类上,会计和财务 管理2个专业属于财务会计类,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属于财政税务类,3个专业都属于财经商贸大类。会计系在校内拥有一支师德高尚、教态严谨、学术优长、教风优良、结构优化、团队合作精神强的 “双师型”师资队伍。校内所有教师均具有硕士学位,部分教师正在攻读博士学位;所有教师都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职业)资格,包括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律师等。专业课教师31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17人、讲师职称10人、助理讲师4人,包括安徽省会计行业领军人物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坛新秀2人;就业指导课教师3人。 另外,系里还有校外兼职专业课教师20多人,主要是校企合作企业一线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业务骨干。会计系三个专业5个校内实训室仪器设备、教学软件等教学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先进,实训室宽敞明亮、布局合理,整体环境舒适宜人;23个校外实习基地以合肥为中心覆盖省内有关市县,基本满足学生实习实践需要。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工程管理系是基于将传统的工程管理类专业教学与安审审计特色相结合理念,对工程管理类相关专业重新整合,于2014年5月新成立的。工程管理系目前开设有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物业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等四个专业。工程管理系拥有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目前共有专兼任教师37人,95%以上具有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副教授(副高)以上职称三人,其余人员全部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多数教师都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物业管理师等相关执业(职业)资格,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占80%以上。为满足学生实习实训的需要,工程管理系在校内设有各专业实训室,配备实训设备,安装各种包括广联达、斯维尔、一点智慧、思源物业管理等教学、实训软件。并 计划于“十二五”期间建设BIM&BLM、工程测量、建筑材料、工程审计、楼宇智能化等实训室。校外实习基地以合肥为中心覆盖省内有关市县中心城 市,校外设有校企合作综合实训基地16个,其中包括万科、中海、保利、恒大、绿地、中铁建等国内一线品牌的地产企业,充分满足学生实习实训和实践需求。工程管理系在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上,将突出“以工程管理为平台、以工程审计为特色”的建设理念,把工程管理系打造成培养符合现代全寿命周期工程管理需求的 复合型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基地。在各专业日常教学中融入了大量的技能训练,现场教学,鼓励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校期间, 通过努力学习,多数学生能够取得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近两年,学生从业资格证书通过率超过80%,增强了学生就业创业的核心竞争力。工程管理系目前有在校学生649人。毕业学生主要就业去向为工程咨询机构(决策咨询、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咨询)、各类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 工程审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房地产估价、中介企业、物业管理及相关管理机构。毕业生主要从事全寿命周期工程管理、工程审计、造价管理与咨询、社 会化的工程管理相关工作、小区物业管理、写字楼物业管理、商业物业管理、房屋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品质管理、客户服务、房屋销售、房屋中介等相关岗位管理 工作,也可以从事企业管理工作。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商学系于2014年5月在原贸易经济系基础上组建成立。现开设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商务管理、投资与理财等6个专业,其中物流管理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学院是金融专业国家教学资源库联合建设单位,商学系参与了金融专业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制定及15个资源中心的建设。商学系拥有一支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7人,其中专任教师21人。在专任教师中教授1人,副教授5人,中级职称12人,高级营销师1人,高级经济师2人,高级物流师2人,高级电子商务师2人,经济师6人,讲师9人;双师型专业教师13人;硕士24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人,省级教坛新秀1人。实行双证教学,要求学生在毕业时除获得毕业证书外,还要取得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助理营销师、助理物流师、报关员、助理电子商务师、助理理财规划师、助理审计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与考试,为学生持证上岗、就业打好基础。商学系2014届学生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率为93%。商学系重视学生能力培养,建有较完善的校内实验实训室和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目前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个。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技能大赛,近2年荣获了全国、省级各类大赛15个奖项,既开阔了学生的视野,又提高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为了加大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力度,拓宽办学空间,提升办学层次,提高办学水平,商学系积极与企业深度合作,以实现学院、企业及学生三方共赢。2010年~2013年,先后与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徽朗凯奇建材有限公司、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开设了物流管理专业“顺丰班”、市场营销专业“安审朗凯奇特色班”、“桑乐金营销班”,学生结业后基本上被合作单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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