韭菜1975
工商银行会计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朱基总理在第十六届世界会计师大会开幕式演讲时指出:“在科技革命突飞猛进的当今世界,发展知识经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正在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这对包括会计业在内的各行各业都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企业、政府和公众对公开、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有着更为强烈的需求,特别是需要及时提供更多的和新形式的会计服务。会计在生产经营管理、投资风险管理和发展战略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使资本、技术、管理、人才等生产要素在国际间流动加快。这对会计审计规则、标准和技术手段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会计作为世界通用的商业语言,必须积极适应这种新变化。在新的环境和形势下,会计业作用更加重要,责任也更加重大。完善会计制度,规范执业定位,改进会计服务,强化责任管理,已成大势所趋,也为社会公众所期盼。”朱总理的讲话肯定了会计在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为我国会计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金融业面临着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激烈的竞争,尤其是外资银行的逐步进入,将给国内银行业带来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会计作为银行经营核算的重要手段和各项业务的基础,在银行商业化进程中的核心作用日趋显著。中国工商银行在成立以来的十多年里,会计业务走过了一条由简单到复杂、由传统到现代、由粗放到集约、由核算型会计向管理型会计逐步转变的道路。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 “会计是基础,会计要服务于全行”的理念始终是我们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多年来,我们一直在探索、实践,不断吸收和借鉴国外商业银行会计管理的先进经验,结合国内和我行实际情况,逐步形成与我行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会计管理模式。
一、顺应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发展趋势,加强金融理论研究,加快会计规章制度建设,努力实现商业银行会计改革目标
金融体制改革的进行,改变了中国银行业作为政府“大出纳”的历史使命,实现了向商业银行的转变,建立了统一法人的管理体制。在商业银行自身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中国商业银行的外部经营环境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资本市场的迅速兴起和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资金转向股票等直接金融产品,银行的传统业务受到冲击;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传统的优势被打破;经济的发展推动着金融创新的步伐不断加快,新的银行业务品种和服务手段不断推出。与此相适应,银行会计的标准和目标也进行了相应的渐进式变迁。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博士的研究,中国金融会计改革的目标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通过金融企业会计改革,完善稳健的会计制度,为金融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和综合改革奠定基础。具体到商业银行就是要推进和适应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清晰产权、分明权责、科学管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股份制改造。二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防范金融风险。三是适应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实现银行会计标准的国际化,便于国外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我国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发展潜力,方便我国银行业在国际资本市场筹集资金。
另有研究表明,我国商业银行会计的发展体现出四大趋势:第一,会计标准国际化与银行业内部会计标准的统一。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执行的会计标准是不一致的,这对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竞争环境是不利的。因此,通过将国际通行的会计标准引入我国商业银行,银行业内部统一会计标准,摒弃现在国有独资银行、上市银行、非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会计标准的差异性,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基本趋势。第二,会计大集中。适应统一法人管理体制的会计大集中是未来商业银行会计发展的重要趋势。中国商业银行统一法人管理体制要求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会计报表生成与会计档案管理能够同步在系统内的总、分支机构中得到迅速反映和管理,手工核算与纸质介质记录将逐步被电子工具和电子信息取代,银行与银行、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交易及其资金清算信息能通过电子信息方式即刻完成;银行不同分支机构之间的会计和支付信息通过网络传输,建立在电子信息技术基础上的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将成为银行最为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业务管理系统。这一会计信息系统能为银行投资者、债权人、管理部门和监管当局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因此,中国商业银行统一法人体制会计模式发展的必然结果就是要集中会计核算、集中事后监督、集中编制会计报表、集中会计档案保管。第三,管理会计的应用。长期以来,中国商业银行重信贷指标、轻内部管理、重数量增长、轻质量增长、信息系统基础落后,成本资料和分析手段欠缺,成本费用观念淡漠,忽视成本、效益的恰当配比。在面向市场、走向市场的背景下,全面引进和运用旨在剖析过去、控制现在和规划未来的管理会计成为未来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第四,会计核算和管理手段现代化。表现在:一是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二是人工智能技术在会计内控中的全面运用。三是缩微技术的广泛应用。四是会计档案介质电子化。
二、中国工商银行会计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开发应用现代化的综合业务系统,核算手段明显增强
为适应现代商业银行集约化的经营管理方式,我行在行党委的高度重视下,于1999年开发完成了现代化的业务应用系统枣中国工商银行综合业务系统。经过全行上下两年多的共同努力,今年5月末,该系统已经在工行全辖内成功投产。综合业务系统是我行针对未来商业银行业务特点开发的超大型核心软件系统。该系统以客户信息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为基础,构建起包括资金汇划、出纳、银行卡、个人金融、信贷、外汇买卖、基金、债券、计划财务、事后监督、报表拆分反传、会计档案缩微等十余个专业子系统在内的综合业务处理技术平台,并通过中间业务平台开发出银证通、外汇汇款、支票直通车、黄金市场交易等众多功能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综合业务系统的研发和推广,成功实现了以会计业务为基础的业务处理的综合化,使我行会计核算手段大大增强,会计电算化水平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次。
(二)巩固制度建设,强化内控机制,集约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会计制度建设是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近两年,我们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综合业务系统的处理流程,制定和完善了《综合业务会计核算规程》、《综合业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境外行会计核算规程》、《有价单证及空白重要凭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重要规章制度,使各项业务的操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为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业务安全运行,我们在加强业务监督检查、从制度上强化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电子系统的强制性和灵活性,设计开发了众多强化内部控制的系统功能,使我行会计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由计算机进行硬控制,极大地提高了集约化管理水平。
(三)积极应对内外经营环境的变化,改革全行会计科目,构建与现代化商业银行和现代会计标准相适应的会计科目体系
随着各项业务的发展,我们深刻认识到我行传统的会计科目体系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要求,旧科目体系中会计科目繁多、核算内容分散的现状必须改变。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充分考虑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几易其稿,前后历时近一年,最后形成了工商银行新的会计科目体系。新的会计科目体系对全行各项业务的核算方法进行了大幅度的更新和细化,修改面高达70%.由于全行各项业务的核算都涉及会计科目的使用,因此会计科目体系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我行会计与科技部门密切协作,确定了科学的科目转换移行方案,使新科目体系在2002年1月1日顺利实施。新会计科目的实施,对于规范全行的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推陈出新,努力实现会计改革新目标
(一)按照构建管理型会计的要求,优化业务运作模式,提高会计管理水平
1.整合柜面业务,优化劳动组合,全面提升营业网点的综合竞争力。
随着综合业务系统的应用,我行实行综合柜员制的条件日趋成熟。我们将充分发挥综合业务系统的功能优势,实施网点功能改造,整合柜面业务,优化劳动组合,实现管理综合化、核算一体化、内控规范化,全面提升营业网点的综合竞争能力。柜面业务整合、劳动组合模式将以“人员统一调配、核算集中管理、业务分类指导”为原则进行重新设计,从营业网点功能整合、前后台业务整合、业务流程整合三个方面入手,发挥营业网点的核算优势,增加和扩大管理和营销功能。在前后台本外币、对公、个人业务受理一体化的基础上,实现业务流程有机融合,所有核算业务、事后监督集约处理。
2.实施账务上收,提升管理级次,建立扁平化的会计管理模式。
我行目前以县支行为最小核算单位。随着会计电算化水平和集约化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同时借鉴了国外商业银行的先进管理经验,我们对账务核算级次的设定提出了新的设想:将县支行的.账务核算集中上收到二级分行,以二级分行为基本核算单位,提升管理级次,提高核算质量和效率,把基层行的核算职能分离出来,使他们集中精力做好对外的业务拓展和营销,充分发挥我行网点和综合柜员优势,建立起扁平化的会计管理模式。
3.提高会计信息的产生速度,及时反映全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会计信息的质量和产生速度、利用程度决定了全行各项管理信息的质量、产生速度乃至全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全行业务数据的集中,为我们直接提取会计资料,生成会计报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将着手从数据中心采集会计信息工程的研发成果,强化管理,及时监控指导下级行的经营活动,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同时也将使全行的会计信息质量跃上新台阶。
(二)推行核算管理一体化与业务流程改革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
核算管理一体化与业务流程改革是我行酝酿已久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全行综合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1997年起,我行就按照向商业银行转轨的要求,进行了统一会计改革,实现了“三统一、四集中”。这项改革对我行提高集约化经营程度,实现管理规范化和高效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可以说,今天我行的资金汇划系统、核算中心、事后监督中心的建立,都直接受益于这项改革。但由于当时全行业务处理软件不一致,集对公结算、个人金融、银行卡等业务于一体的统一的业务操作平台尚未建立,改革并不深入彻底。目前,具体的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仍然分散在各专业,核算制度也不统一,这与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要求是不相符的,也与国际现代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通行做法不相吻合。
因此,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和改造业务流程已成必然。核算管理一体化与业务流程改革是依托我行综合业务系统的统一核算平台,对会计核算与管理权能进行重新整合的一项体制改革,是我行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转换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我行现代商业银行建设的重要步骤。它的核心内容是:按照集约化管理的思路,打破现行各项会计核算业务分专业管理的格局,改变前台“多套组合、分别管理”的模式,对核算账务、业务流程、核算要素、内部账户、参数设置和维护等一系列涉及业务核算的重要事项实施集中统一管理。核算管理一体化与业务流程改革就是要通过管理上的集中和业务操作流程的重组,构建一套内容完整、标准统一、方法科学的业务运行机制和会计核算体系,形成一个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和控制系统,加强会计预警、监测和控制功能,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这项改革的深度和广度远远超过“三统一、四集中”改革,我们期望通过这项改革奠定我行现代商业银行会计管理体制的架构。
中国工商银行会计业务十几年来逐步发展提高的实践证明,改革才是我们前进的动力,多年来我们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无不来自于顺应行业和业务发展要求的各项变革。面对激烈的竞争和全新的挑战,我们深感会计改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将一如既往,密切关注金融会计领域新的发展要求和动态,结合各项金融业务的发展,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推陈出新,为我国金融会计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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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风险管理审计是对传统审计方式的突破和创新,是融风险管理、审计为一体的新兴审计模式,本文对银行风险的界定及类型、银行风险管理审计存在的问题以及银行风险管理审计的优势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风险管理起源于20世纪60、70年代,20世纪80年代在金融、保险、制造业等行业的大企业有了发展,从风险管理内容的规范性来看当属银行和保险业。风险管理审计是在20世纪末2l世纪初,随着风险管理导向内部控制时代的来临,风险管理成为内部审计关注的重点。它不仅关注传统的内部控制,更加关注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对当前的风险分析确保其审计计划与经营计划相一致。风险管理成为组织中的关键流程,促使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不仅是测评控制,而且包括确认风险及测试管理风险的方法,风险管理审计是内部审计发展的新阶段。
一、银行风险的界定及类型
1.银行风险的界定
关于银行风险现有两种说法。一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而招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二是指在货币经营和信用活动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银行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有蒙受经济损失或获得额外收益的双重机会和可能。本人同意第二个观点。
银行风险存在于银行价值链的每一个环节,可以说,银行自成立之日起就是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谋取收益的。对银行风险的正确理解须注意以下几点:
(1)银行风险不等于银行损失。风险指的是发生不利或有利事件的可能性;而损失是消耗或丧失的东西,是原来不确定事件形成的一种事实。两者的着眼点不同,风险着眼于未来,损失着眼于现在和过去。
(2)风险既是一种挑战又是一种机遇,它具有双重性。
(3)它包含多层次风险内容且有动态性的范畴。多层次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政策风险、决策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4)商业银行风险更多的是经济运行中风险的反映,与经济主体的行为目标、决策方式和经济环境相联系,并不单纯是银行自身的问题。
2.银行风险的类型
我国银监会制定并于2005年2月1日起实施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指出,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含利率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以及声誉风险等。
从实践来看,对于银行影响比较大的风险主要有四种: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二、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定位、职责与作用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与咨询活动,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拥有一定的优势。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熟悉本单位情况,对单位面临的风险更了解;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是组织内部成员,其利益同组织发展、兴衰密切相关,对防范各种风险、实现经营目标有着更强烈的责任感;内部审计部门不同于其他部门,不从事具体业务,其职能独立于业务管理部门,可以跳出业务各环节的圈子,从全局出发、综合、客观地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价,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1.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定位
现在我们所说的风险管理越来越趋向于广义的概念,公司治理也好、内部控制也好,实际上都属于风险管理的范畴,只是风险管理所涉及的层次有所不同,而内部审计一直都担任着重要的角色。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的'《萨班斯一奥克斯法案》指出,董事会、高层管理者、外部审计师与内部审计师作为有效公司治理的基石,成为开展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必须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扮演的角色对组织机构整体风险控制是至关重要的。现在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过程中的定位应该是参与者、协作者和监管者。
2.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
风险管理是内部审计的一条主线。因此,内部审计应当也必须参与风险管理。随着风险管理导向内部控制时代的来临,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也发生了变化,现代内部审计除了关注传统的内部控制之外,更加关注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但内部审计不等同于风险管理。IIA指出,内部审计师在建立和管理风险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有别于“风险所有者”的作用。为了避免起到“风险所有者”的作用,内部审计师应该要求管理层证实其在确定、防范、监测风险以及风险“所有者”的责任。2004年9月,IIA针对COSO委员会新发布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以《全面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角色》为题发表了一份职位说明书,指出,内部审计的核心职能有五项:为风险管理流程提供保证、确保风险得到正确评价、评估风险管理流程、评估关键风险的报告体系以及审核关键风险的管理活动。其次,职位说明书对内部审计在风险防范方面的职责也进行详细的描述:协助识别和评价风险、培训管群层如何应对风险、协调全面风险管理活动、完善风险报告体系、维护开发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支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为决策层拟定风险管理战略。最后,也明确内部审计不应承担以下责任:
(1)设定风险额度;
(2)强加风险管理流程;
(3)向管理层提供风险保证;(4)做出风险应对决策;(5)以管理者名义执行风险应对方案;(6)风险管理的受托责任。
3.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国内外企业,特别是世界知名企业,如杜邦公司和微软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都比较完善,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风险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管理责任。要实现其业务目标,管理层应该保证拥有健全的风险管理过程,并能发挥作用。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应该在确定组织是否建立恰当的风险管理过程以及这些程序适当有效地运作等方面起监督作用。内部审计师应该通过检查、评价、报告风险管理过程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来协助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还需要指出的是,内部审计部门在组织风险管理过程中的作用可以随着时问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并可能有不同的作用:即从无任何作用,到作为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一部分对风险管理过程进行审计,到积极持续地支持并参与风险管理过程,到管理和协调对风险的管理过程。
总的来说,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检查与评价,内部审计部门运用审计手段对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二是管理与协调,内部审计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对各种风险要素进行识别、分析、协调、管理,并提出控制风险的有效建议;三是顾问与咨询,内部审计师以咨询顾问身份协助企业确定针对风险进行管理的方法和控制措施,并评价其合理性与有效性;四是报告与防范,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及时传递并督促落实风险审计的成果,使各类风险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和防范。
三、银行风险管理审计存在的问题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都有针对性地组织了风险管理与审计等课题的研究。但是银行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还存着以下问题:
1.内部审计理念落后
相对于一般的工商业企业来说,银行风险管理在其价值链中占有重要位置,是银行成立以来一直倍受关注的问题。因此,其风险管理相对比较好,这就使得业内外的一些认为银行风险管理是完善的,这也造成了内部审计对风险管理认识的不充分,内审人员不能积极主动地去关注风险,制约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
2.内部审计方法手段不能适应银行风险管理的需求
我国银行内部审计尚处于查错防弊、开展合规性审计阶段,局限于对经营部门及营业机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事后审计上,主要进行的还是现场审计,非现场审计开展不够。而银行风险管理系统要求进行系统的、全面的风险管理,不仅要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管理,还要进行信息处理,大力开展非现场审计。
3.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不明确
商业银行对风险的管理分为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总的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部门根据风险管理部门的风险评价结果实施内部审计。而实际上风险管理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的关系并未得以明确。
4.风险审计开展力度不够
内部审计部门有责任对业务主管部门所面临的外部和内部风险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并向高级管理层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为高级管理层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而现在的审计工作基本上是根据总、省行的工作部署来展开,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不充分,对风险的规避效果不佳。
四、银行风险管理审计的优势
银行风险管理审计是建立在全面风险管理基础之上的一种内部审计技术方法,这种方法作为成功的全面风险管理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加关注企业的经营目标、管理层的风险承受、关键风险衡量指标等。目前银行风险管理审计还具有以下优势:
1.有利于内部审计从全局角度评价风险管理
由于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的金融企业,决定了银行业务流程上的任一环节都有风险因素存在,并且由于风险具有感染性、传染性、不对称性等特征,链上某一主体造成的风险或疏于风险管理带来的后果有时并不是由其直接承担,而是会通过一定的联系传递到其他主体,最终会导致银行陷入困境。内部审计,可以将每一个环节及周围环境来的风险因素考虑在内,有利于从战略高度全面评价银行风险管理。
2.有利于加强银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审计作为风险管理的组成部分,都是为了实现组织战略目标、实现银行增加价值的目的。但是,二者的责任并不相同。风险管理需要对风险管理的措施和方法进行设计并负责执行,而风险管理审计则是负责对风险管理设计与执行情况进行测试、评价,并为管理层提供有关风险管理信息适度确认的责任。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风险管理审汁是更高层次的风险管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所以风险管理审计可以从“局外人”的角度,跳出风险管理来对价值实现过程中的风险管理过程进行系统地、客观地评价,有利于银行加强风险管理。
3.更加有利于实现审计的价值
风险管理和风险管理审计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战略目标,实现银行价值增加。风险管理审计侧重于风险管理过程的评价,通过评价风险管理过程来减少由于风险造成的经营成本的增加,并且风险管理审汁作为一种内部审计,并不局限于风险管理的审计,因此通过对业务流程及周围环境分析,不仅可以提供一些经营管理等其他方面的建议,起到一举多效的作用,而且也有利于实现内部审计的价值。
4.有利于信息沟通,树立银行风险管理文化
银行内部各部门之间需要及时的信息沟通,才能有效地、及时地解决银行面临的风险问题。但是,各部门之间有时是不能做到这一点的。内部审计的独立地位使得内部审计需要了解所有部门的信息,通过询问、观察、调查问卷等审计技术综合掌握银行信息资料,将信息在不同部门传递、沟通,从而加深了各部门之间的相互了解,有利于各部门从全局角度考虑风险问题,树立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贝壳athena
审计这个职业不错,你看一下审计法相关法规就知道这个职业的权利是多么大了。给你提供其中一部分:审计法: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七条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八条 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条 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 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 除本法规定的审计事项外,审计机关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审计机关有权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第二十八条 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审计机关之间对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审计机关确定。 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至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可以直接进行审计,但是应当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二十九条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条 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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