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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inyoudaid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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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po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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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审计师的平均薪酬高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但是一名刚刚入行的审计人员一般只拿2000元左右的月薪。薪资水平虽然不是很高,但是看这项职业,要从长远来看,随着经验的不断丰富,薪水也会不断提高。在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普通的审计员平均年薪在4—6万元,高级审计师年薪约20万元左右。

职位的晋升可以是审计人员加薪的方式之一。审计人员今后主要朝着财务总监的方向发展,可想而知,随着职位的不断提升,薪水也肯定会增加。如果做到财务总监的位置,年薪在50万元左右。这个时候,将有机会向公司的管理层转化,薪资水平将会更上一层楼,甚至有可能成为公司的合作伙伴,或是自己独立经营,建立自己的审计师师事务所。

此外,审计人员也可以通过不断的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来提高自己的薪资待遇,这主要是指取得各种相关的资格证书。通过国内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后,整体薪金水平可以达到每年5万到10万元人民币。如果具有优秀的英语水平,取得ACCA、CMA等国际财会证书,对个人职业的发展有的巨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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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换审计师好不好干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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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华华

会计专业人员目前较为饱和,就业质量不高,都为较小型的单位,工资较低。而审计专业,尤其是重点学校的审计专业就业质量较高,考取公务员的机会较多,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补充扩展: 审计专业未来的就业方向 1、政府审计:对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的工作内容。工作比较累,经常会加班,但福利待遇不错。 2、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人员非常累,一年出差200-300天左右非常常见。经常一个项目完成直接飞到另外一个项目上。 3、企业内部审计: 内审在国内企业一般处于边缘化的部门,升职空间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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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珊珊11

审计师变更发生对行业没有过大的影响,因为审计过程出具的审计报告都以审计单位出具的,这里只能说明素质较高的审计师工作得心应手、审计过程发现问题敏捷而已,总的看没有明显的区别。一、什么是审计师?审计师是专门从事检查并进一步证实公司会计账目和报告的正确性、合理性和可接受性的专业人员。审计师是公司的高级职员。一个公司可以有一至数名审计师,其任免权在股东大会,任期由公司法规定,可以连选连任。如果在股东大会上没有任命新的审计师,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把该情况通知公司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任命审计师来填补缺额。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罢免股东大会任命的审计师,并在必要时,任命新的审计师。二、审计师的作用是什么?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是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社会审计在资本市场车际化发展趋势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1、为改善投资环境,帮助外国投资者了解中国的投资政策,承办可行性研究、税务代理、工商代理等业务;2、依法对中方为兴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投入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法定审计,维护投资各方的合法权益;4、根据国际惯例,对境外上市或直接融资的国内企业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协调国内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5、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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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懒虫苗啊苗

审计这个职业不错,你看一下审计法相关法规就知道这个职业的权利是多么大了。给你提供其中一部分:审计法: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七条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八条 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条 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 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 除本法规定的审计事项外,审计机关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审计机关有权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第二十八条 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审计机关之间对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审计机关确定。 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至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可以直接进行审计,但是应当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二十九条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条 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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