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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审计师制度与财务总监制度的区别第一,表现在总审计师与财务总监设置上的不同,财务总监是国家(或产权管理者),以所有者身份凭其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或控制)地位,向国有(或非国有)大中型企业直接派出,他可以作为委派的董事,进入董事会,对委派机构或董事会负责。根据1995年《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总审计师是根据企业需要而设置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董事会等)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借鉴经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国家经济立法中必须对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赋予总审计师制度建设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企业总审计师制度属于高层次经济监督,理应得到国家法律的肯定和确认。第二,表现在总审计师与财务总监在职权上存在某些不同之处。财务总监有权审核企业财务报告,参与制定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发行企业债券的方案,按时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例会活动。对上级的企业主要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与企业法人共同承担责任;对国有资产的流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企业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总审计师只有有职、有权才能更好地完成任务。总审计师有权参加企业有关经营决策的会议,参与研究、制订企业的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实施事前监督;总审计师有权组织、领导本企业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财经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总审计师应组织内审人员对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或经营举措,进行可行性审计论证,提出审计建议;总审计师定期向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提交内部审计报告;总审计师应组织和领导内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向领导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协助企业负责人有效地组织整个企业的日常经济监督活动,协调处理经济监督的一般性问题;组织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因此,总审计师与财务总监在职责权限上有区别。第三,表现在对总审计师与财务总监管理要求上的不同。如财务总监由会计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提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部门、人事部门考核同意后,由会计管理机构任命委派,对国有资产控股企业的财务总监还应经法定程序成为董事会成员,并由企业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享受单位行政副职待遇,职务任免、工作调动、职能聘任等统一由会计管理机构负责管理。财务总监应定期进行轮换,可以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到五年等。企业总审计师的升迁、调动,应由厂长(总经理、董事长)提名,职代会审议通过,并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总审计师的任职时间。企业内审人员不具备总审计师的素质要求时,切不可盲目设立,更不能借此成为某些人晋升职位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及时培训和提高内审人员水平,或通过吸引外部人才,逐步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否则,素质不高,不称职的人员进入企业领导决策层,会适得其反。在总审计师不胜任本职工作时,企业厂长(总经理、董事长)有权随时向职代会或董事会提请免去其职务。因此,总审计师与财务总监的升迁程序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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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副级干部。
审计署机关行政编制为682名(含两委人员编制6名、援派机动编制3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5名以及派出审计局人员编制)。
审计署跨部门设立派出审计局。派出审计局根据审计署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派出审计局人员有权列席、参加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和其他方面的有关会议。被审计单位应为派出审计局提供必要的、长期使用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优化审计署职责;
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相应对派出审计监督力量进行整合优化,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
审计署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署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国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向国务院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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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需要具备较强的发现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工作认真、细致,原则性较强,那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职责都有哪些呢?以下是我精心收集整理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职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职责1
1、了解熟悉客户业务流程,熟悉财务事项,熟悉公司财务审计流程;
2、独立完成子公司或重要会计科目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整理和归档工作;
3、在项目负责人的指导下,编制审计调整事项,汇总合并报表,附注汇总;
4、协助出具审计 报告 ;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职责2
1、负责本所执业质量检查,对各类业务报告、底稿实施独立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及报告签发、交付打印等工作;
2、负责本所执业质量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培训、辅导工作,对审计执业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
3、对审计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管理建议;
4、参与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职责3
(1)审查企业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2)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职责4
1、能独立完成本部门较大型的业务项目;
2、负责对承担项目审计(评估)计划的撰写,能较准确地测试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
3、对下一级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指导、并对其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4、负责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及时反映审计中出现的业务问题;
5、负责所主审项目审计报告及时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关注部门经理、总审计师审核,及时回复部门经理、总审计师的审核意见;
6、与被审计单位协调处理有关业务问题;
7、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职责5
1、能独立完成本部门较大型的业务项目;
2、负责对承担项目审计(评估)计划的撰写,能较准确地测试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
3、对下一级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指导、并对其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4、负责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及时反映审计中出现的业务问题;
5、负责所主审项目审计报告及时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关注部门经理、总审计师审核,及时回复部门经理、总审计师的审核意见;
6、与被审计单位协调处理有关业务问题;
7、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职责6
1、在所属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工作,承办部门经理分派的审计事项的具体实施。具体职责为:签定项目业务约定书;制定项目审计 实施方案 ;实施项目审计,分派指导审计助理审计任务;起草审计报告;负责审计报告内部复核;收回审计款项;组织审计组归集审计底稿资料立卷归档。
2、按部门经理分派的审计任务,及时与甲方联系了解情况、收集资料并签定业务约定书。
3、与审计组成员讨论,制定项目审计实施方案,报部门经理审定后实施;并对审计组成员予以分工。
4、带领审计组进点实施审计,按审计准则的规定收集资料,编制工作底稿和证据笔录。
5、整理汇集工作底稿,与审计组讨论后拟写审计报告。
6、审计报告经部门经理复核(较大项目需总审计师初核)后送甲方征求意见。
7、修改审计报告,经三级复核总审计师签发后,出具审计报告,送甲方并办理签收手续。
8、按审计约定书收回审计款项;组织审计组归集审计底稿资料,经资料员审核办理移交手续后立卷归档。
9、协助部门经理收取审计费用。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职责7
1、独立完成大中型项目会计年报审计及其他专项业务
2、熟悉资产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审核业务
3、有项目管理和带队工作 经验 ,适合担任项目经理
4、担任企业外部财务或税务顾问等。
5、单位安排的其他业务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职责相关 文章 :
★ 注册会计师职责与任职要求
★ 注册会计师岗位职责是什么
★ 注册会计师的岗位职责
★ 注册会计师的主要工作职责
★ 注册会计师的具体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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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会计师岗位职责具体内容
★ 注册会计师职责与工作内容
★ 注册会计师职责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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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级。
审计署机关行政编制为682名:含两委人员编制6名、援派机动编制3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5名以及派出审计局人员编制。
其中:审计长1名、副审计长4名,总审计师1名(副部级),司局级领导职数102名(含派出审计局领导职数60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办公室领导职数1名)。
扩展资料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批准后,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
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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