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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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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进米缸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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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注册日本的公司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大型的股份公司(通常叫株式会社);另一种是中小型的责任公司(通常叫合同会社)。

一)株式会社(KK)

1. 须满足的条件:

1)有三位董事以上,其中一位董事必须是日本人,有日本居住场所;要有一位法定审计师;

2)公司注册到位资金要超过1000万日元,一位法定审计师;

3)股本不设最低或最高限额,并可以任何货币作为股本单位;股票发售时可设立或不设立面额,以及可以不同股票类别发售,包括无记名股票类别。

2. 特点:

成立的成本高,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日本政府缴纳的税金也高,不过社会信用度也高一些。

二)合同会社(YK)

1. 须满足的条件:

1)公司需要至少一位董事;

2)必须聘请日方代表人(取缔役),取缔役必须在日本长期居住,有日本居住场所;

3)到位资金超过300万日元。

2. 特点:

成立的成本低,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日本政府交的税金相对较低,不过社会信用度也低一些;由于要求也较低,适合初期的创业者和海外人士。

那么,如何选择日本公司类型? 八戒给出以下建议:

1. 海外企业可先注册合同会社:

因为外国人新公司成立的前两年都是免消费税的,所以很多公司开始的时候就用成本相对低的合同会社注册,去了日本时间长了在重新更名会社也会省去不少一笔开销。

2. 跟自己的业务相匹配:

1)如果你是从事听上去高大上、在生意上需要有良好信誉和名声的行业,建议注册株式会社,如国际贸易等;

2)如果你只是一般的企业经营,消费者只管商品与体验,建议先注册合同会社,到后期做大做强后再转为株式会社,如餐饮、超市等日常消费类公司。

日本法定审计师

186 评论(12)

小丸子新

问:审计和会计哪个好就业

会计专业人员目前较为饱和,就业质量不高,都为较小型的单位。而审计专业,尤其是重点学校的审计专业就业质量较高,考取公务员的机会较多,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审计和会计各有长短,学会计比较简单,先做帐,考升级,初级、中级、高级会计师,隔两年跳个槽,或者在有前景的单位打升级,待遇都不错。审计可以去会计事务所工作,把注册会计师考下来,出来后到大型企业做财务经理什么的,路线要高端些,难度也要高,因为注会不是很好考,事务所的工作压力也比较大。具体来说:

1、论就业机会,会计专业的就业单位较多,审计专业的就业单位较少。

2、论就业优劣,会计专业人员目前较为饱和,就业质量不高,都为较小型的单位,工资较低。而审计专业,尤其是重点学校的审计专业就业质量较高,考取公务员的机会较多,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

282 评论(13)

文姐吉祥

注册日本公司选择合适的公司类型很重要,公司的发展需求已经业务性质的不同,在选择公司类型上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日本公司常见类型有株式会社、合同会社、相互会社

182 评论(14)

满天星RF

一、引言

信息系统审计(IS Audit)的概念最早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会计电算化的发展使得审计人员开始关注电子数据的采集、分析与处理,被人们称为EDP审计,这是信息系统审计的早期萌芽。20世纪90年代,信息系统日益复杂,如何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和有效变得越来越重要,信息系统审计开始在美、日、澳、英等国普及起来。2001年,国家审计署将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考试引入我国,十余年来各行各业都开展了如火如荼的信息系统审计实践。准则是审计工作的基本规范,信息系统审计准则是信息系统审计师共同遵循的标准,对于促进信息系统审计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日本通产省 (Ministry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简称METI)早在1985年就颁布了信息系统审计准则,还成立了日本系统审计师协会 (JSSA)。

美国也成立了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SACA),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信息系统审计准则指南,并在全球

范围内应用推广。我国审计署以实务公告形式颁布了《信息系统审计指南》,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也以具体准则形式颁布了信息系统审计准则,为规范我国的信息系统审计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然而,由于信息系统审计的技术复杂性,以及我国信息化发展的阶段特征等客观原因,目前我国的信息系统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都尚处于百花争放时期,关于信息系统审计对象、范围和目标等基础概念的理解众口不一,更是缺少系统化的信息系统审计准则体系,严重制约了我国信息系统审计行业的发展。

二、信息系统审计概念内涵

信息系统审计概念,国内外尚没有统一定义。美国著名学者Ron A·Weber认为,IS审计是一个获取证据,对信息系统是否能保证资产的安全,数据的完整,以及是否有效的使用了组织资源并有效地实现了组织目标做出评价和判断的过程。该定义得到较为广泛的流传,印度审计署颁布的IT审计手册也采用了该定义。ISACA协会则认为,信息系统审计是一个搜集和评估证据过程,以确定信息系统和相关资源是否受到充分保护、是否能保障数据和系统的完整性、是否能提供相关和可靠信息、是否有效使用组织资源以实现组织目标,并建立了有效内部控制体系可以合理保障组织运营和控制目标。日本通产省(METI)在1996年修订了信息系统审计准则,指出信息系统审计是为了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与有效,由独立于审计对象的IT审计师,以第三方的客观立场对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系统进行综合检查与评价,向IT审计对象的最高领导,提出问题与建议的一连串的活动。中国内审协会颁布的《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28号——信息系统审计》中指出,信息系统审计是指由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对信息系统及其相关的信息技术内部控制和流程开展的一系列综合检查、评价与报告活动。国家审计署颁布的《信息系统审计指南———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34号》认为,信息系统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安全性进行检查监督的活动。

上述定义有差异,也有共同之处,本文从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这些概念进行了对比分析。

目前学术界和业界对于信息系统审计的对象有较为统一认识,但学者们对审计目标、审计内容的理解存在较大分歧。信息系统审计是源于信息系统和审计理论的新兴交叉学科,观点分歧代表了信息系统审计的不同定位。日本的信息系统审计师考试是一种全国信息处理人员水平考试,因此日本信息系统审计强调对信息技术和软件规划开发等内容的审计,并不提及审计师的专业判断;其它观点多出自审计师视角,审计师们通常更多关注控制与风险,所以审计内容通常是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审计等;另外,审计又区分为国家审计,社会审计与内部审计,有着不同业务领域性质与要求,导致各领域对信息系统审计目标理解的多样化。

基于上述讨论,本文提出信息系统审计是审计主体遵循一定标准规范搜集与评估证据,判断信息系统及相关资产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提出审计意见与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实现组织目标的行为。从该定义可知,信息系统审计的对象是系统及相关资产,主要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基础设施、数据、人和相关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审计有三大目标: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其中,系统安全性是指信息系统资源是否受到妥善保护,不因自然和人为的因素而遭到破坏、更改或者泄露系统中的信息。系统可靠性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硬件、软件和数据的可靠性。硬件的可靠性是指在一个指定的时间周期内,在给定的'控制条件下,硬件系统执行所需功能的成功概率。软件的可靠性是指在运行环境中,在规定的运行时间内或规定的运行次数下,程序和所有数据元素运行不同测试用例的无差错概率。数据的可靠性是指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它取决于系统对数据的处理过程是否准确无误,以及确保数据可靠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系统有效性也有三方而的内涵:一是指信息系统的处理过程是否符介国家法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合规性);二是指信息系统是否能够实现既定的业务目标(效益性);三是指系统的效率性即系统利用各种资源输出用户所需要信息的及时程度和运行速度。

三、信息系统审计准则国际经验

目前,国际上影响力较大的信息系统审计准则有四个,分别是国际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SACA)、日本通产省信息系统审计标准,以及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颁布的全球技术审计指南和美国审计总署(GAO)颁布的联邦信息系统控制审计手册。

(一)ISACA的信息系统审计准则体系1994年,电子数据审计师协会(EDPAA)更名为ISACA协会,该协会是目前最有影响力的信息系统审计专业人员的国际性组织。它在全世界许多国家举办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考试,还制定和颁布信息系统审计准则体系来规范和指导CISA工作。ISACA的信息系统审计准则体系由ISA标准、指南和程序三部分构成。信息系统审计标准是整体准则体系的总纲,是制定指南和程序的基础。审计标准规定了审计章程、独立性、职业道德和胜任能力,以及审计工作执行的基本行为规范,是CISA执行审计业务必须遵循的标准,具有强制性。目前ISACA共颁布了16条审计标准,42项审计指南,为CISA执行审计业务中如何遵守审计标准提供指引,任何偏离指南的行为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属于“强烈推荐遵循”。审计程序是依据审计标准与审计指南制定的,为CISA提供审计业务的程序与步骤,类似一种工作范例,并不强制要求。到目前为止有效的ISA程序共有9 项。

(二)日本的信息系统审计准则日本通产省(METI)于1985年发布了信息系统审计准则,1996年进行了修订。该准则由一般标准、执行标准和报告标准三部分组成。一般标准描述了信息系统审计的目标、对象、人员和流程等。执行标准描述了信息系统审计的具体实施内容,强调系统审计师应关注信息系统规划、开发到运行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风险。报告标准描述了信息系统审计结果的收集整理,以及根据审计结论应采取的措施。

(三)IIA的全球技术审计指南(GTAG)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的内部审计国际实务准则框架(IPPF)是内部审计规范体系的标杆。IIA非常重视信息系统审计,IPPF在“实务指南”层次用相当篇幅详细规范了信息系统审计的内容与方法。自从2005年发布第1号全球信息技术审计指南(GTAG)指南起至今,IIA已发布了16项信息系统审计指南,内容涉及信息系统控制、应用控制审计、制订IT审计计划、IT项目审计和信息安全治理等等。

(四 )联邦 信息系统控制审计手册 (FISCAM)2009年美国审计总署(GAO)发布了联邦信息系统控制审计手册(FISCAM),在该手册的指导下,GAO每年还安排若干审计项目对政府部门信息系统控制进行审查评估。FISCAM的IT控制包括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其中一般控制包括:实体安全控制、访问控制、应用软件开发和变更控制、职责分离控制、应急计划;应用控制包括:应用级一般控制、输入控制、处理控制、输出控制、接口控制、数据管理系统控制。FISCAM对以上各类控制的审计程序与步骤进行了详细说明。

ISACA作为专门的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信息系统审计准则体系,它采用总分式分层体系,16项审计标准是总纲,自2005年发布后基本保持稳定,而42项审计指南一半以上是新增或新修订的,不断更新的审计指南赋予了审计标准新的内涵与外延,审计程序则重在描述审计程序与步骤。日本通产省的审计准则采取一体化形式,整套准则的内容相当于ISACA的审计标准层次。

从准则具体内容上看,日本的信息系统审计师属于计算机行业,其审计标准具有明显信息技术特征,主要规范了信息系统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审计人员资质和审计方法,尤其详细明确了信息系统规划、开发和运行全过程的关键风险点;而ISACA的审计标准更多关注信息系统审计的审计特征,主要规范审计权力责任、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审计计划、审计证据、审计记录、审计抽样和审计报告等内容。ISACA协会的审计指南与IIA协会的GTAG指南的操作性程度不同,前者类似我国的具体准则,GTAG指南则围绕不同的审计业务详细描述审计工作思路,审计方法、技术与工具等。

从是否强制性要求来看,ISACA协会的准则体系中既包含强制性遵循的审计标准、强烈推荐遵循的审计指南和非强制性要求的审计程序,还包含ISACA制订或编写的出版物以支持实务工作。IIA协会的GTAG指南处于IPPF框架的实务指南层次,属于强烈推荐遵循;美国审计总署GAO颁布的FISACM是非强制性要求的手册,用以指导实务工作。

四、我国信息系统审计准则现状

我国目前颁布的信息系统审计准则规范屈指可数,主要有审计署以实务公告形式颁布的信息系统审计指南,中国内审协会发布的信息系统审计具体准则。

(一)信息系统审计指南为指导和规范国家审计机关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审计,2012年,审计署发布了《信息系统审计指南———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34号》。该指南在借鉴国外信息系统审计指南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的法定职能,以及我国目前信息系统审计实践现状,提出了包含应用控制审计、一般控制审计、项目管理审计3大块的信息系统审计内容框架,重点描述了89项审计事项的审计要点。此外,审计署还在2013年出版了与该指南配套的《信息系统审计实务》,针对指南的各审计事项,分别描述了审计目标、审计程序、应取得的资料和常见错弊与定性依据等。

(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信息系统审计为规范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开展信息系统审计活动,保证审计质量,中国内审协会颁布了《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信息系统审计》,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准则对信息系统审计的一般原则、信息技术风险评估、信息系统审计内容、信息系统审计方法,审计报告和后续工作共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定,明确提出信息系统审计包括对组织层面信息技术控制、信息技术一般性控制及业务流程层面相关应用控制的审计。

综合来说,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信息系统审计行业协会,审计署发布了信息系统审计指南,属于非强制性要求,更高级别的强制性要求准则尚未发布;内审协会的信息系统审计具体准则虽属于强烈推荐遵循层次,但与IIA协会相比,其信息系统审计准则和相关指南还有极大的丰富与细化空间。总体来看,我国的信息系统审计准则体系缺少系统性与结构性,尚没有建立完整的信息系统审计准则体系。目前,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独立审计都在各自业务领域内开展了一些信息系统审计实践探索,但各界人士对信息系统审计的基本原则与规范还缺少共识,长此以往将给我国信息系统审计行业发展带来混乱。

五、结论

信息系统审计准则是信息系统审计师共同遵循的标准,对促进我国信息系统审计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从准则制定的社会背景来看,我国的社会信息化水平与美国、日本等国家存在客观的差距,ISACA,IIA和FISCAM等准则指南均基于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IT控制)环境,而我国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建设正处于飞速发展时期,大部分被审单位的IT控制体系尚在建立之中,如果按照国外规范开展我国信息系统审计,过于理想化的审计意见建议很难得到认同。

第二,从准则的框架结构来说,ISACA,IIA和日本通产省的框架结构,不太符合中国人的理解习惯。ISACA采用的审计标准、指南和程序的三层框架结构,跟我国的内部审计准则体系,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准则和国家审计准则采用的常用结构也不一样,不太符合我国审计师的认知习惯。

第三,从准则的具体内容来看,由于我国信息系统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还非常不完善。目前只有信息系统安全方面颁布了安全保护条例和强制性标准,IT运维服务、外包、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等方面尚缺乏充分的审计依据。审计环境决定了我国信息系统审计准则在明确信息系统审计目标、规范信息系统审计内容等方面都需要充分考虑本土国情。但是,国外ISACA,IIA,FISACM等信息系统审计准则指南历经2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相对成熟的体系,相关观点已为我国审计师熟识。而且,国家的信息系统审计准则需要在国际舞台上相互交流与合作。

因此,制定我国信息系统审计准则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是:坚持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既立足本土国情又实现国际接轨。本文借鉴ISACA,IIA和FISCAM等准则指南的优秀经验,参照我国国家审计准则的体系框架,考虑信息系统审计新业务的不同特征,尝试提出如下图1所示的中国信息系统审计准则体系框架。

该框架采用了审计准则、审计指南和实务手册三层结构。审计准则是强制性要求,审计指南是强烈推荐遵循,实务手册是非强制性要求。审计准则分成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层,基本准则可包括五块内容,分别是总则、信息系统审计道德规范、信息系统审计作业准则、信息系统审计质量控制准则和附则。审计指南包括通用指南和专业指南两类,如面向一般信息系统的通用指南,针对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ERP系统的专业指南,或者体现行业信息系统特征(如金融、通信行业)的专业指南等等。指南的内容框架可以采用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的基本框架,但在设计具体事项,或者明确审计内容重点时,应充分考虑我国企业或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发展阶段及当前法律环境。实务手册是审计指南的具体化,详细规范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审计依据、审计技术方法和典型错弊等相关知识点。实务手册可根据审计指南来加以制定,也可以针对某类突出问题(如电子银行、IT外包等)进行特别规范。

为逐步完善我国信息系统审计准则体系,我们建议采取如下策略:首先,以审计署为主导,协调整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内审协会以及高校的相关专家资源,组建信息系统审计准则研究课题组和专家咨询小组,激发信息系统审计职业界的积极讨论与参与。其次,成立类似ISACA的中国信息系统审计行业协会专门机构,以信息系统审计职业化建设为主线,组织修订与持续完善信息系统审计准则体系;组织信息系统审计师职业教育,提升信息系统审计师职业素质;总结我国信息系统审计优秀经验,积极开展与国外相关协会和政府机关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最后,人才是行业持续发展的源泉,也是准则规范有效实施的载体。建议增设我国信息系统审计师职业资格考试,明确我国信息系统审计师应具备的素质、知识与技能以及任职资格,既能保障准则规范的有效实施,也为促进我国信息系统审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参考文献:

[1]张文秀:《国外信息系统审计规范、国家文化差异与制度移植》,《审计研究》2012年第5期。

[2]石爱中、周德铭、王智玉、杨蕴毅:《信息系统审计实务———中国计算机审计实务报告》,时代经济出版社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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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家少爷

简单点说,会计师是做账的,审计师是查账的,注册会计师平均收入比律师高,但律师顶尖人物收入就比注会高得多得多

257 评论(14)

柠檬草的味道11

审计-审计按照主体可划分为 政府审计(国家审计)独立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或社会审计、民间审计)、内部审计三种。审计-审计的基本要素 任何审计都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即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和审计授权或委托人。 审计主体,是指审计行为的执行者,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为审计第一关系人; 审计客体,指审计行为的接受者,即指被审计的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为审计第二关系人; 审计授权或委托人,指依法授权或委托审计主体行使审计职责的单位或人员,为审计第三关系人。 一般情况,第三关系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而第二关系人是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他们之间有一种经济责任关系。第一关系人----审计组织或人员,在财产所有者和受托管理或经营者之间,处于中间人的地位,这要对两方面关系人负责,既要接受授权或委托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会计资料认真进行审查,又要向授权或委托审计人(即财产所有者)提出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评价受托代管或经营者的责任和业绩。为此,计组织或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活动,必须具有一定独立性,不受其审其他方面的干扰或干涉,这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管理的一个根本属性。 审计-审计本质 审计本质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这一表述既符合审计产生的目的,也符合我国宪法关于建立国家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督制度的规定精神。 审计本质具有两方面涵义: 其一:指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经济监督是审计的基本职能; 其二:指审计具有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监督的最本质的特征,是区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关键所在。 审计准则 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独立审计均有其准则。审计师在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必需遵守公认的审计准则。每个国家及地区均由不同组织订立独立审计准则: 中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香港:香港会计师公会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Hong Kong Standards on Auditing (HKSAs) 台湾:财团法人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 美国:美国会计师公会 (The 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英国:财务报告局 (The Financial Reporting Council) 日本:日本公认会计师协会审计-审计证据的搜集 为了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师必需收集足够的证据,通常执行的方法有如下数项: 检查有形资产:用于有形资产,如存货、现金、固定资产、证劵。 函证:向对发发出询证函以证明被函证事项的存在性。适用于银行存款、银行货款、应收帐款。 检查文件记录:包括发票、收据、送货单。 分析程序(Analytical procedure):以比较及关系去评估数字是否合理。 询问:以书面或口头向公司客户发出提问。 重新计算:包括复核数字是否计算准确。 重新执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 观察:查看公司客户的一般环境状况及员工的工作方式及程序。 审计-审计报告 审计师在完成审计工作后,会将发现及结果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报告。审计报告阐述审计师的工作范围、财务报表编制者(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与审计师的责任及发表审计师的结论。 当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没有重大错误陈述,便会出具一份载有标准非保留意见的报告,说明财务报表公允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结算日的财务状况及会计期间的盈亏情况。 在以下情况审计师会出具非标准报告: 财务报表没有重大错误陈述,审计师在没有保留意见的情况下提供额外资料,常见的情况是公司资不抵债; 财务报表没有重大错误陈述,但审计范围受严重限制,或财务报表的编制没有遵从公认会计准则; 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 审计-审计特征 审计与经济管理活动、非经济监督活动以及其他专业性经济监督活动相比较,主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独立性特征 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也是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国内外审计实践经验表明,审计在组织上、人员上、工作上、经费上均具有独立性。为确保审计机构独立地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机构必须是独立的专职机构,应单独设置,与被审计单位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为确保审计人员能够实事求是地检查、客观公正地评价与报告,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应当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不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如果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职权应当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应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必须按照规定的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并严格地遵循审计准则、审计标准的要求,进行证明资料的收集,做出审计判断,表达审计意见,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应保持职业中精神上的独立性,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干涉。审计机构应有自己专门的经费来源或一定的经济收入,以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独立自主地进行审计工作,不受被审计单位的牵制。 审计对象或审计监督的内容,一般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资料。着眼点在于评价经济责任。因此,审计监督是一种经济监督,并不同于行政监督或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管理活动(包括经济活动);行政监督不是以第三者身份,通过授权或委托进行监督,其执行主体本身就具有管理权和处罚权。法律监督的客体是法律关系,其依据是法律。法律监督的最高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的贯彻实施。实行法律监督的主体是法院和检察院,其监督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计虽然也是依法监督,但除法律为其依据外,还有国家的方针、政策、计划、规章、标准、法规等,依法审计,并不等于就是法律监督。审计监督虽说也是经济监督,但又不同于其他专业经济监督。审计监督是专设的部门所实行的监督,审计部门无任何经济管理职能,不参与被审计人及审计委托人任何管理活动,具有超脱性;审计监督内容取决于授权人或委托人的需要,具有广泛性;审计监督代表国家实施监督,被审计单位不得阻挠;审计监督不仅可以对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而且还可以对其他经济监督部门以及它们监督过的内容进行再监督。如会计、财政、税务、银行等可以实行经济监督,但它们不是独立的经济监督部门,而主要是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是其经济管理的附带职能,监督是为其管理服务的,监督的内容总是与其管理的范围相一致。 二、权威性特征 审计的权威性,是保证有效行使审计权的必要条件。审计的权威性总是与独立性相关,它离不开审计组织的独立地位与审计人员的独立执业。各国国家法律对实行审计制度、建立审计机关以及审计机构的地位和权力都做了明确规定,这样使审计组织具有法律的权威性。我国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在宪法中做了明文规定,审计法中又进一步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审计机关负责人在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撤换。审计机关有要求报送资料权,检查权,调查取证权,采取临时强制措施权,建议主管部门纠正其有关规定权,通报、公布审计结果权,对被审计单位拒绝、阻碍审计工作的处理、处罚权,对被审计单位违反预算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的处理权,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理、处罚权,给予被审计单位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的建议权等。我国审计人员依法行使独立审计权时受法律保护,如被审计单位拒绝、阻碍审计时,或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时,审计机关有权做出处理、处罚的决定或建议,这更加体现了我国审计的权威性。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审计人员应当执行回避制度和负有保密的义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滥用职权、询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这样不仅有利于保证审计执业的独立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而且有利于提高审计报告与结论的权威性。 根据我国审计法规的要求,被审计单位应当坚决执行审计决定,如将非法所得及罚款按期缴入审计机关指定的专门账户。对被审计单位和协助执行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应当采取措施责令其执行;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可依法追究其责任。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强制执行,这也充分地显示了我国审计的权威性。 我国社会审计组织,也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独立承办审计查账验证和咨询服务业务,其审计报告对外具有法律效力,这也充分体现它们同样具有法定地位和权威性。我国内部审计机构也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置的,在单位内部具有较高的地位和相对的独立性,因此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各国为了保障审计的权威性,分别通过《公司法》、《证券交易法》、《商法》、《破产法》等,从法律上赋予审计超脱的地位及监督、评价、鉴证职能。一些国际性的组织为了提高审计的权威性,也通过协调各国的审计制度、准则以及制定统一的标准,使审计成为一项世界性的权威的专业服务。 三、公正性特征 与权威性密切相关的是审计的公正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公正性,也就不存在权威性。审计的公正性,反映了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审计人员理应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进行实事求是的检查,做出不带任何偏见的、符合客观实际的判断,并做出公正的评价和进行公正的处理,以正确地确定或解除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只有同时保持独立性、公正性,才能取信于审计授权者或委托者以及社会公众,才能真正树立审计权威的形象。 审计-审计师人才条件 通常高效率的审计要求彻底的明白客户的营运。所以审计师需要具备良好理解能力、抱持客观的态度及有积极寻根究底的精神。一流的沟通技巧亦是分析及分享复杂资料所需的。要彻底的明白公司业务及行业解决疑问,表示需要人与人之间沟通技巧。为了方便审阅客户的财务材料以进行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一般需要驻在客户公司。 会计师事务行通常雇用大学毕业生,而是否会计专业并非首要决定因素。在香港,获雇用的非会计专业毕业生会接受短期的培训课程,以加强会计及商业知识。 独立审计执业资格 大多数地区对审计报告的签署资格均会有一定要求,并非所有会计师组织一般会员可享此法定权力。 中国大陆:必须在5年内通过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办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5门科目,取得全科合格证。并在拥有至少2年的审计工作经验后,才能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个人会员,具有签署审计报告的资格。 美国:除持各州会计委员会(Accounting Board)专业证书(Certificate)外,须有执业证照(License)方可于该州执业,注意该执业证照未必能于其他州份共通,会员若须往他州执业须向该州委员会申请,大多数州份之执业证照要求为1-2年工作经验。 香港:除了必须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外,签署者亦必须为“执业会员”,条件为须完成执业考试(Practizing Certificate, PC)或专业课程(Qualification Programme, QP),并于至少四年工作经验中有一定比例为审计工作。执业资格须每年更新,持该年执业资格者可于其CPA衔头后加上"(Practizing)"。 审计-审计与会计的区别 有人认为审计是从会计中派生出来的,其本质还是与会计有关。事实上,审计与会计是两种不同的但又有联系的社会活动。审计与会计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审计的主要对象是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会计资料是审计的前提和基础。会计活动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活动本身就是审计监督的主要对象。我国古代的“听其会计”和西方国家的“听审”,都含有审查会计之意,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审计的一种手段和方法。随着审计的发展,审计和会计的区别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产生的前提不同 会计是为了加强经济管理,适应对劳动耗费和劳动成果进行核算和分析的需要而产生的;审计是因经济监督的需要,也即是为了确定经营者或其他受托管理者的经济责任的需要而产生的。 二、两者性质不同 会计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或管理过程进行反映和监督;审计则处于具体的经营管理之外,是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查,具有外在性和独立性。 三、两者对象不同 会计的对象主要是资金运动过程,也即是经济活动价值方面;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和其他经济信息所反映的经济活动。 四、方法程序不同 会计方法体系由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检查三部分组成,包”括了记账、算账、报账、用账、查账等内容,其中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等记账、算账和报账方法,其目的是为管理和决策提供必须的资料和信息;审计方法体系由规划方法、实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组成,而实施方法主要是为了确定审计事项、收集审计证据、对照标准评价,提出审计报告与决定,使用资料检查法、实物检查法、审计调查法、审计分析法、审计抽样法等,其目的是为了完成审计任务。 五、职能不同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记录、计算、反映和监督;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此外还包括评价和公证。会计虽说也具有监督职能,但这种监督是一种自我监督行为,主要通过会计检查来实现,会计检查或查账,只是检查账目的意思,主要针对会计业务活动本身,而审计,既包含了检查会计账目,又包括了对计算行为及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分析、检验,即含审核稽查计算之意;会计检查只是各个单位财会部门的附带职能,而审计是独立于财会部分之外的专职监督检查;会计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检查范围、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审计的目的在于证实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实现审计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惟一手段。 “审计”一词正式出现:公元992年,宋代设立审计院,是中国审计机构定名之始,“审计”一词正式出现。学习独立审计的最佳读物是每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审计》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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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本公司的类型分为两种。一种是大型的股份公司(通常称为KK);另一种是中小型的责任公司(通常称为YK)。(1)KK股份公司如果要注册KK股份公司,必须符合以下相关条件:董事要求在3位以上,其中有一位董事必须要求是日本人,有日本的居住场所;一位法定的审计师,到位资金超过1000万日圆。股本不设至低或者至高的限额,可以任何货币作为股本的单位。在股票发售时可以设立或者是不设立面,以及可以不同股票的类别进行发售,包括无记名股票的类别。(2)YK责任公司如果注册YK责任公司,是比较简单的,非常的适合外国人申请。注册的条件如下:要求一位董事以上,必须要聘请日方的代表人,且代表人必须在日本长期得进行居住,有日本的居住场所;要求到位资金超过300万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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