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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via147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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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圣英现任国家电网公司总审计师,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南京大学EMBA二期班学员,复旦大学EMBA第四期学员。

1980年7月毕业于南京电力学校(现南京工程学院)财会专业,历任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总公司经营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电力工业部物资局副局长)、电力工业部综合管理司副司长、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副主任、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副主任;

江苏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等职,2004年12月任现职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8年任浙江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10年11月任现职务。

扩展资料:

国家电网公司领导信息:

董事长、党组书记:毛伟明

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辛保安

董事、党组副书记:韩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公司党组成员: 黄德安

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罗乾宜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刘泽洪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张智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费圣英

江苏总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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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昏头了

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检查和评价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以及本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第四条下列单位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与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一)管理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数额较大,或者所属单位较多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二)地方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三)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型企业;(四)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其他单位。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明确内部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需要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其中应当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第六条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第七条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配备总审计师。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资格,定期接受内部审计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内部审计人员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试、聘任以及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内部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影响独立审计的经营或者财务管理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第十一条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内部审计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准则,制定内部审计的具体办法;(二)将内部审计指导工作列入审计机关年度工作计划;(三)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四)检查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五)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开展工作;(六)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二条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管理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本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和规范;(二)检查、指导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三)维护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四条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的单位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落实本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二)支持内部审计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经费和条件;(三)支持内部审计人员行使职责,提供内部审计人员培训教育条件,保持内部审计机构人员结构配备合理;(四)运用内部审计成果,促进审计整改,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政府性资金和国有资本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领导下,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下列事项实施审计:(一)财务计划或者单位预算和决算;(二)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三)经济效益和绩效管理;(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五)本单位具有管辖权限的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六)建设项目预算、决算;(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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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主要职责一、拟定审计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办理地方性审计法规和规章的备案审查;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二、向国务院报告和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一) 中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二) 中央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三) 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审计署(四)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和中央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五)国务院各部门管理的和受国务院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六)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进行的审计。 四、向国务院总理提交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六、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省级审计机关,协同办理省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管理派驻地方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配合稽察特派员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和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八、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编辑本段下设机构15个职能司(厅)和6个直属事业单位15个职能司(厅):办公厅、 法制司、 财政审计司、 金融审计司、 行政事业审计司、 经贸审计司、 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 社会保障审计司、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 外资运用审计司、 外事司、 人事教育司、 直属机关党委、 监察局、 老干部局 。 6个直属事业单位:计算机技术中心、 机关服务局、 审计科研所、 干部培训中心、 中国审计出版社、 中国审计报社 。25个派出审计局25个派出审计局:外交外事审计局、 发展计划审计局、 经济审计一局、 经济审计二局、 贸易审计局、 国防工业审计局、 教育审计局、 科学技术审计局、政法审计局、 民族宗教审计局、 监察人事审计局、 资源环保审计局、 社会保障审计局、 建设建材审计局、 交通运输审计局、 信息邮政审计局、 农林水审计局、 文化体育审计局、 卫生药品审计局、 海关审计局、 经济执法审计局、 新闻通讯审计局、 旅游侨务审计局、 科学工程审计局、 地震气象审计局。18个审计特派员办事处18个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 太原特派员办事处、 沈阳特派员办事处、 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 上海特派员办事处、 南京特派员办事处、武汉特派员办事处、 广州特派员办事处、 郑州特派员办事处、 济南特派员办事处、 西安特派员办事处、 兰州特派员办事处、 昆明特派员办事处、成都特派员办事处、 长沙特派员办事处、 深圳特派员办事处、长春特派员办事处、重庆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办有《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审计研究》及《中国内部审计》等报刊杂志。编辑本段现任领导:审计长: 刘家义男,汉族,1956年8月出生,重庆开县人,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博士学位,高级审计师。 1980年2月四川省财政厅监察处办事员; 1984年12月起先后任四川省审计局二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 1988年12月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干部; 1989年2月任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审计一处处长; 1989年12月任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副特派员; 1992年8月任审计署商贸审计司副司长; 1993年8月任审计署商贸审计司司长(其间: ――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年9月任审计署副审计长、党组成员; 2007年7月任审计署党组书记、副审计长; 2008年3月17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审计署审计长。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第十七届中央委员。副审计长: 董大胜男,汉族,1954年4月出生,辽宁清原人,1973年12月入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员。现任审计署副审计长、党组成员。 1970年12月辽宁省清原县插队; 1974年9月辽宁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工业财务会计专业学习; 1977年8月辽宁财经学院马列教研室教师(其间:辽宁大学经济系高校教师进修班学习); 1980年10月财政部科研所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4年2月东北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教师; 1985年2月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987年11月审计署行政国防审计局三处干部; 1988年6月审计署行政国防审计局三处副处长; 1988年7月审计署财政审计司综合处副处长 1990年5月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特派员助理(正处); 1991年10月审计署财政审计司综合处处长; 1992年6月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副司长; 1993年4月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副所长; 1995年5月审计署审计科研所所长; 1996年1月上海浦东新区党工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1998年9月审计署金融审计司司长; 1998年11月审计署党组成员、金融审计司司长 1999年12月审计署副审计长、党组成员(其间: 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B班学习)。副审计长: 余效明女,汉族,1954年4月出生,江苏常州人,1973年11月入党,1970年11月参加工作,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科学技术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哲学硕士学位,高级审计师。现任审计署副审计长、党组成员。 1970年11月江苏省常州中学校办工厂工人; 1970年12月江苏省常州市财政局财税银行企业财务组专管员、副组长; 1975年10月复旦大学政治经济学系工业经济专业学习; 1978年8月江苏省常州市财税局一分局预管科干部、副科长; 1983年4月江苏省常州市财税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1983年12月江苏省常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江苏省委党校86级第一期培训班学习); 1987年6月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1年5月江苏省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 1995年9月江苏省审计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1996年8月江苏省审计厅厅长、党组书记(其间: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科技经济与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在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科学技术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哲学硕士学位); 2002年6月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特派员、党组书记; 2004年3月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特派员、党组书记、纪检组组长; 2004年7月审计署副审计长、党组成员。副审计长: 石爱中男,汉族,1955年8月出生,北京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天津财经学院审计系会计理论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学位,副教授。现任审计署副审计长。 1972年12月天津市化学纤维试验厂工人; 1978年3月天津财经学院工业管理系工业会计专业学习; 1982年3月天津财经学院教师; 1984年9月天津财经学院财务会计系审计学专业研究生; 1987年9月天津财经学院审计系教师(其间:天津财经学院审计系会计理论专业在职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1993年5月天津财经学院审计系副主任; 1994年9月天津财经学院审计系主任; 1996年10月天津市审计局副局长(挂职锻炼、正处级); 1998年6月天津市审计局副局长; 2000年2月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司干部; 2000年7月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司副司长; 2000年9月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司司长; 2001年5月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2003年12月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局局长; 2004年8月审计署副审计长。 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2005年3月增补),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总审计师: 孙宝厚男,汉族,1959年7月出生,山西盂县人,1985年1月入党,1987年12月参加工作,厦门大学会计系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员。现任审计署总审计师、党组成员。 1978年3月山西财经学院会计系会计学专业学习; 1982年3月四川财经学院会计系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年3月厦门大学会计系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987年12月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局干部; 1988年7月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司综合处副处长; 1991年4月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办特派员助理; 1992年8月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司综合处处长; 1993年3月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司副司长; 1995年12月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1998年4月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司副司长(主持工作); 1999年11月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司司长; 2000年9月审计署法制司司长(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年4月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司司长; 2001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挂职); 2003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兼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主席助理(挂职); 2004年12月审计署总审计师、党组成员(— 清华大学、哈佛大学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纪检组长: 安国男,汉族,1948年4月出生,陕西绥德人,1982年7月入党,1968年9月参加工作,东北工学院自动控制系工业企业自动化专业,大普,工程师。现任审计署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审计署纪检组组长。 1968年9月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左中旗舍伯吐公社插队; 1973年9月东北工学院工矿自动化系工矿自动化专业学习; 1976年12月吉林省通辽玻璃厂技术员; 1979年1月国家计量局教育处干部; 1983年4月国家计量局行政处副处长; 1985年4月国家计量局教育处副处长; 1988年7月国家技术监督局教育处处长; 1990年1月国家技术监督局人事劳动司副司长; 1993年8月中国纤维检验局党委副书记兼副局长; 1995年4月国家技术监督局人事劳动司司长; 1998年3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劳动司司长; 2000年6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人事劳动司司长; 2000年8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 2001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成员; 2001年9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成员兼人事司司长; 2005年3月审计署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审计署纪检组组长。副审计长: 侯凯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辽宁沈阳人,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专业大学毕业,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审计师。现任审计署副审计长,党组成员。 1980年9月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专业学习; 1984年8月任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干部; 1987年2月任审计署财政审计司科员; 1988年8月任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副主任科员; 1990年9月任审计署财政审计司综合处主任科员; 1992年5月任审计署财政审计司综合处副处长; 1994年4月任审计署财政审计司综合处处长(其间:挂职任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8年9月任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司长助理; 1999年11月任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副司长; 2003年3月任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司长; 2006年9月任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特派员、党组书记(其间:2008年在中央党校一年制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9年2月任审计署办公厅主任; 2010年2月任审计署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 2010年9月任审计署副审计长、党组成员。 审计署历任审计长是:于明涛、吕培俭、郭振乾、李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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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    王    军

副  局  长:    王秦丰

于春生

汪    康

顾    炬

纪检组长:    张    敏

副  局  长:    孙瑞标

总经济师:    任荣发

总会计师:    王陆进

总审计师:    刘丽坚

王秦丰(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秦丰,男,汉族,1957年9月生,浙江安吉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76年至1978年在浙江省安吉县下汤公社插队,1978年至1982年在中山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1982年至1988年任劳动人事部编制局干部、副处长,1988年至1994年任人事部地方机构编制司处长,1994年至1997年任中央编办综合司副司长,1997年7月任中央编办综合司司长(其间:2001年10月至2002年11月挂职任四川省委副秘书长),2002年11月任中央编办正司级干部,2003年7月任中央编办行政体制与机构改革研究中心主任,2004年1月任中央编办四司司长,2004年3月任青海省省长助理(挂职),2004年7月任青海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7年7月任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二局局长,2010年4月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2015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于春生(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春生,男,汉族,1961年4月生,河北定兴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79年至1998年先后任解放军38642部队战士、班长,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法警、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副科级检察员,贪污贿赂检察科副科长、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贪污贿赂检察科科长、副处级检察员,1998年11月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正处级检察员),1999年6月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2001年11月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03年1月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2003年7月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7年4月任北京市纪委副书记,2009年10月任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2012年10月任监察部副部长、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2013年4月不再兼任),2015年3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2017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共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共十九大代表。

汪康(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康,男,汉族,1958年1月生,安徽庐江人,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毕业。1981年至1994年先后任安徽省税务局税政一科、税政一处、涉外税处干部、税政一处副处长、税政一处处长(副处级),1994年11月任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处处长,1996年3月任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处长,1996年10月任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3年5月任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6年7月任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3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其间2009年9月至2012年9月兼任财务管理司司长),2013年7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2013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14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顾炬(党组成员、副局长)

顾炬,男,汉族,1964年7月生,上海市人,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82年至1991年在上海市嘉定县财政局工作,1991年至1995年先后任上海市嘉定县税务局办公室主任、上海市税务局嘉定区分局局长助理、副局长,1995年至1999年先后任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镇委副书记、镇长、镇委书记、人大主任,1999年11月任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稽征管理处处长,2000年11月任上海市财政局、地税局局长助理兼预算处处长,2003年1月任上海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6年3月任上海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1月任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14年1月任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2014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2015年5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2015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敏(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

张敏,女,汉族,1965年10月生,山东蓬莱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1986年至1995年先后在中央纪委干部管理室、办公厅、干部室工作(其间:1986年至1987年参加中央机关讲师团赴吉林省蛟河县支教),1995年至2000年先后任中央纪委干部室副处级检查员、监察员、机关干部一处副处长,2000年7月任中央纪委干部室正处级检查员、监察员兼机关干部一处副处长,2000年9月任中央纪委干部室正处级检查员、监察员兼机关干部处副处长,2000年12月任中央纪委干部室机关干部处处长,2003年11月任中央纪委干部室副主任,2009年8月任中央纪委干部室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兼副主任,2014年3月任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2015年12月任中央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

孙瑞标(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瑞标,男,汉族,1960年2月生,山东莱州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1975年至1978年在广东省梅县地区汽车修理厂工作,1978年至1982年在湖北财经学院学习,1982年至1986年先后任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处干部、副科长,1986年至1987年参加中央国家机关讲师团新疆团,1987年至1988年先后任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处主任科员、副处长,1988年12月任国家税务局机关团委书记(正处级),1991年11月任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司私营企业所得税处处长,1994年6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个人所得税处处长,1996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2003年4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司长,2008年7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司长级),2009年9月任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3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2014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2016年1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荣发(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任荣发,男,汉族,1961年10月生,江苏无锡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系硕士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1983年至1988年先后任财政部税务总局税政二处干部、集体企业所得税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88年至1994年先后任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司主任科员、集体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地方企业所得税二处副处长,1994年6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地方企业所得税二处处长,1998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地方企业处处长,2000年1月任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2年11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副司长,2008年8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2009年12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司长,2010年5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司长兼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局长(司长级),2011年12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2013年7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2016年1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2016年12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中共十九大代表。

王陆进(总会计师)

王陆进,男,汉族,1968年10月生,江苏丹阳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财政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1990年至1992年在中南财经大学任教,1992年至1995年在厦门大学攻读博士,1995年至2000年先后任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综合处干部、主任科员、稽查局综合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办公厅综合调研处副处长,2000年6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综合调研处处长,2004年3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副司长级,其间: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挂职任副局长、党组成员),2013年12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司长级),2016年1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

刘丽坚(总审计师)

刘丽坚,女,汉族,1963年1月出生,河北迁西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至1988年先后任财政部税务总局国企处科员、副主任科员,1988年至1997年先后任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司副主任科员、秘书处副处长、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地方企业所得税一处副处长,1997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地方企业所得税一处处长,1998年3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个人所得税处处长,2004年5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2008年8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2012年1月任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2年5月任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巡视员),2013年7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2016年12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所得税司司长,2017年3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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