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cyJunli
注册会计师考试和司法考试一样都是中国第一考。也就是难度第一的考试,单科通过率不超过10%,全科更少,特别是新增加的那个《企业战略管理咨询》更是特别难考。如果你没有恒心或者是超人的智商最好别考了,非常折寿。\r\n另外,高级审计师是考评结合的,考过后有个成绩,单位聘任或者评定才可以拿到高级审计师资格。如果你是个学生建议你考一些中级或者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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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审计师考试难度不大,每年通过的人数也比较多。根据绝大部分考生反映来看,中级审计师考试采用和初级审计师同一套考试大纲。根据对初、中级审计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同要求,两个考试科目各部分内容分为初、中级资格共同考试内容和中级资格单独考试内容。小霞建议如果考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的话,可以选择自己进行复习备考,如果考生备考时间不足或者自己没有什么信心的话,可以选择报课程进行考前培训,增加考试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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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师的就业前景非常的广泛,就业前景和其他专业相比已经很好了。审计学专业一直是经久不衰的报考热门。审计学专业的就业前景不错,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商品经济的发达,对经济管理与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审计职能的扩大,不仅财务审计有了很大发展,经营审计、管理审计、绩效审计也应运而生。不仅政府审计日渐完善,随着股份公司的发展,跨国公司的涌现,也促进了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发展,特别是会计电算化之后,使审计的就业前景又提出了新的挑战,这些都为现代审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审计学专业可在大中型企业和跨国公司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可在政府审计机关和司法机关从事审计检查与鉴定工作,也可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从事审计服务与咨询工作,还可以在学校和科研部门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就业岗位: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财务主管、会计主管、审计专员、审计经理、主办会计、审计主管、审计助理、财务会计、总账会计等。可以说就业方向已经很广了。审计师主要朝着财务总监的方向发展,可想而知,随着职位的不断提升,待遇也肯定会增加。如果做到财务总监的位置,待遇在50万元左右。这个时候,审计师将有机会向公司的管理层转化,待遇将会更上一层楼,甚至有可能成为公司的合作伙伴,或是自己独立经营,建立自己的审计师师事务所。审计师考试难度不大,每年通过的人数也比较多。审计师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省人社厅用印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审计署用印的成绩合格证书。参加审计师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即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都要合格。考试的题目都是客观题,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通过率也是比较高的。只要好好学习,肯定是可以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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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依法独立检查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其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第三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第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旗县级以上审计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其管辖范围内的内部审计工作。旗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领导、指导、监督本行业、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或者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决定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第六条内部审计师协会是内部审计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章程进行行业自律性管理。依法开展审计工作的单位可以参加内部审计师协会。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师协会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七条下列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与本单位业务相适应的内部审计人员:(一) 实行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的自治区级行政主管部门;(二) 部门预算收支和非税收入征管数额较大的,或者下属单位较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三) 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四) 上市公司;(五) 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六)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七) 管理使用社会公共资金数额较大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者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或者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本条第一款第(二)、(七)项规定数额较大或者下属单位较多的具体标准,由自治区审计机关会同财政、机构编制部门制定。大中型企业标准按照国家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执行。第八条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的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应当配备总审计师。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预算。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本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具有中级以上审计师资格或者其他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 从事三年以上审计、会计或者相关工作。国家机关所属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可以不具备前款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遵守职业规范,保守秘密,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内部审计人员独立实施审计。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兼任财务管理以及其他经营性工作,不得参与原经办业务的内部审计工作。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有关回避的规定。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或者人员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范围内履行下列职责:(一) 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进行审计;(二) 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投资项目进行审计;(三) 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四) 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营管理、效益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五) 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审查和评价;(六) 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七) 受理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有关人员违反国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举报,并依法及时处理;(八) 每年应当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提出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九) 及时向审计机关报送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审计报表;(十)办理国家审计机关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十一)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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