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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瑞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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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明媚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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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职业认为法律实践对审核员不公平的待遇。直到最近,他们已经承担连带责任,并有实质性的未付自己的法律费用是否下流行于连带责任审核员支付赔偿金的政权通常是由于他的水平无关 因为其他被告支付他们的分享。例如,在故障导致1%原告损害不一定是有关支付1%的损失 因为审计师是一种“深口袋。”这个问题讨论了达信声称连带责任制度。 。主要职能是作为一个风险转移方案,甚至是无辜的被告略微指责往往必须同意强迫殖民地为了避免这一威胁 甚至更高的责任的,完全的判断比例的过错程度,并招致实质性的法律费用以抵御莫须有的诉讼。 相比之下,允许法院体系比例确定的基于百分比的审计损害赔偿金的过错造成这些不分 其他被告人的支付能力。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1995年采用有限的比例责任,并对证券诉讼统一的改革法案》1998 preempts州法律的行为,包括在全国范围内的证券交易西装。 然而,对审计人员不是等级适合可以根据国家commonlawand下连带责任诉讼。此外,争议仍然存在纯手工翻译

深口袋的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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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薯飘香

经济环境对审计风险的影响法律环境对审计风险的影响政治环境对审计风险的影响行业环境对审计风险的影响人文环境对审计风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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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扭炒饭

仅供参考(*^__^*)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重大管理欺诈及审计失败案例的频繁发生,风险导向审计日益受到行业内外的关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作为一种重要的审计理念和方法,是制度基础审计的发展。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但从世界范围看,风险导向审计理论与方法尚处于发展完善阶段。本文对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内涵、特点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在我国应用的方式,认为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将会越来越多地体现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理念。1 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模型分析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国家"审计诉讼风暴"制度背景下,产生了传统的风险导向审计技术。传统风险导向审计主要是通过对会计报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定量评估,从而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传统风险导向审计实质上是制度基础审计方法的发展,它还不是一种新的审计基础方法。传统风险导向审计目前主要是一种观念上的审计程式,它并没有使审计过程和审计方法在审计实务方面产生巨大的变化。尽管它使审计效率与效果有了实质性的提高,但它在理论与实务两方面都存在固有的缺陷。 从理论层面分析1)传统风险导向审计采用的依然是简化主义,具有固有的内向型特点。它认为审计师通过对管理层关于会计报表账户层面各个不同认定的审计,就可以自上而下的为审计师对整个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根据系统理论,如果相互联系的个体组成一个系统,则系统就会表现出突变行为,系统总体特征就会和假如个体之间相互独立时表现出的特征有本质的差异。这就要求审计师以系统的整体观点,结合简化、分析、综合,并进行适当的平衡,才能够对被审计单位取得深入的理解。虽然传统风险导向审计的理论与实务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自下而上、由点到面审计思路的缺陷,要求审计师对企业经营环境做一定程度的了解,但它主要作为一种参考,没有将会计报表错报风险与经营风险紧密联系起来。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企业与内外部环境之间的联系以及企业内部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传统风险导向审计简化主义的缺陷也就越来越明显。2)假设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之间相互独立。因为审计风险模型将会计报表重要错报的风险转化为审计风险,并进一步使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但实际上,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都受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影响,而且两者之间还相互影响。因此随着企业与外部环境联系紧密性的增强,这一假设的可靠性越来越受到质疑。另外,大部分审计程序都是多重目的,都对会计报表是否重要错报有信息含量。因此很难确定一项审计程序是为固有风险还是为控制风险提供了审计证据。3)在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模型下,将审计师发现会计报表重要错报的问题与审计师报告会计报表重要错报的问题混为一谈。对审计的需求取决于人们对审计师报告错报概率(已发生错报为前提)的评估。审计师报告错报的概率取决于:¹审计师发现某一特定错报的概率,是审计方法所要解决的问题;º审计师对已经发现的错报进行报告的概率,取决于审计师相对于客户的独立性。安达信的问题主要是缺乏独立性,审计师并不是没有发现重要错报。而在银广厦/中天勤事件中,由于审计采用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却没有发现重要错报。 从实务层面来分析1)传统风险导向审计因为采用简化主义的观点,假设审计师通过对各个账户层面的认定进行审计就可以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所以审计师只需关注企业的内部控制。因此在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一般认为审计师发现不了上下串通的蓄意造假,在这种情况下发现重要错报的概率等于零。这样,审计的价值也就大打折扣,客观上削弱了审计在社会公众心中的价值。2)从审计效率来看,传统风险导向审计由于采用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审计思路,在审计资源的分配上经常是面面俱到,难以突出重点,从而造成审计资源的浪费。在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师所采用的依然是制度基础审计的基础方法,只是在原有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风险定量评估的内容,并将风险定量评估视作审计风险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分析方法仍然是以实质性测试为主。在这一阶段,审计对于风险的分析和评估是一种狭隘的/会计观0,这一观点将审计师的注意力和相关的分析、测试重点主要的放在会计报表账户余额及发生额本身的风险和会计系统的可靠性上。3)一方面由于审计方法与环境需求有很大的差距,另一方面由于审计职业界面临巨大的压力而缺乏独立性,这使得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管理欺诈行为到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不仅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反而愈演愈烈。审计职业界之所以尽量降低其揭露舞弊的责任主要是受传统审计方法的能力和费用的限制。2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型的设计思路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确立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存在和发展归因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导致的受托经济责任。由于企业管理当局是提供会计报表的责任主体,自身利益通常与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挂钩,编制的会计报表容易受到利益驱动而失实,需要由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独立的第三方)))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客观、公允的报告。因此,注册会计师的报告可以有效地说明企业管理当局的受托经济责任,降低会计报表使用人进行决策所面临的信息失真风险。一百多年来,虽然审计的根本目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但审计环境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注册会计师为了实现审计目标,一直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调整审计方法。审计方法从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发展到风险导向审计,都是注册会计师为了适应审计环境的变化而做出的调整。一方面为缩小审计期望差,另一方面为提高审计的功效,国际性的会计师事务所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利用战略管理理论与实务,探索新的审计方法,这一革命性的变化最终形成了Bell和Frank(1997)的5通过战略系统的视角对组织进行审计6。这一新的审计方法强调:审计风险与企业的战略风险和经营风险是不可分割的,威胁企业经营的风险也是影响审计风险的来源。因此,有效的审计需要对企业所处的宏观社会经济环境和行业环境、战略目标和措施、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主要业务活动和关键经营环节以及剩余风险进行深入地了解。审计师需要充分认识:审计师的审计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财务报表的误报风险,而企业财务报表的误报风险则主要来源于整个企业的战略管理风险和经营活动风险。审计基本方法的发展需要具备两个基本特点:创新性和继承性。1)一种新的审计方法的创新,必须从方法论的角度修改旧的审计方法。传统的制度基础审计方法是从分析企业财务报表的固有风险和内部控制着手,根据内部控制测试的结果决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则是从企业的战略分析入手,通过/战略分析)))经营环节分析)))财务报表剩余风险分析0的基本思路,来决定实质性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并建立了企业财务报表风险与企业战略风险之间的逻辑关系,使这一方法更科学、有效。2)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继承性则体现在它对传统的详细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等基本方法在一定范围内的保留,即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不排斥详细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等基本审计方法中仍有用的部分,而是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发展。概括地说,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有如下特征:¹审计重心前移,从以审计测试为中心到以风险评估为中心;º风险评估以分析性复核为中心;»会计师专业知识重心转移;¼审计测试程序个性化;½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¾由主要依赖管理层和财务人员提供审计信息向员工及外部人员扩散;¿审计证据重点向外部证据转移;À审计范围无边界、专业能力无边界。因此,有足够的理由认为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是一种区别于传统风险导向审计的新方法,促使新的审计方法发展的原因,一方面是审计师需要更好地达到会计报表审计的目标,另一方面审计师需要向客户提供增值服务。虽然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为审计师向客户提供管理建议增加了不少机会,从而使审计服务有了更多的增值,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根本目的是使审计师更为有效地完成审计工作。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内涵分析从广义上理解,审计风险指的是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各种生存与发展危机的可能性。它可能来自于某个注册会计师的违约、过失或欺诈的行为,也可能来自于企业的经营失败,即所谓"深口袋"(Deepen-Pocket)观念的不利影响。由于传统审计风险计量模型的固有限制,它无法满足注册会计师对客户经营风险的综合评估需要,其实际运用功效较差,而且,许多注册会计师认为,越来越多的审计失败源自于客户的经营失败。1)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是对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改进,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审计理念和审计技术方法的不同。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方法通过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时间和程序,由于固有风险难以评估,审计的起点往往是企业的内部控制(如果没有必要测试内部控制,审计的起点则为会计报表项目);现代风险基础审计方法通过综合评估经营控制风险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时间和程序,审计起点为企业的经营战略及其业务流程。如果企业的业务流程不重要或风险控制很有效,则将实质性测试集中在例外事项上。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优点是,注册会计师容易全面掌握企业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有利于节约审计成本,克服缺乏全面性的观点而导致的审计风险,但该方法也存在局限性:一是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建立功能强大的数据库,以满足注册会计师了解企业的战略、流程、风险评估、业绩衡量和持续改进的需要;二是注册会计师(至少对审计项目承担责任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是复合型的人才,有能力判断企业是否具有生存能力和合理的经营计划;三是由于实施的实质性程序有限,当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而注册会计师没有发现或测试内部控制不充分时,注册会计师承担的审计风险就大大增加。此外,由于审计准则的滞后性,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一些做法与审计准则存在较大差异,在审计准则修订之前,一旦出现审计失败,注册会计师采用该方法就很难保护自己。2)传统风险导向审计与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分析方法不同。传统风险导向审计主要是以交易为基础,从交易的角度判断是否存在重要错报,其指导思想是一种/自上而下0的思路。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则是以经营风险为基础,首先/自上而下0对报表形成预期,而后再/自下而上0,根据预期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具体来说,即首先运用/自上而下0的思路,从企业的战略管理分析入手,通过战略风险和经营风险的导向和严密的逻辑分析推理,一步一步地推导和落实审计的范围和重点,确定相关的审计目标和审计程序。然后通过实施审计程序及取证的结构,结合重要性的判断,/自上而下0的归纳和判断整个财务报表的风险并最终形成审计意见。总的来看,这种审计思路就显得更完善且更有效。3)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以系统观和战略观为指导思想。战略系统观认为随着现代社会生产力的迅速提高和企业规模的愈来愈大,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要有正确的经营战略。一个企业的战略管理正确有效与否,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的成果,还会对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审计要有效地把握财务报表的误报风险,就必须从对财务报表可靠性产生影响的源头因素)))即企业的战略管理活动着手分析,才能控制住财务报表风险的关键。因此,从方法上讲,它使得审计师从战略系统观对企业风险进行分析、测试、评价和决策,将被审计单位置于广泛的经济系统中进行考察,并通过对企业保持和加强其在这一广泛的经济系统中的竞争优势的战略及其恰当性的分析评价,来对审计取证的重点、范围、目标和程序予以指导,从而从系统上改进了审计方法在新社会经济环境中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的问题。3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我国应用的思考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我国应用存在的问题1)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对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需要有较高的风险分析和判断能力。由于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审计范围大大扩展,会计师需要关注的是整个内部控制。审计范围没有边界从而导致了对会计师的专业能力要求也没有边界,这就要求会计师充分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一般的会计师无法对客户的经营风险和舞弊风险做出正确的评估,并对评估风险采取个性化的审计程序(当然也缺乏实施的环境)。如果审计人员在风险判断上出现方向性错误,会导致其没有搜集到充分有力的证据证明其审计结论,就极有可能导致审计无效率或审计失败。2)作为一项新技术,也是有供应和需求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我国缺乏有效需求市场,即在当前事务所法律风险很低的情况下,审计人员缺乏提升专业水准的动力,也缺乏运用风险技术提高审计质量的动力,使提高审计技术和审计质量的内在动力不够充分;另一方面是尚未形成比较完善的风险审计理论,也不能提供高质量的风险审计技术。 针对不同的审计单位选择不同的审计模式尽管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有其优越之处,但在目前条件下,普遍推行却有困难。而将制度基础审计(含传统风险导向审计)与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有机地结合确是非常必要的,可以在制度基础审计的基础上,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观念以及有关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风险控制等方法引入,以弥补制度基础审计缺乏对企业风险研究与分析的不足。而对审计模式的选择,不能脱离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规模等具体情况。目前可以考虑选择以下两种混合审计模式:1)以制度基础审计为主,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为辅的混合审计模式。跨国公司、上市公司、企业集团等大中型企业,通常其资产、资本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经济业务比较复杂并且发生频繁,经营范围比较广,分支机构比较庞大、分散。因此,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更多的依靠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而非一个或数个经营管理者的直接指挥。对这类被审计单位,可以考虑采用制度基础审计为主的审计模式,在保证审计效果的同时提高审计效率。2)以账项基础审计为主,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为辅的混合审计模式。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通常其资产、资本和经营规模较小,经济业务较少,业务流程简单,经营范围比较单一,管理层次很少,内部控制不太健全。对这类被审计单位,可以考虑以账项基础审计为主的审计模式。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现代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经济实体规模不断膨胀,以测试内部控制制度为基础的审计模式变得十分复杂,以评估审计风险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应运而生。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一种新的审计方法,它是审计技术方法在系统理论和战略管理论基础上的重大创新。这种比较先进的审计模式,已成为英美等发达国家审计的发展潮流,他们在该领域的探索值得我国借鉴。独立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实践的产物,我国在制定独立审计准则初始就充分借鉴了国际审计准则和国际惯例,对国际上已有的成文准则、习惯做法、专业术语,如果没有足够的理由予以否定,都尽可能吸收借鉴。国际审计准则的基本原则和必要程序构成了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基础。因此,我国独立审计准则是建立在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基础上的,但需要完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师审计方法是在系统论和战略观基础上的重大创新,作为一种新的审计基本方法为量化审计风险、减轻审计责任、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建议在我国的审计事务中逐步推广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树立风险意识,并对审计准则做出相应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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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千寻小尼玛

如何应对潜在的审计风险2017

审计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活动,需要依赖审计人员有限的的专业判断和专业胜任能力,即使经验丰富的审计师也会有误断的时候。那么面对潜在的审计风险,注会师该如何正确应对?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如何应对潜在的审计风险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审计风险的概念

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二)审计 风险的现状

1.审计诉讼“爆炸”

进入诉讼“爆炸”时期以来,涉及注册会计师的舞弊案件激增,注册会计师形象一落千丈。国内外由于审计风险导致的重大审计事故层出不穷,“安然”事件,“世通”事件,深圳“原野”事件等给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敲响了警钟,给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可磨灭的负面影响。

2.“深口袋”现象流行

社会日益认同,受害方应该向有能力赔偿的一方提起诉讼,相比因经营或财务困境而错报或舞弊的被审计单位,收入颇丰的事务所往往有更充分的赔偿能力。因此,失意的投资者或者债权人常将注册会计师作为诉讼的主要目标,而法院也往往由于同情受害者而判定其赔偿受害者。

(一)源自审计主体的审计风险

1.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局限性

(1)审计人员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的有限性。审计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活动,需要依赖审计人员有限的的专业判断和专业胜任能力,即使经验丰富的审计师也会有误断的时候。(2)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和执业谨慎态度影响审计风险。虽然审计风险具有客观性,但也会因为审计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风险意识、法制观念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结果。

2.事务所内部治理风险

(1)人员管理风险。注册会计师的智力劳动是事务所审计业务得以开展的基石,失效的内部人员管理意味着审计人员能力和品质的低质量,潜伏着较大的审计风险。(2)文化管理风险。事务所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文化氛围,在潜移默化中会影响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的遵守,进而影响审计报告的质量。(3)质量控制风险。审计报告的形成过程中有许多环节,经手人多,故审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会导致审计风险。

3.审计对象的复杂性

从审计对象的演变来看,最初的会计账目审计阶段,随后审计对象扩展到资产负债表,进而扩展到对企业全部经营活动和管理政策进行审查。审计的对象越来越复杂,审计人员做出正确审计结论的难度增加,审计风险在所难免。

4.审计技术的局限性

(1)审计方法的固有缺陷。目前广泛采用的审计方法均以合理保证和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为前提,因此一定程度的审计风险不可避免。(2)审计工具的相对滞后。传统的审计程序和落后的计算机辅助审计环节对在计算机环境下生成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为审计意见的提出带来难以预测的风险。

5.成本效益原则

作为盈利性组织,事务所不可能一味增加成本提高服务质量而不考虑自身收益情况;成本的有限性必然导致审计质量的局限性,也就意味着审计风险的必然性。

6.事务所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事务所为维持和扩大市场份额,即使明知该客户的审计风险比较大,仍愿意去冒险。审计风险无法成为选择客户的标准,导致审计风险缺乏可控性。

(二)源自审计客体的审计风险

1.被审计单位内部治理风险

(1)被审单位严重舞弊。被审计单位为达到不良目的,有意篡改资料,伪造证据,使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师掌握的信息出现严重不对称。(2)被审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一些中小企业无内控或者内控不完善,使财务错误或舞弊得不到发现或有效控制,从而产生控制风险。此外,一些企业表面虽有完善的内控,但实质上管理层凌驾于内控之上或员工串通舞弊,极易蒙蔽审计人员。

2.被审计单位经营风险不断加大

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交易日趋复杂,经营风险也渐大,经营风险很快就会转为财务报表错报的风险,亦即审计风险也水涨船高。

3.经营者既是被审人又是审计委托人的现实

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灵魂。但在实践中,作为审计客体的被审计单位既是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审计对象的生成者,同时又是审计业务的委托人。缺乏独立性,审计风险随之加重。

4.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变化

随着会计电算化、无纸化办公的普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已由侧重人工转为侧重自动化。电子数据处理部门主导下的内部控制,往往难以预见和防范大额、异常、偶发的交易中潜伏的错误;未经授权存取、修改资料可能会不留痕迹;设计、修改应用程序过程中所发生的错误与舞弊可能长时间存在而不被发现。

(三)源自审计环境的审计风险

1.政治、经济等社会环境的变化

被审计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是以政治、经济等社会环境为背景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势必受相关社会环境变化的影响。在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下,企业舞弊的概率相对较小,审计人员所处的审计环境相对良好宽松,审计风险也相应降低;反之,则审计风险加大。

2.审计报告的影响越来越大

政治、经济等社会环境的变化使利益相关者越来越难以独立对企业状况做出客观认知,越来越依靠独立第三方的审计报告来评价企业或做出决策;网络等传媒的普及,使审计报告极大的公开化,使关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群体大幅增加。所以注册会计师所承担的责任以及面临的职业风险也与日俱增。

3.审计期望差距的存在

审计业内认为其审计工作是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业务,在所有重大方面合理保证审计报告的合法性与公允性;而社会公众要求审计人员将被审计单位所有的错误和舞弊予以揭发。这种审计期望差距,使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往往需要涉及非会计领域,关注会计记录背后的其他事项,从而加大了审计责任和审计风险。

4.政府部门的干预

由于中国国情和市场经济的特殊性,上市公司及事务所与政府部门并没有实现完全意义上的脱钩改制。在少数项目上,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发表,面临着来自行政部门的干预。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审计风险。

5.会计制度不健全

(1)会计制度制定速度总是跟不上企业经济活动的变化,不能随新的经济业务的产生而立即制定适用的会计制度。(2)会计制度的形式和内容过于复杂,在实践中很难被有效地执行和运用。(3)会计行业执法力度不严,使得很多会计职员的作假行为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力的打击。

(一)改进审计主体

1.分散和转移审计风险

(1)事务所业务多元化。注册会计师不应把业务范围全部集中在审计等风险较高的鉴证业务上,也应关注非审计业务,实现多元化业务共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分散因业务分布狭窄而导致的执业风险。(2)避免同一客户业务多元化。事务所不应向同一客户既提供审计业务,又提供非审计业务,否则因独立性的缺失会潜伏着较大的自我评价威胁,也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3)合同或保险。事务所既可以通过经济合同与客户约定由被审计方或其他单位个人承担损失或相关财务后果,也可以购买相关职业保险使潜在的审计后果由全行业共同承担。(4)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在事务所内部化解损失的办法,把审计风险引起的损失平均分摊到各个时期,一旦诉讼失败,就可以及时地避免事务所当期的重大损失。

2.建立事务所自身的“风险库”

事务所应该定期将实务中较易出现舞弊的'基本审计风险点纳入“风险库”,在具体实践中作为重点关注对象。此外,审计人员有必要收集整理审计案例入库,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能力。

3.健全事务所风险控制制度

(1)建立健全事务所内部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层次、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出了问题能够及时反映出来。(2)质量考核评价与奖惩制度,以审计风险的规避和审计质量的保证为考核的标准,而非以审计工作量或者进度等指标。此外需要建立客户风险等级评价和管理制度,技术支持与咨询制度等。

4.完善从业人员素质

(1)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从业人员既要有深厚的审计和会计知识,还要有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事务所有义务对员工进行后续教育。(2)加强从业人员道德建设。审计职业以独立客观的身份发表公正的意见,维护职业和行业的良好形象无疑会降低失察舞弊的机会,削弱审计风险。(3)完善从业人员的管理机制。在招聘专业人员时要任人唯贤。同时事务所内部还应完善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审计人员的工作与其利益及前途挂钩,增强其风险意识。

5.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在开展审计工作时,还要处理好各种关系,包括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关系,控制审计成本与提高审计质量的关系,审计预期与审计效果的关系,改进原有审计手段与掌握现代审计方法的关系等。

(二)改正审计客体

1.加大舞弊处罚力度

由于社会公众根深蒂固的“深口袋”观念,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审计客体篡改资料,伪造证据等行径,因此,亟待有力处罚来扭转这一局面,从源头上控制审计风险。

2.加强内控监管措施

被审企业无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内控表面完善而实质上管理层凌驾或员工串通舞弊,隐藏着巨大的审计风险。所以,监管部门应构建内控有效性的评价尺度、对自动化内控及人工内控的明文规范、及对企业完善内控的法令要求。

3.健全会计制度

鉴证对象信息的在会计制度的约束下生成,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在会计制度的约束下工作。若能改善会计制度相对滞后和过于庞杂的不足,以及对会计职员作假行为打击不力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可抑制审计风险。

4.控制经营风险

被审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经营风险,这一方面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对源自于经营风险的审计风险的有效规避。

(三)改善审计环境

1.保证审计的独立性

(1)必须解决审计组织地位的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要在人事、财务、业务与名称等方面与政府部门真正脱钩改制,形成良好的执业环境。(2)在审计组织内部,要确保上岗审计职员与被审计单位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性,保证不存在可能影响审计职员公正态度的特殊关系和其他能削弱审计独立性的因素。

2.增加审计的透明度

增加审计透明度可以通过审计公示来实现。可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监督,增强审计威慑力。同时可约束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规范审计作业程序,确保审计能够做到客观公正、执法到位。

3.建立同业互查制度

同行业之间由于存在竞争,相互进行监督更能保持公正、客观和独立的态度,有利于健全和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监管体系,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和社会可信度。

4.展沟通渠道

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使其知悉审计工作的意义、审计法律体系组成等,可以使审计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审计业务的开展提供便利条件。

5.改善相关法律环境

健全审计法规与准则。越是健全完善的审计准则和法规,对审计人员及其业务操作要求越高,审计人员面临的约束越多,则审计风险意识就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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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小钰

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风险评估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它贯穿于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整个过程,其程序可以分为 个步骤:制定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编制审计报告。步骤/方法一、制定审计计划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规划审计计划时就要关注企业风险因素,融合企业风险与审计战略,使审计所选择的对象更加针对企业高风险的领域。因此,首先应考虑审计范围是否符合企业风险管理目标,为企业提供更相关和更有价值的服务。 、了解企业及其所处的环境。了解企业及其所处的环境是做好新审计的首要工作。为了识别和评估出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进而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审计人员通过与管理当局讨论、查看重要场所、查阅企业董事会记录和备忘录、公司手册等内部文件、相关行业的信息以及事务所自身的工作底稿记录等途径了解企业及其环境。 、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审计人员运用第一步获取的有效信息,结合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的分析,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与披露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从而明确审计应重点关注的领域。具体来说,在识别和评估企业重大错报风险时,审计人员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过程中识别风险,并考虑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与披露;将识别的风险与认定层次可能发生错报的领域相联系;考虑识别的风险是否重大,足以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考虑识别的风险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制定审计计划。审计人员应针对企业重大错报风险的估计水平,充分考虑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两个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得出重大错报风险概率,再依据“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的审计风险模型,得出检查风险的概率,并据此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范围,合理地分配审计资源恰当地安排审计时间,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二、审计实施环节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实施环节必须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现代风险导向审计采取:目标-风险-控制的路线,关注各项风险因素是否得到适当管理,同时在实施审计时,通过舞弊评估、有针对性的调查、运用适当的检测和证实风险的技术与方法来降低企业风险。 、控制测试。旨在确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便在之后的审计中适时地信任它,提高审计效率,它不是必经程序。当审计人员风险评估时期望内部控制有效,或者仅靠实质性测试不能为某项认定提供充分的证据时,就实施控制测试。 、执行实质性测试。对各类重大交易、账户余额,审计人员都必须进行实质性测试,以确保管理当局在财务报表上的各项认定是公允的。即对财务报表所反映的经济事项的存在性和完整性做实际审核。 、风险再评估及修改审计计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可能会发现计划中存在不符合现实的地方,如果达到了重要性水平,就需要调整计划,再次评估企业的风险,以确保审计的质量。三、编制审计报告——终结审计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不仅意味着在企业计划中体现对未来的预先考虑,还体现在终结审计中。审计人员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提出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完成现场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简洁明了,并关注各项风险因素的披露和审计建议执行力度。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不意味着审计过程的终结,还要进行后续审计。风险是决定后续审计本质和范围的重要因素,风险越大,后续审计的范围就可能越广。后续审计的重点应是由于控制目标未能实现而产生的风险和影响,而不是如何改进报告中所提到的具体建议。因此,控制目标的实现和风险的再评估是后续审计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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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司酸奶

目前审计理论界存在四种审计需求理论——代理成本假说、信号传递假说、信息价值假说以及保险假说,本文试图将四种理论统一在同一理论框架下分析。根据文献,代理成本假说和信号传递假说两种理论可以统一在信息价值假说的理论框架下讨论。由于当前文献中信息价值特指传递审计质量(即鉴证质量)信息,而不包含传递保险信息。为避免理解上的偏差,本文将信息价值另称为鉴证价值。基于此,提出了审计二部价值理论,即对鉴证价值和保险价值两种假说的综合。关键词:审计价值;审计鉴证价值;审计保险价值一、引言人们最初对审计的需求是始于其鉴证作用的。Chow,Kramer&Wallace(1988)认为,至少存在三种审计服务需求的动因,审计可以减少代理成本;向外部投资者传递企业未来前景的信息,如审计师会发表持续经营问题的审计意见,并把有关讨论称之为信号传递假说;为投资者提供某种形式的投资损失补偿,即保险假说。前两种动因便是审计的鉴证作用,其价值表现为鉴证价值;后一种动因便是审计的保险作用,其价值表现为保险价值。本文研究的重点是审计鉴证需求和保险需求的动因、审计鉴证作用和保险作用以及审计的鉴证价值和保险价值。本文审计价值的定义是:投资者对审计前后企业价值评价的差值。二、审计的鉴证需求(一)审计需求的信号传递动因审计需求的信号传递动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好消息的信号传递作用:审计质量的高低对股价的影响。由于有了强制审计的规定,人们不能根据有无审计来判断企业质量的高低,这样自愿审计的信息传递动因消失了。但人们可以通过审计师提供的服务质量的高低来判断企业质量的好坏,从这个意义上看,审计仍然具有信息传递作用。假如潜在投资者认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较高,那么,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市场,聘请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的股票就能够得到较高的市场定价(Titman&Truman,1986;Datar,Felthman&Hughes,1991)。(2)坏消息的信号传递作用:关于持续经营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经验研究。经验研究表明审计师的持续经营意见具有相当的信息含量(Frost,1994;Chen&Church,1996;Jones,1996)。这些研究的内在结论是审计师关于企业持续经营的专家意见传递信息给资本市场,然后资本市场把这个信号反映到股票价格。然而,这些研究存在缺陷。在美国若审计师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那么投资者在审计失败后可以从审计师那里得到损失补偿;若是对企业的持续经营表示了意见,那么投资者将得不到或得到很少的损失补偿;这样,上述研究没有考虑股价中的保险因素的影响。O'Reilly et al.,(2000)控制了保险因素的影响,证实了审计信号传递作用的存在。(二)审计需求代理成本动因审计需求代理成本动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审计机制是一种降低代理成本的监督机制。Jensen&Meckling(1976);Simunic&Stein(1987);Watts&Zimmerman(1983)和Francis&Wilson(1988)认为,已审计财务报表降低了代理成本。从而产生对审计鉴证的需求。Dopuch&Simunic(1982)认为,审计是具有成本优势的、有竞争力的减轻代理冲突的机制。Jensen & Meckling(1976)将代理成本定义为以下三项的总和:委托人的监督费用(Monitoring Expenditures)、代理人的担保费用(Bonding Expenditures)以及剩余损失。按照Jensen&Meckling分析,企业契约的委托代理成本产生于企业所有者与管理者以及所有者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冲突。Jensen&Meckling(1976)所界定的所有者是指不占有信息优势的股东;管理者是具有剩余索取权的管理层,同时也是占有信息优势的股东。在所有者与管理者的代理冲突中,所有者的监督费用是指所有者为了使自己对管理者的行为放心,而监督管理者产生的可能支出。就审计机制而言,担保费用就是管理者负担的审计费用。在代理成本的理论框架中,审计监督推动了所有者——管理者契约安排,从而使所有者能够获得分工(即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的利益;依据Jensen&Meckling(1976)的观点,审计师在验证信息方面比所有者具有成本优势,由此引发了对审计机制的需求。所有者与债务持有者的代理冲突是指债权人担心自己的财富被股东侵占。因为管理者直接受雇于股东,所以管理者维护股东的利益,从而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正是由于存在所有者——债务持有者的代理冲突,所以债务合约设定了很多限制条款。Palmrose(1984);Eichenseher&Shilds(1986)以及Simunic&Stein(1987)认为长期债务合同引发了对企业高质量审计的需求。(2)代理成本与审计质量相关性的经验研究。关于代理成本与审计质量相关性研究,Francis&Wilson(1988)和DeFond(1992)利用管理者持股比例(Managerial Ownership)、奖金计划(Bonus Plans)、股权分散度(DiffusionofOwnership)以及杠杆比率作为代理冲突程度的替代变量;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认为八大的审计质量较高。管理者持股比例越高,管理者与所有者的利益越来越趋同。如果管理者持股比例较高,那么管理者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就较小。Simunic&Stein(1987)的研究结果与预期一样;而Eichenseher&Shilds(1986)的研究与预期相反,发现管理者持股比例越高越转向八大审计。理论分析认为,若奖金计划基于会计信息或者企业的股权较分散,那么管理者与所有者的代理冲突较大,从而6P企业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较大。但Palmrose(1984)的经验研究结果却显示奖金计划的类型和股权分散度与审计质量的相关性并不显著。在Palmrose(1984);Eichenseher&Shilds(1986)以及Simunic&Stein(1987)等文章中都假设,杠杆比率与选择八大有正相关关系,然而研究结果各异。Eichenseher&Shilds(1986)的研究结果支持了假设;Simunic&Stein(1987)的研究结果表明杠杆比率与选择八大有负相关关系;Palmrose(1984)的研究结果表明杠杆比率与选择八大无显著的相关关系。(3)代理成本与审计收费相关性的经验研究。低成长性企业拥有较高的自由现金流(FCF)意味着该企业管理者存在非价值最大化的行为,如增加在职消费,操控会计数字等,所以代理成本高(Jensen,1986;Shleifer&Vishny,1989;Lang et al.,1991;Christie&Zimmerman,1994);同时,审计师认为该企业固有风险高,要付出更多的审计成本,从而增加该企业的审计收费(Gul&Tsui,1998)。Gul&Tsui(1998)的研究表明在对六大所审计的低成长性企业中,自由现金流的代理成本与审计收费有显著的正相关性。Gul&Tsui(2001)的后续研究认为,在低成长性的企业中,若董事持股比例较低(意味着股权分散,代理冲突比较强),那么自由现金流的代理成本与审计收费的正相关性较强。(三)审计信息价值:审计鉴证价值Dye(1993)认为,审计的价值是两部分组成的:一是信息因素价值,即审计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决策效率;二是责任因素价值,即在审计失败的情况下,报表使用者拥有向审计师索偿的权利。Tom Lee(1993)从社会和经济两个层面探讨了审计的鉴证作用。本文主要关注审计鉴证经济层面的作用。Tom Lee引用Wallace(1987)关于审计经济作用的论述,审计有利于提高企业理性交易的效率。这个定义与Dye(1993)的审计信息价值的界定大同小异。因此,审计具有信号传递和降低代理成本两种鉴证作用。具体地说,审计产出(即鉴证信息产品)有信号传递和降低代理成本的作用;笔者把审计产出的两种作用所产生的价值称之鉴证信息产品价值,简称鉴证价值。本文的鉴证价值便是Dye(1993)所言的信息因素价值;两者的不同只在于名称,实质内容是一致的,所以在本文中,两个概念可以相互替换。另外,本来信号传递意义包含信息价值的信号传递和保险价值的信号传递两种意义;但根据前面分析,除非特别说明,本文的信号传递意义仅指前者,即信息价值的信号传递。三、审计保险需求(一)审计保险价值的涵义前文论述了Dye(1993)所谓的信息因素的价值,即鉴证价值。现在将重点关注Dye(1993)所说的第二类价值,也就是审计的保险价值。审计服务需求的保险动因(或审计保险价值)来源于审计能给投资者的投资损失提供某种形式的补偿(Chow,Kramer&Wallace,1988)。然而,此动因的存在要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法律制度允许投资者可以从审计事务所获得一定程度的投资损失赔偿;二是审计事务所和审计师拥有足够的资本补偿投资者的投资损失(O'Reilly et al.,2000)。以前的研究文献一般把这种审计需求理论称之为保险假说(Insurance Hypothesis)(Kellogg,1984;Wallace,1987,O'Reilly et al.,2000)。由于美国满足审计保险价值存在的制度条件——投资者拥有法律上的受偿权利,如果研究者可以证明审计师赔偿能力和审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变化能够影响审计价值,笔者得出结论:审计保险价值是存在的。因此,对审计保险价值的研究主要是从两大方面人手的:一方面是审计师赔偿能力的变化对审计保险价值的影响,这主要有两种方法进行考察,即是观察审计事务所破产前后的客户市场价值的变化;对比不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富的多寡说明审计保险价值的存在。另一方面检验不同的审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对审计保险价值的影响,主要方式是研究审计意见的不同导致对企业价值不同的评价。一般情况下,出具非标审计意见(MAO,Modified AuditOpinion)审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很少以至于无。(二)审计师赔偿能力的变化对审计保险价值的影响其可从以下方面进行比较分析:(1)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破产前后比较分析。Menon&Williams(1994)和Baber,Kumar&Verghese(1995)是较早通过经验研究方法检验审计保险价值的研究者,他们都是针对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第七大会计师事务所Laventhol&Horwath(以下简称L&H)的破产来观察原L&H客户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他们的研究都表明,由于L&H宣布破产,L&H客户的股票价格都遭受不正常的负回报。Menon&Williams(1994)认为L&H的倒闭使得审计的保险价值消失,进而直接导致其客户的股票价格下跌。然而,Baber,Kumar&Verghese(1995)认为,L&H的倒闭会使投资者怀疑审计师先前审计的质量,而这也可以解释Menon&Williams所发现的股价下跌现象。所以,Baber等人断言L&H的倒闭而导致客户股票下跌的原因不仅是由于保险价值的消失,而且有另外的可能性——审计的信息价值(或鉴证价值)也降低了。(2)不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的财富多寡的比较分析。在某种意义上说,深口袋理论(Deep PocketsTheory)也是一种审计保险价值理论。Simunic&Stein(1996)认为,由于六大(现为四大)在审计业务中有较多财富,所以承担了更多风险,六大充当了投资者的深口袋。深口袋理论,原指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作为连带赔偿责任的承担者,投资者可以从审计师那里获得投资损失补偿。后来概念扩大为,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规模越大或越富有,投资者越有可能获得投资损失的赔偿。在集团诉讼高涨的时期,一些投资者及其律师往往把审计事务所当作保障投资损失赔偿的深口袋。(三)不同的审计师民事赔偿责任对审计保险价值的影响其主要体现于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比较分析。Johes(1996)发现,审计师对处于财务困境客户的财务报表发表不同的审计意见,会导致不同的市场发应。若是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则客户股价上升;若审计师对客户经营的持续性表示了意见,那么客户股价下跌。在此研究中,Johes认为产生以上结果的原因是,如果审计师对客户的持续经营表示了意见,那么表明审计师以专家身份向投资者传递客户未来前景不妙的信息。所以,投资者调低了企业股票价值评价。但O'Reilly et al.(2000)认为,既然审计师已经在审计报告中提醒投资者对客户的持续经营状况进行关注,当未来客户真有什么不测,审计师就不大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投资者也就很难得到损失补偿。这样,审计保险价值就大为降低了,股价自然下跌了。根据O'Reiuy et al.(2000)的分析,我们很难将审计的信息价值和保险价值分离,从而单独证明保险价值的存在。但我们至少可以推断审计保险价值是很有可能存在的。(四)对前述所用研究方法的改进:设计新的研究方法检验审计保险价值的存在性前述的研究都不能直接支持审计保险价值的存在,因此,有些学者改进了经验研究方法,以控制审计信息价值的影响。Willenborg(1999)是通过对IPO公司的发展阶段划分控制审计信息价值(或审计质量、鉴证价值)对发行价的影响。作者把IPO公司分为发展阶段企业(DevelopmentStage Enterprise,DSE)和非发展阶段企业。根据SFAS 的定义,如果一家公司只是致力于开拓新业务,并且它的主营业务还没开始,也没有实质性的收入,那么这家公司就是发展阶段企业。对于发展阶段企业,投资者不大关心它现时的财务状况和盈利情况。因为发展阶段企业此时的主营业务与未来不一致,所以不能通过现时的财务信息判断未来。这样,财务信息的审计质量(或鉴证价值)高低对投资者来说就没有多大意义。此时,投资者更关心企业发展计划的可行性与合理性,更关心在企业经营失败的情况下,能否从审计师那里获得补偿。从这个意义上讲,发展阶段企业的审计价值主要是保险价值。Willenborg(1999)发现,发展阶段企业IPO的低价发行与持续经营审计意见显著相关。由此,Willenborg(1999)验证了审计保险价值的存在。另外,O'Reilly et al.(2000)改进了Johes(1996)纯粹的档案研究方法,试图通过实验研究方法排除信息价值的干扰。在实验中,他们提出了三个实验控制条件:投资者可以从审计师那里获得投资损失赔偿;行业专家认为公司是可以持续经营的;审计师发表两种审计意见,一种是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另一种是持续经营的审计意见,即认为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风险很大。在这种实验控制下,无论审计师的审计意见是什么,投资者都认为企业是持续经营的。所以审计的信息价值完全被剔除在外。然后,他们让财务分析师分别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对公司股票估价。实验研究结果表明,前者的股票评价显著地低于后者。因此,O'Reilly等人的研究直接支持了审计保险价值的存在。四、影响审计保险价值的因素:法律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财富(一)制度性因素:审计需求保险动因的制度基础——审计师对第三者的民事赔偿制度实现审计的鉴证价值一个有效的制度安排就是建立恰当的法律制度,使之可以对不履行职责而导致损害的审计师施加一定的法律责任,即审计师要对自己服务产出的后果负责。审计师面临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三种法律责任性质不同、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在法律的实现中担负着不同的功能。民事责任主要体现了“补偿”,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主要体现了“惩罚”。对于投资者来讲,只有在审计师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能获得真正的经济补偿。民事法律制度的建立,能起到威慑和弥补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审计师可以弥补投资者的部分损失,而这正是审计保险需求的动因。根据前文关于审计保险价值的讨论,我们有这样一个推论:审计师对第三方的民事责任越大,投资者的损失越有可能获得补偿,这样审计保险价值越大。所以,影响审计师民事法律责任的因素,也可以认为是影响审计保险价值的因素。根据Kothari et al.(1988)的研究,影响审计师法律责任的制度因素包括:(1)诉讼权利人的范围。关于哪些第三方当事人有权起诉审计师为不实陈述承担责任,Pacini,Hillison&Sinason(2000)的研究认为,在不成文法环境下,先后出现并使用过以下原则:当事人原则(PrivityRule);类当事人原则(NearPfivityRule),即预料的第三方当事人;重编标准(RestatementStan-dard)或已预见当事人原则(Foreseen Standard);可合理预见性标准(Reasonable ForeseeabilityStandard)。从严格的当事人原则到最近的可预见性原则,对第三方的判断标准越来越宽松,而对于审计师来讲,则扩大了责任范围。诉讼人范围的扩大主要是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的。1966年之前,集团诉讼仅适用于属于诉讼中当事人的集团成员,1996年修订的《联邦民事诉讼程序规则第23条》(Rule23 of the Federal Ruleof Civil Procedure)将集团诉讼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没有明确表示除外的成员。在成文法方面,主要是美国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如1933年《证券法》将审计师的责任限定在登记表中的会计报表和证券的初始购买者。但在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审计师要对上市公司每年的年度报表和买卖公司证券的任何人负责。诉讼人范围的扩大直接导致审计师民事诉讼案件的增多,赔偿金额也大量增加,使得审计师的风险增大。从投资者角度来看,更多的投资者能获得赔偿。对于扩大的投资者而言,审计的保险价值从无到有。本文把诉讼权利人的范围界定为证券发行市场中和证券交易市场中购买企业证券(包括股票和债券)的使用财务报表的投资者。(2)举证责任。1934年《证券交易法》将大部分举证责任转由审计师承担,但投资者应当向法院证明他依赖了令人误解的会计报表,即要证明这是其受损的直接原因。然而,1933年《证券法》要求审计师证明其并无过失,而1934年《证券交易法》只要求审计师证明他的行为出于善意(即无重大的过失和欺诈)就可以了。举证责任的倒置使投资者更易获得赔偿,同时,审计师赔偿的风险增大,表明审计保险价值增加。(3)损失赔偿金额。损失赔偿涉及损失的计算和赔偿分配原则。Schwartz(1997)的研究认为,以实际投资来测算损失,投资者会通过过度投资增加赔偿额,从而导致无效投资。一个不以实际投资计算损失的严格责任原则,可以解决这一问题。20世纪70至80年代诉讼爆炸时期,审计职业界寻求各种途径减轻所承担的诉讼压力。2002年通过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Actof2002)加重了审计师的刑事和行政责任,但民事责任并未有明显的变动。假设好企业的证券价值为,差企业的证券价值为。若这家企业的发行证券时根本就没有审计,那么证券价格是(n表示无审计),这是投资者对好企业和差企业的初始联合评价;若审计师的审计意见是这家企业好(或最终经营成功),那么投资者则倾向于认为企业会成功,投资者要求的贴现率比第一种低,审计后的证券价格为;若审计师的意见是这家企业差(或最终经营失败),那么投资者则倾向于认为企业会失败,投资者要求的贴现率比第一种高,那么审计后的证券价格为。假设一家企业最终经营失败了,审计师要按侵权责任赔偿。Kothari et al.(1988)认为,在美国,赔偿数额限定为原告的实际损失,即证券的购买价格和购买时的真实价格之间的差额。我国也大致按Kothari的原则计算赔偿额。若按侵权责任赔偿,审计师的赔偿额应以投资者的实际损失为基础计算;证券价格就是Kothari所指的被审计意见误导的购买价格,证券实际价值为,那么投资的实际损失可定义为。(二)经济因素:审计师财富与保险价值的关系首先,审计师对投资者损失的补偿要以审计师本身拥有的财富为基础,若审计师财富不足以补偿投资者的损失,那么审计的价值总是低于正常值。由于此时的审计价值主要是由审计师的赔偿额引起,所以是保险价值。这是讨论审计师财富与保险价值的关系的主要意义。其次,如果审计师的期末财富不足以补偿,那么投资者对审计价值的评价随着审计师的财富的增加而增加。Dye(1993)认为,审计师的赔偿责任仅限于他的期末财富,若投资者要求的赔偿额超过了审计师的期末财富,其赔偿的最大额度是其现有所有财富。Dye以此作为约束条件建立了审计师责任成本的模型。此时,审计师的财富越多,投资者得到补偿的价值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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