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lili
成都会计从业资格年审和继续教育的区别
按照规定本年度取得的会计证,本年度不用继续教育,从第二年开始需要继续教育,具回体时间答就要当地的财政厅什么时候安排,随时关注当地会计网站,或者报个培训班让培训学校给你安排时间。 继续教育成为晋升考核依据 会计从业考试已取消,但继续教育不可丢。 会计继续教育对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持有会计证的小伙伴以及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小伙伴都需参加继续教育,详情如下: 本规定所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一)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三)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 同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60学分。
成都会计证继续教育
一、首复先登录四川省会计学会网制站 二、点击“继续教育”专栏,选择继续教育网点 三、打开四川省会计学会网络继续教育平台,左上角登录区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四、填写个人资料 登录后,点击“补充个人资料”,在弹出的页面中,请填 *** 实的个人资料。 五、缴费购课 点击“网银购课”按钮进入购课流程,选择所要学习的年度,按照每个年度缴纳60元学费购买即可” 六、网上学习 1、点击“进入学习中心”按钮进入学习中心; 2、勾选想要听的课程,点击“确定选课”按钮完成选课; 3、点击听课按钮进行学习; 注:可点击“申请发票”按钮申请发票。 七、学完考试 学员学满规定学分后,点击“开始考试”按钮进入考试页面。 八、完成学习 考试合格后,会有该年度“考试通过”的字样显示,然后打印合格证以及申请表,去当地财政局审核盖章。
关于四川省会计证继续教育的问题
登录后应该可以选择年度的,如果没有可联系相关培训机构。
成都市如何查会计继续教育
四川财政会计网上可以查。不过去年10月后系统升级,下半年的继续教育查不了。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的步骤是怎样的
第1步先去当地财政局购买学习卡,成都财政局的学习卡统一是80元1张地级市根据当地财政局为准 第2步就是根据学习卡上的网址进去学习,学习满24个小时,就直接在网上进行考试。考试通过然后打印成绩单 第3步就是带上成绩单和你的会计证书到财政局去做个登记,其实就是把你的成绩单交给财政局就好了 备注:最简单的莫非是机构办理,本人就不用管机构帮你完成。费用还没有财政局的学习卡贵,建议你选择机构办理,其效果都是一样的无非是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另外还说一点四川省的继续教育盖章政策已经从2015年已取消,现在四川的会计证书上面完成继续教育也可以不需要财政局盖公章以我们四川财政会计官网查询为准 希望能够帮到你
在成都,会计继续教育很重要吗
题主,会计从业人员是否继续教育和所处地市无关,并且会计继续教育的确重要。 从事财会行业的确需要持证上岗,而且会计是一个从业越长越吃香的行业,从业人员必须不断考证和积累工作经验才能取得更高的工作待遇。但即便是没有会计证,会计从业人员依然要继续教育,这是有明确规定的。而且继续教育的确可以给从业人员安排出专门的时间来充电提高业务水平。 另外,像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有的考区规定了要提供继续教育学习年限证明,即便是可以通过补学,但是保持良好的继续教育习惯不至于届时匆忙补学。
关于成都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的问题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会计证继续教育是每年都要的,至于年审,一般内为两到三容年一次,有的地方已经取消年审,如上海。
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现在已经取消了在会计证盖章,继续教育完成后,登录××省服务平台查询记录就行。
请尽快与发证机关联系,看会计证是否被注销。如无注销,就按时进行今年的继续教育。同时补上以前年度遗漏的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耽误太长,就可能被注销会计证,那时就得重考了。连续3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会被吊销会计证。
有关继续教育的时间、地点及会计证的迁移手续等具体问题请咨询发证机关(财政局会计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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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继续教育入口登录
选择会计证的所在地的财政局官网。
1)例如,会计证是上海的,网页搜索网上海市财政局官
(8)四川省成都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扩展阅读:
财政部颁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学习内容、学时由财政部会计司拟订,具体实施由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批准认可的学校、单位组织开展,其运作格局是由培训单位培训,由各级财政部门发证,每个会计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若连续二、三年未参加,将在资格考试、会计证年检、评先表模等方面予以惩诫,直至吊销会计证,清理出会计队伍。
四川省财政厅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流程
会计证换证及继续教育,80一个人,帮你搞定 只需要名字身份证号码和财政局名字,继续以后网上查询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怎么查询
第一步直接网络上搜索四川财政会计,网站已恢复直接查询就行了
第三步就是下方你会看到自己的信息继续教育已完成 会写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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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审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改善管理,提高效益,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内部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活动。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金融机构、企业,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及社会公共资金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第四条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第五条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直接领导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国家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内部审计工作。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领导、指导、监督本行业、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第七条内部审计(师)协会是由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成立的自律性组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行业自律性管理,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八条下列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一)实行省级垂直管理的部门;(二)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下属单位较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三)管理使用社会公共资金金额较大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四)国有或者国有控股的地方金融、保险、证券机构;(五)大中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内部审计人员。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单位的具体条件由省人民政府规定。第九条企业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需要,配备总审计师。总审计师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预算。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内部审计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审计、会计等相关工作经历;(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行业规范。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兼任财务以及其他经营性工作,不得参与原经办业务的审计事项。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监督;(二)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三)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执行计划、预算、程序、合同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四)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五)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营、管理、效益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六)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审查和评价;(七)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八)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九)办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以及上级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有关审计事项;(十)办理国家审计机关交办的查询、核查等有关审计事项;(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一)要求被审计对象及时提供真实和完整的有关计划、预算、决算,财务会计资料,招投标资料,经济合同,统计报表,会议纪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二)参加或者列席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召开的有关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及其他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会议等;(三)审查财务、会计及经济活动的资料、文件和与审计内容有关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电子数据,现场勘查实物;(四)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五)对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处理意见以及改善管理的建议;(六)对经济活动中正在进行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予以制止; (七)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有关财务会计及相关经济活动的资料或者资产,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予以暂时封存;(八)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公示有关审计报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九)参与本单位对相关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专业人员的选聘工作,并对所选聘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专业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审查和评价;(十)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以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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