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shuangr
这种事,要看自己了。因为工作很重要,不管在哪里只要你选择了,就要好好的发挥自己能力,现在,你也在银行工作,就是去了渤海银行,你照样还是在银行工作,性质是一样的,所以没必要去。如果感觉那里的名气好的话,而你很在意名气的话,那就去。如果不在意这一点,那最好就是别换,工作换来换去,心里永远也找不到自己想去的。
queenielove多儿
去吧!商业银行的发展好一些,四大国有银行,虽然中行和建行都在改制,其实只不过是名字叫法变了一下,科长叫主任,行长叫经理,没什么区别,相同的是他们都只会埋没人才,只认得有关系的人干领导!相信我!我就是中行的!
qieerdingdon
0:00▍盐财经作者 | 寇大庸编辑 | 闰然一家企业存入银行的钱,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被银行悄悄地挪用了,这本身已足够令人震惊。更夸张的是,银行在东窗事发之后还要求企业继续配合这笔违规交易,愤怒的企业甚至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银行把自己户头剩下的钱掏空。这样一件看似不可能的事却真实地发生在了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一笔质押担保业务中。无锡济煜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在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33亿存款,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被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用于华业石化南京有限公司的质押担保。事发之后,山禾药业与恒生制药的母公司济民可信集团立即与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展开交涉,并在交涉无果后于9月3日向无锡警方报案。10月24日,济民可信集团发布了一篇公众号文章质问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种种违规行为。当天,渤海银行南京分行也发布声明称“发现企业间异常行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寻求司法解决。”暗渡陈仓的交易质押担保意味着什么?简单来说,如果华业石化不能按期还款,那么银行就有权使用济民可信所质押的资金替华业石化还款。如果担保双方就此协商达成了协议,那一切都依法合规。问题的关键在于,济民可信与华业石化从未有过接触,也没有达成相关协议。根据目前的公开信息,此次被质押的33亿款项,来自山禾药业与恒生制药在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办理的“新易存”业务。“新易存”是渤海银行的创新业务,主要面对企业用户,其特点是购买起点低,且短期价格优势较大,支持到期自动存续以及提前支取,与此次事件直接相关的是,“新易存”可以被用于质押融资。这项业务在2020年6月才在南京分行正式落地,不久,济民可信的存款就被挪用。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总经理胡兆峰表示,2020年11月,南京分行使用山禾药业的3亿存款为华业石化南京有限公司的票据融资进行了第一笔质押担保。此后,山禾药业与恒生制药共计28亿的存款都被陆续用于华业石化质押担保事项。济民可信对此事并不知情,甚至一度受到南京分行的瞒骗。2021年3月,其时整个质押担保交易已经发生,无锡方盛会计师事务所对山禾药业进行审计时,曾向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发询证函,确认“山禾药业在渤海银行的7笔存款共计亿不存在冻结、担保或其他使用限制。”当时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回复:“经本行核对,所函证项目与本行记载信息相符。”(渤海银行官网于10月24日发布信息称未发现存在异常)然而实际上,这笔存款当时已经被南京分行用作华业石化的贷款质押物。济民可信知晓这一交易纯属偶然。据中国经营报报道,2021年8月19日,山禾药业法人代表於江华接到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工作人员的一通电话,称有人正在柜台将企业的电子存款转为纸质存单,从而为他人贷款办理质押担保,询问山禾药业“是否有办理存单质押业务的真实意愿。”正是这通意外的电话使济民可信了解到这笔交易的存在。济民可信资金管理部经理熊点旋即向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致电询问详情,确认确有一名女子正在办理5亿元的存单质押业务,熊点当即向银行方表示己方没有准许任何人办理贷款质押事宜,并要求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立即报警,然而南京分行似乎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到了8月21日,济民可信与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开始接洽商讨此事。根据录音资料显示,渤海银行南京分行总经理助理管鹏程向济民可信坦言,整个交易过程没有与存款企业进行正面交流,而且他承认了银行方面的漏洞——“材料上的印鉴有80%到90%的相似度就可以。”这句话似乎在暗示印鉴造假的可能性。(管鹏程坦言,整个交易过程没有与存款企业进行正面交流)令济民可信感到惊讶的是,尽管他意识到银行方面的错误,但他却希望济民可信可以继续配合银行把这笔交易完成,也就是希望济民可信同意把那笔因为意外电话而中止的5亿元继续质押给华业石化。他还表示:“如果您这边不给他继续去做,那肯定还不了。还不了就逾期,逾期干嘛?我们银行代付,我们银行代付第一时间,就会拿你的存单,这个我说的您懂吗?一划到存单,您这边报警,那整个28亿冻结。您存单也拿不走,钱也拿不走。那我们大家就开始互相扯皮。”(该银行工作人员更提议称继续配合银行的这一质押担保过程)这番话,在济民可信眼中无异于明目张胆的威胁。事实上,济民可信集团在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总存款额为33亿元,由于8月19日那通意外的电话,最后那5亿元的质押担保没有成功。在济民可信拒绝管鹏程这一提议的第二天,山禾药业与恒生制药就正式向南京分行发函,告知两公司从未将其“新易存”存款转为存单,也没有为他人办理过任何质押业务。但是在8月25日,由于华业石化未能如期还款,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还是强行划扣了恒生制药剩下的5亿元存款。颇有些黑色幽默的是,由于华业石化账面有5000万元结余,所以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将多划扣的5000万元又退回给了恒生制药。8月26日,济民可信前往银行调取己方公司在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所有业务,但是这一申请被银行拒绝。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济民可信于9月3日向无锡警方报案。(截至日,渤海银行就此次事件进行了回应)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济民可信与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纠纷主要发生在8月份。然而,这一事件被当事人主动曝光却是在10月24日。那么,这一个多月以来发生了些什么?盐财经记者就此分别询问渤海银行南京分行与济民可信集团。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表示有关信息已在官网声明,目前不接受任何采访。而记者通过知情人士与济民可信进行联系,暂未得到回复。华业石化是谁?在济民可信与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争执中,华业石化一直处于相对隐身状态。不过华业石化也并非“白莲花”。8月21日的协商,华业石化的资金部负责人也参与其中,她表示整个交易过程只与银行方面进行了接触,并清楚如果找济民可信,对方“肯定是不会跟我们谈的。”(华业石化资金部总监董某这样说到)也就是说,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华业石化清楚地知道渤海银行南京分行此次质押业务存在“不合理”之处。华业石化是什么来头,为什么会得到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如此程度的配合?据企查查资料显示,华业石化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从股权结构上来讲,华业石化由江苏华之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后者是北京华昌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华昌置业则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从股权关系上讲,华业石化是背靠中国石油的国字头企业。然而,就在这一纷争爆发不久的9月26日,中国石油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则公告称,“我公司发现不法分子冒用北京华昌置业有限公司的名义虚假注册了江苏华之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国油华锦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和国化实业集团(河南)有限公司。现郑重声明,我公司未对外进行任何股权投资和设立下属企业。”(华昌置业发布公告称其未对外设立下属企业)更深入地剖析华业石化这家公司,会发现更多蹊跷的地方。盐财经记者整理发现,这家成立不过三年的公司,至今已四易股东。公司成立时,华业石化的股东是江苏润港石化有限公司。2020年6月22日,该公司股东变更为华龙国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公司更名为如今使用的华业石化南京有限公司。仅过去一个半月,2020年8月17日,华业石化的投资人再一次变更,华龙国业全面退出,由上海芮盈贸易有限公司接手。2021年6月4日,芮盈贸易退出,东方鸿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进入。短短一个月后,7月16日,东方鸿达也退出,接手的是具有中国石油背景的江苏华之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业石化接手的是江苏华之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令人感到惊讶的是,这家具有中国石油背景的江苏华之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却是2021年7月9日才成立的新公司,其初始股东为华业石化。在公司成立13天后,华之业的投资人由华业石化变更为北京华昌置业有限公司,由此,华业石化进入中国石油体系,具有了国企背景。也就是说,在一系列的股权变更操作下,华之业,这家原本由华业石化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反过来成了华业石化的母公司,且靠上了中国石油这座大山。此次质押担保事件与华业石化的股权变更在同时进行,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究竟出于何种缘由如此“帮衬”华业石化?盐财经记者向相关企业咨询,尚未得到任何回复。几点疑问对于此次事件的一些难解之处,盐财经记者咨询了相关业内人士。首先,济民可信存在南京分行的28亿元的异动,为什么那么久都没有被发现?一名银行从业人员对盐财经记者表示,一般来说,企业很少会以现金储蓄的方式将如此大的一笔款项放置在银行不动,这对企业来说也是不划算的。从银行角度来说,33亿现金对银行来说是一笔“不稳定”资产,企业说不定哪天就将这笔资金取走了,尽可能将资金留住,是银行的主要目的。此次事件中的“新易存”,本质上是一种理财产品,是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留住客户的一种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虽然“新易存”可以提前支取,但企业不会主动去动这笔钱,这么长时间没被发现也属情理之中。其次,企业是否能够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此事件中的类似业务?该从业人员表示,在对公业务中,银行是“认章不认人”,只要有企业的印章,理论上可以做到任何事情。这时就需要依靠银行的内控体系,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银行,都有完整的内控体系,相对来说,国有银行的内控体系更为严格,因此要看渤海银行的内控体系是否存在相关漏洞。至于印章问题,他表示,不少银行的核准标准都是在相似度80%~90%之间,这的确是银行业务流程中的一个不完善的地方。对于此次事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盐财经记者咨询了清华大学硕士生导师、威诺律所首席合伙人杨兆全律师。如果济民可信集团的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挪用了存款,这种情况下,质押担保是无效的。济民可信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解决:一是和渤海银行交涉,由双方对办理业务签字盖章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果发现明显虚假,渤海银行应该解除对资金的限制措施;二是向银保监会进行举报,请求行政机关介入调查处理。三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四是向法院起诉,储户可以要求银行解除质押,并赔偿损失。如果质押手续无效,在华业石化无法按时回款时,渤海银行应该把这笔贷款视为无担保贷款。银行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借款人华业石化进行追讨。在这一事件中,渤海银行的行为将负怎样的法律责任?杨兆全表示,这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是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没有发现担保手续虚假,那么银行的该笔质押贷款失去了担保财产,银行的贷款面临更大的风险或者损失;如果银行业务操作存在明显失误或者漏洞,可能会面临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和第三方勾结制作虚假文件,则涉案人员可能面临刑事犯罪的责任追究。最后,在这一事件中,如果华业石化以公司的名义参与了制作质押担保的虚假文件,则公司、公司负责人以及经手人员,可能面临刑事犯罪的责任追究。如果公司在渤海银行还有其他贷款,可能会被银行要求提前还贷。目前,据江苏省相关部门初步调查发现,这些办理贷款担保质押业务材料上的印鉴都涉嫌伪造,进一步的事实,有待相关部门的核实与披露。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营报作者 | 寇大庸编辑 | 闰然 陆茗排版 | 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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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29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银监复[2005]337号批复设立。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商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并按每股1元人民币折合股份50亿股。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5%;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持股;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持股;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股;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天津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天津商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8%。开业住所为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核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截至2014年3月底,已在全国21个重点城市设立了1家总部、13家一级分行、8家二级分行、4家直属支行和60多家支行,与全球87个国家和地区259家银行的584个分支机构建立了代理行关系。渤海银行于2011年3月20日审议并通过了本行《2010年度报告》。各项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约2,亿元,比年初增长,其中:贷款(含贴现)总额亿元,比年初增长;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亿元,比年初增。负债总额2,亿元,比年初增长,其中:存款(不含同业)总额1,亿元,比年初增长;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亿元,比年初增长1,。盈利能力大幅提高。报告期内,本行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亿元,比上年增长;中间业务净收入亿元,比上年增长;成本收入比,比上年下降个百分点。实现税后净利润亿元,比上年增长。资产质量得到进一步夯实。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额10,013万元,比年初增加3,037万元,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上升个百分点。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累计提取贷款减值准备亿元,当年提取亿元,拨备提取率为,拨备覆盖率1,,资产质量和拨备水平保持较好水平。经营效益实现跨越式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税后净利润比上年增长,比“一五”规划指标高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比“一五”规划指标高出个百分点,盈利能力得到提升。中间业务净收入比上年增长,比“一五”规划指标高出,显现了强劲的增长势头。上述主要指标的提升,为全面完成本行“二五”规划各项指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渤海银行发展优势(一)全新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新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具有全新银行独特的后发优势。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在体制和机制上没有障碍;二是没有不良资产包袱;三是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具有跨越式发展优势;四是没有冗员的负担;五是汇集各方面的优秀人才且在思想上没有陈旧观念的束缚。(二)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渤海银行是1996 年以来获准设立的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天津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天津市政府对它的定位是立足天津,辐射全国主要经济区域。渤海银行立足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的前沿,积极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提供优质的、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努力成为最值得社会信赖、最受客户欢迎的银行。渤海银行的成立,对进一步完善天津的金融服务功能,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渤海银行自筹建始,即得到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2008年,天津市委、市政府在推进金融创新20项目重点工程中,将渤海银行年内设立10家分支机构列为重点任务之一,要求渤海银行尽快完成全国的网络布局。在天津市委、市政府和银行业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渤海银行充分利用各种优势和资源加快分支机构建设步伐,年内顺利实现了天津、太原、成都和济南等4家分行和唐山等6家支行开业的目标;拟建上海分行,2008年已获银监会筹建批准,各项筹建工作也已启动。(三)依托战略投资者的先进管理经验渤海银行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由中外资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并全部以货币资金注入。与已有中资商业银行不同的是,渤海银行是第一家在发起设立阶段就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中资商业银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渤海银行的第二大股东,拥有的股权。渣打银行是在全球新兴市场占有重要地位的国际性商业银行,也是进入中国最早、经营历史最悠久的外资银行。作为渤海银行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渣打银行将动员其丰富的全球资源,充分发挥自身的银行经验,对渤海银行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渤海银行在产品开发、风险控制、联合推广等各方面展开充分的合作。并与其他发起人一起对渤海银行安全、高效、稳健运营负有重要责任。在渤海银行成立初期,按照渣打银行的模式,建立了矩阵式管理架构。(四)地处环渤海经济发达圈早在1997 年底,国务院就明确了天津的城市定位,即“天津是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要努力建设成为现代化的港口城市和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天津市的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民生产总值已连续10 多年以两位数增长。在2006 年、2007 年和2008 年分别实现、和的增长速度,达到了6354 亿元,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天津市的金融建设已相对滞后于经济建设,金融体系和结构调整尚不能很好地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地理位置来看,环渤海地区正处在迅速发展的时期;从经济发展来看,天津在老工业改造、产业升级后,投资了很多项目,在全球制造业中心向中国转移的背景下,很多的跨国企业选择天津作为其生产基地,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天津市政府提出天津要“加快发展金融、物流、商贸会展、房地产四个主导产业”,很明确地提出要“推进北方重要金融中心建设”。渤海银行在支持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和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重要作用,渤海银行应主动承担金融改革和创新的任务,以创办综 合性银行为重点,创新金融产品,为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为天津滨海新区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成功作出应有的贡献。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天津滨海新区已集聚了一批特大项目,为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渤海银行抓住滨海新区发展的历史机遇,努力研发适合客户需要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截至目前,渤海银行批发银行客户几乎涉及天津全部重点行业: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支持了天津城投集团及其下属天津高速、海河建设、道路管网等公司,以及土地整理中心、滨海城投、保税区投资控股、天津铁路投资公司等大型政府投融资平台企业;在电子信息行业,重点支持了中芯国际、乐金电子、海泰数码、方正延中、中环电子集团(六零九线缆),以及摩托罗拉最大销售商——中邮普泰等;在石油及化工行业,重点支持了渤海化工集团(包括渤海精细化工、渤天化工、天津碱厂等)、壳牌石油等;在冶金行业,重点支持了天津钢管集团、 天铁冶金集团、天津钢铁、轧一钢铁集团、荣程钢铁集团等;在汽车行业,重点支持了一汽夏利、中乒集团、华苑丰田等重点汽车制造商和销售商;在生物技术及现代医药行业,重点支持了医药集团 (太平集团、力生制药)、天药股份、天士力等;在新能源及环保行业,重点支持了力神电池等;在食品、纺织、造纸行业,重点支持了康师傅集团及其周边下属企业、天纺投资、玖龙纸业等;在公用事业行业,重点支持了天津燃气集团、天津自来水集等。同时,还重点支持了滨海新区龙头企业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天津海河下游开发有限公司等,有效支持了滨海新区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渤海银行在支持天津经济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中,也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渤海银行贷款净额达 亿元,比年初增长了;吸收存款达 亿元,比年初增长了,经营成绩显著。(五)经营具有鲜明特色,提供卓越服务鲜明的特色是银行在激烈的竞争中避免同质化的根本。随着全国网点布局进一步完善,树立全行统一的渤海银行服务、营销模式,打造鲜明的品牌形象成为一项战略性的工作。渤海银行从标准化网点(形象、布局)、标准化流程、标准化营销架构、标准化服务等多方面开展培训、督导、考核工作,逐步形成鲜明、统一的渤海银行服务、营销特色。渤海银行建设目标是:“提供卓越客户体验”,通过向目标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来积极捕捉市场机会,开展业务。基于对目标客户的市场定位,渤海银行将进一步根据客户结构和资金状况,为目标客户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产品。(六)引进矩阵式的管理架构渤海银行引进国际先进理念,初步建立了一个基于业务大集中模式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职能全面、人员到位的矩阵式管理的银行业务架构。矩阵式管理的优点,一是既能完成任务,又能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二是可将各部门专业人员集中起来,集思广益,互相协调,加强组织的整体性;三是可避免各部门的重复努力,因而减少了成本支出;四是可以加快工作进度;五是各部门专门人员可以借此机会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六是管理技术可以更加专业化。渤海银行的业务架构完全不同于国内现有银行,是国内银行目前正在大力推行的改革方向,渤海银行在缺乏国内相关可借鉴经验的情况下,从零开始,克服种种困难,初步建成一个以一线业务为中心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条块管理、控制严密的矩阵式管理架构,通过总分行、价值中心的双线管理,很好地发挥了对银行业务的指导、管理和推进工作,并将在今后的业务发展中越来越显示出其优越性。(七)风险控制体系和内控体系完善且严密有效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渤海银行一方面加快业务发展步伐,另一方面加大风险管控力度。为此渤海银行建立并完善了统一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批准了风险管理体系及基本原则、风险偏好陈述等董事会层面的控制和政策文件,建立起了独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高级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操作流程,加大对员工风险管理能力的培训,确保整个银行的风险敞口控制在董事会批准的风险偏好陈述的范围内。具体来讲本行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框架分为三个层面:董事会层政策、管理层政策和操作层策。对于所面临的每一种主要风险,均建立一个由三条防线组成的风险 防范体系。各相关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条防线;风险管理部和法律合规部是风险管理的第二条防线;审计部是风险管理的第三条防线。在风险管理职能方面对总行、各管理中心和地区风险管理团队进行了划分,建立了审批中心、合同中心、额度中心、贷后管理中心和信息中心等6 个主要的风险管理中心,规范了操作流程,提高了运行效率。同时借鉴渣打银行的现金风险管控经验,结合渤海银行实际情况研发并投产了风险计量模型系统,实现了风险量化数据的电子化和标准化。构建法律、合规风险管控的制度体系,制定并印发了《合规风险管理政策》、《法律风险管理政策》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优化了合规风险管理流程,制定了关键合规标准,为法律、合规风险的管控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本行从筹建开始就致力于建设一个“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以确保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实现。渤海银行在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方面的不断努力,使风险管理能力在同业居于领先水平,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行不良贷款率为,为各大商业银行中最低。良好的资产质量为本行的业务拓展及持续发展提供了稳健的基础。(八)管理团队经验丰富本行董事会主席、董事会副主席、行政总裁、财务总监等均由从业经验丰富、素质卓越的专业人士组成。在经验丰富、专业精湛的管理层领导下,本行经营业绩不断实现跨越式发展,2008 年度本行实现净利润 亿元,比年初增长,各项业务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本行不断加强人才招聘和员工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人力资源政策,推进薪酬福利体系建设,最大限度的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潜能。通过与战略投资者等的合作,不断培养和积累业务核心力量,形成本行良性的人才培养机制。二、未来发展思路渤海银行在开业初期,将把业务活动的重点放在环渤海地区,着力打好基础;此后,将会陆续在天津以外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等全国主要经济区域开设分支机构。本行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全面提升本行业务竞争能力,抓好存款工作,实 现负债业务跨越式发展;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实现资产业务快速健康发展;扩大 中间业务规模,实现中间业务收入快速增长;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分支机构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人力及财务资源的配置;进一步强化IT支持能力与业务营运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企业知名度。在本行五年规划的实现之年,将渤海银行建成一家业务流程便捷高效、网点渠道初具规模、综合经营特色明显、业务创新能力较强的银行;建成一家具有较 强能力向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和小康大众、高端个人等目标客户提供“卓越体验”优质服务的银行;建成一家以批发业务为主,并奠定了快速发展零售银行业务基础的银行;建成一家具有一定业务规模、盈利能力较强、品牌形象突出、达到上市基本条件且颇具投资价值的银行。作为一家具有明显后发优势、地缘优势、国际化优势的新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渤海银行将利用一切有利因素,经过长期努力,以综合性功能银行方式展开综合经营,持续向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和小康大众、高端个人等社会中间层目标客户提供“卓越体验”优质服务,向员工提供最佳发展机会,实现“与客户、员工共成长”的和谐发展,并将成为中国银行业具有明显经营特色和投资价值的领先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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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天津市地方性银行,国资企业。渤海银行,全称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31日成立,2006年2月对外营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地址在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采取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亿元人民币,发起人以货币认购全部股份。渤海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首个总部设立于天津的商业银行,也是第一家在发起设立阶段就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中资商业银行。2019年,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渤海银行排名攀升,跻身全球银行第133位,较上年提升了45位,在国内银行排名中由27位提升至24位。亚洲银行综合竞争力排名第50位。在《金融时报》主办的“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金龙奖”评选中,荣获 “年度十佳互联网金融创新机构”奖,以及在《中国经营报》、《21世纪经济报道》、《每日经济新闻》等组织的一系列评选活动中,先后获得“卓越竞争力个人贷款业务银行”、“卓越金融市场业务银行”、“卓越资金存托管银行”等多项殊荣。截至2019年末,渤海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亿元,同比增长;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同比增长;实现净利润亿元,同比增长;不良贷款率,较2018年底的有所下降。截至2020年8月,已开设34家一级分行(包括直属分行)、30家二级分行、127家支行、54家社区小微支行,并设立了香港代表处,网点总数245家。经营范围2005年1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银监复[2005]337号批复,渤海银行经营业务范围包括:(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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