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ojia1988
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所应负的责任,包括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和审计职业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出现工作失误或欺诈时,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责任;职业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审计业务时应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法律责任和职业责任是审计责任的两个方面,两者是互相补充、紧密相连的,法律责任一般建立在职业责任基础上,即注册会计师首先应当违反了职责,并给相关利益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才有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审计师的责任段应当说明的主要内容有:(1)审计师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2)审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审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3)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审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审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4)审计师相信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其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如果结合财务报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师应当删除第(3)项中“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的措辞。
西夏唐古特
一、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会计责任是指会计责任主体对其会计行为及会计活动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审计责任是指审计责任主体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以及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应承担的责任,即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既相互联系,也存在差异。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一致性主要表现为二个方面,一是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是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产生的共同前提。根据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理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在二者之间形成委托与受托责任关系,所有者只享有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和分红权而无权干涉企业内部的经营,企业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则应尽力经管好所有者的财产,不断使其保值增值,同时,还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通过会计报告说明自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但会计报告所表述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是否属实,客观上需要由独立的第三者予以证实,这样产生了另一种受托关系—审计关系,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据审计准则,对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审计报告予以证实,履行审计责任,可见,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是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产生的共同前提,但由于审计活动是要对会计责任履行情况予以审查证实,因此,审计责任的履行对会计责任主体履行会计责任是一种约束和促进。二是广泛的责任对象是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共同特征。责任对象即对负责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资料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企业微观决策的基础,是评价管理水平和经营情况、防范经营风险和金融风险、检查和监督经济行为的依据,会计责任主体不仅要对投资人负责,而且要对债权人、政府部门、职工团体和个人以及原材料供应商、产品销售商等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尽管法律保护的责任对象主要是投资人、债权人、政府部门,但是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不断发展、壮大,就必须得到社会的认可,这样它才可以在人才招聘,产品销售、材料供应等方面取得一定优势,为此,向社会各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包括会计信息,以求得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就显得非常重要,因而,企业职工、一般社会公众、原材料供应商、产品销售商、财务分析和咨询机构等会计信息使用者都可能成为会计责任对象。同样,审计责任对象不仅局限于客户,还包括依赖和利用会计资料和审计意见进行决策的第三者,即债权人、政府部门、企业及职工、保险商、咨询服务机构等社会公众,西方注册会计师职业界有句谚语:“社会公众是注册会计师的唯一委托人”莫茨.夏拉夫在1961年出版的《审计理论结构》中阐述到注册会计师“不仅对其委托人和信赖于他的意见的人负有责任,而且作为职业专家,他们理应对经济社会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恰当地说明了注册会计师对社会公众负责的显著特征,在国外及我国的有关法律中,对多元的审计责任对象都有相关的规定,实务中,由投资者以外的第三者起诉会计师事务所的诉讼案件及其判例已司空见惯,可见,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在对谁负责的问题上具有相同特征。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责任主体不同。会计责任是由各单位承担的,我国新修订的《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等,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同时也明确了会计工作相关人员在履行会计职责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审计责任是由依据约定承办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的。其次,责任性质不同。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报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主要承担正确选择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全面完整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责任。审计目的是评价被审单位所作出的选择是否恰当,从而评价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主要承担评价鉴证责任,前者是会计信息的“生产者”,负责组织目标产品的生产,后者是会计信息的检验者,负责目标产品的审验,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责任。再次,责任内容不同。会计责任的内容包括选择和应用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保持完整的会计记录,建立健全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其中,真实性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合法性指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保证会计报表的质量,被审单位责无旁贷。审计责任的内容是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其中,真实性包括如实反映,可证实性和不偏不倚三个方面含义,如实反映是指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审计人员的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应表示的审计意见;可证实性是指事后可以验证,要求有根有据、脉络清楚,其他注册会计师需要时都可按既定程序与方法对审计证据进行重新处理,并获得相同的结论;不偏不倚是指审计意见的表达应不受任何偏见或成见的影响,对影响财务信息公允表达的所有重要信息均予披露。合法性是指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可见,二者是两种不同内容的责任。最后,责任衡量标准不同。衡量判断会计责任履行程度的法律标准是会计法、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会计法规,衡量判断审计责任履行程度的法律标准是注册会计师法、独立审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辨析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现实意义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表明,虽然二者具有相同特征,但相互不可替代,我们既不应该由于其共性而将其混淆,也不应该由于其差异而过分强调一方忽视另一方。正确认识和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对于消除有关各方认识误区,指导实践工作具有重要意义。1.有助于增强被审单位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近年来,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会计造假足以让人瞠目,其中原因不乏被审计单位对自身责任认识上的模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琼民源原董事长马玉和对公司造假帐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仍然不服,认为“大家都这么干,为什么单单抓我”可谓代表了造假者的典型心态。2000年7月1日,尽管国家实施的新《会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会计责任,然而会计造假的大案仍有发生,表明会计责任主体意识在当事人心目中的淡漠。此外,有的被审单位存在转嫁责任的不良心理,认为产品(会计信息)合格与否,全靠检验员(注册会计师)的检验,只要检验过关,产品出厂以后出现质量问题,在于检验员失职,大家会追究检验环节的责任。这种转嫁责任的心态会使其利用审计的自身局限以及注册会计师的疏漏挺而走险,助长其造假之风。正确认识和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有助于被审计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明确自身职责,增强责任感,自觉接受会计法规的约束,提高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水平,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2.有助于增强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执业水平。尽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将被审单位的会计责任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审计报告,并要求被审单位出具声明书以示对会计责任的强调,同时在业务约定书中强调审计的局限性及审计意见的“合理保证”作用,但这些防范责任风险的措施只能防范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应承担的审计责任,并不能减轻其应负的审计责任、成为推脱责任的借口,规避责任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严格按照专业标准,规范执业行为,谨慎执业,只有正确认识和切实履行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事业才可能取得长足发展。3.有助于司法部门和社会公众合理确认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维护其合法权益。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世界各国控告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件急剧增加,人们称之为注册会计师的“诉讼爆炸”时代。我国控告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诉讼虽然始于近几年,但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注册会计师被控告的原因可能是注册会计师方面的责任,也可能是被审计单位方面的责任,也可能是使用者认识差异所致。如何合理确认各方责任,做到司法公正,把握和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就显得尤为关键。实务中,受“深口袋”理论及法院判例的影响,往往会加重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因此,这一理论问题并非只有职业界才予关注。明确二种责任及其关系,能够为司法部门合理判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提供前提,同时可以减少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误解,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格桑之门
审计人员具有审计机关所赋予的执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权利,审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职业操守将直接决定审计的质量和效果。要想工作有所建树,审计人员就一定秉承对审计的热爱,尽职尽责的完成工作,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还要顺应社会发展趋势,适应当前时期的审计要求;勇于探索,善于积累,积极主动的学习、借鉴、探索和总结,不断更新知识储备。在实践中摸索和检验真理,探索出最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逐步提高和完善自身的技能,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提高业务能力。一、不断的学习和开拓进取在经济飞速发展、知识大爆炸的今天,知识系统的更新频率越来越快,周期越来越短,新的制度和方法在大量的涌现出来,经济体制在变,人的观念在变,社会规则也随之发生一些改变,单凭以往的知识和经验已经不能完全驾驭审计工作了,这也正是要求审计从业人员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等活动的意义所在。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只有不断的进行知识结构的调整、更新和升级,全方位武装自己,时时给自己“充电”,把握住时尚的脉搏,不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才能逐步提升和完善自己,不被社会所淘汰。1.不断学习,给自己“充电”由于工作忙碌时间紧张等原因,很多审计从业人员不能抽出大块的时间来参加各种培训班来补充自己,所以自学成为了当下最流行的学习方式。根据自己的学习习惯和特点,充分的利用闲暇时间,进行知识的储备和积累,有效的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1)可以订阅审计方面权威的书籍和报刊,如《中国审计》《审计文摘》等等进行研究和学习,捕捉专业内容的亮点,了解知识的发展动态,培养专业素养,提高审计水平;还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通过浏览财经类网站和新闻媒体,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掌握审计的发展方向和动态。而且要每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对最新的财经法规和审计要求有一个了解,集中的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对审计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强化和训练,这对于广大审计工作者来说是十分具有实用价值的。(2)考资格证书和职称也是提高职业技能的有效途径。这些专业的考试现在极为盛行,甚至很多非从业者都跃跃欲试,但是考取证书绝非易事,要踏实的学习,所以就促使审计工作者全身心的投入到考试备战中去,系统的知识学习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到他将来工作中的状态和技能。还会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审计方面的资格证书的含金量也是不容小觑的,不仅可以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在其有效的提高从业人员自信息和专业技能的方面的效果也是极为突出的。2.耳听八方,全方位武装任何事物之间都会有一些必然的联系,审计又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在审计事业的发展进程中,无疑会遇到许多与审计息息相关的问题,如财务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社会科学等等许多方面。所以说审计的学习不能只局限在单一的某一个方面,要促进各学科之间的交流。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广泛涉及各方面的知识内容,尽可能的全面的丰富自己。尤其是和审计相关的事项,一定要重点把握,工作起来才能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在对财务会计方面的研究,要特别注意它在计算机领域的广泛运用,在会计电算化普及的形态下,那么要分析电子账目,就要熟悉并掌握AO(审计师办公室)系统,并要注意它的更新和发展;在对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研究,毋庸置疑,要及时掌握更新的法律法规,并且能够熟练的运用到工作中去,避免不断翻新“小金库”现象,不留死角。在对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是极具挑战性的。因为在审计过程中,每一个项目都有独特的客观环境和周围相关人,稍不注意对这些因素利用的不充分或者把握的不到位就有可能导致结果的失真。这就要求审计工作人员要丰富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有洞察事实的能力,抓住细节,严苛审计。二、提高职业素养和自身道德审计人员都是经过了严格的审计资格考试才能胜任审计工作的,所以审计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可以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相对人直接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审计人员应该珍视自己手中的权利,为了防止职权的失衡和滥用,使审计水平达到一定的高度,要求只有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心理素质的审计人员才能胜任审计工作。所以要想提高审计技能,一定要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从本质上完善自己。1.提高职业素养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审计人员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尽到恪守职业道德的义务。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审计的工作要求,尤其要提高抗干扰的能力,不被身边的同事和相关部门干扰,秉公办事;坚决不能以审查出的问题为交换条件谋取利益上的往来,影响审计的结果。即使面对各种障碍和阻挠,也要坚定不移的展开审计工,恪尽职守的深入调查研究,获取最真实的审计资料获得审计结果。不仅如此,审计工作人员还要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廉洁自律的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律办事,要提高自身“免疫力”和“抗体”,严格的要求自己不能被诱惑,本着正直链接的工作作风,坚定信念,坚决抵制、杜绝违法乱纪的行为,采用有效地方法规避审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廉洁风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使审计技能得到质的飞跃。2.培养勤耕善作,学会分享的工作作风(1)提高审计人员的审计技能的另一种有效途径就是要勤耕善作。“勤耕”是勤于耕作,即通过踏实勤奋学习,不辞劳苦的探索研究,不断钻研提升技能的学习精神的体现。“善作”即善于耕作,就是要讲究正确的方式方法,不断的提高和完善自身的审计技能,在实践探索中检验真理,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运用最恰当的方法,获得最高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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