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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作为审计师,无论是初级还是高级,进行审计工作的时候,都需要按照一定审计准则进行,所以在《理论与方法》科目,审计准则是重要考点之一。对于想要参加2021年中级审计师考试的考生,在预习阶段,主要做的就是进行考点的梳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进行学习,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2021中级审计师《理论与方法》要点:审计决定书,赶紧来学习一下吧。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做出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处理处罚的书面文件。它既是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传达处理、处罚决定的法律文书,又是要求被审计单位强制执行的依据。
(一)审计决定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审计的范围、内容和时间;
(2)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定性、处理处罚决定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3)处理处罚决定执行的期限和被审计单位书面报告审计决定执行结果等要求;
(4)依法提请政府裁决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二)审计处理处罚措施
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
(2)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
(3)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4)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其他处理措施。
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
【历年试题·单选题】下列有关审计机关作出审计决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B.上级审计机关认为下级审计机关做出的审计决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直接作出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C.审计决定书与审计组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不一致并且加重处罚的,审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告知被审计对象和有关责任人员,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D.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时,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上级人民政府裁决
【答案】C
【解析】选项 AD,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选项 B,上级审计机关认为下级审计机关做出的审计决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以责成下级审计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做出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以上就是2021中级审计师《理论与方法》要点:审计决定书的相关介绍,当然中级审计师重要考点有很多,不可能在一篇文章中就能全面概括,后期会给大家持续更新的,也希望2021年考生能够养成中级审计师考试备考好习惯,取得最终的成功,加油!
北方小渔
审计师考试内容:
1、初、中级审计师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2、高级审计师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研究;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方法。
报考程序: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批准后,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次的报考文件)。
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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