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水生之LED灯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四)参加高级资格评价考试人员应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 2年;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上述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审计、财经相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
我是梅干啊
做审计基本要求如下:
一、遵守审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在职业过程中应当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
二、遵守职业道德要求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诚信;独立性;客观和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保密;良好职业行为。
三、保持职业怀疑
职业怀疑在本质上要求秉持一种质疑的理念,要求对引起疑虑的情形保持警觉。要求审慎评价审计证据,要求客观评价管理层和治理层。
做好审计工作注意事项
“灵和协调”是做好审计工作必须具备的条件。廉政制度是些原则性非常严格的规范,审计人员在做审计业务也好,遵守廉洁纪律方面也好,却有必要采取一些灵活性的措施,用灵活性的手段来贯彻执行原则性的规范。
比如在做审计业务时,就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采取灵活多变、主动出击的审计方式办法,通过账里账外来发现问题,而不是守株待兔、以逸待劳、就账审账、墨守成规,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被动、疲惫的审计局面。
又比如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既要绝不含糊地执行规范,又要尽可能地通过灵活、委婉、和气的方式,婉拒被审计对象对我们的有违纪律的行为,而不要让对方有硬梆梆、冷冰冰、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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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不同于集团其他职能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在工作分工方面在很大程度上都有一些程式的东西,而对于审计工作本身来说是没有的。
审计在集团内部只能更多的时候应该表现为一种“促进”,促进企业不做假账、促进企业遵循集团的规章、促进企业内控制度的完善、促进企业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决策的效益性等。
作为一名内部审计人员,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知识
1、具备一定的内部审计的知识。
2、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
3、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4、公司治理。
5、信息技术。
6、单位的经营业务。
熟悉本企业的经营业务对内部审计来说至关重要,若不懂本单位经营业务,就不能深入企业内部,去发现单位须改善的问题。
根据我国《审计法》,审计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审计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四条
审计人员对其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五条
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扩展资料:
审计人员主要职责
根据《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是:
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3、国家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4、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
5、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6、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7、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8、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审计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审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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