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精灵926
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提高社会工作者能力素质
导语:对于一个社会来说,社会工作者的工作起着调节稳定的作用。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能力素质对社会的帮助也会起道很大的作用。
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现状及对策
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对有效落实教育矫正措施,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的推广,该队伍存在的问题也随之显露出来。笔者从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角度出发,根据鼓楼区近几年的实践情况,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的人员配备、人员素质、各级职责、工作量及待遇保障等方面进行分析,同时指出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借鉴国内外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的经验,对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一、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现状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我国各地社区矫正机构采用了不同的方法。按照鼓楼区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无论从接收谈话、制定个案、调查走访、掌握动态、组织专项矫正教育活动,直至宣告解除矫正的整个工作程序上看,还是从协调相关部门配合、体现人文关怀,促其顺利回归等的社会工作层面上看,都需要开展社区矫正宣传工作、及时提供法律政策教育、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各项中心工作等。如此繁重的诸多工作,绝大部分落在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的肩膀上,而矫正志愿者起到的真正作用又微乎其微。从近几年的经验来看,仅仅依靠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来开展主要工作,明显使得整个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力不从心,矫正力量相当匮乏。社区矫正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的现实与矫正工作力量薄弱的实际构成鼓楼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现状。
二、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南京市鼓楼区社区矫正试点2003年12月24日正式启动,2005年5月在全区全面推开。作为江苏省首批社区矫正试点单位,经过两年多的全区试点实践,在坚持刑罚执行统一性、严肃性的前提下,把创特色作为工作重点,求实效作为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大胆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长期实践中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社区矫正工作队伍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必将阻碍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执法队伍职权分离,力量不足。当前,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主要是依据“两院、两部”《通知》和司法部印发的《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而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和《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均明确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造成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相分离,执法主体并不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工作主体没有执法权的局面。社区矫正已经成为我国刑事法制改革的一个必然选择,从长远来看,这种模式必将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二是专职社工队伍流动性大,不能形成专业化。社工作为一项新的职业,在我国发展仍显缓慢。鼓楼区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初建于2005年,现有在岗人员11名,已形成一定规模和数量。但由于没有编制、工资待遇较低等原因,一些高学历、高能力的社会工作者纷纷跳槽,造成了社工队伍的不稳定和人才流失,严重影响矫正工作的效果。加上他们的专业特长纷繁复杂,其中法律等相关专业人员不足50%,使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难以形成专业化和职业化。
三是志愿者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参与度较低。我国于2002年8月在上海开始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以来,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发展扩大,2005年1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从最初的6个省、直辖市扩大到1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可见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必将进一步扩大。目前,鼓楼区登记在册的社区矫正志愿者总人数达244名。但由于社区矫正志愿者注册登记时未设门槛,志愿者队伍中街道、社区干部占了半数以上,文化程度普遍不高,部分人员是凭经验开展工作。加上志愿者服务是无偿性质,部分志愿者属于被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并不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较少,从而使整体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提高矫正社工队伍建设,增强能力水平
1、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的组建。目前,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由社区矫正公职人员、矫正专职社工及矫正志愿者组成。一定要按照“专业矫正力量和社会矫正力量相结合”的原则组建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根据“两院、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司法所便是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司法所要配备专门负责矫正的公职人员,并使之成为工作主体。加之配备相当数量的社会志愿者,这样的人员构成,才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达到社区矫正的目的。
2、明确划分各类矫正力量职责。虽然目前对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中的三类人员的职责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但在实践中仍有很大差距。一是社区矫正专职社工与司法所社区矫正公职人员的职责分工到位。目前,矫正专职社工已经成为社区矫正的主要工作力量,而依相关规定,司法所作为工作主体,应负责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司法所对社会工作者的矫正工作起业务指导的作用,不能让矫正专职社工承担所有的具体矫正工作,这将使得他们的工作量大大加重,一方面使他们无法将自己的分内之事落到实处,另一方面由于工作量与收入的不平衡,使他们产生不满情绪,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从而难以实现社区矫正的真正目的。二是社区管辖民警和司法所人员之间要明确职能划分。社区管辖民警和司法所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缺乏从属感,以致在工作中存在“无事不联系,联系事已出”的现象。在实践中,要提高公安部门要作为执法主体的意识,加强与之协调配合,从而减小司法部门开展矫正工作的难度。
3、合理分配矫正专职社工工作量,按比例配备人员。所谓工作量,是通过分配给每个矫正工作人员的案件量来衡量的。各街道社区矫正对象的多少是一个客观事实,是我们无法控制的。在配备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时,应按照1:25的标准为司法所足员配备社区矫正专职社工。从而改变矫正社工经常为了应付一些形式工作而感到力不从心的问题,提高矫正工作质量及矫正社工的工作积极性。
4、合理定位矫正专职社工身份及工作。目前南京地区的'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团体很少,因此鼓楼区的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均为司法局聘用人员,加上矫正志愿者,除了部分是社会工作专业的,其余人员都不符合专业化的要求。而与社区矫正公职人员相比较,身份上的差异也使得专职矫正社工、矫正志愿者的工作比较难以开展,如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等。因此,要按照社会工作者的定义,矫正专职社工本应只从事与社会工作有关的专业工作,不应该在实际工作中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力量,承担几乎全部的社区矫正工作。如对矫正对象进行司法、行政奖惩工作,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咨询,对矫正对象请销假的批准等。要以合理的工作定位,使矫正专职社工日常工作符合社会工作的宗旨。
5、建立激励制度,提高矫正社工待遇。目前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待遇相对较低的问题,既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也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在国外,社工的地位相当于医生和律师,受人尊敬,属于中产阶级收入水平。在香港,社工专业毕业生一般要比其他专业毕业生的薪水高出约20%左右。而根据鼓楼区的情况来看,矫正社工从事这项工作更多的是一种谋生手段,而非作为自我价值的实现形式。政府要对矫正社工的待遇给予应有的重视和保障,要建立健全针对矫正专职社工制定良好的激励政策,从而避免人才流失现象。
目前,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是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的主要力量,而矫正专职社工的录用,要在年龄、学历、专业上提高要求,但也要用待遇留住人才。年轻人是社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未来,保证矫正专职社工享有与其工作强度成正比的待遇,才能使他们安心工作、保持工作热情,这是提升矫正专职社工整体素质的前提条件。
MrStoneLiu
优秀社会工作者必备能力及素质
作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工作者,下文是九种能力是必不可少的,只要社工有意识地去强化,都会得到有效提升。那么,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优秀社会工作者必备能力及素质,欢迎大家参考学习。
(一)发展规划能力
在社会工作中,发展规划是社工在专业方法指导下,根据案主的优势资源、发展意愿和社工机构的优势资源所进行的长期成长计划的行为,是对案主问题如何自我解决、解决后如何自我成长整套行动方案,具有长期性、阶段性和综合性,实质是问题克服与避免、目标确定与实现的行动方案。但在真正实践中,社会工作者往往为案主规划的方案与其实际不符,出现脱节现象。因此我们必须强调社会工作者的对象发展规划能力。
制定发展规划不是社会工作者或者机构单方的行为,而是和案主一道,充分发挥案主的能动性,社会工作者需要扮演引导者的角色。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步骤协助案主制定发展规划:第一,社工重述案主的问题;第二,协助案主列出与问题相关的因素;第三,协助案主发掘周边资源,明了自身优势;第四,深度访谈了解案主的发展意向;第五,协助案主确定解决问题的优先次序,帮助案主确定如何使用自己的优势资源;第六,协助理清思路,和案主达成共识,最终形成发展规划。制定出一个好的发展规划需注意四个方面:第一,规划与案主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匹配;第二,应该建立在环境资源许可的范围内;第三,规划与社工机构的功能相对一致;第四,案主和社工共同协商共识的结果。
(二)问题评估能力
社会工作中,评估是指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技术系统地评价社会工作的介入结果、总结整个介入过程、考察社会工作的介入是否有效、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与目标的过程。评估有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两大类。但是在实务中,社工更应该强调过程评估中的问题评估能力,即通过和案主的多次接触,对案主问题的根本原因有所判断,对是否有相关资源帮助案主解决问题有所判断,对是否超出机构服务范围有所判断。这种能力一般在社工接案初期尤为重要。但是在实务中,工作者容易将问题简单的归因,对需要利用的资源想得过于容易获得或者难于获得,把社工机构的职能扩大化,这样的问题评估,就相当于站到了错误的起跑点上,结果必然是沿着错误的方向前进。所以,问题评估应遵循的四个原则是个别化,双方参与,警惕价值观偏见和避免将问题简单归因。如果要提升这种能力,社工应具备较强的问题发现意识,敏锐的信息捕捉意识和较强的知识积累。
(三)资源整合能力
社会工作中的资源整合,是指社工或机构在专业理念指导下,根据案主需求,对案主身边、社区周边的资源,通过有效的争取和合并,以为案主增能所用。“资源整合能力”在社工实务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它不仅需要社工的理论基础还要求实践能力,比如工作者需要了解资源,和确定这个资源是否可以提供帮助,如果可以,工作者需要很好的沟通技巧和专业水准联系资源,并为案主很好的服务。
但是,在工作过程中,大多数社工在整合资源的同时会忽略或者浪费某些资源。为更好更快的达到预期目标,资源整合能力是必须有所提高的。比如在接案时,我们需要充分地收集材料,比如案主的兴趣、人格特征、自我防卫机制以及智力水平,以及案主身边的资源如家庭环境、朋辈环境、社区环境和工作环境。经过充分了解周围环境,给案主提供一些支持和平台,这些便成为解决案主问题的重要资源。当然,在整合资源的时候,我们需要找出注意如下几个方面:资源的可获得性,即资源拥有人能否将资源共享;资源的有效性,即资源在多大程度上能为增能提供服务;资源的交换性,即有的资源是需要用钱购买的,有的是需要用其他资源来交换的;案主的能动性,即案主能在多大程度上合理地使用资源。
(四)专业角色扮演能力
社会工作中的角色扮演,是指社工在助人过程中或执行计划中去充当某个角色或某些角色,以使让案主得到更好的服务和效果。由于案主的问题不同,所需要的帮助不同,因此社工在其介入过程中,面对不同的工作阶段以及不同问题,扮演的角色也会不同。所以社会工作者需要提高自己专业角色扮演能力尤其是在多样的角色转换之中。
在助人实践中,社工主要有五种角色。第一是使能者,即社工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技巧使得案主发挥自己的能力,使案主自身发生改变。第二是联系者,对案主实施有效的帮助,在很多的情况下要动用一些资源。第三是教育者,有些时候需要工作员作为榜样做一个人际关系的示范者,做一些角色扮演和角色示范。第四是倡导者,当案主不能得到合适的服务时,工作员需要利用自己的.权利和身份,积极倡议机构实行一些改革或动员一些人去正确合理的资源和权益。第五是治疗者,工作员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技巧帮助案主的郁闷情绪得到宣泄并且提高自己的认知能力。
(五)过程控制与引导能力
社会工作中的过程控制,是在方案实行当中过程有缓有急,有先有后,并根据特定的情况特定的时间,来安排与引导,最终是为了让案主得到最好的增能效果。过程控制既指助人方案每个环节的实施进度控制,又指每个环节实施时的细节控制,一旦助人过程出现偏差,能够及时引导案主和资源占有者按照既定方案去发展。所以,提高过程控制与引导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但是在实务中,有的社工不掌握技巧,运用自身的权力去控制而忽略其他因素,不当的过程控制会使案主对自助失去方向,对社工失去信任,甚至产生反感或关系破裂。加强过程控制与引导能力,需要社工从多个方面加强修炼。第一,社工应具备基本的助人素质,如自我察觉,接纳,同理心等;第二,社工应具有开放性的态度,具备专注和应对问题的能力。第三,社工应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如专注,倾听,鼓励支持,自我流露等。如果要积极引导案主,特别是引导案主透露内心世界,掌握良好的沟通技巧就尤为重要。
(六)同理与沟通能力
同理在社会工作是尤其强调的,它是工作者的基本素质,也是能否与案主建立信任关系的关键点,也是沟通会谈的主要技巧。这是做好社会工作的前提。同理是一种设身处地的态度,能够站在他人的立场来理解其行为与感受。在某些程度上,同理的程度越高,工作者与案主之间的心理距离越近,彼此的信任关系就越强,工作就越富有成效。当下,提升同理与沟通能力是社会工作者最需要最直接的要求。
在实务中,有些社工在表达同理中显得不够真诚与耐心,这样就不利于与案主建立信任的关系,更不用说顺利地完成工作了。据此,表达同理之前需要遵守几项原则:第一懂得尊重,懂得接纳;第二真诚坦白;第三公平平等;第四善于倾听。在表达同理的同时,需要掌握良好的沟通技巧,主要强调六点:第一,不批评、非控制的态度;第二,平等、协商的态度;第三,关注;第四,语言;第五,积极倾听和适当的回应;第六,敏锐地察觉对方身体语言的意义,辨别对方的情绪反应并有效地处理。
(七)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突发事件,就是指在事先没有通知、预兆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有一定的破坏力,一定的影响力的事件,具有明显地不确定性。社会工作中的突发性事件主要是在助人过程中遇到的意外问题和纠纷。作为社工,需要理性冷静地处理,并引导案主按照预期计划实行。
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应该有两个方面。第一,尽可能不因自己的原因产生突发事件。这就要求社工一是有科学的态度,如包容、理性。二是懂得分享,能体验他人的情绪,分享他人的痛苦与快乐。第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这方面要求社工在面对突发事件时,一是要沉着冷静,敏锐冷静地察觉出问题所在,能有效加以处理。二是要稳定,稳定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三是懂得焦点回归,就是把问题抛回案主,推动案主自己解决问题。值得关注的是,在活动前把各种可能产生的突发事件及应对策略考虑周全,也是正确处理突发事件的有效方法,这样才能在面临突发事件时沉着冷静、情绪稳定。
(八)自我调节学习的能力
自我调节学习是指社工为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通过主动运用与调控认知、动机与行为的过程。社工的自我学习强调社工能积极激励自己用合适的策略进行学习。
根据自我调节学习理论,自我调节学习主要包括自我评价、目标设置、策略执行。自我评价是指社工要根据自己先前的表现和结果来评价自己在某方面现有能力与水平。目标设置包括社工分析自己优劣势、设置目标、计划和改进的学习策略。社工要进行自我调节学习,可从三个方面做起。一是确立学习目标,二是拥有适合自己的学习策略,三是把学习作为一个积极的过程去探究、追求与享受。
(九)专业方法运用能力
社工的专业方法非常多且非常复杂,不仅要秉持各种原则还要长期积累实践经验,比如个案工作中常用的专业方法:人本治疗理论和方法、行为派治疗理论与方法、危机干预和家庭治疗等。如小组工作中常用的模式:社会目标模式、互惠模式、治疗模式、和发展性模式等。或者按领域分,老年社会工作的人生回顾疗法和验证疗法;残疾人社会工作的社区康复模式和职业康复模式;妇女社会工作的性别分析法等。任何的理论和方法都是清晰可见,但是否能充分发挥其效果,主要靠于自身的方法运用能力,所以我们需要锻炼我们的分析能力,评估能力以及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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