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163

思得不瑞奥
首页 > 社会工作者证 > 南京社会工作者有补贴吗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今生只要你陪

已采纳

根据江宁区劳动人事局《江宁区青少年事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待遇标准》,江宁区青少年事务机构社会工作者的待遇有:一、工资待遇:1、根据青少年事务机构的实际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质量,予以工资总额的支付。2、每月工资级别及标准:(1)每月3000元以上的,工资总额不得高于6万元/月。(2)每月1000至3000元,工资总额不得于4万元/月。(3)每月800元以下的,工资总额不得高于万元/月。3、按规定发放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二、福利待遇:按规定享受政府青少年事务机构员工市定福利待遇,采取计算机绩效考核、绩效提成及其他福利待遇支付方式。

南京社会工作者有补贴吗

232 评论(10)

春天的玉米粒

南京社工工资待遇2022年政策是最低工资标准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月最低工资为两千零二十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是十八块五元,包括: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个人的基本工资、生活物价津贴、补贴等项劳动报酬。

149 评论(14)

方吉咕咕咕

从事社会工作的现职人员和镇(街、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凡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初级、中级、高级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800元、1200元和15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三十五条社保缴纳基数的具体确定方法,应分为两类一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要以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二是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要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

207 评论(11)

O小魔女O

有的,社工证书补贴相应制度和措施由各地区民政局制定,证书等级越高补贴费用越多,大约在几百至几千元不等,具体内容可以直接咨询下相关部门。各地对于社工证书的补贴力度,都有所不同。社会工作者证其实是一种职业资格,属于职称类的证书,其适用范围很广,涉及到我们社会工作内容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在如今更加注重社会生活的大方向上,社会工作者证将会越来越有用。社会工作者证所适用的范围有哪些。社会工作者这一职业,是在2004年,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承认的新职业,并在2004年七月一日正式收编入国家职业大典,它适用的范围,不仅仅民政系统的一些单位,和一些社会福利组织,还包括卫生领域,教育领域,医疗领域、社会保障领域等,贯穿了人的一生,从儿童,到青年,到老年的社会工作,还包括妇女社会工作,比如妇联。并且逐渐有更多的工作,都被纳入了其中,比如从2017年开始,心理咨询也开始属于社会工作者范畴。要想获得社会工作者证,需要通过社会工作者(师)职业水平考试,只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就会批准颁发。社会工作者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2、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专学历,经社会工作者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1959年以前出生,获得中专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11 评论(10)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