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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四叶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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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季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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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榆林市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协会。英文名称:yulin City youth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缩写:YLASW)

第二条 本会是由具有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人员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本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是直接联系青少年社会工作者、服务青少年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服务组织。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共青团榆林市委、榆林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榆林市锦园新世纪小区高层C5号楼北边三层写字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执行和宣传国家有关社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青少年社会工作改革,推动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

第七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完成青少年社会工作者的联谊、学习、交流、协作等任务。推动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行业建设,协助政府为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青少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 动员社工等社会力量为围绕青少年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心理咨询、素质教育、家庭教育、技能培训、法律咨询、社会实践、文化交流等服务。

第九条 深入了解、监测青少年发展动态,开展科学研究和基层调研工作,承担各级、各类组织涉及青少年的科研项目和项目推广;开展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搞好有关课题的调研论证,推动具有本地特色的青少年社会工作理论体系和工作体系的建设。

第十条 积极开展同国内外的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学术交流、培训及项目合作。承接青少年社会事务发展项目,承担各级组织的项目援助。

第十一条 宣传公益理念,传播公益文化,弘扬志愿者精神,推进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第十二条 根据行业特点进行人员培训、学术交流、推广经验,表彰先进。

第十三条 承办政府委托或授权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四条 本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十五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本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会;

(三)从事、关心、支持青少年社会工作,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十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个人会员经本会会员二人介绍或单位会员推荐,经常务理事会批准;

(三)批准入会后,发给单位会员证或个人会员证。

第十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六)有推荐会员的权利。

第十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不参加本会活动、不履行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视其严重程度,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警告、严重警告、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第二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换届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更名、终止等重大事宜;

第二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决定终止的会议,经实际到会会员数的过半数同意,决议即为有效。

会员代表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

第二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五年,到期应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召集会员代表大会,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副会长、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

(四)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

(五)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或者注销,并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或申请登记;

(六)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至少1次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增补理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理事须经下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确认。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

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应当不超过理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二、四、五、六、七款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增补常务理事,应经理事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常务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的常务理事应经下一次理事会确认。补选的常务理事应在理事中产生。本会负责人不得由常务理事会选举和罢免。

第三十一条 本会设名誉会长若干名;顾问若干名;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第三十二 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进行表决,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负责人选举应当以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

以上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其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会议决议应当由出席理事当场审阅、签名。

第三十三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任命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

(五)主持本会工作;

(六)副会长根据分工协助会长工作,并负责抓好分管的工作。会长离会期间由常务副会长主持工作。

(七)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本会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

(三)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会负责人:

(一)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中担任负责人的,且对该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社会团体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三十五条 本会日常工作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为专职,其职权为:

(一)协助会长、副会长开展工作;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三)组织起草有关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年度考核、总结;

(四)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五)按规定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六)向会长和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六条 本会内设办事机构秘书处、办公室、财务部、项目部等,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设立内设办事机构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七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参加登记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岗位培训,熟悉和了解社会团体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第三十八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需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意方可任职。

第三十九条 本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主任、副主任由分支机构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各分支机构可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实行主任领导下的总干事负责制。总干事和专项工作秘书长由本会聘任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四十条 本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会费;

(二)政府资助或购买服务的经费;

(三)筹集、捐赠或资助的资金;

(四)依法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一条 本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四十二条 本会按照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会员会费。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四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五条 本会资产来源属于政府资助及社会捐赠的部分,应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接受、使用资助、捐赠的有关情况,并公开接受资助人、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十六条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七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

第五十条 本会进行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

第五十一条 本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二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五十三条 本会终止,应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会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五十四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五条 本会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方能生效。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经____年___月___日第__届第__次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会工作者培训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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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会议记录

以下是由我为大家精心整理出来的社会组织会议记录,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汕头市社会组织总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

2014年6月24日,市社会组织总会在金海湾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会议由副会长兼秘书长江文忠同志主持。会议研究了有关事项,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常务副会长洪瑞沣同志对总会成立一周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新一年度的工作意见。洪副会长提出,市社会组织总会在过去一年中,一直以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办会水平为目标,按照枢纽型、示范型社会组织的规定和要求,在狠抓内部建设、履行社会责任、搭建互动平台、承接政府职能以及注重形象建设等方面切实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枢纽作用初步凸显。新一年度,总会将严格规范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总会在社会组织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各会员单位投身于我市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二、市酒店配套行业协会会长吴伟雄同志在会上作了总会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总会监事会监事黄少虹同志代表监事会作监事会工作情况发言。她指出,总会自2013年6月18日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依法办会,按章办会,理事会始终按照章程内容及有关要求开展各项活动。秘书处日常行政工作规范有序,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社会组织的有关制度执行,财务收支经审计规范合法。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发挥监督作用,履行监督职能,与广大会员一起推动总会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经会员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会议通过了《汕头市社会组织总会年度工作报告和新年度工作意见》;

2.会议通过了《汕头市社会组织总会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3.会议通过了总会秘书处所提出的`《关于修缮汕头市社会组织总会章程的请示》,同意并批准在总会章程中增设监事会等有关条款,具体内容由秘书处进行修改及完善;

4.会议研究了以总会等社会组织作为发起单位的社会组织公益助学活动以及开展社会组织“汕头情·中国梦”文化大讲坛等相关计划。

四、会上,总会陈镇坤会长为市汽车行业协会、市女企业家协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颁发副会长牌匾,为市恒惠德女子俱乐部颁发理事牌匾。为监事会赖冻、黄少虹、李文蓉,社会组织评估中心江文忠、林湘华、李文英,秘书长委员会江文忠、王穗、林泽锋等同志颁发聘任证书。

五、会长陈镇坤同志最后作大会总结讲话。他对总会一年来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且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总会应按照我市社会组织改革创新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树立品牌战略意识,打造具有影响力、凝聚力、公信力的社会组织总会。通过夯实内部建设,优化服务水平等环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进行,扩大社会影响力,努力开创总会建设的新局面。同时,总会自身应该牢牢把握未来关键一年,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与各会员单位一起,为我市社会组织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参会成员名单:总会会长陈镇坤,常务副会长洪瑞沣,副会长兼秘书长江文忠,副会长胡进辉,市商业贸易行业协会周穗芬,市纺织服装行业商会林泽锋,市装饰行业协会王穗,市广告协会黄欢,市药业商会李文英,市塑胶行业商会陈小明,市酒店配套用品行业协会吴伟雄,市浙江温州商会柯宗爱,市工商界女企业家协会黄晓雯,市电子商务产业协会郑柏歆,市房地产行业协会蔡声裕,市保险行业协会黄木金,市银行业协会陈涛,市福建商会陈维烟,市安全生产协会焦保成,市人力资源协会陈浩源,市物业管理研究所吴灏,市萧晖荣艺术馆肖培扬,市湖南商会周满红,市女企业家协会蔡爱华,市汽车行业协会蔡兆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陈涛,市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陈敏,市内部审计协会吴绚红,市企业经理人协会王锦武,市江西商会刘小刚,市化妆品行业协会张义强,市北大工商管理硕士企业家协会林俊英,市千好茶叶技术研究所马迎春,市乐器协会陈焕艺,市福建宁德商会苏淑斐,市电子商务协会纪深南,市公路运输行业协会包南次,汕头三江科技职业技术学校周树彪,市恒惠德女子俱乐部钟荣华,市旅游协会林钦亮,广东省粤东进出口商会林文娜,市超市供货商协会李文蓉,市餐饮业协会蔡汉文,市进出口商会刘漳荣,市燃气协会陈达林,市建筑业协会李汉哲,市出版印刷发行协会陈传国,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肖惠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黄少青,市农副产品行业商会肖荣光,市四川商会马太平,市音响协会黄锋,市慈善总会丁海荣,市金融与财务管理协会张少武,市职工服务社会组织联合会周波,市名优企业协会林璇,市税务学会江创辉,市信鸽协会邱理艺,市象棋协会林峰,市技师协会晏继华,市妈祖文化交流协会林春城,市绿色义工协会王名进,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余奇伟,市民营企业商会谢也苍,市海钓协会吴汉有,市中山大学校友会谢佳华,市航海学会江小明,市检测检验学会刘丽婉,市玉文化学会辜垂青,市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罗文卿,市环境科学学会刘长有,市金园实验中学陈利彬,市爱乐合唱团蔡庆武,市金梦艺术团朱桂辉,市和潮文化交流中心赵安纯,市中国画研究院许国光,市立群心理研究院许立群,汕头棋院章汉强,市金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林立伟,市炫斐体育舞蹈艺术中心陈炫俊,市积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沈铁民,市粤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董学仁,市金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郑楚龙,市国慧职业管理培训学校翁振添,市学康自闭症儿童康复中心林佳频,市慧翔智能康复中心谢连彬,市星星儿童训练中心陈瑞娜,市泽涛学生劳动体验园李正容,市物流行业协会王林莹,市财政学会许泽伟,市酒店行业协会范秀森,广东汕头正品行烟茶酒业胡芸,市恩雨特殊儿童康复训练中心郑道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周涛,市会展经济协会蔡银荧,市收藏家协会林兴耀

请假单位:市交通运输协会,市文具协会,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市信息服务和软件行业协会,市超声医学工程学会,市电梯协会,市条码技术应用协会,市存心慈善会,市酒文化学会,市潮阳恩溢学校,市潮俗工艺美术研究院,市阿波罗艺术团,市诚敬文化交流中心,市潮商研究会,市腾云信息技术研究院,市惠丰茶叶研究院,市金墩体育运动俱乐部,市新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市金领职业培训学校,市金凤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市金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

汕头市社会组织总会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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