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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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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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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有很多敬老院和孤儿院都可以做义工!无论是帮忙打扫卫生,还是陪聊天、陪玩耍,都是非常好的,都会令对方感到十分的温暖。所以如果你很想从事这样的义工活动,不妨直接到自己周围的敬老院以及孤儿院进行了解,看对方是否需要帮助。

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在网上发布志愿团体和志愿项目等,可以选择加入其中,除此之外还有志愿培训等等。

和居委会联系。这种方式也是比较方便的,自己所在小区居委会如果有相关的义工活动组织的话,也可以就近参与,并且这样会省去很多时间。

据有些参加过义工活动的朋友透露,有的时候通过组织参加义工活动,只不过是成为对方的免费劳动力,而不是参与公益活动!所以也会有很多人选择第二种方式自己去寻找哦!希望大家也可以尽早找到相关的义工活动哦!他们也很需要你哦!

同时,要提醒各位爱心人士,在参与义工活动的时候,身上不要带太多的现金以及贵重物品,以免丢失或者被盗。

扩展资料:

成立于2009年1月8日,是面向社会的多元化公益慈善平台,集综合性、自发性、非营利性的公益团体。目前注册成员近9000人,是北京市较有影响力的公益队伍。北京义工联盟自建立以来,始终坚持"尽己之力,助残扶弱;齐心协力,服务社会;无私奉献,传播爱心 "的宗旨,努力践行"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志愿精神,以"行胜于言,勿忘初心"为口号,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资料:志愿北京—志愿团体志愿北京—志愿者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大兴社会工作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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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一只鱼

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China Association for Social Work Education,英文简称CASWE),于 1994 年 12 月经民政部注册成立,在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注册为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是一个以推进社会工作教育和专业社会工作发展为目的的非营利组织,属于全国性一级学术社团,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接受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是由从事和关注社会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的、公益性、联合性、行业性、全国性的社会团体 。团体会员皆为开办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个人会员为该领域的资深学者和专家。协会挂靠在北京大学,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截至2006年8月,协会有团体会员 18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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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只要你陪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在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注册为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缩写为CASW)。第二条 本会是由从事和关注社会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的、公益性、联合性、行业性、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为民解困和助人自助为己任,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开展社会服务,推进社区建设和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进步,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第四条 本会为民政部主管,接受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设在北京市。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执行和宣传国家有关社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工作改革,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第七条 开展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搞好有关课题的调研论证,提高社会工作水平,发展社会工作文化,拓展社会工作领域,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理论体系和工作体系的建设。第八条 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行业建设,协助政府为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做好相关工作。第九条 筹集资金,为社会服务、社会公益、社会救助、社区发展和志愿服务事业提供经费支持。第十条 促进社会福利事业改革,推动社会福利企业、彩票事业、老年服务事业、康复医学事业的发展。第十一条 开展社会救助活动,动员社会力量,救助孤残儿童、孤寡老人及其他困难群体。特别是组织开展对贫困家庭病残儿童和孤儿的助养、助医、助学活动,维护孤残贫困儿童的合法权益,推动儿童救助工作的发展。第十二条 促进基层社会建设,加强城区、街道和乡镇的合作与交流,为开展和谐城区、和谐街道、和谐社区及农村的社区建设服务。研究社区服务行业政策,制定社区服务行业行为规范。弘扬志愿者精神,推进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发展。第十三条 倡导健康的婚姻道德,开展创建和谐家庭活动,组织婚姻家庭领域的研究和服务活动,推动婚庆和婚介行业的规范服务和科学管理。第十四条 宣传公益理念,传播公益文化,宣传英烈事迹,搭建企业和企业家、社会名人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的桥梁,提高企业、企业家和社会名人的社会责任感,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第十五条 发挥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并根据各个领域的行业特点进行人员培训、学术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十六条 积极开展同世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的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学术交流、培训及项目合作。第十七条 承办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第三章 会 员 第十八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十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自愿申请加入本会;(三) 从事和关心、支持社会工作。第二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单位会员经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即为本会单位会员;(三)个人会员经本会会员二人介绍或单位会员推荐,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即为本会个人会员。(四)批准入会后,发给单位会员证和个人会员证。第二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六)有推荐会员的权利。第二十二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第二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二十四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视其严重程度,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警告、严重警告、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二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报民政部批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三)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授予荣誉称号;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三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三十二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九条第一、二、四、六、七、八、九项的职权。第三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三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三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重要工作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议由会长主持。会长办公会职权是:(一)贯彻执行常务理事会决议;(二) 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会工作制度,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批准;(三)决定副秘书长、各专业委员会总干事和各部门主任以及各专 项基金秘书长任免事宜;(四)研究日常工作中需要集体决定的事项。重大事项报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定。第三十六条 本会设名誉会长若干名;顾问若干名;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第三十七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任命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五)主持本会工作;(六)副会长根据分工协助会长工作,并负责抓好分管的工作。会长离会期间由常务副会长主持工作。第三十八条 本会日常工作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为专职,其职权为:(一)协助会长、副会长开展工作;(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三)组织起草有关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年度考核、总结;(四)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五)按规定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七)副秘书长根据分工协助秘书长工作。第三十九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政治素质好;(二)热爱社会工作,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四十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民政部同意后,方可任职。第四十一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民政部审查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四十二条 本会设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理论研究指导,重大课题调研,重要决策论证和有关政策咨询。专家委员会由在社会工作及相关学科具有一定造诣和影响的资深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主持专家委员会的工作。专家委员会的成员享有协会常务理事待遇。第四十三条 本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主任、副主任由分支机构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各分支机构可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实行主任领导下的总干事负责制。总干事和专项基金秘书长由本会聘任。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员会费;(二)筹集、捐赠或资助的资金;(三)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 利息;(六) 其他合法收入。第四十五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四十六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四十七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四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按规定办清交接手续。第四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五十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五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五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五十三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议定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五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民政部审查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五十五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五十六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民政部审查同意。第五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民政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五十八条 本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五十九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条 本章程经2007年3月23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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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玉米粒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什么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什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315投诉电话大全(具体联系方式以各地方职能部门公布为准)

工商投诉电话:12315;

质监投诉电话:12365;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诈骗报警电话:110;

卫生公益热线:12320

全国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只有一个:12315,请勿相信其他电话,以免上当受骗。(请注意号码前加你所在的区号,比如02112315)。

北京市各区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及地址:

全市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

各区县

东城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东城区北小街后永康胡同17号

西城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西城区西四羊肉胡同120号

宣武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宣武区南菜园街5号

崇文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崇文区双玉中街41号

朝阳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朝阳区双龙南里129号楼

海淀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海淀区海淀南路倒座庙9号

丰台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

石景山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石景山八角北里工商局院内

门头沟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7号

房山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22号

通州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通州区新华大街

大兴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大兴区黄村大兴工商分局南楼3层

顺义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顺义区城关镇便民街西口2号楼

平谷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平谷区平谷镇林荫北街3号

怀柔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怀柔区南马道4号楼

密云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密云县沙河村

昌平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昌平区城区镇煤市口胡同

延庆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延庆县东外大街57号

燕山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燕山工商分局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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