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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磨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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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水无香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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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干部 有行政编制

妇女儿童社会工作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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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落的恺1994

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要服务对象及领域

(一)服务对象

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主要以妇女及遇到特殊问题或困难家庭中的成员为服务对象。从妇女这一群体来看,当前我国的广大女性尽管地位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但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及社会转型期的复杂环境,许多妇女面临着维权、贫困、就业等方面的困难。

1.遭遇特殊问题或困难的女性

”单亲妈妈“是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的一个重要服务对象。2009年12月浙江嘉兴的”单亲妈妈“家庭社工服务,是全国第一个针对单亲妈妈的项目。2008年底上海浦东新区妇联以潍坊的”单亲妈妈“、三林的”外来媳妇“和川沙的”维稳妈妈“三类危机家庭为服务对象设计了”家庭专业社工服务“项目。2008年珠海成立的”珠海协作者之家“以在工业园区务工的流动女性为服务对象,深圳鹏星的反家暴项目以受暴者为主要服务对象。

2.普通女性

提升普通妇女的独立和维权意识,提升她们的潜能是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的主要目的。

2008年,广东省拨款1000万元给广东省妇联,”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项目正式启动,并在汕头、佛山、梅州、东莞、中山、湛江、信宜和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8个地方分别设立了服务站。该项目致力于为广大妇女、家庭提供婚姻调适、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家事调解、普法宣传等服务,是广东省妇联首次将妇联的组织优势与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互构相融,是全国首家由妇联承办的专门面向女性维权与信息服务的公益性服务阵地。2012年,杨浦区妇联与上海海星之家社工师事务所合作,将社会工作引入传统妇联工作中,”媛动力---女性·家庭成长“公共服务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以弱势妇女及其家庭为服务群体,以妇女增能带动家庭增能。

3.家庭中的其它成员

在浙江海宁针对”失独家庭“的项目中,为失去孩子的父母带去温暖,提供身体与心理的健康服务,是该项目的一个亮点。在许多项目的开展中,也注重亲子关系以及家长教育能力的提升。比如深圳”阳光“系列创设了”阳光家长“公益项目,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南京的”家庭驿站“项目也通过举办家长学校或假日学校的形式向家长提供服务。在深圳鹏星的反家暴项目中,作为施暴者的男性和目睹家暴的儿童都成为服务的对象。广东东莞”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组建的白玉兰关爱特攻队,则同时为社区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孤寡老人、新莞人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建立关爱档案,提供专业服务。

(二)主要领域

1.婚姻领域

转型期的中国婚姻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机,婚姻冲突、婚外恋、离婚等事件不断冲击着传统的婚姻。许多社会工作的实务便是针对婚姻领域的诸多问题展开的,深圳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的反家暴社工援助项目,主要针对婚姻暴力。2012年11月20日,康乃馨妇女深度服务项目在白云区启动,成为广州首个由政府采购的婚姻家庭专项服务。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姻家庭工作委员会是经民政部正式批准注册成立的以从事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和相关服务的具有行业特色的全国性公益机构,”家和工程“社工服务项目是该协会于2011年正式推出并成为协会主打的社工服务项目。其中维情社工事务所是民政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姻家庭工作委员会的重点工作项目,他们运用”先维情、再维权“的理念,致力于”干预离婚危机、优化夫妻情感、缔结美满婚姻、营造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目前,多家维情社工事务所已在山西、北京、上海等地建立,由专职的工作人员为准备离婚的人群提供情感调解和法律援助服务。这些婚姻领域的社会工作的开展,为千千万万个遭遇婚姻危机的个体和家庭提供服务,使他们的婚姻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为缓解社会矛盾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

2.家庭领域

转型期的家庭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家庭关系恶化,家庭暴力频发。离婚率越来越高而带来的单亲家庭问题,由于特殊的国家政策带来的失独家庭等家庭方面的危机迫切需要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

近些年的社会工作实务对家庭领域也开展了诸多服务,如2013年初浙江省海宁市针对失独家庭的”康乃馨行动“;福建厦门的”援助单亲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等便是针对某一具体的家庭问题展开的服务。针对家庭领域的问题,综合性的实务工作在现实中开展得较多,2001年天津”半边天家园“与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合作开展的”家庭问题社区干预“试验项目,在实施中服务范围则相当广泛;2009年东莞市妇联成立的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2007年深圳市妇联开展的”阳光“系列服务项目中有专门针对家庭的”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2011年北京的”家庭综合服务项目“、2011年广州市海珠区妇联开展的”3861我的家“、2013年南京市妇联开展的”家庭驿站“项目等、2013年厦门市湖里区希望社工服务中心举办的”援助单亲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等都是针对各类家庭问题开展的服务,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惠及千千万万的普通家庭。

三、服务方法与主要模式

(一)服务方法

从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的实务开展情况来看,社会工作传统的三大方法在所有的项目中都有运用,此外,心理咨询等方法在社会工作实务中也有较多的运用,具体情况如下。

1.个案工作方法

深圳鹏星的反家暴社工扶助项目为受家庭暴力影响的人士提供危机干预服务,主动接触和关怀有需要的受害家庭,为其提供长期个案跟进咨询服务。上海的”家庭专业社工服务“项目运用个案工作方法,截止2013年底,完成个案辅导108例。

2010年,山西作为”家和工程“试点基地在全国最早成立了维情社工事务所,其派出了7名具有多年服务经验的专业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定期在法院值班,并通过针对个人与家庭的心理咨询,开展辅导,在辅导过程中如果发现该个案需要进一步跟进,便会转介到妇女研究会做更深入的个案介入,通过这种方法对许多个案进行长期追踪评估,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2.小组工作方法

浙江嘉兴”单亲妈妈家庭专业社工服务“成立了”阳光妈妈俱乐部“,利用小组工作的方法为单亲妈妈们制定了项目活动计划书及每月活动计划,并向社会预告公示,先后开展了妈妈互助之电脑学习小组、才艺展示小组和亲子平行小组等活动。深圳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的反家暴社工援助项目针对受暴者和施暴者展开小组活动、工作坊等形式。上海的”家庭专业社工服务“项目则通过10个成长小组,10个治疗小组,5个互助小组,共2100人次参与了这25个小组,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广东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开展单亲家庭小组、阳光女工减压工作坊、留守妇女自助小组等小组活动,实现助人自助,促进妇女发展。

3.社区工作方法

正如有学者指出的,”社区工作者可以帮助社区妇女从整体上评估自身需求,找出重点,获取技能,开发资源,组织相应项目和活动等,在促进社区发展和社区资源建设的过程中,促进妇女的发展。“社区工作的方法在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福建厦门的援助单亲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在兴华社区成立了单亲家庭服务站,并组建”心语·单亲家庭俱乐部“,旨在为有需求的单亲家庭搭建一个互助交流平台,俱乐部以”提升自我,快乐成长“为宗旨,为成员提供联谊信息、咨询建议、情感支持和心理辅导等服务,同时会定期举办学苑、沙龙、联谊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全心全意为单亲家庭服务。

云南省妇联依托云南连心社区照顾服务中心,在2010年成立了”云南省妇联社区流动妇女及儿童服务示范工作站“,该服务中心以老百姓的民生为切入点,帮助社区妇女儿童解决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他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以帮助妇女谋取生计,如组织废旧物品回收队,开办缝纫和手工制作培训班等形式来帮助妇女解决就业问题。2009年东莞市妇联主导成立的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截止2013年底,一共创建了25家服务中心,引入专业社工84名,在村(社区)建立了46间白玉兰家庭服务室,联系社会组织207家,发展志愿者2557.

4.心理咨询和婚姻咨询方法

浙江海宁针对失独家庭的”康乃馨行动“则针对失独家庭的身心情况在服务中引入心理咨询师,开展相关专业服务。深圳”阳光“系列服务项目设立”阳光心灵工作室“,提供心理咨询辅导专业服务,为群众提供心理调适、心理辅导,个案咨询等服务。2013年5月,在罗湖区举行”家和工程“深圳工作基地、深圳”家和兴婚姻医院“的揭牌仪式,该机构由专业的情感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社工师等人员开展服务。

(二)主要模式

我国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实务的开展以来,已初步形成了妇联主导、依托社区、专业机构参与的工作模式,三者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实现了优势互补,使实务工作的开展更加顺利也更为有效。

第一,妇联的主导作用。在我们搜集到的具有代表性的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实务中,绝大多数的项目都是由妇联主导推进。深圳妇联的”阳光服务系列“、浙江省嘉兴市妇联的”单亲妈妈家庭专业社工服务“、广州珠海妇联的”珠海协作者妇女之家“、天津市妇联组织的”半边天家园“、广东东莞市妇联推进的”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上海浦东新区妇联主导的”家庭专业社工服务“项目、广东省妇联启动的”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项目、广州市海珠区妇联”3861我的家“项目、北京市妇联”家庭综合服务项目“、南京市妇联的”家庭驿站项目“、上海市杨浦区妇联开展的”媛动力---女性·家庭成长“公共服务项目等项目,均是由妇联主导推进的。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妇联组织充分运用自身原有的网络及工作人员,借助社会工作的方法将更专业、更有效的服务送给普通个体及家庭。

第二,依托社区平台,社会工作在实务开展过程中给妇女个体和千万家庭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2001年,天津市妇联和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开展了”家庭问题社区干预“试验项目,地点设在河北区月牙河街丹江里社区。在该项目成立的时候,主导者便引入了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与方法,注重志愿精神和性别意识,并通过心理疏导、法律咨询及家庭教育等方式,开展个案及小组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的服务。项目从初期的一个区的一个社区,发展到目前的570余个社区,也经历了实验成长、局部推广和全市推广三个阶段。广东东莞的”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则参考香港家庭服务经验,成立”以妇儿为主,家庭为辅,社区为基础“的家庭服务中心,与社区各组织形成联动服务模式。南京的”家庭综合服务项目“也是以社区为试点,专注于处理各类家庭危机,注重在服务过程中各类家庭关系的调查,协助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并针对社区空巢老人开展相关服务。

第三,专业机构的参与。专业机构在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领域的参与,使得实务的开展真正具有专业性,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果。2008年底,国内首家社工师事务所上海公益社工师服务所通过竞标获得浦东新区的”家庭专业社工“项目,这是较早采取由政府出资向专业社工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项目。2009年12月成立的嘉兴市阳光家庭社工事务所专业从事单亲妈妈项目;”珠海协作者“是扎根在斗门新青工业区的一家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后来从事专门针对工业区的女工的服务;白云合壹婚姻360咨询中心承接的康乃馨妇女深度服务项目;”曙光“社会工作室承接的浙江省海宁针对失独家庭的”康乃馨行动“;上海海星之家社工师事务所开展”媛动力---女性·家庭成长“公共服务项目等,都是专业机构参与社会工作实务的典型案例。

四、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实务的未来展望

中国妇女、婚姻以及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实务,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向多元的服务模式的改变,服务的领域越来越广,也越来越贴近于妇女、婚姻家庭的需要。但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发展尚须加强,地区之间的均衡发展及制度层面的保障等都是需要进一步努力的方向。具体来看,未来的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开展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以取得更好的发展。

第一,坚持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从专业性这个角度来看,目前的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的教学内容基本上还处于传播阶段,健全的实习督导机制也尚未建立。因此改革现有的教育体系,形成独特的本土化的培养方案是培养专业化人才的重要任务。”要发展大规模的专业社会工作人员队伍,只靠大学的专业培养远远跟不上实际需要。因此,对相关在职人员的专业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专业能力,进而从事专业的服务工作,这也许是未来几年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

而在职业化这一方面,则需要建立健全的社会工作法律法规,完善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职业化的配套制度等,以实现这一领域人才的职业化。

第二,拓展现有服务领域,将补救性、预防性、发展性社会工作相结合。现有的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实务更多的关注点是在问题出现后的解决上,预防性与发展性的服务工作在这一领域内相对偏少。正如有学者的研究指出,家庭社会工作都应包含两个模式:一是问题介入模式,以帮助家庭恢复正常功能为目标;另一个是预防发展模式,在家庭问题还没有出现之前提前介入,以提升家庭应对环境的能力、强化家庭正常功能为目标。

在未来的实务开展方面,我们要将补救性、预防性、发展性社会工作实务三者相结合。同时,原有的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内容也需要不断拓展,以不断满足广大妇女和家庭多样化的需求。

第三,政府政策的支持与相关法规的制定。政策上的支持是社会工作取得大踏步前进的最大动力,社会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良好的政策法规运行环境。我们也盼望着早日设立相应的家庭福利组织与机构,上至政府,下至基层社区,形成一个系统的家庭福利服务组织架构,为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的开展形成制度上的保障。同时,我们也期盼着”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主流化“能够真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它是妇女、家庭社会工作在未来能够取得重要突破的一个重要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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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爱你一下

1、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咨询、培训、督导、策划、评估等服务。2、为普通社区和特殊社区提供社区发展项目策划及地区服务。3、为家庭、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障人士、异地务工者及其他社会弱势群体。4、为特殊群体、边缘群体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5、通过专业的项目拓展,面向社会开展活动策划、个案援助等社会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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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呀biubiubiu

禁毒社工:

从广义上讲,重点服务的方向分为两个,一为毒品预防教育,针对的是社会大众、青少年群体、各类场所人群、家庭及未成瘾者;二为戒毒康复辅导服务,针对吸毒者、戒毒者开展戒毒帮教、心理辅导、家庭关系修复、社会交往训练、防复吸训练、就业帮扶等服务,在这个层面上,有时候会推动戒毒康复人员加入禁毒志愿者队伍,一起参与禁毒宣传服务。

民政局社工

民政局社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

民政局社工为处于困境中的个人、家庭、群体、社区提供专业服务和支援;或通过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挖掘潜能,推动困难人群走向“自救、自立、自助、自强。

民政局社工通过扮演引导者角色、专家的角色、社会治疗角色、计划者角色等帮助人们发现问题,并采取解决问题的行动,缓解由于竞争、压力产生的紧张及冲突。

工会社工:

促进辖区内各单位组织的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加强所属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协助完成经费收缴工作。

积极开展服务职工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开展集体协商、推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扶困难职工。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围绕企业中心,协助企业抓好职工的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促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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桠枫娇娇

中华妇女联合会 简称“全国妇联”,成立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族女职工、女农民、女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妇女、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妇女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妇女的群众组织。其基本职能是: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3年8月26日通过) 总 则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中国妇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联合会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发挥积极作用。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第一章 任 务 第一条 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二条 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 第三条 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推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第四条 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第五条 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华侨和海外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友谊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六条 妇女联合会实行地方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 第七条 妇女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全国和地方各级领导机构,由全国和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由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决定。� 第九条 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第十条 各级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补委员。执行委员会委员中专职妇女工作者离开妇女工作岗位后,其执行委员职务自行卸免,替补人选由执行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联合会,地区妇女联合会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设业务部门。 第三章 全国领导机构 第十二条 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 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讨论、决定全国妇女运动的方针、任务及重大事项;� (二)审议和批准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修改妇女联合会的章程;� (四)选举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 第十三条 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四条 全国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贯彻执行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并决定妇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人事安排事项。� 第十五条 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推举名誉主席一人或若干人。� 第十六条 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执行委员可随时向常务委员会反映有关妇女工作的情况、问题,提出建议。执行委员应积极参加当地妇女联合会的有关活动,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努力开展妇女工作。� 第十七条 全国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是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妇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常务委员会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全国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下设书记处,由常务委员会推选第一书记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主持日常工作。 第四章 地方各级组织� 第十八条 妇女联合会按照国家的行政区划建立地方各级组织。�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讨论决定本地区的妇女工作任务;� (二)审议批准本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本级妇女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 �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在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妇女联合会的决定和同级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定期向上级妇女联合会报告工作,讨论并决定本地区妇女工作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由同级常务委员会召集。执行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领导本地区妇女联合会的工作。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一条 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妇女联合会。� 乡镇、街道、社区妇女联合会的权力机构是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十二条 农村的行政村、乡镇企业、农林牧渔场、城市的居民委员会、街办企业和专业市场等设立妇女代表会。� 妇女代表会按居住区域、单位,由成年妇女选若干代表组成,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代表会一般三年举行一次。代表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补选。� 在居住分散的农村山区、牧区,农、林、渔场,妇女组织形式应从实际出发灵活设置。� 第二十三条 机关和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建立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 妇女委员会由本单位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妇女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章 团体会员� 第二十四条 企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均是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十五条 凡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以女性为主体会员的各类为社会、为妇女服务的社会团体,自愿申请,承认本章程,经全国妇女联合会或当地妇女联合会同意,可作为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十六条 妇女联合会要加强同团体会员的联系,帮助和支持团体会员开展工作。团体会员应接受妇女联合会业务指导。� 第二十七条 团体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宣传和执行妇女联合会的决议;� (二)向妇女联合会反映妇女情况,汇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执行有关工作任务;� (三)向妇女联合会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第二十八条 团体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妇女联合会的有关活动;� (二)对妇女联合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三)团体会员的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会议。 第七章 干 部 第二十九条 妇女联合会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建设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各级妇女联合会要逐步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第三十条 各级妇女联合会要成为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要加强部的培养,重视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妇女联合会干部要合理流动。妇女联合会应经常向各方面推荐输送优秀女干部,特别要注意培养推荐输送少数民族和青年女干部。 同时吸收优秀妇女人才到妇女联合会工作。� 第三十一条 各级妇女联合会领导干部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三十二条 各级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人选需征求上一级妇女联合会的意见,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妇女联合会备案。� 县以上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时间不超过两届。 第八章 经费及财产 第三十三条 妇女联合会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四条 各级妇女联合会可因地制宜开展各种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以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第三十五条 接纳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的国内外人士及组织的资金和其他物品的捐赠。� 第三十六条 国家交各级妇女联合会占有、使用的不动产和妇女联合会所兴办的实体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 第九章 会 徽 第三十七条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会徽为圆形,由汉字“女”和英文“WOMAN”的第一个字母“W”经艺术造型构成,象征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中国妇女的进步、发展,象征着中国妇女和各国妇女的友谊、团结。� 第三十八条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会徽,可在妇女联合会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场悬挂,也可作为徽章佩戴。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英文译名是“All-China Women's Federation",缩写为“ACWF”。� 第四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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