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野妹渣
社会工作中的结案
结案指结束案件。谓作判决或最终处理。下面是我整理的社会工作中的结案,欢迎大家分享。
一、结案阶段的主要任务:
逐步 结束工作关系所采取的行动。
结案是一种事先计划好的行动。
社会工作的专业关系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结案是表示服务对象不再需要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协助。
结案时要做如下工作:
1、总结工作
2、巩固已有改变
(1) 回顾工作过程;
(2) 强化服务对象已有的改变:社会工作者的工作重点是让服务对象认识到他们自己所拥有的力量,他们在使问题得到解决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3) 给服务对象积极支持。
3、解除专业工作关系:
结案并不是说社会工作者绝对不再与服务对象接触,而是不再提供服务。如果服务对象还需要其他服务,社会工作者应给予 转介 。
4、撰写结案记录:
结案时要撰写书面结案记录。结案记录的内容包括:服务对象何时求助、求助原因、工作过程中提供了哪些服务、服务对象有什么改变、为什么结案、社会工作者的评估和建议等。
二、结案时服务对象的反应及处理方法:
结案是一个转折性事件,意味着一种状况的结束和另一种新经验的开始。服务对象在这个阶段可能会出现两极情感反应,即一方面对即将到来的分离产生失落、难过等负面情绪,另一方面也充满兴奋、希望和成就感等正面情绪。
1、结案的类型:
结案标志着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终止接触。结案时最理想的状况是,在服务对象实现了改变目标的情况下结束与社会工作者的关系。 (单选)
(1) 目标实现的结案:
社会工作者提议结案,服务对象也接受,由此就进入结案阶段。
目标实现的结案大部分是短期介入结案。某些特殊情况下,有些服务对象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段来处理与社会工作者的分离,结案所花时间比较长,称为长期介入结案。
(2) 因服务对象不愿继续接受服务而必须终止专业关系的结案: (重)
在 外展 工作中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当服务对象强烈抗拒服务,社会工作者就没有理由再继续维持与他们的工作关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服务对象没有意愿和动机接受服务,双方的关系没有意义。
(3) 存在不能实现目标的客观和实际原因的结案: (重)
例如,当社会工作者发现服务对象的需要超出了自己和机构的能力时,就要结案。这种情况下,结案的形式可以转介——将服务对象转往其他机构去接受服务——结束;也可能以转移——转由其他社会工作者提供帮助——结束关系。
(4) 社会工作者或服务对象身份发生变化时的结果:
当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身份发生时,即使目标没有实现也要结案。
2、服务对象的正面反应: P42
3、服务对象的负面反应: P43
由于结案意味着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的终止,意味着服务对象要回到各自的生活世界中,也意味着其后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就要停止接触,不再有社会工作者的陪伴,因此,终止关系可能给他们带来“分离焦虑”等感受,表现为对这种即将到来的结案产生负面反应。
常见的`负面反应包括:
(1) 否认——不愿承认已到结案期,避免讨论结案的话题。表现为不准时参加与社会工作者的工作会谈,会谈时心不在焉等。
(2) 倒退——回复到以前的状态,以此拖延结案的到来。
(3) 依赖——对社会工作者过分依靠。
(4) 抱怨——对社会工作者不满意。
(5) 愤怒——表现为对社会工作者不满,批评、攻击和挑战其他人。
(6) 讨价还价——当发现没有可能阻止结案时,有些服务对象会寻找理由延长服务期限,有时还表现出倒退行为,很多已经解决的问题重又出现等。
(7) 忧郁——当所有延长结案时间的努力都无效时,有些服务对象会表现得无精打采、失落而无助,对结束关系充满焦虑。
4、结案反应的处理方法: (多选) P43~P44
(1) 在结案前与服务对象回顾一下介入工作的过程,以确定结案的时机是否已经成熟。
(2) 提前让服务对象知道结案时间,早些做好心理准备。
(3) 在结案阶段社会工作者要逐渐减少与服务对象的接触,提醒服务对象要学会自立,给服务对象以心理支持,告诉他们有需要时社会工作者将继续提供协助。
(4) 社会工作者也要估计一些可能会破坏改变成果的因素。
(5) 安排正式的结案活动,让服务对象分享各自的收获,以建设性的方式表达感受,相互鼓励,面向未来。
5、结案与跟踪服务: P48~P49
鉴于弱能儿童家长经过小组历程已达到了小组的目标,并在小组互动过程中建立起了同于失者的支持系统,按照工作计划小组进入了结束阶段,社会工作者将小组交给了弱能儿童家长版主动作。
(1) 跟踪服务的意义:
跟进服务重点要了解服务旬结案后的情况,以提供必要的帮助。跟进可以帮助社会工作者知道服务是否真正有效,也使服务对象感受到社会工作者的关心,增强他们继续改变的动机和信心。
(2) 跟进服务的实施方法:
1 电话跟进:在结案后一段时间内社会工作者用电话与服务对象继续联络,了解结案后服务对象的情况。
2 个别会面。
3 集体会面。
4 跟进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
个案辅导方案
一、案主的基本情况
性别 年龄 受教育程度职业婚姻状况 联系方式
二、案主所面临的问题情境及需求分析
1、短期目标
2、中期目标
3、长期目标
4、具体方案
个案面谈报告
一、有关案主基本资料
姓名 性别年龄 婚姻状况 面谈的次数:第X次
面谈的日期、时间、地点及面谈持续的时间
二、此次面谈的目标
三、面谈内容及过程
1、案主呈现的问题现状
2、工作员对案主的观察
3、工作员对此个案特点的分析
四、评估
1、面谈目标大指程度
2、工作员的角色、技巧和方法
五、未来计划与下一步的介入
结案/转介报告
一、有关按住的主要背景资料 姓名性别 年龄 个案开始日期 个案面谈日期 面谈的次数
二、接触次数与方式 电话接触次数 个别面谈次数 小组面谈次数 家访次数 其他接触
三、案主/家庭的问题
1、案主/家庭呈现的表面问题、问题的影响、案主的处理方法
2、案主/家庭的实际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四、对案主的一般描述
1、外貌
2、性情
3、情绪表现
4、其他
五、案主/家庭的社会背景
1、案主的教育与工作背景
2、案主的家庭结构与关系
3、案主/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
4、案主的社会背景与呈现的问题的关系
5、其他
六、案主/家庭的生活状况
1、生活环境
2、个人/家庭收入与经济情况
3、个人/家庭生活起居习惯
4、其他
七、工作员对案主/家庭的评估
1、案主/家庭问题的可能起因
2、影响问题发展的因素
3、该问题对案主/家庭的影响
八、个案发展的过程
从接案到结案/转介的发展过程与达成的程度
九、工作员提供的服务
工作员曾经提供的各种服务以及服务目的的达成的程度
十、工作员对个案/家庭的未来发展计划和建议
十一、个案/家庭对结案/转介的接受程度
冰雪皑皑
社会工作者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过程中,通常只有以下两种情况下才允许转介:1、服务对象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属于本机构的服务范围2、服务对象生活在本机构的服务区域之外服务对象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属于本机构的服务范围。
乖乖米飞
社会工作接案基本理论知识
接案是指社会工作者开始与服务对象接触时的第一步工作,包括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就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和服务对象的需要而展开的沟通,包含了社会工作者如何与服务对象开展工作的知识和技巧。下面由我为大家分享社会工作接案基本理论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接案阶段社会工作者的主要任务
在接案阶段,社会工作者的主要任务是:了解服务对象的求助过程、初步评估服务对象的问题、建立专业关系、决定是否服务、订立初步合约。
1.接案的重要性
(1)接案
“接案”,是指社会工作者开始与服务对象接触时的第一步工作,包括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就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和服务对象的需要而展开的沟通,包含了社会工作者如何与服务对象开展工作的知识和技巧。成功的接案是专业助人活动的前提。
(2)接案的意义
①澄清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双方的期望和义务。
②激励服务对象。对双方各自角色和责任的了解能够激励服务对象为解决自己的问题而努力。
③促进和诱导服务对象的改变。如果在接案时即与服务对象建立起信任的关系,就能增强其参与助人过程的意愿。
④影响后续工作关系。接案过程不仅决定着求助者是否能从潜在的服务对象变为现有的服务对象,而且影响着服务对象在后续服务中与社会工作者的关系,以及参与助人过程的积极性。
⑤影响今后的互动。接案阶段的早期印象会对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今后工作中的互动产生影响。
2 .接案阶段的主要任务
(1)了解服务对象的来源
①主动求助的。所谓主动求助的服务对象,是一个人、家庭或团体、组织、社区带着超出他们能力之外不能解决的问题主动前来寻求帮助。
②他人转介的。这种服务对象可能是由社区内的相关机构(如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邻居发现因存在严重的个人、家庭或群体问题而影响到了正常的社会功能发挥,从而要求社会工作者介入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③由社会工作者主动接触而成为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者的重要工作和任务是消除他们对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不信任甚至是怀疑,引导他们接受服务。(外展服务)
(2)服务对象的类型
社会工作者需要在接案前对服务对象的类型进行辨别,以便提供合适的服务。
①自愿型服务对象
自愿型服务对象是指认识到需要协助而自己主动求助的,以及由他人介绍而接触社会服务机构并愿意成为其服务对象的人。这类“自愿型服务对象”求助动机强,社会工作者比较容易与之建立关系,机构的服务与他们的需要也会比较吻合。
②非自愿型服务对象
非自愿型服务对象是指那些由政府、法院或其他有权力的部门或个人(包括父母、老师等)转介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协助其解决问题的服务对象,他们是被动接收服务的人。这种特性使得他们在接受服务时通常会存在或表现某些抗拒情绪和行为。这种服务对象虽然是被动接受服务的人,但如果他们拒绝服务则可能会有不良后果。社会工作者要识别哪些人或者哪些群体是高危人群,主动劝说他们接受服务。
③不自愿或被强制接受服务的服务对象
不自愿或被强制接受服务的服务对象是指那些依法必须接受社会服务机构服务的人。因为他们是在法律规定下接受服务的,我们称之为 “强制接受服务的对象”。这些服务对象如果不接受服务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这种特性使得他们在接受服务时通常会存在或表现某些抗拒情绪和行为。在社会工作的助人活动中,与这类服务对象的专业关系通常不易建立,需要进行相当细致的工作,同时需要非常娴熟的工作技巧。
(3)了解服务对象的求助过程。前来社会工作机构求助的服务对象通常带有不同的问题和不同的层次需求。一般来说,大多数服务对象来求助是在尝试自己解决问题不果后所作的最后选择。
(4)使“潜在服务对象”成为“现有服务对象”。
潜在服务对象是指那些尚未使用或接受社会工作者协助和社会工作资源帮助,但为了可能需要服务资源和协助的服务对象;或者当前服务对象并没有求助,但可能需要协助;或者是虽然没有求助但已妨碍他人或其他系统社会功能的正常发挥时,他即成为“潜在的服务对象”。现有服务对象是指服务对象前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求助,并已经使用社会工作者所提供的资源或正在接受社会工作者协助的服务对象。
(二)接案的步骤及核心技巧
1.做好面谈的准备并拟定面谈提纲。
(1)资料准备
①事先研读服务对象资料,记下不清楚的地方,以便在面谈时进一步了解情况。
②了解其是否接受过服务。如果是其他机构转介来的服务对象,则要阅读以前服务机构的记录。
③了解服务对象是否有特殊事项需要谨慎小心处理。
④走访社区。通过服务对象的社会网络来了解其社会功能及社会处境方面的情况。
(2)拟定面谈提纲
提纲的内容一般包括:
①介绍自己和自己的专长。
②简要说明本次会谈的目的和内容,双方的角色和责任。
③介绍机构的功能和服务、相关政策(如保密原则)和工作过程。
④征求服务对象对会谈安排的意见,对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期望。
⑤询问服务对象是否有需要紧急处理的事情,以便提供及时的协助。
2 .面谈
(1)面谈的目的
促使服务对象进入到助人过程中是接案阶段的重要工作,而面谈则是主要的工作途径,是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一个面对面地讨论问题以确定是否建立专业协助关系的过程,同时也是一种有意识、有目标的人际互动。
(2)面谈的主要任务
①界定服务对象的需要和问题
a .了解服务对象寻求帮助的原因。
b .了解服务对象对自己的看法。
C .了解服务对象期望达到的目标。
②澄清角色期望和责任
a .服务对象对自己的角色期望,对社会工作者的角色期望。
b .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角色期望、社会工作者对自己的角色期望。
c .对比并找出双方与各自想法的差异和距离。
d .协商并达成一致的看法。
③激励并帮助服务对象进入受助角色
a .进行角色引导。
B .训练并帮助服务对象逐渐接受其角色。
④促进和引导服务对象态度和行为的改变
接案面谈时双方的良好沟通会成为激励服务对象改变的动力。当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为改变态度和行为所进行的努力出现效果时,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动机也会得到强化。
(3)面谈的技巧
①主动介绍自己。主动介绍自己在初次面谈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技巧。社会工作者主动介绍自己有利于打消服务对象的戒心和防卫,向他们说明协助的目的,主动介绍机构的目标、功能,自己的'工作经验和专长,对求助受助的看法等,这些都会有助于消除服务对象的疑虑,使他们顺利进入受助者的角色。
②沟通。沟通又称为人际沟通,是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借助语言或非语言符号互相交换概念、信息、态度、感受和情感等内容的动态过程。社会工作者在接案阶段通过面谈与服务对象进行沟通的内容包括:了解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要,交流双方对服务对象的问题和社会工作机构的功能,以及社会工作者的角色的看法和期望。
③倾听。倾听是面谈的基本技巧。倾听技巧的运用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倾听包括社会工作者通过身体传达的对服务对象的专注,以及从态度上所传达的内心的专注。第二,面谈中的倾听不仅是为了了解情况,也是为了建立专业关系,鼓励对方更加开放自己,以使社会工作者能更多地了解服务对象的情况。第三,倾听时不仅要 “听”,还要有 “参与”,与服务对象互动,对服务对象的叙述给予适当的回应。
(4)面谈中回应服务对象的方法
①对服务对象的想法与反应有透彻的了解。社会工作者要做到对服务对象的想法与反应有透彻的了解,有的放矢地消除顾虑,这样才能让服务对象放下包袱,促进双方的沟通。
②将自己与服务对象融合。通过了解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的处境,对照自己对服务对象的感受和他们对接受服务过程的感受,缩短自己与服务对象的心理距离。
③敏锐地感觉服务对象的各种情绪态度及反应。将服务对象的感受用语言表达出来,使服务对象有“知我者,社会工作者也”之感,从而愿意接受帮助。
④向服务对象表达愿意协助的态度。社会工作者愿意协助的态度是接案成功的关键,很多服务对象都是从社会工作者的态度中感受到了关切而增强他们改变决心并接受社会工作协助的。
3 .收集资料
(1)资料收集的范围和内容
①个人资料。包括:年龄、性别、籍贯、受教育程度、家庭情况、婚姻状况、职业、收入状况等。
②身体情况 (健康、病史)。
③服务对象的特点与能力 (心智水平个性特点)。
④服务对象所处的社会环境 (人际关系)。
(2)收集资料的主要方法
①亲自向服务对象询问。
②向相关人进行咨询。
③查阅服务对象的档案记录。
④进行家访等。
4 .初步预估
任务主要是要界定并确认服务对象的问题,对照机构功能看是否能够处理,通过了解服务对象对问题的看法看服务对象是否愿意由社会工作者协助,最终达成服务协议,同时确定服务对象要解决的问题的轻重与先后次序,看是否需要马上处理一些对服务对象有严重影响的问题。
5 .建立专业关系
(1)什么是社会工作专业关系
社会工作专业关系是指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态度与情感的互动,目的在于帮助服务对象与环境之间达到更适应的合作关系。
(2 )专业关系的功能
专业关系能够使工作过程有计划、有目标、有亲切感,成为促进服务对象改变的动力。
(3 )专业关系的特点
①有一个双方共识的目标。
②有一个特定的时间架构。
③社会工作者不以自己的利益为取向,而以服务对象的利益为中心。
④社会工作者是握有专门知识、具有专业伦理和专门技巧的权威。
⑤这种关系是“控制性”的。
(4 )建立专业关系的技巧
①同感。增加同感的能力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
a.在没有与服务对象正式接触前,通过阅读服务对象资料琢磨和投入到他们的感受和所关心的事情中,借此增进服务对象的认识和理解;
b.想象和感受服务对象所面对的一般情况、特殊情况和目前所处的与社会工作者关心阶段,问自己如果是自己会有什么感觉和想法,以此增加对服务对象的同感。
②诚恳。社会工作者要在专业关系中始终保持诚恳的、开放的、真实的态度。
③温暖与尊重。社会工作者要关心、关注服务对象的一切,并能够向服务对象传达这种情感。
④积极主动。积极主动的态度表明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有兴趣、关心他。
6 .决定工作进程
(1)终结服务。在完成对问题界定的任务后,社会工作者需要作出一项决定,即终结服务还是继续服务。当如下情况存在时,即可终结服务:
①机构缺乏合适的工作人员或缺乏具有必要技能的工作人员。
②服务对象或其问题不在机构正式或经常的职责、使命或功能范围之内;社会工作者认为其他机构的资源、服务质量更优越。
③其他机构具有处理特定服务对象或问题的特权(如社区矫正服务的专门机构) 。
④当服务对象不愿接受服务、机构功能不符合服务对象需要或已经解决了问题时。
⑤服务对象对问题的看法和期望与社会工作者所能提供的服务不相符;社会工作者所能提供的服务不能解决问题;服务对象没有充分的动机投入必要的时间、力量和资源。
(2 )转介其他服务。转介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转介。
(3 )进入下一个助人阶段。
7 .签订初步的服务协议
服务协议的内容包括:
(1)对服务对象问题的初步界定。
(2)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可以提供的服务。
(3)相互的角色期望及暂定的工作时间长度。
服务协议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主要目的在于双方有一个目标与约束,以便使后续工作富有成效。
(三)影响接案成功的因素
1.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的期望不一致
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期望不一致,如果双方不能调和,就不能成功接案和提供后续服务。
2 .社会工作者的能力不足以提供帮助
如果社会工作者的能力不足以提供帮助,就要将服务对象转介给其他相关的专业服务机构
3 .临时事件和外部障碍。
4 .服务对象不愿接受帮助有些服务对象对接受社会工作机构的协助存有疑虑,不信任机构。
5 .社会文化因素
社会文化中有关求助与受助的观念和看法也是影响能否成功接案的重要因素。很多人是由于惧怕因求助而引致的压力和负担而不愿接受帮助。社会工作者要对此有所认识才能知道如何处理影响成功接案的相关的文化因素。
6 .不同专业间的配合出现问题
当服务对象需要接受不同专业的服务时,社会工作者要对此进行协调,避免重复提供服务,或者相互竞争。
(四)接案应注意的事项
1.决定是否需要紧急介入
社会工作者要谨记,并非每个个案都是从接案开始的,遇到紧急情况时,就要跳过其他阶段直接进入介入程序。社会工作者要辨别服务对象问题的迫切性和严重程度,从而决定何时和如何开始工作。
2 .权衡是否有能力处理问题
服务对象的需要是多方面的,接案面谈使社会工作者有机会通过与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来了解他们的需要,权衡是否有足够能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所需服务。社会工作者一方面需要审视自己的价值观是否与服务对象的价值观有冲突,另一方面要权衡自己的专长是否能够处理服务对象的问题。
3 .决定解决问题的先后次序
决定解决问题的先后次序很多时候服务对象的问题不只是一个,社会工作者需要协助他们辨识问题的轻重缓急,及时满足最迫切的需要,使服务能有效果。工作的原则是:第一,尊重服务对象意向;第二,先易后难。
4 .保证服务对象所要求的服务符合机构的工作范围
社会工作者要保证提供的服务是服务对象所需要的,并且不因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原因阻碍和延迟服务对象需要的满足,致使问题延续或者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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