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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藤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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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k兵临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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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过后接到刘杰索赔十万的起诉书 今年元旦刚过,一天下午,报社主管总编辑用手指了指办公桌上的两张纸对我说:“刘杰(此人曾用名刘静洁、化名刘杰,她常故意把名字变来变去,让人分辨不清)起诉报社了!” 起诉书说,被告在其2003年2月8日、2月10日发行的《中国青年报》上刊载了三篇文章:《揭开“中国第一月嫂”的面纱》、《“中国第一月嫂”是这样塑成的》和《稀里糊涂给刘杰做了一次宣传》,其中出现了大量侮辱、诽谤原告名誉和人格的内容,请求判令被告在《中国青年报》显著位置连续刊登两期致歉声明,赔偿原告直接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10余万元。 可能连老总都感到有些惊异,我的反应不仅没有紧张,反倒有点兴奋。 我立即想起去年10月的某天,意外接到刘杰的那个电话。 这是一个久违的电话。自2003年2月8日开始,我和记者刘芳在本报一版头条发表了《揭开“中国第一月嫂”的面纱》系列报道以后,刘杰曾跑到报社来“讨伐”过一回,自非典以后,很久没有得到她的任何信息了。她在电话中问我有没有时间,想在晚上找个地方请我出来坐一坐。我回绝了她的邀请,告诉她,如果有什么事情,你可以明天上午到报社来找我。 和以往的每次约定一样,一个上午过去了,不见她的人影。在临近吃午饭的时刻,刘杰的电话来了。“我准备向法院起诉你了,现在我只是想和你再确认一下,你们报社的总编辑是不是叫李学谦?”听得出来,她的话语中带有某种得意和试探的意味。我回答说:“不错,法人代表是李学谦。不过这样一来,咱们就没有什么必要单独见面了,那就到法庭上见吧!” 不止一个记者问我,“在揭开‘中国第一月嫂’面纱之前,你有没有想到可能会惹上官司?” 当然想过。我之所以敢揭“面纱”,是因为我自信这组报道是建立在经过周密调查的事实基础上的。 我相信,新闻报道要以事实为依据,法院判案同样也要以事实为依据。怀着必胜信心,我再次迎战“中国第一月嫂”。 为证据:西奔乌海,东飞温州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我们明明知道,刘杰这次是滥用诉权,但在战术上我们还不能过于轻视。她对报道提出的所谓侵权点有17处,列为证据目录的证据多达40多个。尽管她向法院提交的很多证据自相矛盾,且有假证、伪证,但我们对每一个证据都认真对待,因为稍有疏忽,就可能给报社带来不必要的名誉损失。 虽然当初在采访过程中,已经保留了大量证据,但针对刘杰起诉书的指控,还必须再调取一些证据。 在春节前后那些日子里,我几乎完全放弃了自己的休息时间,不断地在北京城内来回穿梭。我到过北京图书馆、海淀图书城、16路公共汽车站、美国加州牛肉面馆,约请我曾经采访过的家长和当事人回顾当初采访时所涉及的事实,请关键人物就关键事件留写证言,确定能够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 2月23日,我登上西去的列车前往内蒙古的包头和乌海,专程了解刘杰的真实身份及她在乌海人民医院的工作经历。 刘杰的温州之行,是《揭开“中国第一月嫂”的面纱》一文的重要内容之一。刘杰为了否认其在温州利用早期教育大肆敛财的行径,公然采取偷梁换柱的方法,凭空捏造出一个与其身份证号码只差一个数字的“刘静洁”,谎称去温州的是“刘静洁”而非她本人,她本人当时正在北京郊区扶贫,以此指责本报文章失实。 事情果真是这样吗? 细心的人注意到,这两个“刘静洁”不仅同名同姓,还同年同月同日生、同为女性,同为内蒙古乌海市人,惟一的区别在于身份证编号相差一个号。微妙之处就在1502和1503这前面的4个数字上!经了解,内蒙古几个大城市的地区代号依次是:呼和浩特为1501,包头为1502;乌海为1503。 在乌海市公安局、包头市公安局,我们取得了关键性证据。 乌海市公安局大庆路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显示,刘杰,曾用名刘静洁,1964年2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为:2150024(更换后的新身份证号码);而身份证号为5002的法人代表“刘静洁”,经包头市公安局查明,根本没有这个人,此身份证持有者叫王某某,是该市橡胶五厂的工人。 西奔乌海之后,我又转身飞往位于东南沿海的温州。当初,我对温州一些当事人的采访是通过电话进行的,现在要请他们为我出具证人证言。 美丽的温州处在阴冷的细雨之中,但温州给了我温暖。 我一拨电话,就把重要证人———2002年夏天把刘杰请到温州的合作者、温州“持力源”公司的何清望经理找到了。说来也巧,他当天下午刚从江西抚州回来,原准备当晚赶去上海的,因为有点累,决定改到第二天早晨再走,没想到一下子被我“抓”住了。 温州日报社会新闻部主任沈毅、记者周汉祥,还有温州众多的家长吴海珍、郑剑春、陈瑶都给了大力支持,他们不仅坦然地愿意出面作证,还主动提供了一些新的证据,如给刘静洁账号汇款的原始凭证等等。 当然也有遭遇挫折的时候。温州苍南县金乡镇的陈德耀,是温州日报报道中那位被刘杰骗取早期教育费1万元的家长。我一次次电话联系要求与他见面,被他一次次拒绝。他说,“你千万千万不要来金乡找我。我再也不想提刘杰这件事了,媒体曝光了怎么样?公安机关过问了又怎么样?钱还不是照样没退,反倒让周围的人笑话。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乡村教师,收入也不很高,就自认倒霉吧!” 我理解他的心情。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你这是为谁呀,还不都是为我们这些受骗的家长啊,你放心!我们坚决支持你!需要我们做什么,就吱个声,我们绝不会含糊!” 北京人民机器厂的退休会计杨秀莉,典型的北京人,她快人快语,干脆利索,每次见到都这样鼓励我。 我感到幸运,碰到的是这样一群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家长。当法庭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时候,他们没有一个表示退缩。 随着“中国第一月嫂”的真实面目被揭开,我不仅收到越来越多的举报电话和资料,也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新证据。 经向北京市工商局执法大队举报后查实,刘杰注册的“北京人在起点国际儿童教育咨询中心”,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2002年度的企业年检,已于2003年8月21日被吊销了营业执照。 家住北京海淀区双榆树小区刚当妈妈的孟小姐打来电话投诉,今年1月2日,刘杰还上我家拿走了1万元现金的早教服务费,不知还追不追得回来? 安徽亳州的青年妇女王洪荣写材料反映了在与刘杰合作的过程中,带来的7万元钱被刘杰骗走了2.1万元,当她察觉刘杰是利用合同搞诈骗,要求退还入股资金,但刘杰总是左右推脱,不肯退款。 多行不义必自毙。看来,“中国第一月嫂”的形象人为被塑起来又在短时间坍塌,再一次证明了这个道理。(谢湘) 胜诉之后的思考 “第一月嫂”刘杰告中国青年报社的官司一审以失败告终。 回想诉讼之初,刘杰曾放言对打赢官司“充满了信心”,让我不由得联想起了几年以前的“点子大王”何阳案,何阳在二审法庭上也曾慷慨陈词,终因诈骗罪锒铛入狱。 其实不论是何阳还是刘杰,自己对做了什么心里是有数的,但他们却热衷于和媒体打名誉权官司,其原因首先是利益冲突———你揭开了刘杰的“面纱”,妨碍“月嫂”赚钱,告你是轻的。其次,告报社是最方便的事情。 方便之一,以逸待劳。民事诉讼,原告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但告报社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原告的选择范围就宽多了,原告可以选择报社所在地,也可以选择自己家门口,还可以到谁都不挨着的法院去起诉。比如几年前,咸阳市的某人就跑到西安市去起诉一家北京的报社,理由是该报在西安的发行量比咸阳市大,西安的法院照样受理。所以大部分报社是在外地当名誉权案的被告,我没有统计过,但是我想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民事案件中,名誉权案应当占相当高的比例,而异议成功的,可能有,但绝非多数。 方便之二,理由好找,且不需要准备证据。一篇报道少则几百字多则数千字,即便找不到“硬伤”,也能在一些用词上纠缠一番。比如你要是把不辞而别说成是“跑了”,你就是侵犯了名誉权,因为只有涉案嫌疑人才会“跑”。看看刘杰诉状的内容,此类理由不少:比如报道中有一个小标题“精明的温州人被(刘杰)算计了一把”,刘杰的律师就在法庭上大谈“算计”一词如何具有诽谤性;郭盖的文章标题是《“中国第一月嫂”是这样塑成的》,这个标题也被诉侵犯了刘杰的名誉权,简直匪夷所思。 方便之三,所费不多。刘杰的一场官司打下来也不过花了80元的诉讼费。 方便之四,风险不大。不论你的诉讼理由多么荒唐,不论你在法庭上说了多少谎言,即使败诉,刘杰们也不会失去更多的东西,因为反正已经被媒体公开曝光过了。 与此相反,媒体和记者不仅诉讼成本高而且风险大。 首先就是取证的成本与风险。新闻记者采访新闻事实和公检法办案性质不同,后果不同;媒体和记者对新闻事件真实性的判断标准与司法人员对案件事实真实性的判断标准也不同;记者的责任和权利与公检法办案人员的更不同。 但是,我国现在没有新闻立法对新闻的采集、传播、出版予以规范,也没有新闻记者法对记者的责任和权利予以界定和保护。民事诉讼法对因新闻报道引发的名誉权诉讼的证据要求和其他民事诉讼一致———书证、物证要有原件,提供新闻事实的人要么出庭作证,要么要有签字证词。这些对于一般民事诉讼当事人不难拿到的证据,对媒体和记者来说,有时却是不容易得到的。比如嘉禾拆迁事件。假如嘉禾县政府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相关媒体和记者告上法庭,我想被告很难拿到嘉禾县政府拆迁的红头文件,我也怀疑接受采访的人员是否都敢于出庭作证。即便不存在压力和恐惧,证人仅仅出于怕麻烦就可能拒绝作证。 因此,一旦媒体被诉侵权,首先面临的就是取证难的风险。然后,记者还要面临取证工作的繁复,有的时候几乎要重复全部采访工作。现在科学技术普及,文字记者也有了录音机,但是有的新闻是举着录音机采访不到的。所以报社被诉,写稿子的记者就要放下所有工作去取证,确切地说是使新闻采访所获得的材料符合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形式要求。再算算记者的差旅费以及证人出庭所涉及的费用,恐怕也是一笔不菲的开支。 回到刘杰案,一审法院驳回了刘杰的诉讼请求,但事情恐怕仍未了结,刘杰也许还会上诉,这倒不怕,问题是那些被刘杰坑了钱,到处告状无门的家长们,谁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呢?(吴言) 在法律范围内开展新闻监督 随着审判长的法槌敲下,引人注目的“‘中国第一月嫂’诉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的官司(一审),在历时半年之后终于落下帷幕。结果尽管在意料之中,但在判决书宣读前,不少人还是暗暗捏了一把汗。 这种担心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自从上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有了“新闻官司”以来,媒体因为履行新闻监督职能而当被告的事情已是屡见不鲜,而结果媒体败诉的也不在少数。于是,新闻界就出现了这么一种怪现象:媒体维护社会正义和公众利益,揭露和批评做坏事的人,事后却往往要当被告,甚至还眼睁睁看着做坏事的人赢了官司。反过来媒体还要向他赔礼道歉,甚至赔偿他“精神损失费”。这也是当下开展新闻监督难的一个社会原因。 其实,说怪也不怪。考察媒体败诉原因,除了法律之外的力量干涉办案之外,被批评者往往采用“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办法进行诉讼。即使说,你的批评尽管大方向完全正确,主要事实甚至绝大部分事实都真实可靠,但只要有少数甚至个别事实失实(或者缺乏证据),甚至某些话用词不当(比如出于义愤,不小心使用了贬损性词语),这些就会成为被批评者提起诉讼的根据,也就会成为媒体败诉的原因。 本报这次对所谓“中国第一月嫂”的揭露,之所以既维护了公众利益,又赢了官司,就在于我们从介入此事第一天起,就做好了上法庭打官司的准备。因此在整个采访活动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做到所涉及的每一件事不仅有来源,而且有证据,使采访过程同时成为调查取证的过程。这样,在法庭上就立于了不败之地。 “第一月嫂”不仅有诉讼经验,而且很会钻法律空子。例如她为自己准备了两个身份证:一个是名为“刘杰”的真实身份证,另一个是名为“刘静洁”的假身份证。她根据需要使用不同的名字和身份,并以此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为此,我们亲赴她的身份证发放地,从权威部门取得了铁的证据,再加之法官在庭审活动中,通过多位证人巧妙地对她进行辨识,终于使她的欺骗行为当庭暴露无遗。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官判案的基本原则,它也应该成为媒体开展新闻监督的原则。“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只要我们既保持一颗维护公众利益的正义之心,又严格地依照法律进行活动,“胜券”就一定会掌握在我们手中。(郭家宽)《中国青年报》 2004年6月22日

温州社会工作者新闻报道

325 评论(12)

媛姐姐丶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一些耳熟能详的简报吧,简报不是一种刊物。因为有些简报可装订成一本,像一般“刊物”,更多的是只有一两张纸,几个版面,像一份报纸。你所见过的简报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公益捐赠活动简报,欢迎阅读与收藏。

10月11日,利津县召开20xx年全国“扶贫日”筹备暨慈善募捐活动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利津县副县长姜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20xx年10月17日是全国第xx个“扶贫日”。为开展好“扶贫日”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和工作实际,利津县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20xx年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活动以“扶贫济困、你我同行”为主题,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活动,大力宣传新形势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和举措,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扶贫济困的`社会氛围,推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向脱贫攻坚汇聚,切实帮助贫困人口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让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狠抓落实,在“扶贫日”期间,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系列帮扶活动、系列救助活动和慈善捐助活动,大力开展项目攻坚行动,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临沭县组织开展慈善捐款活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爱心人士纷纷慷慨解囊,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送去温暖。

临沭县现有重点贫困镇3个,重点贫困村30个,贫困人口10903户、21565人,脱贫任务依然艰巨。县里对开展“扶贫日”活动高度重视,提出了“举全县之力,汇聚各方资源,携手奋力攻坚,全面实现小康”的奋斗目标,向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发出倡议,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捐赠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可捐赠节约的一笔开支,生产和经营企业可捐赠一天的利润。捐赠资金将全部用于扶贫开发公益事业或定向用于贫困群众脱贫。募捐钱物将在20xx年“精准扶贫,温暖乡村”慈善捐赠文艺汇演上进行公布,并将接收的每一笔善款和去向,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收监督。

目前,国家扶贫日慈善捐款活动仍在持续进行中。

临沭讯近日,临沭县开展国家扶贫日慈善捐款活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爱心人士纷纷慷慨解囊,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

临沭县对开展“扶贫日”活动高度重视,提出了“举全县之力,汇聚各方资源,携手奋力攻坚,全面实现小康”的奋斗目标。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捐赠不低于1天的经济收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可捐赠节约的一笔开支,生产和经营企业可捐赠1天的利润。

临沭县现有重点贫困镇3个,重点贫困村30个,贫困人口10903户、21565人,脱贫任务依然艰巨,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对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昨(11)日下午,市委办公室组织开展“扶贫日”爱心捐赠活动。市委书记彭琳,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建安,市政协党组书记易凡,市委常委赵田、赖淑芳、黄平林、方为加、于丽、刘光辉、熊伟、高鹏凌、肖振平、贺飚、余涛、李智玉、雷勤等参加捐赠活动。

捐赠活动上,彭琳、张彤等市领导,带头捐款,以实际行动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和友善,为贫困群众献上一份爱心,为脱贫攻坚增添一份力量。市委办公室班子成员积极响应号召、踊跃捐款,捧出一片爱心,点燃一盏希望。现场所捐资金将全部用于资助贫困户或扶贫项目建设。

据了解,20xx年10月17日是我国“扶贫日”,也是第xx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日前,四川省扶贫基金会乐山市分会、乐山市扶贫开发协会、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出了《乐山市“扶贫日”活动捐赠倡议书》,号召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一起参与到“扶贫日”活动中来,慷慨解囊,纾困解难,为全市扶贫工作贡献一份力量。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将组织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举全市之力,汇聚社会各方资源,携手奋力攻坚。

20xx年4月,xx机关党员积极响应xx市机直关工委开展的志愿服务大型公益实践活动“绿箱子进机关行动——爱心衣物捐赠”。

“绿箱子进机关行动”主要是发动党员志愿者把自己和家人不需要的闲置衣物捐出来,送给那些有需要的偏远贫困地区家庭。该队4月2日接到相关通知后立马行动起来,至4月18日共接收了成人春夏衣服21件、秋冬衣服46件,儿童春夏衣服20件、秋冬衣服5件,鞋子一批。

该队一直热心于公益事业,为响应此次爱心活动,干部职工有的驱车回韶关拿闲置衣物,有的发动亲戚朋友一起参与,有的则把平常喜欢穿的都捐赠出来。捐献的衣物都按照要求经过筛选,洗好并晒干,一件件叠好,装进爱心衣服回收袋,最后在标签上标明衣服适穿的季节及成人、儿童的尺码。

爱心回收袋里装着的不仅是衣服,更是一份份沉甸甸的爱心。闲置的衣物捐赠出去,为贫困地区有需要的人们送去了温暖,又很好地节约了资源。“绿箱子行动”将成为该队的长期公益活动,定期开展爱心捐赠,帮助有需要人群。

“社会中很多人怀有雷锋之心,有想法、有意愿为社会奉献自己的爱心,所以爱心组织与爱心人士对接的渠道显得尤为重要”,xx股份有限公司某项目的杨总如是说。20xx年8月xx日下午两点,在xx繁华的银河SOHU办公区域,xx区救助站项目的爱心企业捐赠活动仪式正在这里开展,此次爱心企业为xx股份有限公司,捐赠了各类衣物以及书籍。

爱心企业捐赠助清凉一夏,此次捐赠xx高度重视,在仪式开展前与社工王嘉进行了多次沟通。活动在xx的杨总的致词中拉开帷幕。首先,社工王嘉就xx的爱心捐赠举动表达了谢意,并向xx的参与人员介绍了xx社工事务所以及所在xx区救助站项目的相关内容;然后,活动正式开始,社工与xx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捐赠物的交接仪式并进行了拍照留念,最后,社工王嘉向xx的杨总颁发了表达谢意的荣誉证书。

杨总在活动完满结束后向我们表达了他的想法:社会中有很多心存公益的爱心人士,但是社会中的爱心通道较少,我们需要站在更高的角度来思考爱心公益的传播。

寒冬将至,四季的更替对城市里的人们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在边远山区简陋的学校里面的孩子们,还在为如何度过这个严冬而发愁,衣服单薄,寒风吹冻手脚,他们对冬天的恐惧是我们难以想象的。为了让山区孩子温暖过冬、安心上学,x行xx支行团总支部日前协同温州182义工协会,发起“衣旧暖心”爱心捐赠活动,为儿童福利院募集日用品,为贫困学生募集衣物、图书、文具、体育用品等。

本次捐赠的对象是xxxx县、捐赠的物品将由182义工协会会员亲自送达,确保爱心物资用在实处。活动通过团总支部发起分两种方式进行捐赠:第一种方式为捐赠物品(干净完好的衣物、生活用品等),捐赠所得物品由团总支部整理统一打包由182义工协会联系人移交。第二种方式为认领“梦想大礼包”,大礼包由以下14种物资组成,鞋子1双、衣服2套、围巾1条、手套1双、袜子4双、铅笔12只、橡皮擦1套、毛巾一条、铅笔刀1个、书包1个、作业本10本、尺子1套、新华字典1本、包装袋1个,以上物品认领100元一份。每个大礼包上都会有捐赠人的名字或者单位,每份礼包182义工协会都会亲手送到山区孩子的手里。

xx支行团总支部“衣旧暖心”爱心捐赠活动一经提出,得到辖内员工的`一致响应。支行及各网点总动员,有捐物品的有捐礼包的,员工的凝聚力高度统一,几天时间就接收到爱心大礼包53份、衣服15大袋。该行成为此次活动中认领礼包份数最多的单位。该活动因为良好的社会效应被本地媒体“温州新闻联播”报道,弘扬社会正能量。通过“衣旧暖心”爱心捐赠活动,充分体现了辖内各网点员工的凝聚力,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众人的爱心可以温暖一片天。xx支行团总支带领人员心系贫困山区,让工行的爱心温暖他们的冬天。“衣旧暖心”活动将一直持续下去,让爱心传播到各个角落。

xx支行团总支带领广大青年员工深入学习、理解和践行分行党委“耕心工程”,坚持“担当、革新、精细、和谐”的价值导向,展示基层团组织凝聚力,从“管理”的思想方向突破到“带领”的转变,带领青年员工队伍精耕于心、细作于行。开展的“衣旧暖心”爱心捐赠活动,为团总支部践行“耕心工程”迈出了坚定的脚步。“耕心工程”耕是一种过程,心才是目的。心的凝聚力是青年员工面对未来金融变化的强大力量,是建设xx支行特色员工队伍。

5月11日,我县举行第二十六个“全国助残日”爱心捐赠仪式。县领导包希安、郭宝庆、张志东、王永军出席仪式。

县委副书记包希安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助残活动,认真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积极促进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在全社会倡导扶残助残良好风尚,营造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发挥部门优势,制定实施帮扶残疾人的政策措施,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全社会要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残疾人要热爱生活,自尊、自信、自强、自立,靠自己的勤劳努力和实际行动去创造生活,做一名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据了解,今年“全国助残日”的主题是“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此次捐赠共为100名贫困肢体残疾人赠送了轮椅,向14名孤残儿童捐赠了学习益智用品。爱心捐赠活动的举办,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对残疾朋友的亲切关怀。

为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光荣街道党工委多次与爱心人士交流沟通,积极筹备开展爱心捐赠活动。8月30日,光荣街道先进社区携手中国狮子联会哈管委会鹤城服务队举行捐资助学仪式,为辖区内两名贫困大学生进行了爱心捐款。

捐赠仪式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佟琳代表街道致辞,感谢爱心人士的捐助,并鼓励孩子们要自强不息,珍惜时光发奋读书。随后,受助学生和家长接受了狮子会爱心捐款,并表示会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勤奋学习,以更加优秀的品格,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仪式结束后,狮子会成员一行为社区爱心驿站捐赠了衣物。

通过这次爱心活动,在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和奉献精神的同时,也向社会传递了爱心正能量,呼吁更多人士奉献爱心,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两学一做”。

3月16日,汉滨区石梯镇青套小学举行爱心捐赠仪式。好心人孟锋先生出资购买了11套校服以及鞋、书包及文具等用品,亲手捐赠给该校的11名留守儿童。

爱心人士孟锋,是1994年从青套学校毕业后外出创业的成功人士,今年3月回到母校了解到青套小学的11名学生全都是留守儿童,毅然决定出资捐赠,帮助这些孩子们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捐赠仪式中,孩子们有序而有礼貌地用小手接过捐赠的衣物,脸上展现着纯真的笑容,纷纷表示一定会努力学习,不辜负好心人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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